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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乡村绿化模式与长效管护机制研究

时间:2024-07-28

庄晨辉 吴朝明

(福建省林业厅 350003)

福建省乡村绿化模式与长效管护机制研究

庄晨辉 吴朝明

(福建省林业厅 350003)

“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美丽福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绿化则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工作。本文在调研和分析全省乡村绿化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乡村绿化规划滞后、绿化用地少、特色不明显、绿化资金缺、管护不到位、景观效果差等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乡村绿化美化的工作思路和机制创新的保障措施。

乡村绿化;绿化模式;长效管护机制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人民福址、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提出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目标。2012年12月,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了建设“美丽福建”的新目标。“美丽乡村”是“美丽福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2013年1月,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要求进一步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为摸清全省乡村绿化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总结推广经验,理清工作思路,笔者于2012年7—9月和2013年3—4月分别对全省乡村绿化及其投融资与长效管护机制开展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美丽乡村”的绿化理念、基本原则、指标要求、绿化模式以及投融资和管护机制创新的保障措施,旨在为各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 福建省乡村绿化基本情况

1.1 自然条件和经济概况

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全省大部分属中亚热带,闽东南部分地区属南亚热带。全省土地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林业用地1.37亿亩,森林覆盖率达63.1%,已连续36年保持全国第一。根据2012年福建省统计年鉴,全省现有929个乡镇(乡329个、镇600个)、行政村14435个,村镇人口2476.88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8779元。

1.2 乡村建成区绿化现状

据2012年我省乡村绿化调研统计,全省乡镇、村庄建成区总面积554.6万亩,建成区已绿化面积124.64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2.47%(见表1)。

表1 福建省乡镇村庄建成区绿化现状表

1.3 乡村绿化的措施与成效

乡镇村庄绿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福建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乡村绿化美化,紧密结合生态省建设、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四绿”工程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分阶段推进,多层次部署,全省乡村绿化取得较好成效。

(1)广泛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2006年以来,福建省启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按照“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以绿化促致富”的要求,以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为抓手,以整村推进的方式,每年重点在1000个行政村组织开展“种植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了农民增收。“十一五”期间共建设省、市、县三级种植珍贵树示范村(绿色家园示范村)3552个,全省有4个县、35个村、361个农户被评为“全国绿色小康县、村、户”。

(2)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2010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以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为主要内容的“四绿”工程建设,出台了《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造林绿化 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对村庄绿化等非规划林地造林给予每亩300元的省级财政专项补助。2010—2012三年来,全省已创建绿色乡镇361个、绿色村庄4032个,累计完成村镇绿化49.6万亩。

(3)加快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行动。201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城乡绿道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新农村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打造一批环境优美、自然生态的宜居村庄。2013年全省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工作全面铺开。截止2012年底,全省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100个、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807个、省级生态村1963个。

1.4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乡村绿化规划滞后,绿化用地普遍不足。由于历史原因,多数乡村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缺乏科学、系统的规划,特别是布局合理的绿地系统规划,或没有严格按照规划留足绿化用地,造成乡村建成区的绿地率普遍偏低。许多乡村建设只偏重公共场所、生产仓储用地、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硬化,一些村民只注重自家房屋的单体建筑,而忽视周边配套的绿化建设,造成新村建设“只有新房、没有新绿”。

(2) 乡村所在地绿化薄弱,绿化整体水平不高。我省城乡绿化仍存在二元化差异,乡村绿化整体水平偏低。一方面,村内村外差距大。多数村庄建成区内缺林少绿,而村庄外围青山环抱、森林覆盖率较高。另一方面,城乡之间差距较大。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已达41.39%、11.72平方米,而乡村建成区平均绿化覆盖率仅为22.47%,人均公园绿地不足5平方米,一些村庄至今没有1处可供村民休闲健身的公园绿地。

(3)乡村绿化形式单一,地域特色不够明显。一些地方没有充分利用现有山、水、田、林等自然资源(如古树名木、风水林),没有挖掘好当地的人文景观和地域特色,乡村绿化“千村一面”、景观单调;有的片面模仿城市园林的假山、水池、亭台,或将自然河道取直、砌石硬化为水沟,丧失乡村近自然本色;有的植物配置不合理,草坪多、乔木少,树种单一,或盲目引进外来树种、排斥乡土树种,结果是“投入大、效果差、城不城、乡不乡”,既没有城市绿化的精致与景观,也没有体现乡村简洁而生态、自然而质朴的特色与魅力。

(4)乡村绿化资金短缺,管护措施不到位。

与城市绿化相比,乡村绿化没有稳定的财政专项资金,没有专职的绿化管理机构和专业的养护队伍。多数乡村绿化的资金缺口大,后期管理粗放或根本无人管护,导致造林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不高,有的公共绿地杂草丛生,零乱不堪,严重影响绿化景观效果。因此,亟需建立乡村绿化投融资与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和发展绿化成果。

2 “美丽乡村”绿化总体要求

2.1 “美丽乡村”绿化理念

乡村绿化美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关键措施,是林业服务农村、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美丽乡村”绿化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和“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以绿化促致富”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绿化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既要生态美,又要农民富,努力打造“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美丽乡村。

2.2 “美丽乡村”绿化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合理布局。认真编制乡镇、村庄规划,把绿化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按规定留足绿化配套用地。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各地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禀赋,最大限度保留乡土元素,传承地域传统文化,发挥丰富而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打造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防止村庄绿化“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3)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从解决最迫切、最基本的环境问题入手,以身边增绿、改善生态、兴林富民为主要内容,完善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和绿色经济增长。

(4)建管并重,讲求实效。乡村绿化要走生态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尽量多种植经济价值高、管护成本低、生态功能强、景观效果好的乔木和花灌木。坚持改造与建设并举,发展与保护并重,落实管护责任,巩固绿化成果。

2.3 “美丽乡村”绿化指标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部署,“美丽乡村”绿化要达到以下“七好”要求(具体指标见表2)。

2.3.1 村庄规划好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认真编制村庄绿化规划,留足绿化用地,形成“点、线、面”布局合理的村庄绿地系统。

2.3.2 建筑风貌好

乡村环境整治要注重保护好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风景林(风水林),最大限度保留乡土元素,传承地域传统文化,充分体现森林人家、田园风光、水乡风韵等不同特色。

2.3.3 环境卫生好

乡村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各类绿地无垃圾、无污物、无积水,绿化带无枯死株、无缺株断带,基本功做到黄土不见天,树形整齐美观。

2.3.4 配套设施好

坚持绿化与基建“三同步”,合理配套乡村公园绿地、中小学校园绿地、村民体育健身绿地、乡村道路绿地等绿化设施; 坚持以人为本,公园绿地适当配置一些园灯、桌椅、园林小品、儿童活动及健身设施,满足村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2.3.5 绿化美化好

积极开展“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绿化美化,乡村所在地绿化覆盖率高,点上绿化成景,线上绿化成荫,块上绿化成林,基本实现“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

2.3.6 自然生态好

乡村绿化与当地的地形地貌、山川河流、人文景观相协调,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山水田林自然风貌。河塘沟渠及时疏浚,驳岸随坡就势、自然生态。乡村周边森林植被完好,基本无乱采石、乱取土、乱建坟墓、水土流失、山体裸露等现象。

2.3.7 管理机制好

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建立健全乡村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配备绿化养护、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等队伍,落实长效管理经费,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无重大的森林火灾、有害生物入侵和违法侵占林地绿地、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发生。

表2 “美丽乡村”绿化主要指标一览表

3 “美丽乡村”绿化模式

根据全省不同区域乡村的地理位置、土地资源、文化底蕴、绿化现状、产业特色以及经济状况的特点,总结归纳各地乡村绿化成功样板,建议推广以下六大模式:

3.1 园林绿化模式

以城乡结合部、小城镇、中心镇和经济实力强、村民生态意识高的村庄为主,村庄绿化美化与中心城区、集镇所在地的公园绿地建设相结合,以栽植各种景观树为主,种植高大乔木,配植灌木花卉,并布置凳椅亭台,营造环境整洁、景色优美的乡村环境和园林景观。这种绿化模式投入较多,管理水平较高、乡村公园面积较大,适合于城中村、城周村和村财实力雄厚的村庄。

3.2 森林生态模式

以山区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或沿海地区绿化面积大、经济条件好的村庄为主,通过栽植大乔木、形成复层林,增加建成区森林覆盖率。保护好村庄现有风水林和片林、竹林,对村中山、村周山的稀疏林地、针叶纯林进行林相改造,套种珍贵乡土树种和彩化、花化景观树种,通过设置简易游憩道路、布置凳椅、亭台、木屋等,改造为郊野型森林公园。这种绿化模式投入适中,造改结合,绿量较大,适合于山区森林植被丰富的村庄。

3.3 绿色经济模式

以传统栽植花卉苗木、竹子、茶叶及水果等名特优经济林,具有管理和经营经验的村庄为主,通过发展经济果木、花卉苗木和珍贵乡土树种等特色产业和绿色产业,实施“一村一品”工程,如枇杷村、龙眼村、荔枝村、文旦柚村、桂花村、绿竹村、降香黄檀示范村等,既可绿化美化村庄,又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这种绿化模式投入以农户为主,管理集约,需有一定的栽培技术和营销渠道,适合于具有一定经济林果业基础、花卉苗木产业发达、培育珍贵优良乡土树种的村庄。

3.4 乡村旅游模式

以挖掘森林生态文化,开发乡村旅游资源,保护古树名木、名人古迹、古民居建筑等人文自然景观为主,把村庄绿化与乡村旅游观光有机结合,以绿化促保护、以开发促发展,通过建设古树公园、开展森林人家、农家乐和生态休闲游,弘扬生态文化,实现森林保护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种绿化模式以旅游产业为导向,以乡土文化为特色,适合于开展乡村旅游或旅游景区周边的村庄。

3.5 新村小区模式

以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和造福工程百户以上省级集中安置点为主,村庄绿化与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做到新村规划起点高、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美。这种绿化模式以政府投入和部门帮扶为主,村内建筑统一规划,整齐有序,适合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移民新村建设。

3.6 改造提升模式

以小城镇建设、旧村改造为主,村庄绿化在原有现状的基础上见缝插绿,充分挖掘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潜力,结合家园清洁行动,全面拆除、清理村内旱厕、圈舍等废弃建筑物,清除道路沿线、河道两侧的陈年垃圾,因地制宜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抛荒地、硬化地进行绿化改造提升,规划建设一批小绿地、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圃。这种绿化模式整体绿化投入较少,绿化用地节省,适合于旧村改造,通过开展“四旁四地”绿化,拓展绿化空间,提升景观效果。

4 “美丽乡村”绿化长效管护机制

与城市绿化相比,我省乡村绿化普遍存在“缺钱、缺地、缺人、缺管”的瓶颈问题,需从创新投融资和管护机制入手,拓宽绿化资金筹集渠道,提高“美丽乡村”绿化管护成效。

4.1 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创建”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是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主体,各行政村是乡村绿化美化的实施主体。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改、财政、建设、国土、交通、农办、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项目生成、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特色塑造、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村民绿化美化家乡的积极性。

4.2 建立“科学选点、典型示范、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

整合部门力量,把“美丽乡村”绿化美化与目前各部门承担的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家园清洁行动以及创建绿色村庄、生态村、文明村、卫生村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从中分级确定省、市、县三级示范村,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抓好一批“绿化示范村”,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对绿化示范项目实行奖励。

4.3 倡导“经济节约、自然生态、易种易管”的绿化模式

乡村绿化要坚持走“节约型、近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少植管护成本高的草坪、时令花卉地被和造型植物,多种管护成本低、修剪少、生态功能强、经济价值高、景观效果好的乔木和花灌木。在树种选择上,应注重多样化、乡土化、特色化;在植物配置上,应注重近自然的群落化、季相化。这样不仅绿化投入少,而且管护成本低,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4 完善“财政补助、部门帮扶、一事一议”的扶持机制

确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政策机制,统筹安排有关涉农资金,加大乡村绿化的财政投入。一是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每年对非规划林地造林每亩补助苗木费300元。建议今后适当提高标准,市、县财政相应配套;二是林业部门出台非规划林地造林和种植珍贵、优良乡土树种的扶持政策,建议对绿化示范村、试点村优惠或免费赠送绿化树苗;三是健全各部门单位包村、挂点、帮扶制度,加大对挂钩村造林绿化的支持;四是完善农村涉林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将乡村公园等绿化建设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范畴,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4.5 创新“承包经营、产权私有、景观共享”的投资机制

积极探索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投融资机制,将乡村公共绿化用地统一规划出来,采取公开招投标、租凭承包,经营绿化苗木等方式,落实“谁造谁有,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吸引能人、大户或各种经济实体投资造林绿化,盘活乡村公共绿化用地,实现“村庄绿化有人种、绿地树木有人管,投资经营有收益、广大村民得绿景”的双赢效果。

4.6 鼓励“社会捐助、认建认养、义务植树”的捐绿机制

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羸”福建精神,启动中国绿化基金会绿色海西专项基金的筹集工作,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私营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资赞助、认建认养、义务植树、授以冠名权等方式,积极参与乡村绿化美化。

4.7 推广“专人管护、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的管养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乡村绿化的规划设计、苗木供应、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日常养护等服务工作。建议乡镇设立“绿化办”,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绿化指导和服务;村庄配备1—2位负责绿化管护的保洁员或护林员,制订村规民约,实行门前绿化“三包”(包种、包活、包管护),并发挥村老人协会作用,共同抓好绿化管护工作。有经济实力的村庄,可外包绿化管护业务,委托专业的园林绿化公司进行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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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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