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苏州高新区居住区夜间光环境调查分析

时间:2024-07-28

薛 嵩 陈亢利

(苏州科技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苏苏州 215011)

夜间光环境作为居住区室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居民的居住舒适及生理与心理健康,因此研究居住区的夜间光环境就显得十分必要。

在苏州市区选择了6个具有代表性的居住区进行夜间光环境现状调查,主要包括监测和问卷调查两个方面,并将结果与我国建设部于2006年发布的《居住区景观设计导则》、《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以及CIE出版物《限制室外照明干扰光影响指南》No.150(2003)的有关标准进行了对比,总结光环境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由于相关标准的不统一,本文还对标准进行了讨论。

1 调查内容及方法

1.1 调查对象的选取

根据建设年代以及在高新区的分布,选取了如表1所列的6个具有代表性的居住小区作为研究对象。其中何山花园的两个小区以及滨河花园处于较繁华市区范围;湖畔佳苑、湖畔翠庭以及山水映象处于苏州市的南隅,属于文教区。

表1 研究对象Table 1 Research object

1.2 调查方法

主要测量的对象是小区道路的光照度、夜间光线照射到居民住宅窗户的光照度以及主观调查等,测量和主观调查的方法叙述如下。

1.2.1 居住区内道路的照度测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照明测量方法 (GB/T5700-2008)》的要求对居住区内道路的照度进行测量。选择在路灯的间距、高度和光源的一致性等方面典型的平坦路段,采取网格布点法,将测量路段划分为若干个大小相等的矩形网格,每个测点照度计分别向左侧路灯的方向、向右侧路灯方向、向道路内侧以及道路外侧的四个方向获得数据,求得的平均值就是该测点的照度水平。

1.2.2 居民窗户上的照度测量

每个小区共选择了4个测点,一般选择2楼或3楼的住户。每个小区居民窗户上的照度值取该小区4个测点测值的平均值。

根据时间段的不同,对居民窗户上的光照度的测量又分为傍晚照射在居民窗户上光照度测量和深夜照射在居民窗户上光照度测量。对于在傍晚路灯开启之后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关闭的小区,傍晚时测得的照射在居民窗户上的光照度就近似等于夜间照射在居民窗户上光照度,对于在深夜的时候会适当关闭一些路灯的小区就要分别测量傍晚时和深夜关闭部分路灯时照射在居民窗户上的光照度。

1.2.3 主观调查

在所调查居住区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采取随机发放的方式,并且立即回收统计。管理调查主要是与所调查小区物业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居住区照明管理的情况,同时也向一些热心的居民调查了他们对小区照明管理的感受。

2 调查结果与分析

2.1 道路照明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2年5月中旬对前述6个小区进行了道路照明监测,结果见表2。

表2 居住区道路照度监测数据 (单位:lx)Table 2 Illuminance of road in residential area

(续表)

《居住区景观设计导则》 (下称《导则》)对居住区主次道路和步行台阶的平均照度要求是在10-20lx之间,按照这个标准并对照监测数据,六个被调查的居住区道路平均照度均没有达标。《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下称《标准》)对居住区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要求是在5-10lx之间,按照这个标准并对照监测数据,2000年以前建设起来的4个居住区道路平均照度离标准较远,2000年以后建设起来的4个居住区道路平均照度较接近标准,但是仍然都未达标。

陈亢利、刘凯、马剑等对江阴、郑州、天津的居住区道路光照度进行测量,结果如表3所示,仅江阴和天津市的平均照度符合《导则》的要求[1][2][3]。其中,江阴市居住区道路平均照度仅对主次道路进行测量,故平均值偏高;天津市由于其独特的地域特色、居民对光环境的需求、居住区光环境建设等原因,其道路平均照度远高于其他城市[4,5]。

表3 各城市居住区道路平均照度 (单位:lx)Table 3 Average illuminance of road in residential area

2.2 居民窗户照度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2年5月中旬对前述6个小区进行了居民窗户照度监测,结果如表4。

表4 居民窗户垂直面照度监测数据 (单位:lx)Table 4 Illuminance of resident's windows

(续表)

对比《限制室外照明干扰光影响指南》中对居住区窗户垂直面上的照度设计标准,本文所调查的六个居住区均属于城乡和近郊居住区,参照《限制室外照明干扰光影响指南》中E2、E3标准,夜景照明熄灭前窗户垂直面上的照度应为5lx和10lx以下,夜景照明熄灭后窗户垂直面上的照度应为1lx和2lx以下。对照监测数据,本文所调查的六个居住区窗户垂直面上的照度均达标。

2.3 问卷调查和管理调查的结果及评价

2.3.1 问卷调查

在被调查居住区内共发放1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94份。被调查者18岁以下7人,18-25岁23人,26-35岁34人,36-55岁17人,56岁以上13人,受教育程度均在初中以上,职业基本分布于各个行业。对光环境的了解程度调查显示86%的居民都听说过光污染,但61%都仅限于了解大概的意思,还有14%的居民并不知道什么是光污染。在被调查的居民中,有46%的居民认为居住区道路光照度比较舒适,有33%的居民认为偏暗,这项主观调查的结论即居民的主观感受与我们的监测结果不一致,这说明标准的设定与居民的实际感受有差别。

2.3.2 管理调查

对小区物业部门进行的居住区光环境管理调查中了解到,仅何山花园两个居住区在夜间熄灯,其余居住区均未熄灯,主要是为了防止盗窃案的发生;对于路灯的维护并没有制定相关的方案,对废弃路灯一般也没有进行专门的处置。

3 问题及对策

3.1 光环境意识

要解决光环境问题,从根本上应提高人们的光环境意识。这就要求环保、照明等部门要做好光环境的公众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光环境的重要性,让人们真正了解到什么是光污染以及光污染的具体危害。使得尽可能多的人树立起良好的环境道德,使得光环境建设成为一种文化,一种意识。让更多的人成为光环境建设中的监督者而不是漠不关心[6]。相比居民,加强管理者的光环境意识也尤为重要,对于物业部门来说,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落实“绿色照明”,例如可以在夜间熄灭一部分路灯,这样既可以节能、不影响居民休息,同时还可以为夜间行走的居民带来方便。

3.2 经济投入

何山花园、滨河花园等一些建设年代较久的小区,由于受当时经济条件的制约,小区的照明设施不够完善,在设计上不够科学,因此这些建设较早的小区,普遍存在着路灯比较暗的情况,忽视了居民对居住区内光环境的安全、舒适、审美等多层次需求。这一方面是由于建设时的规划设计水平所限制,另一方面原因是由于后期经济的投入不够。

为了改善居住区光环境状况,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应该加大对居住区光环境建设的经济投入。对于建设年代久远的居住区,应对其照明设施进行修缮和更换,在设计上要更加合理;对于建设年代较近的居住区,应加大管理投资,使管理更加科学,创造更舒适的照明环境。

3.3 居住区照明设计

对于小区的夜景照明设计上存在缺陷,片面追求“亮化”的情况还是存在,例如湖畔佳苑安装的绿色射灯是为了美化小区,但这种灯的不合理安装会造成人工白昼甚至给居民的视觉和心理带来不舒适。目前苏州市居住区的照明建设基本是由灯具供应商包承包,由于设计者在照明方面的专业知识不足,从而导致许多照明环境的设计不够专业。规划、设计的不合理,不仅无法满足人们的照明需求,还会带来光污染等问题,并造成能源的浪费。

居住区的照明应当遵循“绿色照明”的理念,居住区的照明设计应当以功能性和实用性为主,同时兼顾美观性,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使照明设施不仅能够为居民提供舒适的照明功能,还能够成为居住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6]。

4 对相关标准的讨论

目前在进行居住区光环境评价的时候,主要是参考国外的标准和国内相近的标准,例如CIE的《城区照明指南 (2000)》,建设部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以及《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导则》和《标准》中对居住区道路照度的标准值的设定并不相同,《导则》对居住区道路平均照度的要求在10-20lx之间,而《标准》对居住区人行道路平均照度的要求在5-10lx之间,对车行道路的要求在10-30lx左右。据此标准,发现苏州市居住区的道路平均照度基本上都不合格,而且对比郑州市、江阴市、天津市、长沙市已有的研究资料来看,能够达标的居住区百分比非常小。所以,概括起来:①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居住区光环境制定相关评价的标准;②现有的标准中,对居住区光照度所给定的标准值不一致;③按照现有的标准进行评价,光环境达标的居住区比例不高。

《导则》是我国建设部在2006年发布的,它对居住区内各类照明的参考照度值给出了标准值。通过上述的分析表明,对于居住区内的道路而言,满足标准的小区数量相对较少。而通过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46%的居民认为目前的小区道路照度比较合适,所以得到的结论是:目前的标准不符合居住区光环境的现状,建议进行适当的修正,应当适当调低道路平均照度标准值。

《标准》中对居住区内各类道路的参考平均照度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导则》中的“车行照明”与“人行照明”照度值的标准值相同,建议依据不同的照明需求进行区别。参考《标准》中所给的标准值,建议“车行照明”的标准值应比“人行照明”标准值设置的更高。

[1]陈亢利,倪芳.江阴市区住宅小区光环境调查与评价[J].中国环境监测,2008(4):84-86.

[2]刘凯,陈亢利.郑州市居住区夜间光环境调查与评价[J].灯与照明,2010(1):15-19.

[3]马剑,姚鑫,刘刚,苏晓明,党睿,胡华,李卓.城市居住区室外光环境现状调查研究[J].照明工程学报,2009(4):9-13.

[4]苏晓明.天津居住区夜间光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天津大学:2008.

[5]曹猛.天津市居住区夜间光污染评价体系研究[D].天津大学,2008.

[6]张铭连.苏州市光环境问题及对策初步研究[D].苏州:苏州科技学院,2007.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