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摘要: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内容复杂琐碎且经常调整,加之企业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和业主忽视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导致大量中小企业无法充分或者根本未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中小企业提高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能力,需要加强专业人员的财税业务培训并事先做好税务筹化工作,同时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联系并接受更多的来自专业性代理机构的社会化服务。
关键词:税收优惠中小企业税收筹化
中小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缴纳税款是中小企业重要的支出项目之一,然而由于整体税负过重,中小企业面临着利润空间狭小,持续发展压力过大的问题。为了减轻税负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财税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效果还不尽如人意。基于此,讨论中小企业如何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就成为企业财务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政策缺乏系统性,享受门槛过高过难
一是由于适用于中小企业的政策大多以补充规定或通知的形式出现,这就导致这些政策条款不是集中出现而是而是散落于各种税收法规或文件规章之中,结果导致中小企业在搜集和查询这些政策时面临较高的信息成本。二是一些优惠条款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限制过多,阻碍了企业利用政策的通道。例如现行增值税中的起征点过低,大部分企业无从享受免征优惠。再如起征点优惠政策限制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则无法享受。此外,更多的优惠政策指向往往限于特定行业和特定区域,而把其他大部分企业排斥在外。三是许多政策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落地方案,导致基层执法部门执行较难,导致税收优惠政策难以真正落地。
(二)政策内容复杂琐碎,财会人员难以理解掌握
现有税法包含的税种繁多条款众多内容庞杂,涉及到的优惠政策在相关税法原文中也难以查找,许多优惠政策设定的适用条件相当苛刻企业往往难以企及,同时还存在同一业务在不同税种之间执行的标准大相径庭的现象,这无疑加大了一般财务人员理解和掌握政策的难度。例如税法规定企业招收残疾人就业可以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方面享受政策优惠,但又限定了不同的适用条件。增值税优惠实行即征即退,但适用条件规定为纳税人月安置的残疾人需达到企业总人数的一定比例;企业所得税方面没有实质性的限制条件,优惠办法是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如此一来,这项政策对一般非福利性质的企业就毫无意义。
(三)政策内容经常调整,企业未能及时跟进
中小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养普遍不高,往往对税务知识、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和变化把握不深刻不及时。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不仅琐碎繁杂且经常发生调整和变化,有些政策还存在较强的时效性限制,进一步加剧了财务人员理解和把握政策的难度,也加大了企业享受这些政策的困难。例如税法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可以采取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以前规定要享受这个政策企业必须符合特定的政策,但从2016年开始就不再做这样的特别要求而是重新规定一般企业都可享受这一政策,然而许多企业的财务人员根本无从了解一变化。另外,有的财务人员存在错误认知,认为自己的企业是亏损企业没有条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实际上大部分优惠政策并不排斥亏损企业。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时可以按照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实施结转抵免,但事实上许多财务人员对此并不知情,结果导致企业与优惠政策失之交臂。
(四)填报资料缺乏经验,申报环节错失良机
在申请享受政策优惠的过程中许多中小企业都遇到过这样的现象,申报材料递交税务主管部门后很快被退回,原因是材料的填写不符合要求。出现这样的现象往往是因为材料中填写或附带的相关证据材料不全或材料错误所致。出现这种情况后有的证据材料可以在事后追加补办,而有的材料因为时间或其他条件的限制无法事后弥补,这就造成企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失败。以安置残疾人优惠政策为例,税法规定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税种优惠政策中都存在一个共同的条款,即企业必须经过银行依法给被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才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在提交税收优惠材料的同时附上经过银行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据。但有些企业给残疾人支付工资时没有通过银行而是自行发放,无法提交银行证明,这就导致因材料不全申请材料被退回,致使企业失去申报的机会。
(五)忽视税收优惠政策,疏于和税管部门的联系
税法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多数中小企业主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而对税法缺乏了解,未引起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应有的重视,习惯性地认为自己的企业与优惠政策无关,个别企业主甚至把享受优惠政策与偷税、漏税混等同起来,事先没有做好税收筹化的准备,结果距离税收优惠政策渐行渐远,白白丧失节税的宝贵机会。此外,与税收部门联系不畅也是妨碍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障碍。部分中小企业对税管部门的职能和行为缺乏正确认知,把税务部门视为自己的对手而有意规避或远离,缺乏联系导致不能及时、充分了解和把握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丧失机会。
(一)加强财税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现行税法政策的優惠内容繁杂条款众多使用条件不一,企业财务人员如果对税收优惠政策掌握不好运用不当就无法充分甚至根本无法享受政策优惠,因此,中小企业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办税人员。高素质的企业办税人员不仅有能力保证企业合法纳税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而且有能力在把握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抓住机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为企业节税减轻纳税负担。基于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的现实状况,企业应加大投入加强对财务人员在财税知识方面的培训,创造多种条件鼓励财务人员学习、丰富税收优惠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财务人员个人角度来说,也应该主动地学习和丰富财税专业知识,及时查阅财税部门发布的税务文件或通知,跟踪和把握政策的变化和最新要求,切实理解和掌握各种优惠适用条件,为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做好人力资源保证。
(二)正确认识税收优惠意义,事先做好税务筹化工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如此。中小企业主应把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纳入到企业整体经营战略中去,要从企业经营和所具备的享受优惠政策的实际条件出发,事先做好税收筹化工作,充分利用企业能利用的所有优惠政策。一些暂不具备适用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创造条件实现与优惠政策的对接。例如,为了充分利用安置残疾人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在合适的岗位招录适量的残疾人进入企业,如此一来,不仅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上的政策优惠,而且可以相应的减少企业必须缴纳的残疾人保障基金支出。再比如,企业在购买环保装置和安全生产设备等与国家高度相关的设备时,应该注意参考有关部门制定的附加有税收政策优惠的鼓励性政策目录,从目录中选购符合条件的设备,从而享受相应的所得税政策优惠。
(三)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接受专业性社会化服务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企业主动作为,企业不申报则不可能享受税收优惠,也就是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能有“等靠要”思想,需要企业积极主动准备材料提出申请。同时考虑到政策的复杂性、多变性、时效性,享受优惠政策还要求企业必须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定时定期与税务部门安排的一线税收征管人员进行接触,及时了解和把握政策的变化和走向。考虑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复杂性和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素质短期难以提高的实际情况,建议中小企业加强和专业性税务代理机构的联系,借助外部力量所拥有的丰富的税收筹划经验协助企业进行税收筹化和代办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事宜,提高申报通过率。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妥善保管税收优惠政策证明材料,为享受政策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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