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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研究

时间:2024-07-28

文图|汪峰 徐祖壹

四川省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和交通大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建设,以“四好农村路”等一系列工程为抓手,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建设,路网总规模、新改建里程、新增硬化路乡镇和建制村个数实现了“四个全国第一”。农村户籍人口数约5543 万人,约占全省66.2%,农村道路达39.6万公里、约占全省80%;农村机动车保有量达1134万辆、约占全省55%,每年平均增长68.1 万辆;农村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1685 万人、约占全省62%,每年平均增长72.3 万人。此外,农村地区涵盖高原、山地、河谷、丘陵、平原等地形地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冰雪雨雾等路段交织,地质灾害频发,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大、民族文化多样,交通环境复杂多元,事故总量约占全省交通事故总量的45%。农村地区一直以来都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地区。笔者采取实地调研、资料查询等方式开展专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策。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风险

(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综合治理效能受限。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受限于管理理念、经济发展等主客观因素,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上还存在发展不均衡、不全面的问题,属地道安办没有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制度机制不健全。部分基层道安办、交管办未细化落实上级文件方案,未对本级交管工作机制进行补充完善,导致上级部署无法落实落地。三是责任体系不明确。部分属地党委政府未将农村交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统筹谋划,未列入党委政府的日常推进、检查、督办事项,“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在村”的工作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县区主管、乡镇主责、村社主防”的责任体系还未完全形成。

南充试点“所队融合”共管交通

(二)交通安全设施滞后,安全隐患突出。一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执行不到位。当前,农村道路安防建设标准主要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为主,但不具有强制性,各地在修建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一级道路时,受资金短缺等因素影响,安防建设相关设计常被削减。二是道路隐患整改存量较大。近几年,四川省围绕“三必上、五必上”要求,开展了包含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在内的一系列安防设施补建工作,各地安防设施配备率大幅提高。目前,农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建成约8 万公里,但其仅占全省农村道路总里程的20%,而乡级以下的村道安防设施、标志标线覆盖率更低。三是新增道路安防验收缺位。四川省农村道路(除国省道外)主要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民集体等筹建,在安防建设上缺乏统一共识和执行,加上属地交警还未按照“三同步”要求参与新增路段的规划设计、竣工验收,部分道路通车时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三)管理力量不足,难以适应农村发展。一是部门力量协同不到位。当前,省、市、县三级均设有道安办负责统筹整合各部门力量开展交管工作,但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还不够,部门缺乏信息互通和整体联动,未形成监管合力,没有发挥“1+1>2”的效果。二是专业力量配备不到位。当前农村地区共有交警中队471 个,交警警力约占总警力的13.17%,在实行“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后,全省有1483 个派出所被赋予交管工作职能,但由于派出所自身职责多、任务重,履行交管职责还不够到位,加之拆乡并镇后,平均每个派出所辖区道路里程扩大到237 公里,加剧了警力与工作量的倒挂。三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到位。许多地区在乡镇交管员、劝导员配备数量上还不达标,多数为兼职人员,能够投入到交管工作的精力和时间不足,且缺乏财政保障和交管技能,导致其工作主动性、专业性相对欠缺,加上个别地区对行业资源的整合还不到位,相关社会力量也没有深度参与。

(四)科技保障缺乏,无法满足管理需求。一是科技规划不足。随着乡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群众出行方式等越来越接近城市。但农村地区尚未像城市那样将交管科技信息化纳入市政规划建设,导致农村交管科技信息化支撑保障滞后于道路交通管理需求。二是科技建设不足。农村地区在路面感知源、提醒警示设备等科技信息化建设上起步较晚,发展远落后于城市道路,当前全省农村道路卡口、视频监控、执法取证等设备占比不足14%,道路管理科技设备每公里覆盖率仅为3.32%。三是科技应用不足。部分地区未形成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能的意识,服务实战的能力还较为缺乏,在数据融合、数据建模等方面还不足。此外,在推进监控设备数据的接入整合上还不够,不能有效填补路面感知盲区。

(五)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客观增加管理难度。一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较差。当前,农村交通文明程度和机动化程度不匹配的矛盾突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法制意识相对薄弱,交通行为自由随意,乘坐农用车出行等情况屡见不鲜;部分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不足,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突出。二是农村民风民俗对交通安全管理形成挑战。四川省农村地区人口众多,有藏、彝、羌等多个少数民族,地区间民风各异,给交管工作增添了难度,特别是部分地区在农村公路上占道经营、设宴、出殡等情况时有发生,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三是宣传教育不够精准深入。农村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且人员较为分散,而当前乡、村两级的交通安全宣传主要依托横幅、宣传展板、大喇叭等传统阵地,形式上针对“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的差异化宣传不够,缺乏对部分村民聚居点、穿乡过镇主通道等安全风险突出地区,以及重点违法易发的高风险人群的点对点精准宣教劝导。

二、具体对策建议

(一)层层推进抓机制完善,明确责任促进多元共治。一是综合治理,强化党政主导。推动属地党委政府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进一步明确县、乡、村包保责任体系,推进各级“道安委”“道安办”实体化运行,坚持落实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推进多部门联合办公,并借助党政纪检、督查部门力量持续开展专项督查,推动研究解决和督办农村交管重大问题,下达“清单式”工作任务,着力改善道安委成员单位“只参会、不履职”困境。二是健全机制,强化支撑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醒、督促、约谈制度》等系列制度,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三是压实责任,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形成“县区主管、乡镇主责、村社主防”的分级治理格局。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党政绩效考核,结果与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强化事故深度调查追责问责,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二)稳扎稳打抓基础建设,强化落实提升安防水平。一是要明确建设标准,推动安防设施落实。推进落实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技术标准,进一步细化建设要求,并将其纳入农村道路建设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推动将农村道路建设纳入县级道路交通规划委员会统筹管理,并实现交管部门“入规”提前介入新建道路安防规划设计,确保按照“三同步”要求落实安防设施建设。二是要抓好隐患排治,推动安全风险清零。进一步完善隐患动态排治机制,推动建立县“道安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与乡镇协同配合的隐患排治工作架构,开展定期排查、定期整改、定期回访,持续落实“三必上、五必上”要求,强化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硬件建设。加强相关部门对专用道路的监管力度,落实硬隔离措施并安排专人值守,防止“专用路”变“公共路”。三是要做强科技建设,推动管理效能提升。强化农村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小步快跑着力破解农村交管信息化“没钱建、无人管、用不好”等问题。将卡口、视频监控、哨兵系统等科技信息化设备纳入“三同步”进行统一规划建设, 并接入“天网”“雪亮”“畅安”工程等数据信息,通过视觉计算、融合通讯、视综平台等新技术,实现平台融合、数据共享。探索建立农村交警中队数字化警务室,并与交管办互通信息,实现“可视、可呼、可调、可用”。

(三)精准施策抓源头治理,严防严控夯实安全基础。一是持续推进双源头治超。依托货运进、出场站两个源头和路面监管设备,健全完善货运车辆全链条监管体系。在进、出货场站建设计重、监控设备,并接入治超站、执法站,实现动态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货车进、出场站;依托路面卡口、视频监控、执法检查站等,拦截超限超载货车,并通过联网平台,同时向属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推送信息,实现全程监管、多点联动、一超多罚。二是切实抓牢重点企业源头管理。联合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完善对客货危运输企业,快递、外卖、网约车等新业态企业的服务监管制度,确保安全与发展并重。建立由属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组成的三级监管机制,分层分级开展全覆盖检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车辆定期检测和动态轨迹监测提醒机制,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驾驶资质审查, 严格防范“问题车、问题人”从业、上路。建立违法违规线索线上发现、线下查控、溯源问责的管控机制,制定重点企业违规行为记分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三是重点加强私家车源头管理。以交通安全进社区、进乡村为抓手,发挥“两员”“熟人”优势,做好村社私家车及驾驶人等交管基础信息摸排,并建立台账。将部分车驾管业务下放至农村交警中队、派出所,提醒群众临期换证、检车,提高车、证审验率。对驾驶资质不合格、酒(醉)驾、涉牌涉证高风险,以及交通违法未处理、交通事故未结案等重点人员,进行点对点盯防、上门宣教、精准劝导、定期巡访,确保风险化解不出村。

(四)多方联动抓路面管控,优化部署推动一体协同。一是强化农村圈层防控。探索以行政村(社区)为基点,以乡镇边界为线,以县域为界的三道圈层建设,构建圈层化、网格化、系统化的农村道路防控体系,推动形成“以点控线、以线保面”的分层分级联防联控模式,实现与国省道、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防控体系的整体联动,相互策应。二是强化“所队融合”改革。持续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充实农村交管警务力量,按照“融合治理、职能互补”要求,压实农村派出所交管责任,实现派出所“全警管交通,职能全融合”。明确派出所与交警中队的事权责任,将农村交管纳入派出所主责主业,做到“共管共治、各有侧重”。统筹城乡警力分布,推动各地组建以城市、机关警力为主的流动执法队,将勤务重心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大在务农务工高峰期、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及村民聚居地、穿乡过镇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社会力量整合。加强“两站两员”“警保”合作劝导等社会管理力量配备,整合乡村干部、网格员、安全员等社会力量资源。交管办牵头指导村、社基层组织防范风险,引导保险、邮政、银行等行业力量融入,鼓励单位、企业、学校等积极参与,做实做强末梢管理。

(五)“土洋”结合抓宣传教育,常管长治筑牢安全意识。一是加强常态宣教。积极推动“一栏一标语一广播”等阵地建设,抓好广播、电视、电台、“两微一抖”等线上平台内容投放,针对不同人群认知特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宣教内容进行适应化调整,提升宣教工作渗透性。二是加强精准宣教。分析农村“一老一小”、务农务工等特殊群体出行需求、出行方式,做好随访宣教,由“路口劝”向“上门劝”拓展;加强交通违法、事故数据融合研判,对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风险画像, 由“广泛劝”向“精准劝”聚焦; 及时掌握车辆年检(审)、报废、保险临期等信息,由“管理劝”向“服务劝”延伸。做好“群众集会”事前宣、“农忙采摘”贴近宣、“休闲观光”服务宣、“气候变化”警示宣等,提升宣教工作针对性。三是加强特色宣教。重点针对多民族聚集地民风民俗的特点,推行红白喜事报备、交警赶场、司仪劝酒驾等特色宣教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鼓励村委会、社区、村民、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结合当地实情,推动将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内容列入村规民约、道德公约,不断强化群众自治效果,提升宣教工作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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