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许甫林
武汉市主动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把武汉打造成全国审批服务最优和营商环境最好城市,为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领导分领域包片、各单位分指标负责、各区分区域把守”的工作责任制。
二是完善考核办法。建立“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引导各区、各部门认真开展本地区、本部门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每月对各区、市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开展排名。
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充分发挥市委作风巡查的职能作用,把工作督办与巡查督办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巡查暗查、走访调研等形式,对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
四是制定系列政策。直击当前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武汉市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专项政策。
构建多层次审批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围绕流程再造,积极推进“一张网”建设和政务信息共建共享。市级审批服务入驻“市民之家”共有部门35个、395人,集中办理事项1163个,基本形成“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限时办结出件、全程电子监察”审批服务模式。各区、开发区组建行政审批局,集中统一审批事项,实行“一个机构、一个窗口、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171个街道政务中心提档升级,做强做实全市3150个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推动审批服务全覆盖、就近办、零距离。截止目前,市区两级250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中,57%的事项实现“马上办”,85.7%的事项实现“网上办”,83%的事项实现“一次办”。武汉市“三办”改革经验受到国家肯定和推广。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整合了21个部门、45项涉企证照事项与营业执照,建立健全“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有效避免材料重复提交、信息重复采集。分类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最大限度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2018年以来,办理“证照分离”业务2738件。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出台《武汉市企业名称争议处理程序规定》,有效解决企业“起名难、效率低”的问题。试行企业登记“容缺受理”机制,全市共办理企业登记容缺审批322件。
大幅压减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努力克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政策法规限制多等困难,出台系列改革措施,全面提升審批效率。编制了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涉审全流程事项清单,对审定了总平面、用地权属无争议的工业园区项目,试行极简程序,助推项目快速落地。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一张表单”运作模式,并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审批进度电子监察。同时,全面推进“联合测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和区域评估,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开展共享应用,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全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截止目前,从立项到完成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从2018年底的42个精简合并到目前的22个,办理时间压减至34—56个工作日之间;申请材料从105项精简到75项。
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通过人员、流程、系统集成,实现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一网受理、并联办理、一窗办结”, 证书通过EMS邮政快递,办证最多“跑一次”。推行“互联网+不动产”,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网上申报、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登记信息和不动产权利证书“刷脸”全市通查和自助打印。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和信息整合集成,共享信息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探索“同城通办”有效途径,开展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注销登记跨区办,在银行网点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开辟不动产登记移动窗口,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2019年1—4月,全市共受理28万余件不动产登记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率为97.1%。
增强企业获得用电便利度。针对用电需求的个性特点,大力推行“分门别类,以需定制”的服务供给模式,构建“菜单式、制度化、常态化”服务框架,通过业务协同、容缺受理,争取一次办好。实施供电方案审批分级管理,降低整体办电时间成本。以移动式箱变临时替代正式配电室,缓解特殊用户的燃眉之急。对100千瓦以下的普通用户和160千瓦以下的小微企业用户实行“零费用”接入工程,惠及1.4万户。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客户电费支出2.91亿元。
打造获得用水新优势。大力实施“减环节、优服务”“减时长、优效率”“减资料、优网点”的“三减三优”供水服务改革,提高了工商业用户用水接入效率。办理环节由5个优化为3个,办理时间由14个工作日压缩为4个,申请资料由4项简化为2项,服务点由4个增加到15个。打造智慧水务,推行线上线下服务全渠道、全覆盖,推进用水报装“网上办”“零跑路”。建立“容缺办理,并联审批”机制,用水报装相关行政审批实行并联审批、跨部门联动,先行受理报装,相关申报资料、手续办理等可在验收通水前提供或办结。理顺水价形成机制,保证武汉市工商业用水价格普遍低于同类城市、低于一线城市价格的15%以上,让更多在汉企业享受实惠,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提高获得用气管理水平。针对含工程建设的报装通气中涉及道路、园林、交管等多部门审批的问题,采用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的办法,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探索燃气工程建设简化管理程序,公开工程建设的设备管材要求和技术标准,放宽质监登记和施工许可条件,规范运营维护管理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开展天然气示范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统一对外公布了投诉电话12319,加强对业务办理的全程监督。促进服务质量提升。组织15家企业积极开展内部流程再造,办理环节少于4个,时间少于40天,申报资料最多3项,最快一周内成功报装通气。
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启动“万企千亿”计划,力争每年支持1万家小微企业,新增小微企业融资额1000亿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市政府设立了总额100亿元的投贷联动信贷风险专项补偿基金,半年间,3家试点银行与30家投资公司合作,支持科创企业129户,投贷联动贷款余额11.7亿元。在银行设立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为企业续贷提供便利,截至2019年4月末,累计发放应急资金37.92亿元,255家企业获得续贷资金43.69亿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搭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出“保贷联动”金融产品,创新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贷款,滿足企业多样化需要。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率先在全国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改革,出台“黄金十条”,全面松绑体制内科技人员。推进科技成果所有权混合所有制改革,首创“科技悬赏奖”。 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满足企业的多渠道资金需求。搭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众创孵化全链条,服务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企业。围绕存储器、航天产业、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等4大国家级产业基地,组建多个产业创新中心。统筹整合现有人才计划和政策,统一授予“武汉黄鹤英才”荣誉称号,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对企业需求的高端人才,提供“不设上限”综合资助,配备“一对一”服务专员。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率先放开大学生落户限制,并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深化外籍人才便利服务改革,直接签发5年居留许可,打造外籍人才申办永久居留直通车。
完善政府采购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覆盖市级集中采购目录的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网络备案管理,逐步实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标等工作全流程电子化。在全国率先取消政府采购领域投标保证金。实行政策采购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避免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建立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制度,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资金难题,累计融资贷款2.1亿元,被国家授予“全国政府采购创新制度奖”。 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将预算金额小、采购频繁、标准化程度高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其中,提高政府采购便利度。
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创新管理体制,构建了“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行政监督与交易活动相分离”的监管体制,形成了“一委、一办、一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构架,实现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推行交易目录动态管理,有效减少了“场外交易”,推进项目行业监管全覆盖。实施保证金网上自动退还,因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退还失败等特殊情况,投标人可在网上申请办理,极大地提高退还效率。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制,把签署事前信用承诺书作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前置条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积极打造阳光交易。大力推进电子化交易,实现电子化资格预审,开发了计算机辅助真实性核验功能,扩大电子标覆盖范围,有效提升电子监督智能化管理水平。
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一是畅通对外通道,提升口岸功能。天河机场口岸实行“7×24”小时常态化通关,青山外贸码头实现进出口商品直航,阳逻港成为全省进出口货物机检控制中心,全市拥有3个一类口岸、10个进口商品指定口岸、3个综合保税区,形成了水、陆、空并举,功能齐全、全方位开放的口岸格局,口岸货运量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二是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优化提升通关效率。将进出口环节验核的86种监管证件精简至46种,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全部实行网上办理、自动比对核查。深入推进业务融合,统一“申报单证、作业系统、风险研判、指令下达、现场执法”,加强场站管理和规范作业,大幅压缩通关时间。三是落实新修订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推动进出口各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10%以上。
推进纳税办理便捷高效。一是通过合并申报,减少纳税次数。纳税人在网上申报增值税的同时,可同步完成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实现“一窗收件、并列申报”,印花税实现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在各业务系统上实现网上申报和缴款。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纳税便利化。整合网上办税系统,160项涉税事项可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税项目占常见业务类型的98%。建设“网格化”自助办税体系,在银行自助服务区、邮政网点和街道办事处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开启了“就近办税、便捷办税、一站办税”新模式。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推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2019年一季度减税9.41亿元。调低了增值税率和社会保险费率,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配套措施。
降低执行合同成本。一是用足用准强制措施,建立“构筑诚信、惩戒失信”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实现“点对点”查控互联互通,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双限”措施。二是创新执行机制,全面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执行新模式,建成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异地调度、决策分析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体系。三是不断提高审判管理调控体系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对86个审判节点设置网上跟踪、监管、督办、冻结功能,确保对案件办理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办理过程“看得见、管得住”。
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利。围绕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重点难点问题,妥善审理股东起诉管理层及董事行为不当案件,破解股东诉讼难问题,依法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针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影响,切实推动解决“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法律适用问题,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平等保护不同投资者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1453件,审结案件1130件。
构建合法高效的破产审理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及时出台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指引》《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指引》等系列指导性文件,设立企业破产合议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2018年全市审结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21件。二是成立武汉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了对管理人的管理和约束,确保了管理人队伍规范有序发展。三是建立了破产援助专项资金。2019年4月,推动设立了破产援助专项资金,首期拨款200万元已经到位,有力地解决了“无财可破”案件的启动难及管理人报酬不足的问题。
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构建了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服务“三合一”新体制,武汉市成为全国唯一同时获批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城市。大力开展专利行政执法,近两年武汉市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808件,调处专利纠纷150件,按期结案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100%,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保护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设立维权胜诉专项补贴资金,最高一次性补贴80万元,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成立武汉知识产权法庭,建立跨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及时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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