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积极抢抓中央对今后一段时期水利改革发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的历史机遇,努力推动云南农村水电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自今年1月以来,我们狠抓学习和贯彻落实,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在2010年年终工作总结大会上,我局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一号文件,深刻领会 《决定》中提出的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各项政策,特别是针对决定中提出的 “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开发许可,强化水电安全监管。大力发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到今年的各项工作中。
认真贯彻 《决定》提出的更加注重保护生态和农民群众利益,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开发许可的要求,结合我省农村水能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较大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水能资源管理,积极开展水能资源管理立法和基础规划工作,做好水资源论证、水规划同意书和防洪影响评价技术审查。
按照《决定》要求,积极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以增效扩容、电气化、代燃料三类建设和改造项目为重点,全面调查清理农村水电站基本情况,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开展日常监管,推进全省农村水电安全监管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努力,将充分发挥水电站的综合利用效益写进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的决定》,提出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水产养殖等功能,将水电站综合利用纳入全省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认真组织完成规划编制,积极开展项目准备工作。
按照 《决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围绕农村水电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确定今年我省农村水电重大抓二十一项工作。同时,全面启动我省“十二五”电气化建设;继续推进2010年3个新开工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积极做好2011年新开工项目的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规划完善和项目检查,做好试点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抓紧开展农村水电配套电网及其改造情况进行调查,做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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