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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谋划和整体推进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4-24

唐仁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司长王翔、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副司长刘亚芳出席发布会,介绍《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并就《规划》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发展清洁低碳氢源、氢能产业链建设和技术装备研发、氢能应用重点领域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经济性、氢能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加强顶层设计 引导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对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上强调,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有序发展氢能源。

当前,一些主要的发达国家和经济体已将氢能视为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选择,持续加大投入、加强布局,抢占氢能产业发展制高点。

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居于世界首位,在清洁低碳氢能源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氢能产业发展态势总体良好,已初步掌握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在部分区域开展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上,氢能成为“绿色办奥”理念的重要体现。“飞扬”火炬采用清洁低碳氢能作为燃料;冬奥赛区共投入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余辆,配套建设加氢站30余座,全面实现交通领域绿色用能。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氢能产业仍然处于发展初期,面临产业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装备水平不高、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滞后等诸多挑战,需加强顶层设计,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谋划和整体推进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编制印发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发布会简要介绍了《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氢能产业发展定位

《规划》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并从三方面阐述氢能产业的发展定位。

(一)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氢能与电能类似,是常見的二次能源,需要通过一次能源转化获得;不同之处在于,氢能的能量密度高、储存方式简单,是大规模、长周期储能的理想选择,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消纳提供了解决方案。随着燃料电池等氢能利用技术逐渐成熟,氢能—热能—电能将实现灵活转化、耦合发展。

(二)氢能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载体

氢能具有清洁低碳属性和跨界应用潜力,可广泛应用于交通、工业等领域,例如燃料电池车辆、氢能冶金等;同时,也是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优质替代能源。通过广泛推广氢能在用能终端的应用,将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三)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氢能产业技术密集、覆盖面广、带动效益强。通过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不断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瓶颈,能够实现产业链良性循环,氢能产业规模预计持续增长,将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明确氢能产业发展总体要求

《规划》明确要求紧扣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创新引领、自立自强,安全为先、清洁低碳,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稳慎应用、示范先行”的基本原则,推动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一是坚持创新引领。氢能产业链长、技术难度大,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我国在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以及氢安全科学机理、专业人才等方面,均有较大提升空间。《规划》将创新摆在产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聚焦氢能制备、储存、输运、应用全链条,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装备自主可控能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入融合发展。

二是坚持绿色低碳。解决氢从哪里来的问题是氢能产业发展的基础,不新增碳排放是发展氢能产业的前提。我国工业副产氢工艺成熟、成本较低,近期仍将是主要氢源。但从长远发展看,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潜力更大,更加清洁可持续,随着成本下降,将成为重要氢源。为此,《规划》明确,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氢。

三是坚持安全为先。氢是无色无味气体且极易燃烧,一旦泄漏,可能在周边人员尚未察觉之时发生爆燃、爆炸。因此,必须把安全作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对氢能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重大安全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提升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坚持稳慎有序。当前,我国氢能产业在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发展步伐不宜过快,须立足我国氢能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条件,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经济性和市场空间等因素,科学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规范发展。

三、明确氢能产业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是: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

《规划》还展望了2030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以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2035年,形成氢能多元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明显提升,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四、明确氢能产业发展具体任务

围绕氢能制、储、输、用各关键环节,以及氢安全和公共服务等,《规划》提出了四方面任务。

一是构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围绕氢能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准确把握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方向,聚焦短板弱项,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建设专业人才队伍,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创新平台,形成更加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不断提升氢能产业竞争力和创新力。

二是推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全国氢能产业布局,合理布局制氢设施,稳步构建储运体系,统筹规划加氢网络,加快构建安全、稳定、高效的氢能供应网络。

三是稳步推进氢能示范应用。坚持市场导向,合理布局、把握节奏,有序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拓展在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探索形成有效的氢能商业化发展路径。

四是完善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氢能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支持性电价等政策;建立完善氢能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多元应用等领域标准;加强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安全监管。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氢能产业发展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为推动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规划》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一是做好统筹协调。建立氢能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二是打造“1+N”政策体系。坚持以规划为引领,聚焦氢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形成“1+N”政策体系,推动各项规划任务贯彻落实。

三是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开展氢能安全生产宣传,加强氢能科学知识普及,引导社会舆论,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四是强化落地见效。优化财政金融支持,稳步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逐步推广。切实抓好督导评估,确保氢能产业阶段性目标和整体战略任务落地落实。

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2021年已印发的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是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1”,均对氢能产业发展作出明确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本次發布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是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N”之一,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谋划、整体布局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既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也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能源供给端,氢能与电能类似,长远看,将成为未来清洁能源体系中重要的二次能源。一方面,氢能能量密度高、储存方式简单,是大规模、长周期储能的理想选择,通过“风光氢储”一体化融合发展,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消纳提供解决方案。另一方面,随着燃料电池等氢能利用技术开发成熟,氢能—热能—电能将实现灵活转化、耦合发展。

二是能源消费端,氢能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从生产源头上加强管控,严格限制化石能源制氢、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赋予了氢能清洁低碳这一关键属性。扩大清洁低碳氢能在用能终端的应用范围,有序开展化石能源替代,能够显著降低用能终端二氧化碳排放。例如,推广燃料电池车辆,减少交通领域汽油、柴油使用;将氢能作为高品质热源直接供能,减少工业领域化石能源供能,直接推动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三是工业生产过程,氢气是重要的清洁低碳工业原料,应用场景丰富。例如,作为还原剂,在冶金行业替代焦炭;作为富氢原料,在合成氨、合成甲醇、炼化、煤制油气等工艺流程替代化石能源等。通过逐步扩大工业领域氢能应用,能够有效引导高碳工艺向低碳工艺转变,促进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氢能产业清洁低碳发展

发展氢能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作用。《规划》针对推动氢能产业清洁低碳发展,作了五个方面的部署:

一是确定了氢能清洁低碳发展原则。着力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氢。

二是制定了氢能绿色低碳发展目标。规划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清洁能源制氢及应用体系;203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对能源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三是部署了可再生能源制氢相关领域的技术攻关任务。国家能源局将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氢能制取、储存、运输、加注和应用等各环节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提高可再生能源制氢转化效率和单台装置制氢规模,持续开展光解水制氢等氢能科学机理研究,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体系。

四是统筹推进清洁、低碳、低成本制氢产业体系建设。结合资源禀赋特点和产业布局,因地制宜选择和发展制氢技术。在焦化、氯碱、丙烷脱氢等行业集聚地区,优先利用工业副产氢;在可再生资源丰富地区,优先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逐步扩大应用规模;同时,将推进固体氧化物电解池制氢、光解水制氢、海水制氢、核能制氢等技术研发。

五是完善支持氢能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与制度保障体系。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支持性电价政策,完善可再生能源制氢市场化机制,推动完善清洁低碳氢能标准体系。

目前虽然我国现有氢气供应体系以化石能源制氢为主,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全球第一,在清洁低碳的氢能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这也是《规划》明确鼓励支持的方向。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规划的有关部署,鼓励在风光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相信未来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会不断提升,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从“四个方面”部署氢能产业链创新能力建设

目前,我国氢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相较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产业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装备水平不高、部分关键核心零部件和基础材料依赖进口等问题。因此,必须坚持创新发展道路,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支持力度,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并在市场应用中迭代升级,才能够实现从“跟跑”到“并跑”乃至“领跑”的转换,从而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要形成高效完备的产业链,关键是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坚持《规划》提出的“创新引领、自立自强”原则,围绕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准确把握产业创新发展方向,聚焦短板弱项,适度超前部署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项目,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建立健全更加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不断提升氢能产业竞争力和创新力。

《规划》从四个方面对氢能产业链创新能力建设进行部署:一是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绿色低碳氢能制、储、输、用各环节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持续推动氢能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大产品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体系。二是聚焦创新支撑平台。围绕氢能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包括: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布局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发挥科研能力优势,建设重点实验室、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开展氢能基础研究和前瞻性技术研究。三是聚焦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引进和培育氢能技术及装备专业高端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培训机制,加快推进学科专业建设,逐步扩大氢能创新研发人才群体;鼓励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夯实技术技能人才和从业人员基础。四是聚焦国际合作机遇。充分利用国内市场优势,因势利导开展氢能科学和技术国际联合研发,推动氢能全产业链技术、材料和装备创新合作,构建国际氢能创新链、产业链。

下一步,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持续加强全产业链技术装备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加快氢能创新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培养一批高水平人才队伍,有效支撑氢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高质量发展需要。

统筹推动氢能在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

氢能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撑技术,应用市场潜力巨大,在能源、交通、工业、建筑等领域都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应该看到,全球氢能均处在发展起步期,需要结合技术研发、产业基础以及技术经济性实际情况来统筹布局。《规划》从战略定位、基本原则、任务部署等方面明确了氢能多元化应用方向:

第一,战略定位方面。明确氢能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以绿色低碳为方针,加强氢能的绿色供应,营造形式多样的氢能消费生态。发挥氢能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支撑作用,深挖跨界应用潜力,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的能源消费转型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发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第二,基本原则方面。坚持稳慎应用、示范先行。坚持点线结合、以点带面,坚持以市场应用为牵引,因地制宜、稳慎拓展氢能在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应用场景。

第三,稳步推进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方面。以市场应用为牵引,合理布局、把握节奏,有序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拓展在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探索形成有效的氢能发展商业化路径。

具体来说,《规划》部署了4项重点示范任务:

一是有序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大巴/卡车等新能源客货车辆的市场应用空间,探索氢燃料电池在船舶/航空器等领域的示范应用,不断扩大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市场规模。

二是积极开展储能领域示范应用。发挥氢能长周期、大容量储能优势,探索培育“风光水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

三是合理布局发电领域多元应用。因地制宜布局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产设施,开展氢电融合微电网示范。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示范应用,并逐步在金融、医院、学校、工矿企业等领域引入氢燃料电池应用。

四是逐步探索工业领域替代应用。探索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在合成氨、甲醇、炼化、煤制油气等行业/替代化石能源的示范,促进高耗能行业低碳绿色发展。

为推动氢能产业稳慎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各地方资源禀赋、技术及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地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動在重点地区开展氢能产业发展示范,统筹推动氢能在交通、储能、工业等多元化应用,并依托示范工程支持开展关键技术装备突破。

加快构建安全、稳定、高效的氢能供应网络

基础设施建设是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氢能产业基础设施发展较为迅速,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将加强统筹谋划,推进国内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氢气制备方面,据有关市场机构统计,我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氢气产能约为4000万吨/年,产量约为3300万吨/年,主要由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构成,煤制氢和天然气制氢占比近八成,氯碱、焦炉煤气、丙烷脱氢等工业副产氢占比约两成,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还很小。这两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虽然体量不大,但发展态势较为积极,例如,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依托丰富的风电、光伏资源,建设了一批风光制氢项目,为冬奥会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营提供绿色低碳氢能;宁夏依托丰富的光伏资源,建设宁东光伏制氢等项目,为煤化工项目提供绿色低碳氢能。

氢气储运方面,据有关市场机构统计,我国现阶段主要以高压气态长管拖车运输为主,管道运输仍为短板弱项。高压气态长管拖车氢气储存压力为20MPa,单车运载量约300公斤氢气,技术及装备制造较为成熟。液态储运、固态储运均处于小规模实验室阶段。在管道输氢方面,我国目前氢气管道里程约400公里,在用管道仅有百公里左右,输送压力为4MPa。

氢气加注方面,据有关市场机构统计,我国已建成加氢站200余座,但主要以35MPa气态加氢站为主,70MPa高压气态加氢站占比小,液氢加氢站、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和运营经验不足。此外,我国现有加氢站的日加注能力主要分布于500—1000公斤的区间,大于1000公斤的规模化加氢站仍待进一步建设布局。

对此,《规划》在统筹全国氢能产业布局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致力于加快构建安全、稳定、高效的氢能供应网络。一是因地制宜布局制氢设施。二是稳步构建储运体系。强调安全可控原则,支持开展多种储运方式的探索和实践,逐步构建高密度、轻量化、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储运体系。在高压气态储运方面,致力于提高储运效率、降低储运成本,有效提高商业化水平;在低温液氢储运方面,积极推动产业化发展;同时,探索固态、深冷高压、有机液体等储运方式应用,开展掺氢天然气管道、纯氢管道等试点示范。三是统筹规划加氢网络。强调需求导向原则,统筹布局建设加氢站,有序推进加氢网络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设施改扩建加油站,探索站内制氢、储氢和加氢站一体化的加氢站等新模式。

提升氢能全过程安全性和经济性

安全性是氢能产业化发展的基础和内在要求,经济性是氢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规划》中,对氢能安全性和经济性都有充分体现。

关于氢能安全,《规划》从基本原则、技术创新,到安全监管、宣传引导,部署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坚持安全优先的基本原则。把安全作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内在要求,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针对氢能制取、储存、运输、加注和应用全产业链,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提升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氢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开发临氢设备关键影响因素监测与检测先进技术,加大氢能全产业链安全技术研发应用。推动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安全技术协同发展,加强氢气泄漏检测报警以及氢能相关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等先进技术研发。以安全可控为前提,积极推进技术/材料/工艺创新,支持开展多种储运方式的探索和实践。

三是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提升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氢能利用安全可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氢能产业发展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有效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应对氢能各类安全风险。

四是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开展氢能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宣贯工作,增强企业主体安全意识,筑牢氢能安全利用基础。加强氢能科普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关于经济性,《规划》提出了氢能制取、存储环节经济性要求和支持政策:

一是合理布局制氢设施,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在焦化、氯碱、丙烷脱氢等行业集聚地区,优先利用工业副产氢,鼓励就近消纳,降低工业副产氢供给成本。在风光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逐步扩大示范规模,逐渐降低成本。

二是开展气态、液态、固态等储氢方式应用,不断降低储运成本。提高高压气态储运效率,加快降低储运成本,有效提升高压气态储運商业化水平。推动低温液氢储运产业化应用,探索固态、深冷高压、有机液体等储运方式应用。开展掺氢天然气管道、纯氢管道等试点示范。逐步构建高密度、轻量化、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储运体系。

三是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支持性电价政策。健全覆盖氢储能的储能价格机制,完善市场化机制,探索氢储能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规划》有关部署,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共同提升氢能全过程安全和经济性,逐步降低氢能使用成本,助力氢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引导有关方面因地制宜积极有序发展氢能源

我国氢能产业发展基础和创新能力与世界先进水平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对此,《规划》将“创新引领、自立自强,稳慎应用、示范先行”作为基本原则,并在创新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应用示范等主要任务中予以体现,希望能够提高有关方面对科技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发的重视程度,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希望能够引导有关方面正确认识自身优势和短板,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积极有序发展氢能源。

为进一步做好氢能产业规范管理,一是深入领会《规划》提出的氢能产业发展总体思路、目标定位和任务要求,合理把握产业发展进度。各地方在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政策时,应充分考虑本地区发展基础和条件,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规划》统一部署,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严禁不顾本地实际,盲目跟风、一哄而上,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造成基础设施和资源浪费。

二是各地方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合理布局氢能制备、储运、加注、应用等产业链相关项目,稳慎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能耗管控责任和生态环保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运营标准规范。牢牢把握氢能安全生命线,加大全产业链各环节安全管理力度。严禁以建设氢能项目名义“跑马圈地”。

三是各地方要切实履行本地区氢能产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严禁在氢能产业规划制定、投资规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相互攀比。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积极推动《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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