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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时间:2024-04-24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做好

法律知识普及宣传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以法治机关建设为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深入推动,注重成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机关干部在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法制观念。

一是加大普法培训力度。两年来,分别以法治机关建设为主题,开展了两轮法制工作培训活动。2013年5月,举办了两期发展改革系统项目审批及核准、备案培训班,就项目审批及核准、备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职权范围、法定要件及审查标准、法定程序及工作流程、发展改革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等内容,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授课和答疑。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新区所辖功能区共31个单位118名项目审批工作领导和干部参加了培训。2014年9月,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重点的变化,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举办了规范投资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外资处负责同志,对投资管理领域存在的行政法律风险与应对、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外商投资审批工作进行了培训。区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投资审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7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外,还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领导就反价格垄断执法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建立了执法人员适度轮岗制度,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积极搭建平台促进青年干部成长。

二是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按照国家和市有关部门要求,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总结的通知》,督促检查系统各单位认真做好普法工作。经汇总系统各单位普法情况,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情况的报告》。

河北省今年定为

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

2月25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今年,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活动。

《方案》对今年投资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任务目标进行了分解。今年,全省将以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为主体,统筹推进1562项投资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含基础设施项目),其中计划开工和续建项目1262项,总投资32455.4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6303.8亿元,包括续建项目781项,总投资20409亿元,年计划投资4021.6亿元(含竣工投产项目296项,总投资6159.5亿元,年计划投资1577.6亿元);计划开工项目481项,总投资12046.4亿元,年计划投资2282.2亿元。前期谋划项目300项,力争100项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200项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方案》明确了全省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重点。其中,钢铁行业将以做强做优钢铁主业、做大衍生产业为目标,全面落实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通过整合重组、搬迁改造实现布局优化,鼓励大型钢铁企业进行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推动炼钢炼铁主体大型化、自动化、智能化,大力发展高铁用钢、汽车用钢、造船用钢、工模具钢等专用钢、特种钢,提高产品附加值。装备制造业以汽车产业为龙头,打造整车知名品牌,加大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延伸产业链条。高端装备制造方面,将加快发展通用飞机、航空航天航海、新型节能环保等专用设备,推进集成电路封装设备、医疗电子设备、汽车自动化生产设备、智能机器人等特殊装备加快发展,实现产业价值链从低端向高端跃升。

今年,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将优先获得要素保障。省政府将统筹不少于10%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用于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也将年度新增土地指标的60%以上用于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全省还将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省级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筹措和拨付进度,构建以信贷资金为主、各类金融资本竞相投入、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新途径。另外,优先配置环境容量指标,建立重点项目环境容量指标协调机制,各地压减过剩产能腾挪出的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环境容量指标,将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

全省还将建立对市、县(市、区)重大产业项目考核评价制度,将重大产业项目考核与省重点项目建设考核一并纳入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定量指标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考核结果与下年度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直接挂钩。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机关

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于2015年2月28日下发《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名单。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机关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2013年初,委党组注重着眼长远,坚持高点定位、自我加压,适时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更高目标,并要求真正把文明创建过程转化为完善制度、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提升效能的过程,转化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强大动力。

委党组坚持以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勇争一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动员、广泛参与,齐抓共创、共建共享,以科学的理论指导、良好的群众基础、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全新的载体手段,开创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有力促进了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坚持抓组织、树形象,全力打造争先争优发改。委党组以文明创建工作总揽全局,将精神文明建设与主要业务工作共同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文明创建工作始终热情不减、氛围不淡、力度不衰。

坚持抓内功,强素质,全力打造和谐合力发改。围绕突出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优美环境建设“四个工程”,持续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坚持抓活动,建平台,全力打造活力魅力发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帮扶共建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群众性文体活动,全力夯实创建载体,创建工作精彩纷呈。

坚持抓服务,转作风,全力打造勤政廉政发改。委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加快职能、作风两个转变,服务、勤廉两个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抓宏观,谋发展,全力打造善谋善为发改。全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自觉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改革发展的实践当中,真正把文明建设的成果体现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人民谋福祉上来。

广东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实施意见

1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标志着广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展开、加速推进。

改革目标:居民收入实现倍增

该《实施意见》在基本精神与国家文件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立足该省实际,从长远、整体的角度谋划了广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了相应的原则性贯彻意见,并提出四大目标: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力争到2018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加快,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二是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明显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三是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合法收入得到依法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四是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力争2020年达到46%;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力争2020年达到50%;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提升。

改革内容:五大重点工作27项改革任务

《实施意见》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主要内容,提出了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惠农富农力度和推动阳光分配等五大重点工作共27项任务。

一是推进就业创业,奠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基础。推动经济增长带动充分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灵活就业。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取消对就业困难群体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要求。加大对各类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二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5年,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40%以上。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

三是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民生投入机制,到2020年,确保各项民生保障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倾斜。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十二五”期末,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5%左右。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到2017年,全省累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100万套以上。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到2020年,全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前列。

四是加大惠农富农力度,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到2020年,力争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9%。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发放办法,研究出台新增农业补贴向粮农和种粮大户倾斜办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健全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机制,开展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继承改革试点。加大扶贫开发投入,2015年,被帮扶的贫困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五是加快推动阳光分配,建立透明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比例,“十二五”期间省属企业利润收入上交比例提高至20%,2020年提高至30%。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继续开展民生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等。

为确保《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广东已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20个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在省政府领导下,及时研究解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沈阳市大力发展现代都市

休闲采摘农业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把都市农业作为沈阳农业现代化建设着力点,提出“抓好蒲河生态经济带、沈康现代农业示范带、环城都市农业产业带建设,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总战略,充分利用和发挥特色产业优势,通过科学规划、精心策划、完善配套,积极培植壮大都市休闲采摘农业,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有效促进了农业转方式、调结构。

一、现代农业,都市休闲新支点

沈阳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引导、扶持政策,市财政列支6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都市农业项目建设。同时,市有关部门制定标准,以规范提升发展,使初始自然发展的都市农业项目,进入有序健康发展阶段。这一系列措施,使得沈阳都市农业两年之内快速进入爆发式发展阶段。仅去年,全市都市农业接待游客达到265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4.6亿元,带动农民1.3万户。苏家屯区项目投资已达亿元的“万亩采摘基地”,去年就接待游客超过20万人次,这样大规模的发展速度,离不开政策的大力支持。

二、高位布局,“1+4”模式渐成熟

沈阳环城都市农业产业带,叠加都市农业示范园区、高标准联栋温室、休闲农业采摘园区和休闲农业专业村的“1+4”模式业已成型。去年,全市围绕“三带”建设,新扩建都市农业项目80个,总投资39亿元,规划面积5万亩,其中都市农业示范园区项目33个、高标准连栋温室项目5个、休闲农业采摘园区项目30个、休闲农业专业村项目12个。于洪区小韩村已成为沈阳都市农业的一个制高点。在小韩村蔬菜工厂,高标准联栋温室中,数百种南方的名优特果树与花卉,多种现代化蔬菜栽培的方式,使游客们真正体味到什么是现代化农业。按照业已实施的《沈阳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纲要》(2013—2017年),沈阳都市农业已逐步形成“三带、四区、六支撑、多基地”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实现“三带引领、四区隆起、支撑扎实、点面繁荣”的发展态势。

三、走向市场,都市农业百花齐放

沈阳都市农业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既有“高、大、上”的规模项目,也有被市民津津乐道的“农家乐”。全市现有农家乐501家,年接待量150万人次,年营业收入7.1亿元,占都市农业年营业收入的34%。新民市周坨子乡投资3亿元的现代农业基地——“城市公社”,是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打造的城乡融合新型农业形态,其农业种植方式融合了现代农业高科技手段,示范作用强,同时,也是一个农业观光旅游及农业科学普及基地。

今年,沈阳都市农业建设步伐加快,全市计划新扩建25个都市农业示范园区项目、2个高标准连栋温室项目、20个休闲农业采摘园区项目、10个休闲农业专业村项目,全面启动2个金花村和4条都市农业精品线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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