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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路花水库淹没影响专业项目处理分析

时间:2024-07-28

陈善佳

(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 530023)

0 引言

贺州市路花水库是贺州市城区未来发展的重要水源工程,位于贺州市姑婆山景区的下游。由于水库淹没区位于广西著名旅游景点姑婆山景区及十八水景区范围,库区淹没影响专业项目数量多、等级高、投资大,是本次移民安置规划的重点和难点。针对库区专业项目处理这一重点难点,需对库区淹没影响专业项目现状及淹没影响程度进行全面分析、科学布局、统筹考虑,提出经济可行、科学合理,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旅游发展规划的专业项目处理规划,同时,为不影响工程建设的社会经济指标,还需提出切实可行的投资分摊原则,以支持地方政府决策,指导工程的实施。

1 工程概况及水库淹没影响分析

1.1 工程概况

贺州市路花水库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的综合利用工程。路花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48 m,水库总库容1297万m3。拟建路花水库和拟建水厂之间输水管线全长约14.37 km,为隧洞+管道形式,中间布置有杨梅冲电站,可结合城市供水发电。水库最大坝高67 m。杨梅冲电站装机容量1×2000 kW,多年平均发电量1 145.14万kW·h,多年平均供水量2411万m3。水库的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坝、取水系统、输水系统(1#压力隧洞、2#无压输水隧洞、输水管道)等。

1.2 水库淹没影响分析

路花水库工程448 m正常蓄水位淹没影响涉及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黄田镇路花村,十八水山泉饮品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格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鼎湖度假酒店三家工业企业以及国有林场姑婆山林场,水库淹没不涉及人口搬迁;淹没影响土地面积共计696.52亩(其中:平桂管理区462.52亩,姑婆山林场234亩)。水库淹没影响的专项有:黄田镇至姑婆山三级路1.3 km,姑婆山大桥至十八水景区四级公路1.08 km,公路桥一座;淹没影响路花电站至姑婆山景区10 kV电力线5.3 km,电线杆10根,变压器3台,通信光缆共计4.34 km;拆除和影响水电站2座。

综上所述,路花水库淹没影响的重点为土地、企事业单位及专项设施,根据淹没对象、等级及淹没影响程度分析,可初步判断本次移民安置规划的难点为专业项目处理,根据初步匡算,本次专业项目处理补偿投资占移民安置规划总投资近60%。因此如何科学做好库区专业项目处理规划,是本次移民安置规划的重点和难点。

2 淹没影响专业项目现状及淹没影响程度分析

2.1 淹没影响专业项目现状

路花水库工程淹没影响专业项目有交通设施、输变电设施、电信设施、水利水电设施等。其中,淹没影响涉及三级公路主要为黄田镇至姑婆山路段,淹没1.30 km,四级公路为姑婆山大桥至十八水景区公路,淹没1.08 km,桥梁为姑婆山大桥。淹没影响输变电设施为黄田至姑婆山10 kV输电线路5.30 km;淹没影响通讯设施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共3家的通信线路及设备,合计4.34 km,电杆10根;淹没影响的电站有路花二、三级电站(路花二级站3800 kW,路花三级电站4800 kW)。

2.2 淹没影响程度分析

经调查,由于水库淹没区位于广西著名旅游景点姑婆山景区及十八水景区范围,库区淹没影响专业项目数量多、等级高、投资大。其中淹没影响的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和桥梁是通往姑婆山景区及十八山景区的必经之路,复建等级要求较高,复建规划需结合当地交通发展及景区规划统筹考虑。淹没影响输变电及通讯设施均属于服务景区及周边企事业单位的专项设施,为保证景区及周边企事业单位正常营业不受工程建设的影响,减少工程施工期补偿,复改建规划需统筹考虑。经调查分析,工程建设及蓄水后均将对路花二级、三级电站发电造成影响,损失其发电能力,且不存在原址或附近复建的可能性,因此本次规划补偿需分施工期、运行期考虑。

3 专业项目处理分析

3.1 交通设施复改建规划

3.1.1 交通设施复改建规划及投资

交通设施的复建,要求在评价现有交通设施状况及对现有交通设施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踏勘选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方案比较,经济、合理地确定复建公路走向、规模,计算工程量和投资。本次交通设施复改建委托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贺州市路花水库淹没区复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公路可研》),报告结合贺州市交通发展及姑婆山景区规划,黄田镇至姑婆山三级公路按二级路标准进行复改建,设计时速40 km/h,平曲线最小半径Jan-80 m/处,路基宽度8.5 m,路线长度3.357 km;姑婆山大桥至十八水景区沥青公路按四级路标准进行复建,设计时速20 km/h,平曲线最小半径Jan-60 m/处,路基宽度6.5 m,路线长度2.246 km,复改建中包含大桥1座232 m[1]。复改建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

表1 复改建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3.1.2 交通设施复改建投资分摊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规定:“对恢复改建的项目,应按原规模、原标准或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所需投资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估算。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级)或改变功能需要增加的投资,不应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资估算”[2],本次根据《公路可研》,结合“三原”原则对库区交通恢复项目进行投资分摊。

(1)桥梁工程投资分摊。根据《公路可研》,姑婆山大桥至十八水景区复改建规划四级路桥梁复改长度按232 m,桥面宽按4.5 m,与姑婆山大桥原规模相当,根据工程典型设计,桥梁投资为1276万元,应全部纳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2)二级公路投资分摊。根据《公路可研》姑婆山大桥至十八水景区改线规划,该段路基规模为6.5 m,与现状淹没三级路面路基标准相当,且其他指标类似,每公里造价考虑扣232 m桥梁工程投资1276万元后,计算现状淹没三级路单公里造价为(3556万元-1276万元)/2.246 km=1015万元/km,二级路复建长度为3.357 km,平均每公里按1015万元分摊投资,合计3407万元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3)四级公路投资分摊。根据《公路可研》姑婆山大桥至十八水景区改线规划,该段路基规模为6.5 m,但现状淹没四级路面路基为4.5 m,考虑其他指标类似,计算现状四级路单公里造价为1015万元/km×(4.5/6.5)=702万元/km,四级路复建长度为2.246 km,平均每公里按702万元分摊投资,合计1577万元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经计算,交通设施复改建规划投资共6260万元,占《公路可研》总投资10 274万元60%,根据规范要求,本次将6260万元纳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资估算,其余4014万元由地方政府自筹。

3.2 输变电及通讯设线路改建改建规划

对受淹没影响的高压输变电工程及通讯工程,参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结合当地电力发展及通讯发展规划,按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的原则提出相应复建设计。

根据典型设计成果,10 kV输电线路按20万元/km计列,路花水库工程库区淹没影响10 kV电力线5.30 km,改线长度6.00 km。复建单价按典型设计采用,10 kV线路按20.0万元/km计,输变电设施复建投资为120.00万元,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本次通讯设施复改建在充分征求主管部门意见,保证恢复原功能的基础上,通讯设施复改建线路尽量按原线路抬高布置。经规划,路花水库库区通讯线路复改建长度共计9.78 km(其中:中国联通3.87 km、中国移动2.56 km、中国电信3.35 km)。电信设施复改建投资总计134.19万元,其中移动通讯线路复改建投资55.34万元,联合网络通讯线路复改建投资39.91万元,电信通讯线路复改建投资38.94万元,均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3.3 水利设施复(改)建规划

经调查分析,工程建设及蓄水后均将对路花二级、三级电站发电造成影响,损失其发电能力,且不存在原址或附近复建的可能性,因此本次规划补偿需分施工期、运行期考虑。

3.3.1 施工期电量损失补偿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经调查分析,从施工期第一年5月初至第3年3月底共23个月中,路花二级电站由于受施工影响,无法运行,进而影响路花三级电站发电效益。

经估算,路花二级电站现状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 353.51万kW·h,受施工期影响年均损失电量为1 353.51万kW·h,23个月总的损失电量为2 526.34万kW·h。路花三级电站的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 428.94万kW·h,受施工期影响年均损失电量为196.93万kW·h,23个月总的损失电量为379.51万kW·h。

按当地现行上网电价0.31元/(kW·h)和上网电量系数0.9计算,施工期需补偿路花二级、三级两座电站的电量损失共计810.73万元,其中:补偿二级电站704.85万元,补偿三级电站105.88万元,均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3.3.2 运行期电量损失补偿

路花水库引水后,受引水影响的电站有2个水电站,分别为路花二级和路花三级水电站。

路花二级电站装机容量2×1600 kW,设计流量为2×1.3 m3/s,前池正常水位385.83 m,厂房尾水池正常水位211.4 m,多年平均发电量1 353.51万kW·h。据估算,水库供水引水后,二级电站多年平均损失电量为893万kW·h。

路花三级电站装机容量3×1600 kW,设计流量3.2×2+3.3=9.7 m3/s,前池正常水位211 m,厂房尾水池正常水位144.6 m,多年平均发电量2 428.94万kW·h。据估算,水库供水引水后,路花三级电站多年平均损失电量为198万kW·h。

路花电站不存在原址或附近复建的可能性,因此运行期电量损失补偿方案采取新建电站电量补偿方式。结合地形、地质等建设条件和输水线路设计,考虑建引水式杨梅冲电站1座,电站装机容量2×1000 kW,以杨梅冲电站发电量对路花水库运行期路花二级、三级电站电量损失进行补偿。杨梅冲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1 145.14万kW·h,足以补偿路花水库运行期路花二级、三级电站多年平均电量损失之和1091万kW·h。经计算,新建电站的投资共计2 463.36万元,因此新建电站费用作为路花电站运行期电量损失补偿费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4 结语

根据调查分析,本文拟定了科学合理的路花水库工程专业项目处理方案,可指导库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有序开展,并为不影响工程建设的社会经济指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投资分摊原则,以支持地方政府决策及项目上报。经计算,水库工程淹没影响专项复建补偿总投资9 788.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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