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摘要: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在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能力建设的不足、运行机制不健全、发展程度不高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融资问题,对其健康持续发展形成了制约。
关键词:金融支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
一、张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张掖市是甘肃省确定的蔬菜优势区和重点发展区域,是全国重要的杂交玉米制种生产基地,“西菜东输”基地、甘肃省肉牛养殖大市,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在全国属于先进行列,素有“塞上江南”的美誉。近年来,全市积极鼓励种植、养殖大户及农村能人创办专业合作社,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477家,入社农民4.65万人,带动17.5万户农户增收,拥有资产44.2亿元,年经营收入达31.98亿元,实现纯收入7.08亿元。全市共创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个、省级示范社48个,成功注册“紫家寨”牌鸡蛋、“杰灵”牌饲料、“金元八”牌葵花、“清凉寺”牌蔬菜等品牌,31家合作社获得了无公害产地、无公害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张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内部运行更加规范、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全市4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60%以上的主要农产品通过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张掖市现代设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加快了农业产业标准化建设,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金融支持情况
(一)增加授信额度
张掖市农商银行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由2006年的1000元—5000元提高到目前的2万元—15万元,农户联保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进一步解决了合作社资金需求问题。
(二)简化贷款流程
张掖市农商银行运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专业大户所授信的信用贷款额度内的客户只需提供申请书和相关证件,当天即可在柜台取得贷款,15—20万元的贷款5日内可发放到位;农业银行张掖分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专业大户授信贷款通过惠农卡做到了随贷随用,随时归还。
(三)创新贷款品种
建设银行张掖分行推出了三类信贷服务,分别是合作社联保贷款、合作社资产(主要是固定场地)抵押贷款、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张掖农商银行先后开发了规模种养业共同联合体贷款、龙头企业保证担保贷款等信贷产品,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需求。
(四)实行利率优惠
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给与一定的利率优惠政策,例如:2014年,临泽县农村合作银行与临泽县惠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力合作,以基准利率向奶牛养殖和温室蔬菜产业合作社社员发放贷款700万元,有效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
三、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困难
(一)抵押担保难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果园、蔬菜大棚、农房、大型农机具等资产作为抵押品,难以被银行认可;养殖场地由于是由政府划拨,不能作抵押;社会上成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收费高,当前张掖市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费率为3%至4%,贷款担保保证金为贷款担保额的20%,合作社无法承担较高的担保费用。还有诸如旧贷、信用记录等因素,都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获得担保抵押。
(二)合作社直接取得贷款难
目前,张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只有发展较好、实力较大的前进奶牛专业合作社、甘州区大满镇杰灵养鸡专业合作社等可直接以合作社名义取得贷款,其他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管理松散,抗风险能力较弱,“空壳社”、“家族社”、“一人合作社”大量存在,内控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的内控制度,大多无长期发展规划,注册资本采取申报制,相当一部分合作社不具备承担债权债务的能力。金融机构难以准确判断其经营实力和偿债能力,因而对直接以合作社名义发放的贷款较少,基本是通过合作社成员发放贷款,贷款成功后交由合作社使用,属于间接取得贷款。
(三)金融服务产品覆盖面窄、创新不足
金融机构出于资金安全性、营利性、流动性的考虑,更愿意将信贷资金投向服务业等行业。目前,由于农商银行(信用社、合作银行)在县域乡村的业务覆盖面广、营业网点多、信贷主体以农民为主,成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主力军,而其他金融机构诸如工商银行、地方性金融机构兰州银行、甘肃银行等则以城区为服务区域、以服务业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金融业务几乎没有涉及。同时,由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和研究不足,涉农金融机构在服务方式、营销模式、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管理等方面都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存在着较多的不适应,金融产品多局限于提供传统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够,有针对性的“私人定制”金融服务和产品较少。
(四)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农业是弱质产业,承受着市场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农业保险费率偏低,经营风险高,所以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办农业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仅覆盖有限的种植和养殖行业,张掖市目前仅开办了由国家财政补贴的奶牛、能繁母猪保险和玉米种植保险。由于赔付金额少,合作社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保险面窄,导致没有形成灾害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四、对策建议
(一)推动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人民银行应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扎实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工作,加大对金融机构贯彻执行支农政策的考核力度,以评估考核引导带动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适时制定“三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为“三权”融资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明确方向。
(二)创新涉农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要顺应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化分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趋势,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探索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型金融产品,满足差异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推广农户小额贷款,多户联保贷款、农房抵押、林权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反担保贷款和农户创业贷款,积极探索涉农专利权、商标权、产业园、养殖场等质押物贷款,将金融业务的触角延伸至产业链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业务环节。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为防止信贷风险,可前期选择少数村镇、企业、农户进行贷款试点,后再着力推广至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金融机构要加大农村自助银行的设立,大力发展农村银行卡业务,积极开展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等金融服务,满足更高层次的金融需求。
(三)建立多方合作的融资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仅靠金融部门单方面的支持势单力薄,需更多的部门参与。鼓励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农业部门要通过积极争取项目和投资,建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技术推广、工程施工等领域。土地、电力、水务、税务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对于合作社在生产经营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给与优惠和支持。
(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拉动、合作社推动、产业带动、农户联动”的发展思路,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创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土壤”空间。鼓励、引导种植能人、运销大户牵头联合从事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形成群体优势,构建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体系,建立起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和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明确合作社的法律地位、认定标准、注册登记等相关内容,推动其成为独立的、稳定的承贷主体。
(五)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专项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贴补等措施,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扩大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保险覆盖面,创新农业保险险种,加大农业保险理赔力度。在商业保险不愿介入的领域,引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形成以政策性保险为导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1]张建春.金融支持临泽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查[J].甘肃金融调研,2015(15)
[2]刘顺平.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调查与思考[J].甘肃金融调研,2015(13)
(许琼方,1987年生,甘肃张掖人,中国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助理经济师。研究方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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