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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水电资源开发及环境保护现状

时间:2024-07-28

谭 平,栾 丽,孙丹丹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72)

1 印度水电资源及开发现状

根据印度中央电管局(Central Electricity Authority,CEA)的统计数据,印度全国包括季节性水能在内的水电资源总蕴藏量估计约为6 000亿kW·h/年,按60%的负荷因数计算,约有84 000MW(装机容量约为148 700MW)。详见表1。

表1 印度水电资源蕴藏量(CEA统计数据) MW

印度全国水电资源分布不均匀,在北部喜马拉雅山区向中部平原地区的过渡带,因河流流量、落差均较大,水电资源相对集中。该区域的恒河、布拉马普特拉河及其主要支流的水电资源蕴藏量占总蕴藏量的近70%。

在上述水电资源蕴藏量中,已开发量仅约15%,另有7%左右处于不同的开发阶段。印度的水电发电量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曾超过全国发电总量的50%,但随着火电等其它电力工业的发展其比例逐年下降,目前只占约26%。印度电力部门认为本国最适合的电力构成比应是水电占40%,火电(包括核电等)占60%。但目前加快进行水电开发受到许多方面的制约,如:各邦电力局的资金普遍不足和收支不当;土地征用、库区移民安置、环保和林业等问题的制约;各邦之间有关河流的争议和政治干预;建设周期长等。

2 印度典型河流水电资源及开发现状

2.1 布拉马普特拉河

布拉马普特拉河(Brahmaputra Rivers)干流流经中国、印度、孟加拉国三国,是中亚和南亚地区的主要河流之一。布拉马普特拉河在我国境内为雅鲁藏布江,在墨脱县的巴昔卡流出中国国境。布拉马普特拉河全长约3 100km(河源~戈阿隆多),总流域面积62.2万km2,年径流量6 180亿m3。布拉马普特拉河—雅鲁藏布江流域水能资源蕴藏量十分丰富,其中最为富集的是河流由青藏高原经大拐弯转向印度平原的雅鲁藏布大峡谷地区。雅鲁藏布江在我国境内的水力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7 599万kW;印度部分可开发的水能资源为3 492万kW,集中在迪汉河和布拉马普特拉河支流,其中苏班西里河为480万kW,马纳斯河为500万kW,卢希河为300万kW,迪班河为250万kW。

据印度官方统计数据,布拉马普特拉河可装机容量为66 065MW,其中,超过60%的资源量位于伪阿鲁纳恰尔邦境内。目前流域水电开发程度很低,已建的多座中小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约300MW。在建的兰皮河上的卡尔比兰皮水电站装机容量100MW;兰甘纳迪河上的兰甘纳迪二级水电站装机容量405MW;卡门格河上的卡门格水电站装机容量600MW。

根据印度电管局的《5000MW以下水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布拉马普特拉河流域将开展66个水电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工作,这些项目位于印度东北部的梅加拉亚(Meghalaya)、那加兰(Nagaland)、锡金(Sikkim)及伪阿鲁纳恰尔邦境内。预计总装机容量为30 023MW,年发电量为1 177.07亿kW·h。详见表2。

表2 印度布拉马普特拉河流域水电开发规划情况

2.2 恒 河

恒河(Ganges River)发源于喜马拉雅山南麓加姆尔的甘戈特力冰川,有两个较大的源头,即阿勒格嫩达河和帕吉勒提河,两河在代沃布勒亚格附近汇合后始称恒河。恒河在印度境内自西北向东南流入恒河平原后折向东流,经孟加拉国注入孟加拉湾。恒河干流流经印度、孟加拉国两国,全长2 527km(河源至孟加拉湾),流域面积105万km2,河口处多年平均径流量为5 500亿m3。

印度境内恒河流域水能资源蕴藏量约为20 711MW,主要集中在流域北部干支流上游段的喜马拉雅山南麓。历史上恒河流域的治理开发以中下游的灌溉和防洪工程为主,近年来也修建了一些多目标蓄水工程和水电站,但总体上水电开发程度不高。

根据印度电管局的《5000MW以下水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恒河流域将开展33个水电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工作,这些工程全部位于北阿坎德邦(Uttarakhand,原名北安查尔邦Uttaranchal,2007年1月改称现名)境内,即恒河流域西北部干支流上游段,预计总装机容量5 282MW,年发电量220.7亿kW·h。详见表3。

表3 印度恒河流域本阶段水电开发规划情况

3 印度水电开发的环境保护现状

3.1 水电开发立法

印度于1976年正式把环境保护写入宪法,把环境保护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并规定国家应尽力保护和改善环境。印度政府于1986年颁布环境保护法,并于1994年颁布环境影响评价法。印度在水电开发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较为完善,从国家、各职能部门和邦(省)层面均可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此外,印度的水电开发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政策更新较快,特别是条例和政策,每年均需修订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3.2 水电开发审批管理

3.2.1 水电开发管理构架

在印度,水电项目的规划、开发、审批和管理涉及国家及邦(省)多个部门。总体来看,水电工程主要受电力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管辖,两部门进行全国的水电资源普查与规划,并出台全国性的水电规划、开发政策。水电项目的许可主要归属环境和森林部、国家污染控制委员会,其为所有水电项目颁发环境许可证。

3.2.2 水电开发程序及审批

按照环境和森林部的规定,所有开发建设项目(活动)实施分类管理,建设项目按其规模和影响大致分为A、B两类。对于水电项目,A类项目为装机不小于50MW或占地不小于10 000hm2的项目;B类项目为装机小于50MW并大于25MW水电项目或占地小于10 000hm2的项目。上述两类建设项目均需向环境和森林部申请并获得环境许可证以后方能开工建设。此外,对于不包含在上述A、B类建设项目内的小型水电站项目,均可在邦一级或地区一级政府进行审批。

在印度,建设项目申请环境许可证的具体程序见图1。

图1 印度水电环境许可证申请及审批程序框图

3.3 水电开发环境影响评价

印度的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我国相似,其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按环保和森林部推荐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进行编制。一般的水电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总论、项目概况、环境概况、人口及社会经济、环境影响预测、环境管理计划、流域治理计划、环境监测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环保投资概算和执行总结等内容。对于部分环境较为敏感的项目,可根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专题研究。

3.4 印度水电开发的环境对策措施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印度正处于水电开发的高峰期,水电开发的环境对策措施在逐步得到完善。

在规划层面,印度对全国水电资源在1978~1987年进行了普查复核,据此对全国六大水系进行了水电统一规划(按印度2008年国家水电政策)。全国统一的水电资源规划,可以从战略高度统筹考虑水电开发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规避重大环境问题的出现,但目前尚未收集到印度关于水电规划环评的相关资料。

在单个项目建设层面,印度实行严格的环境许可证制度。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单个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各项环境问题进行详细评价,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及环境管理计划。这些措施基本涵盖工程施工期和运行管理期,涉及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各个方面,可在总体上减免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4 结 语

印度水电资源十分丰富,其境内较大的流域均做了长期的水电规划,但水电开发程度较低,近远期可开发潜力巨大。在长期的水电开发过程中,印度水电项目审批制度及环境保护体系日趋完善。印度部分水电开发环境保护思路值得国内借鉴,如森林植被补偿性保护、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和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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