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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理论视角下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时间:2024-04-24

王巍

摘 要: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利于夯实合肥都市圈经济发展基础,有利于增强合肥都市圈经济发展协调性,有利于提升合肥都市圈区域经济竞争力。依托社会资本基本概念和影响逻辑,提出促进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发展的三大策略:重构信任伦理,提升互信水平;优化规范网络,增强规约效能;形塑关系网络,提高关联收益。

关键词: 社会资本 合肥都市圈 民营经济

合肥都市圈位于长江中下游沿江长三角西端,包括安徽省合肥市、淮南市、六安市、滁州市、芜湖市、马鞍山市、蚌埠市、桐城市。合肥都市圈的战略定位为以合肥为中心安徽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全国有重要影响的都市圈。合肥都市圈的民营经济作为最具活力的经济成分,其发展程度直接影响合肥都市圈的经济发展程度,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合肥都市圈的经济发展水平,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合肥都市圈的发展质量。在新时代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则更具有关键性意义,将深刻影响着合肥都市圈的经济形态和经济效益,制约着合肥都市圈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发展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的重要性

民营经济是都市圈经济的重要构成,是影响都市圈发展活力和竞争活力的重要因素。2018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优化本省民营经济环境、促进本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合肥都市圈内的合肥市、淮南市、六安市、滁州市、芜湖市、马鞍山市、蚌埠市、桐城市先后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域内民营经济发展策略以及市域间民营经济发展联动逐成为合肥都市圈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

(一)有利于夯实合肥都市圈经济发展基础

都市圈民营经济作为区域经济的重要构成,其发展质量直接制约区域经济的发展质量,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增强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有利于厚植合肥都市圈经济发展动能,提升合肥都市圈经济发展总量,夯实合肥都市圈经济发展基础。

(二)有利于增强合肥都市圈经济发展协调性

促进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发展能够进一步提高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助推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高速高质量发展,从而有效发挥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的辐射和带动功能,助推安徽全域经济发展的均衡和发展水平的协调,提升安徽全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服务安徽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

(三)有利于提升合肥都市圈区域经济竞争力

促进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高速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概括出民营经济发展的“本域”模式,丰富民营经济发展的策略集合,同时助推合肥都市圈各市域民营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的构建,打造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生态链,增强合肥都市圈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二、社会资本的基本概念

社会资本是个体或团体之间的一种关联网络、隐性(显性)规范和由此产生的信任,是個体或团体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给他们带来的资源。\[1\]在操作层面可将社会资本具体化为信任网络、规范网络和关系网络三个层面。对民营经济而言,提升民营经济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社会资本容量有利于增强民营经济主体与其他行为主体(市场主体、行政主体和社会组织)的正向互动关联,构建民营经济主体的稳定关系网络,提高民营经济主体的社会资源集聚能力和市场资源拓展能力,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社会资本对民营经济的影响框架

(一)信任网络影响民营经济

信任是一种“有价资源”,是对“他者”行为和关系的“确认”,是对“不确定”的扬弃和“可预期”的复归,个体处于不同的信任网络位置会对其资源“获取”能力产生影响。具体而言,信任网络对民营经济的作用表现为:第一,信任网络影响市场信息流动;第二,信任网络影响市场交易成本;第三,信任网络影响民营经济主体身份生产。信任网络通过影响市场信息流动而制约民营经济信息环境的不对称性(或对称性),通过影响市场交易成本而制约民营经济市场交易的额外费用和外部成本,通过影响民营经济主体身份生产而制约民营经济合作的基本特征。

(二)规范网络影响民营经济

规范是一种行为准则和秩序标准,规范网络是对行为“合法性”的建构和行动资源“可得性”的赋意,匡定着行为方向和行动区间,具体而言,规范网络对民营经济的作用表现为:第一,规范网络影响民营经济的制度性权力生成;第二,规范网络影响民营经济主体的约束逻辑。规范网络通过影响民营经济的制度性权力的生成而制约正式和非正式规范民营经济发展秩序权力的生成,通过影响民营经济主体的约束逻辑而制约民营经济主体行为。

(三)关系网络影响民营经济

人际关系是个体与“他者”的社会互动关联,个体在人际关系网络中的位置和角色影响着其社会资源的集聚能力和动员潜力,具体而言,关系网络对民营经济的作用表现为:第一,关系网络影响民营经济主体的利益协调和矛盾化解能力;第二,关系网络影响民营经济主体的公共事务参与逻辑。关系网络通过影响民营经济主体的利益协调和矛盾化解能力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共同性收益和综合性收益区间,通过影响民营经济主体的公共事务参与逻辑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自主空间和自主动能。

四、提升社会资本容量,助推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策略

(一)重构信任伦理,提升互信水平

合肥都市圈各市域政府或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可借助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系统”有效挖掘本土信任伦理资源,通过对本土传统信任伦理的文化释义,通过对本土商业发展历程的文化解说,通过对本土商业逻辑的学理阐释与文化溯源,实现本土“信文化”的时代赋意与本土信任伦理的意义重构。同时,通过商业签约活动“场景”的精心布置(布设关于本土“信文化”的图画、图像或宣传画),通过商业签约文化仪式的精心设置(宣誓或许诺),通过商业签约活动“场地”的精心选择(文化礼堂或文化遗址),搭建“可视化”的价值图景,激活“隐匿”的崇信欲望,激发“潜在”的守信愿景,助推民营经济主体与其他行为主体诚信合作、互惠互信。从另一层面上说,价值场景的“呈现”或价值图景的“营造”既构造了价值生产的视觉符号,也构建了价值生产的互动实践空间,而正是在这一互动实践空间之中,民营经济主体与其他行为主体之间信任关系的生成有了现实可能。\[2\]这样以本土信任伦理为依托,以经济与社会互动实践空间为支承,重构民营经济活动的信任网络,消解“虚假式”“形式化”合作关系,从而有效提升民营经济合作的持久动能。

(二)优化规范网络,增强规约效

合肥都市圈各市域政府行政部门和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可通过协商共同制定一体化评价(奖惩)办法,以民营经济行业子单元为评价对象(而非分散化的民营经济主体),由政府行政部门、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依据年度民营经济行业子单元的章程、规定和准则遵守情况进行评价。如果评价低,则民营经济行业子单元内的民营经济主体将被“惩戒”(与政府财政补贴、土地租让、税费减免等政策红利脱钩);如果评价高,则民营经济行业子单元内的民营经济主体将被“奖赏”(提升政府财政补贴、土地租让、税费减免等政策红利)。这样以“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利益互动为中介,促使“个体”内向化的利益关注点发生“迁移”,强化“个体”与“集体”之间、“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利益关联性,从而提高“个体”与“集体”之间、“个体”与“个体”之间经济互动的频次、密度与有效性,促进民营经济主体之间共同期望(共同规范)的“生产”与“再生产”,催化民营经济活动内生性规范的生成。同时,增强规约效能。政府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完善民营经济市场规范体系、加强与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和其他市场中介组织的联合执法、吸纳市场力量参与执法来最大限度地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增强行政力量的硬约束效力。同时,政府也可以向民营经济行业协会有效“赋权”,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由政府“聘请”的经济能人来担任民营经济行业协会负责人或由政府的政治能人来兼任民營经济行业协会负责人或给予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充足的财政支持和适度的资源分配权,这样有效提升民营经济行业协会的影响力和资源分配力,夯实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实施“奖惩”的物质基础,增强民营经济行业协会的硬约束效力。

(三)形塑关系网络,提高关联收益

合肥都市圈各市域政府可以向民营经济行业协会购买公共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民营经济行业协会“输入”经济资源,提升民营经济行业协会的潜在资源分配能力(增强对“拒不执行者”进行“惩戒”的物质性力量)。民营经济行业协会通过民主协商或代表会商机制共同商议服务提供主体、类别和方式,共同确定具体行动方案和利益分配方案,以“公共服务项目”为纽带,一方面强化民营经济主体之间、民营经济主体与民营经济行业协会之间的利益联结,催生“个体”利益是通过“团体协作”实现的集体观念,催化集体身份和集体认同感的生成,促进事务共商、项目共建、利益共享行动共同体的“生产”;另一方面增强民营经济主体对地区公共事务的有效“关注”,消解“搭便车”心理与“旁观者”心态,提升民营经济主体对本地区公共服务的主动参与效能。另外,以行动共同体为依托,以正式或非正式政企合作、政企联谊为纽带构建民营经济主体与政府的新型互惠关系,形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互惠关系网络的意义延伸。

都市圈民营经济作为区域经济的重要构成,其发展质量直接制约区域经济的发展质量,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利于夯实合肥都市圈经济发展基础,有利于增强合肥都市圈经济发展协调性,有利于提升合肥都市圈区域经济竞争力。促进合肥都市圈民营经济发展应该重构信任伦理,提升互信水平,优化规范网络,增强规约效能,形塑关系网络,提高关联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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