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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项目造价编制

时间:2024-07-28

许少清

(江西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江西 鹰潭 335001)

近年来地质环境类工程项目中多为财政专项资金,为进一步规范地质环境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一些有关规定[2],但有关管理部门在项目管理实施、项目承担单位造价编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在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查费等存在不同的理解,本文对地质环境项目工程造价编制的一些内容和问题进行探究,进一步来规范项目承担单位地质环境项目造价编制工作,同时也为管理部门督促和指导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书进行审计管理,以便于更好地管理利用地质环境项目专项资金,为江西省社会经济和地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助力。

本文以江西省地质环境类项目造价编制为例进行探究,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1]。

1 编制阶段及依据的确定

1.1 编制阶段

(1)可行性研究阶段(含项目立项建议书)。

(2)初步设计阶段。

(3)施工图设计阶段。

地质环境项目工程造价按项目阶段分别编制,其中可行性研究阶段(含项目立项建议书)编制地质环境项目估算[3],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地质环境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地质环境项目预算[4]。

1.2 编制依据

(1)国家和江西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令法规、制度、规程和文件。

(2)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预算编制规定。

(3)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相关定额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定额、市场信息价。

(4)水利水电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5)工程勘查设计文件、工程量和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文件。

(7)资金筹措方案。

(8)其他。

2 费用构成的确定

工程总投资费用由建筑工程施工费(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独立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查与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和基本预备费构成。详见图1。

图1 费用构成图

建筑工程施工费、设备及安装工程编制基于江西省水利厅2006年有关规定和系列定额编制[5],以“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定额计价方式计算[6]。

2.1 建筑工程施工费

建筑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费。直接费用由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基本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和其他;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

(2)间接费。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3)企业利润。

(4)税金。

2.2 设备费

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1)设备原价。

(2)运杂。

(3)运输保险费。

(4)采购及保管费。

2.3 独立费

独立费用由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查与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组成。

(1)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工程招投标费、工程验收费、决算与审计费、业主管理费组成。

(2)勘查与设计费。勘查费:实际完成勘查的工作量所需费用。

(3)工程监理费。

2.4 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不计取)。

3 计算标准的探究

考虑地质环境项目的工程性质、特点和工程环境条件,根据有关规定[5],各项费率均按水利水电工程枢纽工程挡水工程Ⅲ类工程类别取费,基础单价按预算编制年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编制。人工费单价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江西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人工预算单价及有关费率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9〕97号)文件规定执行,材料价格按照编制年项目所在地当月市场信息价格进行相应的价差调整,考虑运费、保管费等的到场价。如果是估算阶段各项工程单价为当地当年当月市信息价格乘以10%的扩大系数计算,根据地质环境项目工程实际需要,物价如有变动,应根据开工年的物价和政策在工程开工年重新调整。

3.1 直接费

由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3.1.1 基本直接费

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3项组成。

(1)人工费: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江西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人工预算单价及有关费率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9]97号文)有关规定,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工长16.84 元/工时,高级工15.59 元/工时,中级工12.99元/工时,初级工8.96元/工时。

(2)材料费: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编制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公式: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和运输保险费等分别以不含相应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费率按现行计算标准乘以1.1调整系数。

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至工地仓库价格(不包括运输保险费)的2%计算(其中保管费费率为1.5%)。

砂石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备时,砂石料单价应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工艺流程只计算基本直接费。水泥、钢筋等主要材料采用基价法,其基价实行动态管理,由江西省水利厅水利建设经定额站在《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上定期公布。若主要材料实际价格低于公布的基价时,按实际价格进入工程单价;实际材料价格高于公布的基价时,超过部分列入工程单价税金之前进行补差。

混凝土价格:根据设计确定的不同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级配和龄期,分别计算出(包括水泥、和料、砂石料、外加剂和水)每立方米混凝土材料单价,计入相应的混凝土工程量单价内。其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材料用量,应根据工程试验提供的资料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可参照《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定额(试行)》附录中混凝土材料配合表计算。如在城镇采用预拌混凝土(即商品混凝土)时,参照《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定额(试行)》附录中混凝土材料配合表计算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材料价格作为基准,预拌混凝土市场价格与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材料价格的价差,列入工程单价税金之前进行补差。

其他材料概预算单价可参照当地版发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概预算价格或材料信息价格。

(3)施工机械使用费:根据有关定额或规定计算。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补充编制台时费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的第一类费用中拆除费除以1.13调整系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09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作调整。

3.1.2 其他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由冬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和其他组成,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费率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5]79 号文)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由原来的0.2%调整为1.2%;确定其他直接费按基本直接费的2.8%计取。

3.1.3 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6]49 号文)有关规定,现场经费调整后费率如表1所示。

表1 现场经费费率表

3.2 间接费

间接费: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6〕49号文)有关规定,间接费调整后费率如表2所示。

表2 间接费费率表

3.3 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按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取。

3.4 税金

税金:指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重新调整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计价系数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9]27 号文)有关规定,税率取9%。

3.5 独立费用

独立费用:由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查与设计费和工程监理费组成。

(1)建设单位管理费[2]:投资额在150 万元以下(含150 万元)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费的5.5%计算,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费的5%计算。

(2)勘查与设计费[7]:勘查费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参照《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 年试用)计取;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与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计取,专业调整系数为1.0。

(3)工程监理费:监理费按有关规定[8]执行,专业调整系数为1.0。

3.6 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根据项目阶段来取费计算,其中估算阶段,按建筑工程施工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独立费之和的8%计算,其中概算和预算阶段,按建筑工程施工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独立费之和的3%计算。基本预备费费率如表3所示。

表3 基本预备费费率表

4 结论与建议

(1)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分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应各阶段编制工程估算、工程概算和工程预算。

(2)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各项费率按水利水电工程枢纽工程挡水工程Ⅲ类工程类别取费,基础单价按预算编制年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3)建设单位管理费确定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元)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费的5.5%计算,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费的5%计算。

(4)勘查费以实际完成勘查工作量参照《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计取。

(5)明确和规范地质环境项目造价编制工作,可为管理部门督促和指导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书进行审计管理,以便于更好地管理利用地质环境项目专项资金,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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