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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新形势 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访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蒋建湘

时间:2024-07-28

文︱李慧琪 图︱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

近年来,在湖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党委的领导下,湖南公安交管部门始终以“四个大抓”警务战略为牵引,紧紧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总目标,以“压事故、保畅通、强能力、严问责”为总要求,深化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努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0年全省亡人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9%、7.57%、11.21%,全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较大事故起数创历史新低,为“十四五”开好局,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本刊专访了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蒋建湘。

本刊记者:湖南公安交管部门在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方面,采取了哪些重要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蒋建湘:近年来,湖南省公安交管部门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力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一是持续推进顶层设计。湖南公安交管部门紧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历史机遇,推动省政府陆续出台《湖南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2017—2019)》《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道安监管云”建设工作方案》《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等一系列打基础、管长远的重要文件。2020年又推动省人大、省政府陆续公布实施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省道安委又出台了《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30个一律”严管措施》,切实推动解决了交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协同共治。湖南公安交管部门以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将整治工作列为党政中心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五级联动、“五长”共抓,形成了减存量与控增量双管齐下、当下治与长久治两端发力的常态整治格局。目前,全省已累计排查重点隐患6.79万起,完成整改4.41万起,整改率超过64%。

三是持续推进风险防控。湖南公安交管部门创新推进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对全省14个市州及129个县市区“扫描体检”,划分出一类风险县域34个,二类风险县域52个,三类风险县域43个,实行“一类一策、一项一策、一县一策”精准指导、对口帮扶,有力推动了风险细分和责任落地。建立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高风险路段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推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化风险隐患路段整改治理。

四是持续推进执法整治。湖南公安交管部门紧盯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城市道路三大战场,重拳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波次推进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营造高压严管态势,以违法打击促推安全文明意识养成,有力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平稳、有序。2020年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1万余件、协助侦破重大毒品案10余起;今年初至目前,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4.3万余起,超员违法行为2.7万余起,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85.5万余起,涉农村拖拉机、低速货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1.6万余起,国省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5.2万余起,危化品运输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4000余起。

五是持续推进深度调查。湖南公安交管部门推动省道安委出台《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利剑”作用,全面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部门、行业、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倒逼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一季度已启动事故深度调查138起,形成了强大的震慑警示效果。

本刊记者: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湖南公安交管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做出了哪些有益探索和实践?

蒋建湘:近年来,湖南公安交管部门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为抓手,常态化落实农村“六个严禁”严管措施,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走深走实,确保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稳中向好。

全省各级交管部门全面部署开展涉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超员和违法载人、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打促防最大限度消除农村公路重点道路交通隐患。今年以来,查处农村“两违”(违法载人、超员)2.8万余起,查处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8万余起。同时,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推广应用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两站两员”建设,实现乡镇、村组“两站两员”全覆盖,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日益巩固。

2020年以来,湖南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将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建设、穿村过镇路段限速和测速标志隐患纳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任务。并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公路改建约1.2万公里、安防工程建设约1.5万公里,治理农村公路沿线违法建筑、占道作业点段约1200处,推动整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路段约1200处,农村公路安防水平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为整治“马路市场”人车争道、占道经营、混乱无序等交通违法乱象,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报废拆解变型拖拉机8.2万辆,整治“大吨小标”车辆261辆,取缔、搬迁“马路市场”近3000处,新、改、扩建农贸市场948处,查处农村面包车等非法营运行为1.2万起,并将1.5万辆农村客运班线纳入动态监控管理。

本刊记者:科技应用是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湖南公安交管部门如何利用科技手段助推交管工作改革创新?

蒋建湘:近年来,湖南公安交管部门全面强化科技兴警意识,大力实施公安交管大数据战略,深入推进以“道安监管云”平台建设为核心的交管科技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助推全省公安交管工作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目前,公安交管科技信息化建设已被纳入省政府《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道安监管云”建设工作方案》《湖南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并启动建成了“道安监管云”一期工程,全省形成以“道安监管云”平台为核心,以“四大平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为框架,多种公安交管信息化系统为补充,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前端感知设备为基础的公安交管管控网络。实现了公安警务“云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推动了交警内部数据以及交通、法院、安监、保监、工商、教育、信访等部门行业数据的深度融合,以海量的数据资源为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提供重要支撑。在此基础上,还创建了“情报研判、指挥调度、落地反馈”的新型警务机制,通过构建积分模型,每天对全省近1600万驾驶人、近1400万机动车和5200余个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画像”,随时掌握安全隐患突出的人、车、企业信息。

在推进以“道安监管云”平台为核心的科技信息化建设的同时,不断增强前端感知能力,持续完善交通安全管控网络。2020年以来,全省新增科技设备7.5万余套,其中缉查布控卡口设备1.3万余套、视频监控设备3.4万余套、执法取证设备2.3万套。目前已实现近2万余路道路监控视频、150个气象监测站以及高速公路“12122”报警定位信息“一张图展示”,全省执勤民警、巡逻车、无人机“一张图调度”。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减量控大”等大仗、硬仗中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在服务群众办理交管业务上,全面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深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应用,先后推出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和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日均业务办理量达10.5万件。在服务群众交通出行上,利用“道安监管云”强大的数据汇集能力和高效的数据处理能力,第一时间将道路交通事故、交通管制、恶劣气象条件和安全行车提示信息等推送给百度、高德及交通频道等平台,科学、高效引导群众选择出行线路。同时,通过构建多种大数据分析模型,每天对7500多个公路卡口、2000万张过车图片进行智能分析,对6000万条“两客一危”车辆GPS数据进行秒级运算,实时、动态监管上路行驶的“问题”车辆,通过即时预警、定向推送、精准拦查,实现了“主动预防”“精确打击”。此外,还构建了以“道安监管云”为依托、以14个市州智慧监管分中心为延伸、以N个地方自主建设的执法监管系统为补充的“1+14+N”执法监管新体系,通过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对全省每天生成的5000余万条交管业务数据进行抽取、分析,科学、客观地对各级交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有效提升了全省公安交管执法规范化水平,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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