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天然硬阔叶林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与财政补贴方案研究

时间:2024-07-28

余松柏,苏晨辉,张红爱,刘道平,陆康英,陈邵隆

(1.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广州 510520;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杭州 310019;3.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广州 510520;4.始兴县林业局,广东 始兴 512500)

在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和经营利用过程中,森林不仅能供给木材、林果等经济商品产生经济价值,还能发挥固碳释氧、涵养水源等调节功能带来生态价值,同时也能创造康养旅游、培育林下经济产品等优质环境提供社会价值。由于森林提供的产品、功能和环境等具有绿色和环保等特性,被国内外统称为森林生态产品。核算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并通过资源资产化、价值货币化等方法研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属方兴未艾的热门研究课题。

1 研究背景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概念虽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但大多数学者的主流研究观点可概括为:使用价值转换成交换价值,或消费主体与生产供给主体间的利益协调和价值转换,或生态效益显性化与货币化等过程[1-3]。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应包含生产者、供给者、消费者等多个主体和生产、开发、营销、消费等一系列环节,衡量最终标准是人们的生态需求是否得到满足与提升,福祉是否得到真实改善等[4]。在国内,关于森林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途径已经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观点。具体而言,森林的物质产品价值通过直接进行市场交易实现;生态调节服务产品价值主要依赖政府的生态补偿,辅以市场交易的方式实现;文化产品价值则通过政府的生态补偿和市场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实现[5-7]。

森林供给木材、林果等经济商品产生经济价值,创造康养旅游、培育林下经济产品等优质环境提供社会价值,这些价值均可通过价值交换以货币方式直接实现[8-10]。目前,对生态调节服务产品价值实现机理大多未作深入剖析,理论研究相对较少,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率也极其低下[6-7]。近年来,政府积极推动森林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然而存在:1)GEP核算结果通常估值较高,按照国内外研究成果,生态价值通常被估算为经济价值的6~8倍,如估算广东森林年均生态价值每公顷约15 000 元左右;2)对于将GEP有效转化为国民生产总值(GDP)的理论研究非常有限。此外,现行的林业生态补偿标准存在主观性较强、不够科学等问题[11-14]。这些因素都对森林生态调节服务产品价值的实现产生了负面影响,无论是在社会市场还是政府财政方面都很难实现。伴随“双碳”战略目标的迅速推进,可采取两种方法进行价值交换。一种方法是采取“森林生态银行”方式,通过金融资金大规模投入,并开展森林集约经营以提高林业效率。这样虽可有效保障林产品、林业碳汇等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6,15],但因抵押贷款周期偏长及经济生态价值兼顾后的经营收益率偏低,会增大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收取定额企业超排碳指标计量的超排费,用于购买森林经营者的林业碳汇,以冲抵二氧化碳排放量;或通过计量超越同类平均森林碳汇量,来发放林业碳汇补助[16](1)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2.。然而,由于政府碳汇冲抵指标的发放量、补助碳汇的发放量和碳汇交易单价等因素限制,获取生态保护碳汇补偿的范围很狭窄,碳排放单价远低于碳汇林成本核算价,造成了补偿标准过低。因此仅极小部分森林生态调节服务产品的价值可以实现。

2 研究意义

天然林多分布在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经济欠发达的偏僻山区,是绿水青山的主要载体。在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后,全国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出台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2019.。因此,研究天然林生态价值实现途径和方法,是践行***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益举措,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在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背景下,天然林的经济价值实现途径,如木材、林果等产品的供给已完全中断;天然林提供的社会价值,如康养旅游和培育林下经济产品的优质环境,受到天然林资源质量的限制;天然林生态产品通过碳普惠方式和“碳票”交易模式进行碳汇交易的受益面非常有限,其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机会也相对较少。将现有的有限生态补偿和停伐补助转换为金融期权的“森林生态银行”方式,只能在短期内缓解林农经济困境,无法持续增加林农的经济收入,并且会将金融风险转嫁给相关金融机构和林农。可见,生态价值的实现效果并不理想。总之,由于天然林生态产品具有外部经济性,其生态功能的价值很难在市场上进行交换。为了弥补因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造成的经济损失,国家实施合理的生态效益补偿和停伐经济补助,对于天然林生态产品的资产保值和增值提供了经济保障,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高效保护措施。目前,通过政府财政实施的生态补偿和停伐补助等措施,其标准具有较强的主观性,缺乏科学理论支持,并且中长期标准严重偏低。

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通过森林康养旅游、林业碳汇等方法,实现森林文化和服务的价值,同时,结合森林生态补偿来实现森林调节功能的价值,这可形成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考虑到自然保护地内天然林资源比例极高,并且存在部分集体和个人权属的天然林木,政府通过赎买方式实施生态保护和产权转移机会大增且非常必要。从长远来看,对天然林占比极高的自然保护地内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应该推行以资源资产负债表为核心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并进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根据学者的研究,森林生态资产核算应该从资产利用的角度进行价值界定和估价核算,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有所区别[17]。本研究提出的针对天然幼林和封育未成林评估的“替代成本法”(填补传统“重置成本法”不能评估择伐幼龄林价值的技术空白,解决幼龄林与中龄林的评估价值“断崖缺口”),以及针对下层林木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的“山林价法”,与森林生态资产核算的思路高度契合,该方法也可用于森林公益性调节服务产品及文化服务产品的生态价值的实现。

综上所述,研究一套系统、科学的天然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法,有助于解决自然保护地集体及个人天然林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国家和地方制定更加完善的森林生态补偿及补助标准提供支撑,这不仅对巩固精准脱贫成果和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也能为将来自然资源资产核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提供依据。

3 数据来源与处理

3.1 数据来源

广东省属东亚季风区,从北向南分别为中亚热带、南亚热带和热带气候,地带性森林植被以中亚热带典型常绿阔叶林、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为主。根据2019年森林资源档案统计数据(3)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2019年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及统计分析.2020.,广东省天然林中,阔叶林面积占比为82.2%,硬阔叶林面积最高达46.9%,其中韶关市始兴县硬阔叶林占天然林面积更是高达90.6%。可见,全省与始兴县树种结构基本类似,因而将始兴县天然硬阔叶林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其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和价值实现的财政补贴方案具有典型代表作用,相关研究方法和结论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将各小班依照林分平均林龄,以10 a为一龄级统计各龄级单位面积蓄积,按平滑趋势线处理该蓄积作为现实林分的经营水平。按连续清查等统计结果,估算单位面积利用蓄积和使用面积占比,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前,林农随意择伐中近熟林分中大径级林木蓄积总占比约0.5%。通过修正各龄级生长率模型,再结合现时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预测各龄级潜力林分单位面积蓄积,来作为潜力林分的经营水平。天然林现时林分、潜力林分经营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天然硬阔叶林各龄级平均单位面积蓄积统计

3.2 数据处理

按照广东省天然硬阔叶林生长规律及习性,充分贯彻森林分类经营思想。依据广东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4)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的通知.2016.,一般用材硬阔叶林41~50 a为近熟林,超过70 a为过熟林,且为生态公益林的成熟年龄。森林经营者习惯自主经营周期为近熟林45 a(以下简称“自主45年”),林木采伐方式多为皆伐,更新方式为天然萌芽。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为经营成群落稳定、功能完备、多样性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森林培育目标确定为复层异龄林。虽然天然林保护工程严格禁止商业性林木采伐,但结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从探索天然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法的必要性出发,本文设定天然林经营周期应超过生态公益林成熟年龄且达用材林过熟年龄,可定为75 a(以下简称“天保75年”),林木采伐方式为择伐。对于择伐天然林价值评估,测算择伐周期(回归年)极为重要,传统上可依据租赁经营的承包经营期确定,这也是测算天然林山林价(林地地租)重要依据之一[8,18]。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19-20],参考广东省森林资源档案统计数据,“天保75年”择伐强度可采用30%,生长率约3%,择伐周期约12 a。

按相关研究[18]对评估折现率问题的讨论,考虑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背景下天然林按生态公益林管理的相关要求,其经营周期显著延长,故本研究的评估折现率与传统不同而有所降低,将“天保75年”设定为4.75%,而对照的“自主45年”设定为5.25%。木材生产成本和销售价、天然林替代营林成本、年管护林成本按市场价格处理。

4 研究方法

4.1 价值实现方法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将通过科学方法核算确定的生态产品价值,按资源资产化、价值货币化方式呈现在市场或政府面前,其核心在于其价值可公开、公平、公正地交易流通。为研究天然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法,需分析“天保75年”和“自主45年”两种经营方式的价值构成差异,其主要表现为林木主伐利用方式不同。“天保75年”的择伐可恒久维系天然林相,稳定发挥森林生态效能,贡献生态效能的经济转换价值;“天保75年”较“自主45年”培育周期加长,且林木采伐利用由皆伐转变成择伐,产生林木采伐利用的经济损失差异;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禁商业性采伐,导致可采伐林木经济价值完全丧失,以及原来能择伐变现的成过熟林木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研究以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天然硬阔叶林为分析对象,针对现时和潜力天然林分,采用“天保75年”和“自主45年”两种经营周期,按皆伐、择伐两种方式分75,65,55,45,35,25,15,5 a等8个林龄时点,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测算林木皆伐、择伐经营收益,比较限伐时皆伐和择伐经营收益差异值,以及禁伐时林木经济价值完全损失值,并使用山林价方法测算下层林木生态价值,以期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制定科学、合理的天然林限伐、停伐生态效益财政补贴标准提供参考。

4.2 价值实现流程

根据天然林平均年龄,按生态公益林标准判定森林生长阶段(结合龄组可细分为限伐时幼龄、限伐时中龄、用材可皆伐龄、生态可择伐龄、禁伐后期),分别现实林和潜力林测算下层林木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年均补偿、上层林木经营年均经济价值差异损失补偿、禁伐后林木经济价值损失年均补助,可由政府财政通过补助或补贴对以上3种价值进行实现。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天然林生态价值实现流程

4.3 资产评估公式

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19-20]和研究文献[18]的规定及成果:1)以择伐方式经营的天然复层异龄林,若进入成过熟年龄能产生稳定的周期收益时,评估方法用周期收益资本化法Ⅰ;未进入成熟年龄的中近熟林,评估方法用周期收益资本化法Ⅱ;天然幼林和封育未成林,评估方法用替代成本法;山林价可按周期收益比例系数法评估,进入择伐周期前的下层林木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按山林价法。2)以皆伐方式经营天然硬阔叶同龄林,若达成熟年龄时,评估方法用市场价倒算法;达中近熟龄林时,评估方法用收获现值法;为幼龄林及未成林时,评估方法用重置成本法。

①周期收益资本化法Ⅰ:

(1)

②周期收益资本化法Ⅱ:

(2)

③替代成本法:

(3)

④周期收益比例系数法:

E0=E1×R×P

(4)

⑤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的山林价法:

(5)

⑥市场价倒算法:

E=W-C-F

(6)

⑦收获现值法(无间伐收益时):

(7)

⑧重置成本法:

(8)

式中:E为资产评估值;E0为用周期收益比例系数确定的山林地价;E1为用周期收益资本化法Ⅰ评估的刚择伐异龄林收益现值;E2为天然林初始替代成本价值;Au为林分采伐年度的纯收益;P为利率(收益率、折现率);V为天然林年管护成本(不计山林价);Vi为第i年管护成本(可含林地地租、营造林投入);K为林分质量调整系数;R为山林地价占异龄林收益现值的比例系数;C为木材生产经营成本;W为木材销售总收入;F为木材经营合理利润;u为采伐周期;n为林分现实年龄;m为评估基准日距最后一次择伐的年限;q为林分成过熟年龄。

5 结果与分析

按照技术规范[19-20]及相关研究成果[18],择伐天然林木总价值也可分解成上层可择伐利用的林木经济价值、下层林木生态效能的经济转换价值;生态效能的经济转换价值可采用山林价法评估;择伐天然幼龄林价值可按替代成本法评估;涉及其它价值评估可按现有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处理。对于“天保75年”择伐天然硬阔叶林,虽然每轮择伐后再次到达生态成熟75 a时,森林蓄积量不会完全一致,会造成山林价有少许波动,但因天然林生态效能财政补贴政策不会一成不变,故本研究中仍按首轮75 a的蓄积量测算山林价。

5.1 价值评估

本研究择伐天然林山林价采用刚择伐后异龄林收益现值的固定比例确定,根据研究目的对应的研究对象,选择“天保75年”的现实林和潜力林。为方便林木皆伐与择伐的价值差异比较,仍需独立计算“自主45年”的林地年租金,测算方法也采用计测山林价的周期收益比例系数法。

5.1.1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

5.1.1.1山林价

按预测择伐的平均胸径控制出材率统计出材量,并收集始兴县本地硬阔叶树规格材、小规格材的木材市场价格,估测择伐木材的毛收入;扣除收集到的集材道、采伐、集材、运材、销售等平均费用成本,测算择伐木材纯收益。按式(1)、式(4),天然硬阔叶林的山林价评估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择伐天然硬阔叶林山林价评估结果

5.1.1.2经济转换价值

择伐天然林不仅能恒久维系天然林相、保持生物多样性,还能稳定发挥其它森林生态效能。择伐天然林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可根据式(4)、式(5)进行评估。始兴县天然硬阔叶林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评估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各林龄时点择伐天然硬阔叶林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

5.1.2择伐林木价值

根据研究目的,评估需完成“天保75年”现实林和潜力林的择伐林木价值测算。根据式(1)、式(2)、式(3),始兴县天然硬阔叶林择伐林木总价值评估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各林龄时点择伐天然硬阔叶林林木价值

5.1.3最优皆伐林木价值

天然林采伐利用方式会受到严格控制,最多可用择伐绝不可用皆伐。从资源利用方式分析,不需造林更新、节省单位木材采伐成本的皆伐,按森林经营培育周期计测的年均木材收益是最大的;而控制采伐强度(可恒久维持森林生态功能,降低经济价值)、成过熟龄平均蓄积生长率明显下降、增加单位木材采伐成本的择伐,按森林经营培育周期计测的年均木材收益是最小的。在天然林保护工程背景下,为探索天然林价值实现方法和途径,分析其皆伐、择伐价值及其差异非常必要。作为对照的最优皆伐林木价值是指年均价值最高时的皆伐林木价值,一般情况可看成森林经营者自主经营的皆伐林木价值。其中:中龄林的林地地租可由45 a择伐林的山林价测算,相关参数为择伐强度30%、折现率5.25%、择伐后蓄积生长率3.5%、回归年10 a,现时林山林价266.21元/hm2、潜力林山林价408.88元/hm2;45 a后,皆伐价值由市场价倒算法直接测算。根据式(6)、式(7)、式(8),始兴县天然硬阔叶林皆伐林木价值评估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各林龄时点皆伐天然硬阔叶林林木价值

5.2 价值实现

通过上述价值评估,天然林中可进行资源资产化、价值货币化的为:在政策许可状态下,能直接交易的木材产品;恒久贡献的维系天然林相、维持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条件(虽然外部经济特征极强,但政府及民众普遍能真切感受,也可直接进行资产化)。受天然林保护工程影响,天然林木材产品经济价值难以在市场上交换流通;其它非木材产品的生态价值,受到资源质量、外部环境的条件限制,仅少部分可通过森林康养旅游等方式变现,大部分生态产品价值无法资产化,但可通过生态效能经济价值转换进行资产化。基于机会成本理论,受制约或限制的木材产品和生态产品价值,应通过政府财政补助或补贴进行价值实现。因制定价值实现的价格标准每年变动可能性不大,结合广东省硬阔叶林的用材林、生态林龄组划分标准和木材采伐利用的年限规定,其价格标准可按林分生长阶段划分为伐前幼龄(1~20 a)、伐前中龄(21~40 a)、用材皆伐龄(41~60 a)、生态择伐龄(61~80 a)、禁伐后期(81 a~)等5个林龄段。

5.2.1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补偿

天然林恒定发挥森林生态效能的转换价值,不同阶段价值差异较大,且任何时候不能进行实物变现。据此特性可按资产占用收取租赁费用落实价值实现。对表3相关时点的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进行平均,并按资产收益率计算补偿价格标准。始兴县各年龄段天然硬阔叶林生态转换价值及补偿如表6所示。

表6 各林龄段天然硬阔叶林生态转换价值及补偿

5.2.2择伐前林木经营价差补偿

以培育复层异龄林为目的的天然林,因培育周期加长以及林木主伐方式由皆伐变成择伐,森林经营的经济损失理论上已转换为生态价值的增值,其林木价差应由政府实施生态补偿落实价值实现。森林经营经济损失既可用各阶段相关时点的皆伐与择伐评估值之差测算,也可用到达此年龄段前最大皆伐与择伐的评估值差测算。根据表4、表5,始兴县各年龄段天然硬阔叶林经营价差测算如表7所示。

表7 各林龄段天然硬阔叶林经营价差测算

5.2.3禁伐后期林木经营损失补助

在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前,生态公益林达到成过熟龄时可进行更新伐,林木经营损失只体现在皆伐与择伐价差的部分损失;实施保护工程后,林木经营损失不仅体现在林木皆伐年均价值完全损失,还包括实施工程后已能实现但被限制的更新择伐收益年损失。

以始兴县天然硬阔叶林为例,由表5可知,实施保护工程后超80 a天然林,林木经营完全损失值为:现实林当时值为1 122.66元/(hm2·a),到达此年龄段前最大值为1 298.19元/(hm2·a);潜力林当时值为2 037.44元/(hm2·a),到达此年龄段前最大值为2 157.03 元/(hm2·a)。超过择伐年龄时,成熟可更新择伐但被限制兑现的林木经济损失(此值可直接由政府财政买断,类同周期收益资本化法计测年均山林价的评估理论,本研究按资产占用收取租赁费用落实价值实现)为:现实林损失25 749.00 元/hm2,需年补助为1 223.08 元/(hm2·a);潜力林损失46 035.59元/hm2,需年补助为2 186.69 元/(hm2·a)。两项综合后补助区间:现实林2 345.74~2 521.27 元/(hm2·a);潜力林4 224.13~4 343.72元/(hm2·a)。

5.3 价值实现的财政补贴政策探讨

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通过合理的保护修复措施,保障天然林生态效能充分发挥。1999年,广东省率先开始对因森林生态保护提升生态效能造成的森林经营经济损失进行部分弥补,实施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这为广东森林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做出了极大贡献。

5.3.1天然林保护工程背景下广东生态效益补偿现状

根据相关文献(5)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2019.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2020.,截至2021年,直达森林经营者账户中的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合并使用)为:1)一般区域约420.00元/(hm2·a),特殊区域约540.00元/(hm2·a),平均约480.00元/(hm2·a);2)对于受到严格保护的天然林,仅实施国有天然商品林的停伐补助1 312.50元/(hm2·a),以及停伐管护补助93.00元/(hm2·a)。省林业主管部门考虑国家对其它天然林并无停伐补助,规定在申请前提下可有240.00元/(hm2·a)的停伐管护补助。目前,广东暂未实施其它天然林的停伐补助。

在天然林保护实施背景下,广东天然林纳入生态公益林并轨管理,属于较为特殊的生态公益林。其价值实现主要途径只能是政府财政补贴,即生态补偿和停伐补助。虽然广东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时间较早、补偿经费逐年提升,但补偿标准大大低于林地产出率,远不能弥补森林经营者的经营损失;补偿未按森林质量好坏实行差异化补偿,不利于公益林质量提升和生态效益发挥。因此,在分阶段、科学测算现时林价值的基础上,探讨合理的天然林及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政策十分必要。与此同时,进一步探索潜力林价值,在财政可行的前提下分析增加财政补贴的提升空间,为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提供支撑。

5.3.2生态补偿和停伐补助政策探讨

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天然林完全纳入公益生态林管护,按管控程度可分为成过熟林限制择伐、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等两种管控措施,故产生了生态补偿、停伐补助等两种财政配套政策。基于机会成本原理,应有3个方面的生态补偿政策,即:生态效益提升和山林价增值补偿,天然林停伐或限伐后的经营损失补助,适地适树原则下通过林分改造实现潜在经济效益的增收补贴。考虑天然林保护有严控森林采伐、保护森林多样性等相关措施,为经济增收的林分改造不可行。本研究对理论可行,且存在潜在经济增值的部分区域林分改造的财政补贴不作分析,仅从影响现行天然林财政补贴政策的因素分析,探讨天然林的生态补偿和停伐补助等政策标准。

5.3.2.1影响财政补贴因素分析

分析天然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法,总结影响天然林财政补贴的政策因素有:1)可行的管控措施。成过熟林限制择伐带来的生态补偿和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造成的停伐补助。2)可能的林木利用方式。林木采伐由皆伐转为择伐,恒久发挥维系天然林相、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效能的经济转换价值,按资产占用收取租赁费用落实价值实现。3)森林类型。考虑经营者有采伐未成熟大径级林木的习惯,分为现时林和停止采伐大径级林木的潜力林,以现时林衡量最低补贴价,潜力林为最高补贴价。4)森林年龄阶段。根据天然硬阔叶林的习性和龄级划分标准分为伐前幼龄(1~20 a)、伐前中龄(21~40 a)、用材皆伐龄(41~60 a)、生态择伐龄(61~80 a)、禁伐后期(81 a~)等5个林龄段,以其所处阶段的平均补贴为补贴均价,到达此年龄段前的最大值为补贴极限。5)补贴方式。成熟可更新择伐但被限制兑现的林木经济损失,在不考虑直接赎买的情况下,采用资产占用收取租赁费用落实价值实现,补贴以年实施。

5.3.2.2财政补贴分类列表

以始兴县天然硬阔叶林资产评估数据为基础,按影响财政补贴的因素进行分析,同时,结合“6.2”节价值实现方法中的表6、表7,以及“禁伐后期林木经营缺失补助”等相关结果,天然林生态补偿和停伐补助统计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天然林生态补偿和停伐补助统计

5.3.2.3财政补贴的提升潜力

对于限制成过熟林择伐的天然林,现时林生态补偿区间为91.51~1 245.26元/(hm2·a),潜力林生态补偿区间为294.66~2 016.22元/(hm2·a)。对照现有天然林生态补偿政策480.00元/(hm2·a),不到现实林最高补偿的40%,更不到潜力林最高补偿的25%,生态补偿提升潜力极大。

对于达到成过熟的复层天然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现时林停伐补助区间为2 638.04~2 813.57元/(hm2·a),潜力林停伐补助区间为 4 804.74~4 924.33元/(hm2·a)。对照现有广东天然林停伐补助仅有国有天然商品林,且能实施的最高停伐补助政策为1 852.50元/(hm2·a)(因管护补助不入经营者账户,未计入补助标准),约为现实林最高停伐补助的70%,仅为潜力林最高停伐补助的40%。可见,停伐补助不仅需要增加覆盖面,还应大大提升补助力度。

6 结论

在充分分析天然林特性的基础上,知其生态产品价值可概括为:可更新择伐利用的上层林木经济价值,以及维系天然林相、保持生物多样性等恒久发挥生态效能的下层林木经济转换价值。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及天然林山林价评价、生态效能经济转换价值测算、天然幼龄林价值评估等最新研究成果,以资源资产化、价值货币化衡量的天然林生态产品价值,可较为准确地评估、公平公正地实现。

在天然林保护工程背景下,天然林可看成特殊的生态公益林,因其管护方式极为特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最优途径应为政府财政补贴。在不考虑基于适地适树原则以及通过林分改造可实现经济效益增收的补贴情况下,其生态效能财政补偿政策还应包含生态效能提升产生山林价增值的经济转换价值补偿、限伐或停伐导致的经营损失补偿或补助、成熟可更新择伐但被限制兑现的林木经济损失补助。

通过分析各阶段现时和潜力天然林生态产品的实现价值,基于机会成本原理,提出了天然林限伐或停伐后较为科学、公平公正的财政补贴标准,同正实施的天然林生态补偿和停伐补助相比较,发现当前补贴标准严重偏低,提升空间较大。

综合分析认为,本研究提出的天然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法科学合理。期望天然林保护工程平稳实施后,在充分考量国家和地方财政实力的基础上,本研究能为其生态效益财政补偿政策的制定和修定提供技术参考,以及为自然保护地建设中集体及个人天然林木的流转赎买给予理论支撑,为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公共价值核算提供借鉴。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