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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局队事权关系放开搞活地勘单位

时间:2024-07-28

理顺局队事权关系放开搞活地勘单位

2016年1月5日,湖北省地质局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理顺局队事权关系、放开搞活地勘单位的意见”,瞄准阻碍全局地勘单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建立适应地质工作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地质事业转型发展。

该意见围绕精简下放局级管理权限、夯实增强地勘单位自主管理能力、推进转变机关处室服务管理方式、理顺完善事企管理关系、提高依法依规治理水平和放开搞活地勘单位经济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与意见同时出台的还有局队权力及责任清单、职权运行流程图,清晰界定了局、队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期限、职责边界划分和责任事项,梳理明确了审批与审核、监督、备案、服务四项职权运行流程。按照该意见,今后局机关的主要职责定位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大事,集中精力管好全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宜;凡不属于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的,局原则上不再审批,一律由地勘单位依法依规自主决策、自行负责,承担主体责任;地勘单位投资兴办的各类公司、经营实体和对外投资入股的企业,不属局审批范畴的,由地勘单位依法依规自行决策和管理,充分释放地勘单位发展潜力,促进地质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厚伦要求,将坚持“以放为主、能放则放、放管结合”的管理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简政放权,减少局对地勘单位微观事务的管理,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突出地勘单位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同时进一步强化权责对等,建立健全与事权关系配套的政务运行、监督考核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不力、该放不放、放不彻底、乱放不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对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消息来源于湖北省地质局网站 发表时间: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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