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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完善我国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

时间:2024-04-24

邝洪光

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环境状况却逐渐恶化,环境问题凸显,这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制约性因素。目前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和人民密切关注的问题,本文描述了我国目前的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的现状,分析了如何完善我国政府环境保护的职能

关键词: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完善;政府职能

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它必然是政府行政职能的一项基本内容,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将越来越突出。近些年来人们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也使得政府逐渐被推向了环境保护的前端,公众对政府加强环境保护、治理污染、强化环境保护职能的呼声越来越高,所以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

1 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

1.1 我国主要的环境问题

我国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主要有:(1)水资源污染问题,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就越来越多,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地面的水资源已经遭到了严重的污染,工业的发展也使得水资源日益受到重金属的污染,此外很多湖泊富营养突出以及过度的采集地下水使得我国一些地区出现水资源的破坏等问题。(2)土壤污染问题,在我国的土壤污染中,遭到重金属污染的土地已经达到5亿亩,废弃物已经破坏了将近200万亩的耕地。(3)雾霾问题,近些年来雾霾问题越来越严重,在我国的很多地区雾霾问题不仅涉及范围广且出现较频繁,空气质量超标现象也日趋严重,尤其是我国的北方地区。(4)噪音污染、核辐射、重金属和化学品等问题也存在严重污染,这些环境风险时刻都威胁着人们的生存。

1.2 政府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的环境立法相对落后,法律不能与时代同步,且立法内容相对笼统,对于新的形势发展需求来说,以往的立法已经不具有太大的实用性,很多相关法条也表现出了极大的滞后性。其次,政府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管制度,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政府没有引起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程度,所以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制机制等都普遍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而且当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通常是将经济发展放在首位,从而导致对环保的投入不够充足。最后,公众的环保意识不足,主要是长期以来社会大众形成的固定思维模式,认为环境保护知识政府的职责,对国家和政府形成依赖,却将自己置身事外。

2 完善我国政府环境保护的职能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过去以损害环境为代价的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让我们付出了巨大代价,现阶段政府必须承担环境保护职能,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环境保护职能体系。

2.1 政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

一方面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树立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意识,转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政府在行使环境保护的职能过程中要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企业的污染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把环境保护放在与经济发展同样的高度,此外政府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鼓励群众为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献言献策。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是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主要原因。因此我国政府要转变发展观念,加大能源利用率,引导和鼓励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主要措施可以在借鉴发达国家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可以在我国小范围内开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再将典型经验进行推广,从而将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的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过程中去,与此同时,还可以把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措施等写入保护环境的各项法规和政策过程中,从制度上进一步摒弃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2.2 政府要处理好环境保护问题中的利益关系

在环境保护问题中,政府要处理好各中利益关系,尤其是要做好打击地方保护主义的工作,虽然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各地政府在进行环境保护工作时仍然有重经济,轻环境保护的思想,很多地方政府对有经济贡献而产生污染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对排污企业做出了一些处罚,但也是无关痛痒,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保持经济增长,对上一级隐瞒污染情况,所以大量地方保护主义的出现给我国政府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威胁。针对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政府应当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地方政府应当转变发展观念的,应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其次,应当抓紧制定和完善遏制地方保护主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制定的带有地方保护行业垄断色彩且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应当抓紧予以清理废除。最后,在财政方面要扩大财源,改革财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缺乏明确划分,特别是财权方面,这样就间接的刺激了地方政府对经济利益的狂热追求,所以地方政府选择动用行政力量对当地的环境污染企业进行保护。

2.3 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建设

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其根本原因就是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力度不够,政府应当从立法和执法两方个面入手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在立法方面,政府应当完善立法使得环境保障工作有法可依,要做到立法目标明确,就是可持续发展,注重长远的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清理。在执法方面,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坚持环保执法必严,首先要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其次要提高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可以运用网络,建立环境污染举报平台,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等。最后要健全政府环境保护问责制,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惩治。

3 结语

虽然环境问题仍然存在,但政府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完善自身环境保护的职能,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最终意义上的节约型和环保型社会。

参考文献

[1] 陈少坚,张云峰.论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J].广东化工,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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