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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双路径”构建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存在问题与对策

时间:2024-07-28

肖怀秋,李玉珍,周 全,赵一纯,刘 军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制药与生物工程学院,湖南株洲 412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高职(专科)在全国高等学校占比达54.09%,湖南省占比高达60%,高职教育规模已超过本科教育并成为高等教育重要的教育类型。《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所有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前100位为88.18%,有至少13所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比例<10%。《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湖南省“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为63.67%,同比下降2.00%,而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为53.74%,同比上升7.39%,高级职称比例为30.30%,同比增长1.34%,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呈现高学历和高职称现状,但“双师”素质比例却不容乐观,难以满足高职教育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随着高职教育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变,“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问题越来越凸显。湖南省卓越校建设计划(湘教通〔2015〕167号)和国家“双高建设”计划(教职成〔2019〕5号)都明确提出,将“双师”素质师资队伍作为重要建设内容,特别是在教职成〔2019〕5号文件明确提出,特别强调“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是“双高”院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否实现和教育教学质量能否有效提升的关键所在[1]。如何构建一支符合高职教育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和高水平教师是高职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开展“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

1 调研问卷基本数据分析

课题组共发放调查问卷260份,校内专任教师调查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97份,问卷回收率98.5%,有效问卷191份,有效问卷率为96.95%。校外兼职教师调查问卷60份,问卷回收率为96.67%,有效问卷率96.55%。教学团队管理调研主要通过访谈校企管理人员进行。专任教师调研样本男女比例为42.93∶57.07,94.76%调研对象持有教师资格证,<30岁占11.52%,31~40岁和41~50岁分别占55.50%和23.56%;中和高级职称分别占53.40%和36.12%(教授职称占6.28%);硕士及以上学历占76.44%;“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65.45%;入职前无任何企业或实践经历教师占59.16%。兼职教师调研样本男女比例为66.07∶33.93;31~41岁和41~50岁教师分别占60.71%和26.79%。初、中和高级职称占比分别为21.43%、35.72%和10.71%。专科、本科及硕士学历分别为26.79%、21.43%和21.43%,从事专业理论课和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教师比例分别为51.78%和46.43%。

2 “校企双路径”背景下建设“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存在的问题

2.1 学校层面存在的问题

2.1.1 “双师”素质认识不足与认定标准不统一

调研发现,62.83%专任教师对“双师”素质教师内涵认识不清。对“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也有不同理解,有46.6%认为持有双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25.65%认为具备双资格(教师系列职称+其他行业职业资格)可认定“双师”素质,有些还认为双职称教师(14.14%)或双能力教师(13.61%)也应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87.96%教师愿意成为“双师”素质教师,83.24%教师认为,学校拥有一支企业引入的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的兼职教师队伍对“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有促进作用,并有49.21%教师认为促进作用非常大,也佐证了“校企双路径”构建“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1.2 “双师”素质教师数量不足,“双师”能力明显欠缺

调研发现,专任教师“双师”比例仅为60.17%,与《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年)》统计数据接近,存在“双师”素质教师数量不足现象。调研与访谈发现,部分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认定起步比较早,笔者所在学校自2009年始就进行了“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并开展“双师”素质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探索,但从调研结果来看,目前“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主要以校内专任教师为主,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精湛职业技能的兼职教师极少,普遍存在“双师”能力不足的问题,且校企共建机制缺失或不完善[3]。由于专任教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和新规范等前沿技术缺乏了解,基本不具备专业课程开发与创新能力,就算部分调研高校有企业兼职教师参与,但效果甚微,“双师”能力明显欠缺。

2.1.3 “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数量偏少且质量不高

调研发现,部分学校基于专业层面构建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是比较少的,特别是基于专业群层面构建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更是凤毛麟角,还有部分学校甚至没有构建任何“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28.27%教师不清楚学校是否有“双师”素质教学团队认定文件。部分学校就算成立“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但由于专任教师“双师”能力不足,缺乏企业实际工作经历,传授学生的职业技能也很难对接企业生产实际,因此,构建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质量不高。部分高职院校尽管构建了专任教师企业顶岗实习或下厂实践锻炼的政策文件,但执行不到位,这也给“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构建和作用发挥产生了不利影响。

2.1.4 “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培训体制不健全

调研发现,79.58%教师有意参加培训并成为“双师”素质教师或参与教学团队建设,但“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培育管理也却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没有政策约束和激励措施(75.92%),缺乏整体规划(70.68%),学校不够重视(45.03%),实习实训基地设施落后(44.50%),培训内容不合理(40.31%)和培训经费不足(30.89%)等;目前,“双师”素质培训主要以校内培训为主(64.40%),与教师期望的企业技术培训与顶岗实习(80.10%)、国(境)外研修培训(56.54%)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51.31%)难以契合;“双师”培训态度方面,36.13%教师认为是被迫参加“双师”能力培训,32.98%教师认为培训有一定作用并愿意参加,23.56%教师认为非常有必要并愿意积极参加;在培训内容方面,希望理论与实操同时培训(81.15%),或职业技能证书继续教育培训(70.68%),抑或单纯实操培训(66.49%)。35.08%教师认为当前校企共同培养“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并认为“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应加强实践动手能力培养,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规范等实践技能学习并希望有政策支持。调研还发现,58.12%教师认为高职院校已采取“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培训措施,但成效一般,问题主要有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59.16%),形式单一(57.01%),重理论,轻实践(50.97%)和培训者与被培训者不够重视(43.46%)等;阻碍“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培训进修主要原因有待遇基本无变化,缺少动力(42.41%),教学任务重,没时间参加(28.27%)等。总体来说,当前“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培训体制是不健全的。

2.1.5 “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激励与评价机制不健全

“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激励方面,53.93%教师认为“双师”素质教师在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优势不明显,31.41%教师认为基本没有优势,62.31%教师认为学校没有构建好完善的“双师”素质教师及“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有效激励措施;50.78%教师对“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是否应该单独考核持无所谓态度,主要缘于“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没有发挥好应有作用且对于个人成长基本无影响。在“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成效评价方面,59.16%教师认为学校重视不够,32.46%教师认为所在学校“双师”素质教师及素质教学团队有一定效果,但效果一般,32.46%教师认为没有实质效果;63.35%教师对校企共同培养“双师”素质教师或教学团队前景看好。因此,“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激励与评价机制建设势在必行。

2.2 企业层面存在的问题

2.2.1 对“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认识不足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方面,64.29%兼职教师认为“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能力教师,19.64%教师认为,“双师”素质教师是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对“双师”素质教师的认识存在局限性;对“双师”素质教学团队认识也比较模糊,基本无法说清“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内涵。因此,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对“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认识是存在不足的。

2.2.2 企业兼职教师参与“双师”素质及教学团队培训困难重重

调研发现,42.86%兼职教师曾参加过学校组织的专门针对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巧)的“双师”能力培训;62.50%兼职教师对“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培养相关制度表示不清楚;83.92%兼职教师愿意积极配合学校参与“双师”素质教师培训并愿意作为“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成员,但同时也表示参与“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存在困难,主要有短期聘用,缺乏稳定性(71.43%),有自己专职工作,没有时间参与(67.86%)以及企业不太支持等;“双师”素质及专业教学团队培养方面,60.71%教师认为学校“比较重视并积极开展”,58.93%教师认为兼职教师对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建设非常必要,且充满信心。由此可看出,企业兼职教师参与校企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积极性是比较高的,但也存在诸多困难,需在制度建设和政策方面给予更多参与机会。

2.2.3 参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主动性不足

由于校企合作渠道不畅,经济利益和法律权利等诸多因素制约,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主动性不足,仅限于学生实习和就业两个方面。企业很少能为高职院校教师提供实践锻炼机会,特别是出于生产安全和研发技术保密考虑,核心研发与生产岗位基本不会对高职院校教师开放。企业参与度不高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付出多、回报少,特别是经济利益。企业作为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实现利润最大化是其最基本属性,校企合作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时,企业很难短时间内获得既得利益,企业对校企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缺乏战略眼光,这也是影响“校企双路径”构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重要因素。

2.2.4 缺乏政策的有力支持

企业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和学校以人才培养为目的的公益组织两者之间利益诉求不同,若缺乏政策的有力支持,“校企双路径”共建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将成为空谈。从访谈结果来看,政府虽然在宏观政策层面鼓励开展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但却没有具体实施措施,存在政府职能缺失,地方政府缺少导向。导致政府职能缺失原因主要有:

(1)高职院校与企业利益诉求不同,实施过程矛盾难免,而政府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对“校企合作”进行约束,缺乏双方责任与义务约束机制,也没有违约责任认定与处罚政策,无法对“校企双路径”建设行为加以规范;

(2)在“校企双路径”建设方面,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明显不足。从访谈来看,当前,“校企双路径”建设“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主要依赖于双方建立的良好关系与信任,缺乏制度性约束,企业缺乏合作办学动力,校企双主体建设意识缺失。

2.3 校企共建层面存在的问题

2.3.1 校企共建主体认识不足

从调研结果来看,兼职教师比较认同“校企双路径”构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并认为是有效的培育方式,66.07%教师认为高职院校应从企业引入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的兼职教师参与到“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但与企业管理层访谈发现,部分企业认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构建是高职院校师资培育的事情,对校企双主体共建认识不足。

2.3.2 校企共建基础不牢,对人才培养认识存在偏差

当前,由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没有深入开展,“校企双路径”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基础并不牢固,企业真正协同参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培育较为鲜见,“校企双路径”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合作基础不牢局面亟待打破。“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需要企业深度参与,否则“双师”素质教学团队职业技能培训效果欠佳;调研还发现,企业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认识也存在偏差,并认为是高职学院自己的事情,殊不知,由于技术转型升级,不断有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和新规范的出现,而这些对于高职院校教师来说,是无法直接感知的,只有校内专任教师深度参与企业生产过程,才能较好理解这些新技术变化,唯有如此,教师才能将这些新知识与技能教授给学生,而校企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正好可以实现这一需求,合作可以更好地实现校企双赢。

2.3.3 校企共建体制机制不健全

企业参与“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培育积极性不高的深层次原因是校企共建体制机制不健全导致的,主要体现在:

(1)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尽管国家大力提倡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并制定了相应宏现政策,但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性文件不健全,责任与权利不明晰且缺乏法律基础,双主体协同培育“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效果自然甚微;

(2)高职教育办学体制原因。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主体是国家,师资培育主要由学校负责实施,企业缺乏办学主体意愿导致校企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存在企业参与主动性意愿不强的情况;

(3)校企双方管理层观念滞后。企业管理人员认为,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培育与企业并无直接关联,且企业人才招聘渠道多样,不必局限于某一个或几个高职院校,认为无须参与学校“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而学校管理层则认为,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却忽视了企业对目标人才的需求,特别是具备企业实践技能的教师人才需求,使得学校教育重理论、轻实践,无法达到企业实际需求。

2.3.4 校企利益诉求不同

高职院校主要是培养人才,企业是获得经济利润,两个利益主体利益诉求常难达成一致。两个利益主体间出现功能交叉主要体现在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实践技能培养需要企业提供实践场地和实践技术人员指导,然而,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高职院校教师职业技能习得才是最关键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教师作为一个“传道者”,自己都没有掌握“道”,又如何“传道”呢?“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教师都有其主攻方向,以教学团队形式进行“双师”能力培养是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关键。教师习得新的职业技能后,会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传授,既是对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和新规范的传承,也是行(企)业文化的有效传播,因此,平衡校企双主体的利益诉求成为校企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3 “校企双路径”构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对策

3.1 学校层面采取的对策

3.1.1 构建“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评价标准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是“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构建亟待解决的基础问题。但目前无官方界定标准。国发〔2019〕4号文件认为同时具备理论与实践教学能力教师可认定为“双师”,课题组认为,“双师”素质应该是指既具备扎实理论知识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还要具有很强专业实践能力,能同时承担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并能开展专业技术技能培训与服务的专任教师。由于专业属性的差异和多元性,认为可基于专业所属行业制定“双师”素质认定标准,可由学校和行业共同基于行业技术发展(含新技术)的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双师”素质认定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界定。

3.1.2 基于专业群构建数量充足的优质“双师”素质教学团队

湘教通〔2015〕167号和教职成厅函〔2019〕9号明确提出,专业发展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以专业集群形式进行协同发展,因此,“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构建也要适配专业群发展需要,基于专业群发展需求进行“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优化和构建。

3.1.3 构建科学的“双师”素质教师分级认定与培育体系

“双师”素质教师应具备的综合职业能力包括教学素质、教学科研素质以及服务素质三个方面,其认定可采取分级认定策略,原因是:

(1)高职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教学技能是随高职教育教学发展动态变化的,“双师”素质教师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也要随之更新;

(2)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和新规范的不断出现,对职业技能体系和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要求等也随之发生变革,“双师”素质认定标准也需随之迭代更新。分级认定与培育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

图1 “双师”素质教师分级认定与培养体系架构

3.1.4 健全“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培育管理机制

调研发现,56.54%专任教师认为开展“双师”素质培训很有必要,希望培训形式有企业技术培训与顶岗实习(80.13%)、教育部门主管的师资培训(51.31%)和国(境)外研修(56.54%)等,希望开展企业真实生产培训,由此也侧面反映了“校企双路径”共建“双师”素质教师是有极大需求的。创新校企双主体“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培育管理机制可包含:

(1)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出台“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管理办法,明确教师企业挂职锻炼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与指标并进行量化考核,提升教学团队质量;

(2)定期选派专任教师到企业下厂挂职锻炼,每位教师与一名行(企)业专家或技术能手“结对子”,学校可支付适量课时费给指导教师,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技术服务与开发应用能力。在职称评审与评优时将企业锻炼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标准;企业锻炼也可作为新入职教师重要考核要求,将其技能考核(或获得技能证书)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3)委派“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教师参加高校研修、国家级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和行业企业培训,解决教师生产岗位操作理论不足和实践操作技能较差的问题;

(4)鼓励“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成员参与企业横向项目合作,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改造及新产品研发等过程,使教师对企业生产一线的技术要求和工艺标准有深入了解,结合专业优势,与企业共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型科研攻关项目,并将技术攻关成果进行有效转化。

3.1.5 健全“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激励与评价机制

“双师”素质教师及素质教学团队激励与评价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提高“双师”素质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职称评审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挥棒”,通过修订职称评审条件,将“双师”素质作为职称评定重要的加分项且适当增加权重,可较好调动教师成为“双师”的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构建和作用发挥;

(2)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和教学团队实施过程与实施效果监测与评价。要想“双师”素质培育产生切实效果,必须加强评价机制研究,要基于学校师资发展规划、专业(群)师资配备需要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来宏观设计“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布局及团队“双师”素质职业技能结构需求,通过综合测评,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优质“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从顶层设计加快“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激励与评价管理文件,逐步完善激励与评价体系。

3.2 企业层面采取的对策分析

3.2.1 强化企业管理层对校企双主体的认识

企业管理层对双主体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认识不足,认为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是增加企业“负担”,没有认识到校企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可能产生的显性与隐性积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校企协同培育下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不自觉地引入企业生产案例进行教学,一方面是对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和新规范的传承与推广,也是对企业进行的一种无形宣传,这部分“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教师培养出来的学生将来若到合作企业就业,也可以缩短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和降低企业培训成本,因此,通过“校企双路径”培育“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在某种程度上可缓解企业自行培训成本过高风险。只有企业充分认识到“双师”素质教师培育的重要性和对人才培养的巨大影响力,深刻认识到人才培养才是校企合作的真正利益集合点,方能自主积极性地参与到“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培育中。

3.2.2 让企业兼职教师深度融入“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中

企业兼职教师对参与“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意愿还是比较强的,但由于企业工作任务繁重,时间冲突,兼职教师不稳定等原因,兼职教师实际参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成效并不明显。企业应该为兼职教师提供便利,可根据高职院校师资培养和企业发展需要积极委派兼职教师主动参与“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让高职院校教师更广泛且深度地参与到企业生产、研发以及技术升级等环节,既能培育高职院校教师实践技能,也能基于高职院校师资优势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企业还可让兼职教师或技术人员参与学校实践课程开发,建设一批具有企业特色的校本教材,既服务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也可作为企业员工培训的教材,实现校企双赢。

3.2.3 增强企业对“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构建的主动性

目前,企业在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方面主动性不足地,缺乏“动能”。“校企双路径”构建高职院校优质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需要得到企业高度认可和深入参与,要增强企业对“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构建的主动性,放眼长远,正确且充分认识到“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成果对企业在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创新以及用人选人等方面的积极影响。

3.3 校企共建层面采取的对策分析

3.3.1 加强校企管理层对校企协作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主体意识

目前,高职院校对“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是比较重视的,而企业重视程度不如学校,但双方管理层在校企合作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主体认识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为使“校企双路径”构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达到预期成效,需加强双方主体责任意识,并通过校企协同来完成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建设和推进,并使校企双方都能从“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过程中获得各自利益。

3.3.2 充分发挥“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在人才培养、技术服务及企业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要使“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在校企共建下取得成效,必须要充分发挥“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在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社会服务及企业文化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高职院校师资培育方面要紧密团结与合作,通过企业参与“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使高职院校教师在为企业的技术服务及企业文化宣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校企共同培育,使“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教师的职业技能、技术服务以及产品创新与研发等能力有较大提升,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校企共建将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的职业技能培育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深度融合,各取其利,实现共赢。

3.3.3 构建相对完善的“校企双路径”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双师”素质教学团队需要校企共同推进,需要一套相对完善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制定校企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双主体运行与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校企双主体联动作用。在“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布局、成员组成与来源、任务分配、动态考核评价等方面构建完善的管理文件;

(2)构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专兼职教师培训制度,在高职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新规范等方面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教学团队的“双师”能力;

(3)制定完善的“双师”素质教师及教学团队认定标准及分级评价体系,可针对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分别制定认定标准,分层分级进行认定;

(4)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将“双师”素质教师在职称评定中的权重适当加重,通过政策引导,使更多教师成为“双师”,企业也可将参与“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作为企业员工定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3.3.4 搭建动态的“双师”素质教师资源库

随着高职教育教学理念的变化和行(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和新规范的不断涌现,“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成员及职业技能要求也会动态变化,为使“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需要动态优化调整“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成员,从而充分凸显“双师”素质教师骨干作用,并能进一步实现优秀教师资源共享。“双师”素质教学团队教师资源库建立要基于专业群发展和行(企)业技术更新对师资职业能力提出的新要求进行动态优化,应包括3个资源库。首先是企业资源库,主要选取行业领军企业,包括企业名录、产品名录以及联系方式等;其次是专家资源库。包括教学名师、企业技术专家及企业兼职教师名录等;第三个库是“双师”素质教师资源库,根据专业群发展需要、人才培养需要及课程建设需要等从上述两个库优选校内专任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共同组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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