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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家电产品制造商产品认证一致性保证的方法

时间:2024-07-28

张润

(杭州松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杭州 310018)

中国是家电产品制造、销售的大国,为用户购买选择家电产品提供了非常大的选择空间。在人们生活需求多样化的当下,家电购买者的选择也越发理性。用户选择购买家电产品时,一方面是根据自己心仪的目标品牌进行选择,大企业、知名品牌容易被认可;另一方面,购买带有第三方认证标示的产品,比如带有CC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中国强制性认证)、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VC(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认证标志的产品,会增加认可度和可信度。同时,国家为了规范家电产品制造、销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7号令,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1]。为此,制造、销售企业进行合规性经营,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进行产品认证已经成为一种最基本的要求。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在中国市场国家认监委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了“四统一”的管理,即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1]。取消了“CCIB认证”、“长城CCEE认证”,统一用CCC认证代替。其中,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属于第7大类别,共有19种产品。

1 认证的管理

认证究其实质,是第三方对产品、服务、制造过程、管理体系、参与人员满足规定条件的一种证明活动。制造商提供给用户的是产品或服务,制造商通过严格的过程管理,实现产品和服务的一致性,并取得第三方的认可,即认证认可。管理工作的理论告诉我们,管理工作的本质就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以人为中心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及创新的手段,对人、财、物、信息等资源,进行有效的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以期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认证管理也是同样的道理,为了保持认证有效,制造商必须建立实实在在的组织体制,并保证有效运行。比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行的CCC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明确制造商要有“质量负责人·认证技术负责人·认证联络员”三岗位管理体制,对每一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做了明确的要求;CQC自愿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对“质量负责人”也有明确的要求[2]。

在家电产品制造供应链中,“关键元件制造商”和“整机制造商”,对于认证证书有效责任及管理范围,如图1所示。关键元件证书的有效管理责任者为元件制造商,但是,在现有的市场管理实践中,不管是关键元件证书的有效、还是整机证书的有效,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最终均由整机制造商来承担。所以,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整机制造商必须对关键元件制造商进行切实的监督、指导,减少整机认证失效的风险。总之,过程管理是关键元件制造商、整机制造商、也是认证机构的有效管理要点之一。

图1 元件制造商·整机制造商证书管理责任范围图

2 失效模式的分析

家电产品组装过程,一般是家电制造商自己生产主要的核心部件、外购一些专业部件和小型部件。制造商自我制造过程中的变更、外部认证管理法规的变更,如果管理出现了漏洞,均会导致产品认证证书失效,另一方面,对于市场的抽检的对应主体的整机制造商,也有潜在的风险。比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44号公告指出,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20年11月1日,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所有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3]。部分企业没有真正领会公告的内容,放松了自我管控的程度,也会导致认证证书失效。常见的认证证书失效表现为如下类型:

2.1 制造商体制相关

制造商人员体制的变更,没有更新认证管理组织体制。CCC认证要求“三岗位体制”,CQC认证要求必须有质量负责人。这些岗位的负责人,制造商必须明确到具体人名,要根据实际组织架构的变化,适时落实过程更新,通过公司的任命文件得以管理。

2.2 制造过程管理相关

对应变更管理不善,导致一致性管理失控,证书失效。常见的类型有:(1)生产途中,设计变更,后续未申请备案;(2)通用设计,并记了数个同功能的关键元器件,但是备案时申请不全,制造过程中混用;(3)后期批量返修,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认证型式试验样品不一致;(4)关键元器件供应商进行原材料变更,未通知整机制造商。

2.3 制造商之间沟通及信息相关

由于信息沟通不顺畅、记录不完善,导致一致性失控,认证证书失效,常见类型有:(1)关键元器件供应商工厂审查未通过,证书失效,未通知整机制造商;(2)关键元器件供应商公司名称变更,未通知整机制造商;(3)整机制造商关键元器件清单中,对供应商采用了略称名称,导致信息不完整;(4)进口产品,出口方证书管理失误,设计变更、关键元器件变更、人员体制变更等,未通知进口销售商。

以上的所有变更,均和产品一致性管理相关,直接影响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3 一致性失效的预防管理及方法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制造商是产品质量保证的责任主体,要有持续的质量保证能力、始终符合认证要求,产品符合认证时承诺的标准,和认证时提交的型式试验样品保证一致。认证相关的项目属于法规范畴,一旦产品离开制造商管控范围后,需要进行返修、退货处理,涉及到安全的情况下,有可能需要召回处理,需要耗费人力财力,为此,事前预防管理是唯一的有效手段,也是最经济的管理方法。

从整机制造商的角度,建议通过如下的管理方法进行组合管理:(1)新产品初期,要求CCC、CQC、CVC认证的关键元器件供应商或整机制造商,提供有效的CCC、CQC、CVC认证资料,纳入整机制造商日常管理项目中;(2)整机制造商的关键元器件进货检验管理项目中,把关键元器件一致性作为管理对象,每批次确认关键元器件认证编号、验证其有效性;(3)整机制造商和关键元器件供应商或制造商签订交易合同时,关键元器件一致性作为法规内容之一,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整机制造商应对关键元器件供应商或制造商,以三现原则(现场·现物·现实)实施定期(1次/年或1次/2年)确认,验证供应商管理体制的有效性、证书的有效性;(5)整机制造商,根据整机CCC、CQC、CVC证书,编制自我验证计划,确认关键元器件的一致性;(6)对于有条件的整机制造商,可以搭建一个软件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人为设定CCC、CQC、CVC认证期限到期预警通知,提醒管理人员进行事前确认和对应;(7)借助第三方力量,比如CQC、CVC等有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一致性确认。

4 结束语

认证管理是制造商把产品导入市场落实法规管理的必要条件之一,关键元器件制造商、整机制造商的最高管理者从遵纪守法为出发点,确立明确的管理体制,责任到人。在日常的管理中,要通过有效方法,利用现有IT技术进行系统化管理。以接受第三方工厂审查为切入点,定期实施内部自我确认、自我完善。确保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认证证书持续有效。为市场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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