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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云南交通软实力

时间:2024-07-28

文/云南省文山州委常委、交通运输部政研室副主任(挂职) 王毅

2015年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标志着交通运输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在两年多的体系建设工作中,各省(区、市)高度重视、各施妙招,纷纷出台政策措施,进行了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云南省进入“十二五”时期以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上马多、推进快、发挥效益明显,在各项硬件设施不断完善的同时,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这个“软件”上却较为薄弱。

以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云南交通软实力

文/云南省文山州委常委、交通运输部政研室副主任(挂职) 王毅

“十二五”以来,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取得卓著成绩,全省公路总里程达23.6万公里,高速公路4005公里,16个州市府13个通高速公路,129个县市有72个通高速公路,在西部地区名列前茅;全省二级以上公路达1.62万公里,农村公路里程近20万公里,建制村通畅率已超过75%,行政村通班车率也超过了85%,航道通航里程达4200公里,民航有全国最多的支线机场,铁路“八出省五出境”的规划成为全国“特立独行”的大手笔。“硬件”上去了,“软件”如何呢?通过比对发现,云南在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还有一定差距。

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理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容要求,以守信激励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

随着国家“信用交通”网站和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投入运行,很多省市均上报了交通失信人员“黑名单”,并以此作为行业管理的依据,取得了很好效果,但截至2017年9月,云南省仍未上报任何“黑名单”,“信用交通”网站没有实质内容,交通先行惩治“老赖”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果,联合惩戒在云南还没有有效运用。

一些省市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上都各显神通,大展交通软实力,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河南省针对超限超载情况突出,且难以治理的问题,向交通运输部推送了“黑名单”,惩戒力度大幅度提升;江苏、浙江对运营车辆凡在高速公路上出现“买短跑长、倒卡倒客、假冒绿通、破网跳费”等行为的,一律列进黑名单并不允许上路运营;山东省对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的行人采取人脸识别,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将违规行为发送到单位和社区,并组织帮助教育,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已逐渐蔚然成风。针对公路建设领域“李代桃僵、暗度陈仓、釜底抽薪、关门打狗”等搅乱招投标市场的做法,建设之中的非法转包、分包、发包带来若干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的问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守信加分、失信排除”的措施,所有从业企业不得不高度重视、倍加守信。而云南交通运输的一些乱象、顽疾仍然难以整治。

左图: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右图:交通运输部建立的“信用交通”网站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实现横向多部门和纵向多层级的对接融合和互联互通,实现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执法等一体化管理。

云南的交通基础设施通过“十三五”时期的实施会更加辉煌。随着云南省“八出省五出境”规划的实施,“设施联通”后更重要的是“民心相通”,交通先导、诚信铺路,只有把云南的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好了,云南的交通软实力提升了,才能更好地实现“民心相通”,只有“民心相通”了,才能真正实现建成“辐射中心”这个重托。因此,云南交通软实力的建设当前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抓好云南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是云南交通软实力提升的关键所在。

笔者建议采取“六个一”的措施即:树立一种意识、打牢一个基础、消除一个顾虑、建立一个机制、强化一个核心、形成一种氛围,切实加快云南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展现云南交通软实力,助力云南跨越发展。

树立信用交通先导意识

信用交通先导意识,交通运输既是需要先行发展的基础产业,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同时还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先导。所有惩治“老赖”的措施除了不得贷款、不得住高档酒店外,更多的是不准坐飞机、坐高铁……“老赖”可以不贷款、不住高档酒店,但不能不出行,随着出行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交通工具的高速发展,“老赖”乘现代化交通工具出行的机会越来越低,所以交通运输的惩戒对于信用体系的联合惩戒起到至关重要的先导作用。

这种先导意识不树立、不运用,就会处于被支配地位,交通运输的信用体系建设便会步步落后,步步被动。建议将机场“VIP通道”这样的交通资源利用起来,激励“守信典范”使用,证明“VIP通道”不是权贵专用,更是守信者的荣耀。

打牢信用信息归集基础

信用信息归集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首先要确定信息采集的范围,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身份证为基础、规范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对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不良行为记录、守信行为记录等内容做出统一的规定,建立信用信息的共享公开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为信息的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打下坚实基础。

消除《信用法》未出台的顾虑

打消当前国家《信用法》还没有出台,上报“黑名单”没有上位法支撑的顾虑。这是很多省市的担忧,害怕引起法律诉讼。这个顾虑是没有必要的,一方面要求上报的“黑名单”已经是严重违法失信并在本省市处理过的责任主体;另一方面全国已经出台了27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其中25个是联合惩戒的,各行各业都在上报“黑名单”。一年来,全国没有发生过一例法律诉讼,更多的情况是“黑名单”上的人主动询问如何取消、何时可以取消。

建立守信和失信评价机制

要建立守信和失信的评价机制,很多省市都期待交通运输部出台一套详细的信用评价标准,事实上这是难以做到的。因为,交通运输行业不仅包括公路、水运、海事,还包括民航、铁路、邮政等,更有生产建设领域、民生服务行业等,种类繁多、各具特点,况且全国之大,各不相同,交通运输部不可能在每个方面都建立一个详细准确的评定标准,这不现实也不一定实用,只能出台相关的行业指导意见。

这就要求各省份不能坐等拿来就用,而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探索制定科学合理的本省评价办法、评价指标和评定标准,建立各业务领域评价机制,不断拓展信用评价的对象范围,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明确失信行为、守信典型,使信用评价切合实际并走向规范化、常态化。

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交通运输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在当前社会发展信息化新形势下,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带动交通运输行业由政府治理逐步转向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市场、社会参与行业管理的作用。

强化联合奖惩的核心

联合奖惩是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强化联合惩戒,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失信成本,“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才能真正得以体现。国家今年计划出台65个信用体系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现已出台了27个。

联合奖惩要全国“一盘棋”,不能各自为战,各省市在执行国家各部委联合签署的各项合作备忘录时务必要严格,不能优亲厚友、宽己严外,必须内外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定奖惩,对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公布的“红名单”要舍得拿出交通优势资源大张旗鼓给予奖励,对“黑名单”要在受限的各个领域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不放松把控,使所有的责任主体不敢失信、不愿失信,自觉主动争当“守信典范”。

形成诚信文化氛围

提升云南交通软实力,要着力普及诚信教育,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要将诚信精神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在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学习教育和培训交流中充实诚信教育内容,在行业内大力开展信用体系普及教育,倡导从业人员道德素养提升,引导人们诚实守信,遵德守礼。要广泛开展信用体系宣传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树立行业诚信典型,发挥媒体力量,创新诚信宣传新方式,培养诚实守信正能量,大力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交通运输信用体系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的建设工程,需要交通人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交通软实力的提升需要领导重视,“一把手”亲力亲为,久久为功。

《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后,交通运输部建立了“信用交通”网站并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公路水路运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领域、出行服务领域等方面积极推进了信用体系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建设,联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35个国家部委出台了《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逐步建立了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公布了第一批失信人员“黑名单”,在全国引起了极大反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作用得到了体现。

未来,交通运输部将在全国全面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将所有涉及交通运输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部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密集公布诚信红黑名单,联合相关部委继续出台一系列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加大奖励和惩戒力度,在行业中率先建立起“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强大机制,营造出浓厚的诚信氛围,可以说信用交通软实力在国内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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