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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

时间:2024-04-24

摘 要: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旧城区改造和住宅建设的不断加大,城市建筑噪声给人居住环境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文章通过调查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源,分析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特点及污染现状,阐述了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问题,并提出了污染防治对策。

关键词:建筑施工噪声;噪声污染;城市规划;污染防治

1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现状

1.1 概述

随着近年来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旧城区改造和住宅建设的不断加大,城市建筑噪声给人居住环境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城市人口稠密地区的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已经成为环境污染投诉的热点问题。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给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是建筑工程行业应该思考的一项重要工作。

1.2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通过对其工作状态调查,其噪声平均强度见表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国家标准见表2:

1.3 建筑噪声声源的特点

建筑噪声声源常常在露天环境,扩散途径不易被割断。其特点是位置多变,噪声源的性能、强度、种类变化的范围大,常常伴有强烈的震动发生,还具有强度大且持续时间集中,噪声控制度大等。除此之外,建筑中使用的大吨位载重汽车的噪声形成流动噪声源同样不可忽视。

1.4 对建筑噪声污染现状的总结

第一,一些建筑施工单位受经济因素制约,使用的施工设备简易陈旧、质量低劣、安装不当。与此同时,建筑施工业主普遍缺乏环保意识,对施工机械缺少必要的降噪手段。卷扬机、电锯、切割机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露天安置,操作时刺耳的噪声随时传播,使施工场界噪声严重超标。

第二,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侧重强调建筑质量和工程安排,两者与施工时间发生矛盾时,自然会从经济利益出发,导致出现夜间施工现象,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第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由具体的施工单位承担污染防治责任,造成了其上游的总包企业和建设单位没有义务来治理污染的认识误区。

2 建筑施工噪声防治对策

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有关规定和当地有关施工噪声管理规定。对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2.1 加强施工管理

2.1.1 合理制定作业时间

在施工现场超出规定时间带作业的一般是混凝土连续浇注,支模板等作业。这些噪音的产生在正常作业中是避免不了的,而且这些噪音的强度非常大,如在夜间作业噪音尤为突出。为了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就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施工作业时,夜晚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 时,在特殊情况下(高考期间)更应该缩短或暂停施工作业。昼间尽量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当特殊情况下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事先应该与附近居民协商,并上报工地所在地的环保局和有关环保行政执法部门。

2.1.2 减少人为噪音

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2.1.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为了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噪音情况,掌握噪声值,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用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凡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2.2 合理使用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是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主要原因。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机械,妥善安排作业时间。施工中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产生工程机械噪声的主要因素是空气动力、机械传动、液压三部分。从结构上可分为发动机及本体噪声,传动系噪声、底盘各部件的连接配合引起的噪声,车身噪声,液压噪声(齿轮泵,液压阀及管路振动引起的噪声),制动系统排气噪声,工作装置动作冲击噪声。其中发动机及其相关件产生的噪声占1/2以上。因此发动机的减振、降噪成为工程机械噪声控制的关键之一。电机(包括发电机和电动机)也是建筑施工机械的主要动力设备,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电机降噪措施是加设隔声罩或隔声罩配装消声器。根据其类型结构不同,采用的降噪措施也不尽相同。

2.3 积极改进生产技术

2.3.1 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减少现场施工作业量或作业内容。对于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机械加工及制作,可以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如推广商品混凝土,使得混凝土的搅拌远离施工现场,减少该作业的噪声源。其他建筑材料如木材、钢筋及其他金属材料的加工等,也要尽量实现非现场作业。

2.3.2 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如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的施工机械;对不得不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可以搭设作业棚,以减少强噪音的扩散。

2.3.3 施工现场维护结构的全封闭技术,以及新型隔音围护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施工作业噪声向外界的传播强度。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2.4 利用经济手段进行污染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1条明确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因此,建议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实行保障金退还制度,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建筑工程大小收取一定数额的保障金,在限制时间内擅自进行建筑施工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作业拒不改正的,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极大危害的,视其情节扣除部分保障金,如果未产生噪声污染如数奉返保障金。

2.5 从环境管理上采取防治措施

实施建筑施工申报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我们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法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地和期限以及可能产生噪声的强度和防治措施情况等.环保部门在审批时,对工地的大门位置、机械设备摆放,尤其是限定排放时间等要有明确规定。同时,环保执法人员要亲自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检查落实情况,还应在施工期间增加现场巡查频次,进行昼夜突击检查.对问题严重的施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坚持实行限期施工公告,使施工单位接受公众监督,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在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上,采取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政策。

参考文献

[1] 卢汉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其防治[J].建筑机械化,2008,29(7).

[2] 杨文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17).

作者简介:张凯(1993.01- ),男,河南南阳人,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学院,本科,研究方向: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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