时间:2024-04-24
据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中关于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就《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从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产量、规模及性质,厂址选择,总体设计,收集运输与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回填,填埋处置,公用工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十三个方面对于建筑垃圾处理进行规范。
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增加了产量、规模及性质,厂址选择,总体设计,公用工程,工程施工及验收等章节;第二,更改了再生利用、处置章名,分别改为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第三,合并了收集与运输、转运调配章节。第四,对原标准中各章节的有关内容做出了相应调整、补充和细化。
征求意见稿对于行业术语进行明确,建筑垃圾(建筑废物)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五类的总称,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工程渣土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地基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资源化利用指的是使建筑垃圾转化为有用物质的方法。回填指利用现有低洼地块或即将开发利用但地坪标高低于使用要求的地块,以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替代部分土方石弥补地坪标高的行为。此外,还对工程泥浆、装修垃圾、转运调配、填埋处理等术语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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