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湘潭大学 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区旅游业均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各地区旅游资源丰度、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程度、交通区位、可进入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因素的不同,导致不同地区旅游业的发展速度不同,区域旅游业发展出现地区差异。这种差异随着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相关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有规律的变化。国外有关旅游业发展区域差异的分析起步较早,研究内容较广泛和深入,主要集中在区域旅游竞争力[1-3]、相关理论模型[4,5]、旅游地实证研究[6,7]等方面。国内相关研究起步较晚,陆林[8]、朱[9]、叶护平[10,11]等以我国31个省市区为区域研究单元,从地理学、经济学的角度,采用系统的数据和计量分析方法,分析了我国区域旅游业的发展差异、变迁特征及影响因素;靳诚[12]、安应民[13]、程进[14-19]等运用标准差、变异系数、变差系数、基尼系数、首位度、赫芬达尔系数、加权主成分TOPSIS价值函数等指标对长三角、安徽、吉林、江西、江苏等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时空格局演变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可见国内外关于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已有较深入的研究,但关于我国旅游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研究多是以省区为单位,以地市为单位的相关研究较为少见。
本文收集了2005—2016年我国27个省区(未包含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地区,下同)339个地市的旅游总收入,利用基尼系数、水平梯度、首位度等指标,从全国、东中西三大区域、省区三个尺度分析了我国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及其变化特征,以期为丰富旅游经济发展区域差异的研究及各省市的旅游发展提供参考。
旅游收入是反映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最重要的指标,由于部分地市早期旅游统计数据不全,考虑到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对比性,本文采用2005—2016年我国27个省区339个地市的旅游总收入分析我国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及其变化特征,数据来源于各省区相关年份的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
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衡量区域经济差异的常用指标之一,计算公式[20,21]为:
式中,Xi为各地市旅游收入占分析区域旅游总收入份额从低到高的排序;yi为各地市旅游收入;n为分析区域所含地市数量。基尼系数值域为[0,1],基尼系数低于0.2表示区域旅游发展无差异,0.2—0.3表示区域旅游差异较小,0.3—0.4表示区域旅游差异合理,0.4—0.5表示区域旅游差异较大,0.5以上表示区域旅游差异悬殊。
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梯度: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梯度值[22]是指各地市旅游收入与分析区域旅游总收入平均值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首位度:首位度[23]主要用于反映旅游规模分布的集中度,计算公式为:
S=P1/P2
(3)
式中,S为首位度;P1和P2分别为旅游规模最大城市和第二大城市;S≤2表示结构正常、集中适当;S>2,则存在着结构失衡、过度集中的趋势。
因研究涉及地市较多,为更好地反映旅游规模分布的集中度,引入四城市指数和十一城市指数,计算公式为:
四城市指数:S=P1/(P2+P3+P4)
(4)
十一城市指数:S=2P1/(P2+P3+…+P11)
(5)
S≤1表示结构正常、集中适当;S>1,则存在着结构失衡、过度集中的趋势。
依据计算公式及相关数据,本文计算了我国339个地市2005—2016年的基尼系数、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梯度和首位度,结果见表1。从表1可见,我国旅游经济区域差异呈缩小趋势,基尼系数由2005年的0.6523降至2016年的0.4869,但一直都在0.4之上,差异仍较大。从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梯度的分布看,高度发达型城市数量较稳定,12年来变化不大;发达型、较发达型和欠发达型城市数量增加,落后型城市数量减少;2005年75.8%的地市属于欠发达型和落后型,2016年71.1%的地市属于欠发达型和落后型,说明旅游经济区域差异在减小,但区域差异依然较大,旅游经济发展从原来的“二八效应”向“三七效应”转变。从首位度指标来看,2005—2016年二城市指数首位度均小于2,四城市指数和十一城市指数首位度均小于1,这说明旅游经济发展结构正常、集中适当,3个指数的城市首位度指数整体呈下降趋势,说明区域旅游经济发展集中程度有所降低。
表1 339个地市旅游收入基尼系数、首位度和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梯度
按照我国三大区域的划分方法,将27个省区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3个区域,其中东部地区包括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辽宁、河北8个省份;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安徽8个省份;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广西、内蒙古、新疆、甘肃11个省份。3大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基尼系数见图1。
图1 东、中、西部旅游总收入基尼系数变化
从图1中可见,3大区域基尼系数均呈下降趋势,但仍相对较高,区域差异仍较大。其中,西部地区的基尼系数由2005年的0.6197下降到2016年的0.4661,下降速度最快;东部地区基尼系数由2005年的0.5829下降到2016年的0.4405;中部地区的基尼系数下降速度最慢,基尼系数从2005年的0.5685下降到2016年的0.4952。2013年后,东部和中部地区基尼系数基本保持稳定,变化幅度很小,说明各地市旅游发展较平稳,短期内区域旅游发展差异变化不大,基尼系数下降的速度较慢。就2013年以来的情况看,东部地区旅游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最小,其次是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差异相对较大。
2005—2016年3大区域二城市首位度指数、四城市首位度指数和十一城市首位度指数见表2。从表2可见,东部地区的首位城市一直是广州,二城市首位度在1.2—1.4之间,四城市首位度、十一城市首位度位于0.3—0.5之间,首位度变化幅度较小,说明东部地区城市的旅游结构较稳定、结构较合理。中部地区的首位城市一直是武汉,二城市首位度指数、四城市首位度指数和十一城市首位度指数均呈上升的趋势,旅游经济发展集中程度有所上升,但仍然处在合理结构的范围之内。西部地区的首位城市一直是成都,二城市首位度指数、四城市首位度指数和十一城市首位度指数均呈下降趋势,二城市首位度小于2,四城市首位度与十一城市首位度小于1,说明西部地区旅游发展结构较合理且旅游经济发展集中程度有所下降。相比而言,西部地区的首位度最高,其次是中部地区,东部地区的首位度较低,这说明东部地区旅游发展结构最合理,其次是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旅游发展结构的合理性较低。
表2 东部、中部、西部旅游城市首位度
2005—2016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3大区域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梯度分布状况见图2。从图2可见,东部地区高度发达型的地市略有减少,发达型、较发达型和欠发达型的地市数量增多,落后型地市减少,说明东部地区旅游发展结构在逐步改善,地区差异减小。中部地区高度发达型和发达型地市数量略有波动,但整体变化不大,较发达型地市先增加后减少,整体数量有所增加,欠发达型地市增加,落后型地市减少,说明中部地区旅游发展结构有所改善,地区差异有所减小,但幅度较小,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西部地区高度发达型和落后型地市减少,发达型和较发达型地市数量增多,说明西部地区旅游发展结构有较大改善,地区差异明显减小。
图2 东部、中部、西部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梯度分布
各省区旅游收入基尼系数见表3。从表3可见,海南、江西两个省份的基尼系数略有上升,区域差异略有增大,其他省区基尼系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区域差异在减小。其中,浙江、福建、广东、辽宁、山西、河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宁夏、广西、新疆基尼系数下降幅度较大,基尼系数下降超过0.11,区域差异明显减小;其他地区基尼系数下降幅度较小,基尼系数下降低于0.1。2005年除河北、山西、江西外,其他省区基尼系数均大于0.4,且有15个省区基尼系数超过0.5,各省区内旅游发展差异较悬殊,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各省区内旅游发展区域差异明显减小。2016年除广东、海南、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安徽、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内蒙古、新疆、甘肃外,其他省区基尼系数均小于0.4,区域旅游差异合理。
各省区旅游城市首位度见表4。从表4可见,除辽宁、河北、江西、安徽、内蒙古、甘肃6个省区的首位城市略有波动外,其他省区首位城市均没有发生变化。首位城市基本是省会城市,这是因为省会作为一个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在地,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水平高,商务会展等活动给旅游业带来了较好的发展条件,所以旅游经济较为发达。此外,旅游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也有可能成为首位城市。从变化趋势来看,江苏、浙江、福建、辽宁、湖南、湖北、广西7个省区的二城市首位度变化幅度较小,广东、海南、黑龙江、安徽、内蒙古、甘肃的二城市首位度升高,旅游业发展有集中趋势,其他省区的二城市首位度下降,旅游业发展区域差异有所减小;江苏、江西、内蒙古四城市首位度变化幅度较小,广东、海南、黑龙江、安徽、甘肃四城市首位度升高,旅游业发展有集中趋势,其他省区四城市首位度下降,旅游业发展区域差异有所减小。
表3 各省份旅游收入基尼系数
表4 各省区旅游城市首位度
(续表4)
从2005年和2016年两个截面来看,2005年山东、山西、吉林、湖南、云南、新疆、黑龙江、湖北、四川、贵州、西藏、陕西、青海、宁夏14个省区二城市首位度大于2,其中12个省区四城市首位度大于1,存在结构失衡、过度集中的问题;其他省区二城市首位度小于2,四城市首位度小于1,区域旅游发展结构正常、集中适当。2016年,陕西、甘肃、黑龙江、湖南、湖北、四川、西藏、青海、宁夏9个省区二城市首位度大于2,广东、海南、吉林四城市指数首位度大于1,存在结构失衡、过度集中的问题;其他省区二城市首位度小于2,四城市首位度小于1,区域旅游发展结构正常、集中适当,可见存在结构失衡、过度集中问题的省区在减少,区域旅游发展地区差异在减小。
分布结果见表5。从表5可见,我国每个省区域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在空间上都存在着明显的梯度差异,各省区高度发达型城市和发达型城市数量较少,而欠发达型城市和落后型城市数量较多,说明各省区内旅游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少数城市占有大部分的旅游收入,但这种状况有所减缓。2005—2016年,高度发达型城市和发达型城市数量变化不大,但落后型城市数量明显减少,较发达型和欠发达型城市数量明显增加,说明各省区内旅游经济发展地区差异有所减小。
表5 各省区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梯度分布
本文收集了2005—2016年我国27个省区339个地市的旅游总收入,利用基尼系数、水平梯度、首位度等指标分析了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及其变化。结果发现:①由于各地区旅游资源丰度、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程度、交通区位、可进入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因素的不同,我国旅游经济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区域差异,但随着各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我国旅游经济发展区域差异呈缩小趋势,发达型城市、较发达型城市和欠发达型城市数量增加,落后型城市数量减少,基尼系数及首位度指数均呈下降趋势,但基尼系数仍在0.4以上,旅游经济发展区域差异依然较大。②东、中、西部3大区域内旅游经济发展区域差异呈减小趋势,基尼系数均呈下降趋势;东部地区旅游经济发展地区差异最小,其次是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差异相对较大;东部和西部地区旅游经济发展结构明显改善,高度发达型和落后型地市减少,发达型城市、较发达型城市和欠发达型城市数量增多,中部地区旅游发展结构有所改善,地区差异有所减小,但幅度较小,有较大的提升空间。③除海南、江西两省外,其他各省区旅游经济发展区域差异在减小,许多省区区域旅游差异进入合理范围内;首位城市基本是省会城市,且大部分省区首位城市没有发生变化,大部分省区二城市首位度和四城市首位度呈下降趋势,2005—2016年高度发达型和发达型城市数量变化不大,但落后型城市数量明显减少,较发达型城市和欠发达型城市数量明显增加。
本文收集有关数据,利用相关模型,从三个层面分析了中国旅游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及其变化,在研究视角和研究结论中有一定的新意,丰富了旅游经济发展区域差异的研究,为各地区制定相关政策缩小地区差异,促进区域旅游经济的均衡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但研究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过度集中不利于区域旅游发展,同样过度分散也可能不利于旅游业的发展。因此,文中的相关指标只代表区域差异的大小,不能反映旅游发展水平的高低;其次,由于数据量过大,对区域差异形成的影响因素分析欠深入,这些将在后续的研究中予以逐步完善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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