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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国地区经济形势分析及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时间:2024-04-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

一、2008年我国地区经济运行情况

(一)地区经济总体稳定发展

一是地区经济实现了稳定较快增长。200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GDP同比分别增长11.1%、12.2%、12.4%和13.3%,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54.3%、19.3%、17.8%和8.6%。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4大地区经济增速与2007年相比均有所回落,但仍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增速全面超过了东部地区,东部地区增速一直快于其它地区的传统增长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GDP所占比重均略有上升,分别增加了0.43、0.43和0.14个百分点;东部地区GDP所占比重虽同比减少1个百分点,但占据我国经济总量半壁江山的总体格局未发生实质改变。总体看,4大地区经济均实现了稳定较快增长,东部地区进入了稳定增长期,中、西部地区出现了暂时性减速,东北地区处于加速增长期,表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增强。

二是各地区投资和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速。200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9.6%、33%、26.7%和35.4%,除东北地区增速加快2.1个百分点外,东、中和西部地区增速分别回落0.1、0.6和1.5个百分点,各地区投资增速总体上仍属于较快增长,表明宏观调控政策对促进投资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21.4%、23.2%、22.3%和22.5%,增幅同比分别加快3.3、4.9、4.3和4.9个百分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积极效应也明显显现。

三是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步伐明显加快。2008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圈及其它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区(带)继续带动区域经济稳定增长,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国务院出台了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批复了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圈GDP增速均超过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1%,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15.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41.2%,三大都市圈依然是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深圳经济特区在深化改革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上迈出新步伐,上海浦东新区行政管理、金融等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入,天津滨海新区、成渝、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积极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辽宁沿海经济带、江苏沿海经济带等一批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也在加快形成。

四是各地区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深入开展。2008年,我国区域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合作领域逐步深化,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区际产业转移明显加快。长江沿岸中心城市市长联席会、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环渤海地区经济市长联席会、武汉经济协作区、中原经济区、淮海经济合作区等区域合作组织不断壮大,合作领域逐步拓展,合作内容不断深化。长三角地区核心区16个城市在30多个领域推进专题合作并取得积极进展,在推动金融合作和区域交通一体化方面提速。泛珠三角区域在交通、能源、科技、环保等领域合作稳步推进,特别是深港创新圈建设方面取得多项成果。京津、新疆乌昌、河南郑汴、广东广佛、辽宁沈抚、吉林延龙图等城市一体化进程加快。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主动性增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广东省实施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举措,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粤北和东西两翼转移;安徽、湖南等省积极融入长三角、珠三角,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步伐加快。

五是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步伐加快。2008年,在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自然条件等约束因素明显增多的情况下,各地区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4.5%、5.5%、5.8%和7.8%,增幅同比分别加快0.9、1.7、0.8和4.5个百分点。东部地区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除舟山外,长三角地区核心区其他15个城市第三产业增速均快于第二产业。中部地区粮食产量连续5年创历史新高,占全国粮食总产量比重达30.5%;东北地区、东部地区的山东、江苏和西部地区的陕西、宁夏粮食产量继续增加。西部地区立足资源优势,能源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特色农产品加工、重大装备制造、高技术和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较快,内蒙古、广西、新疆、宁夏等民族地区依托资源、区位优势,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东北地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积极成效,产业结构趋于优化。

(二)地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地区经济增速均明显回落。200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GDP增速同比分别回落了3.3、2.1、2.1和0.7个百分点,东部地区降幅最大。各地区二、三产业增加值下滑,工业增加值回落幅度大且呈现出不均衡的明显特征,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1.4%、14.6%、15.2%和14.7%,同比分别回落4.2、3.0、3.4和2.7个百分点;四个地区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了11.7%、27%、25.9%和21.4%,同比分别回落了11.8、3.1、9.3和4.2个百分点,东、西部地区降幅较大。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1.7%、11.4%、11.7%和12.9%,同比分别回落了3.1、2.7、2.1和0.1个百分点。

二是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速度放缓。2008年,四个地区整体产业构成有所改善,但产业调整升级速度明显放缓,三次产业构成与国际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一产业比例分别为6.8%、14.6%、15.6%和11.7%,除西部同比持平外,东、中部和东北地区同比分别降低0.1、0.4和0.4个百分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一产业仍占较大比重,且下降速度较慢。四个地区第二产业比例分别为51.7%、50.9%、48.1%和53%,同比分别增加0.2、1.4、1.8和1.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左右,工业仍是各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且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总体呈增长趋势。四个地区第三产业比例分别为41.5%、34.5%、36.3%和35.3%,同比分别下降0.1、1.4、1.4和1.1个百分点,发展水平亟待提高。总体上看,四个地区经济增长仍然主要依靠第二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空间仍然较大。

三是各地区进出口贸易增速急剧回落。200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6.2%、33.6%、35.8%和24.8%,增幅同比分别回落6.2、4.1、0.5和1.1个百分点。从出口情况看,四个地区同比分别增长15.4%、34.5%、38.9%和23.3%,除中部和西部增速稍微加快外,东部和东北地区增幅分别回落9.3和6.1个百分点,东部降幅最大。从进口情况看,四个地区同比分别增长17.2%、32.2%、31.3%和27.1%,除东北地区增幅提高5.9个百分点外,其他地区均出现了明显回落,尤其是中部地区回落幅度达到11个百分点。

四是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尚需完善。当前,各地区依然把经济发展重点放在经济总量大、产值利润高的行业,区域分工理念不深,区域合作内生动力不强,同时,区域间强有力的管理协调机构和法律约束体制缺乏,出于局部利益的考虑,地方政府在推进一体化过程中仍未摆脱地域限制和现有体制约束,对资源配置的随意性较大,产业转移与承接缺乏统筹规划,难以从区域协调角度进行决策。此外,与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产业结构雷同,武汉、成都、重庆、沈阳等城市的发展水平距北京、广州、上海这样的核心城市还有相当距离,次级城市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还远远不够,城市之间开展区域合作的动力不强。

五是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2008年,我国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但根据可获得的环境统计数据显示,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随着节能减排门槛和产业层次的不断提高,东部和东北地区的污染水平略低一些,但中西部地区明显偏高。随着产业转移活动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倾向有所抬头,环境容量压力增加。

二、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是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是抗击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主要措施。各地区要以国务

院已审议通过的十大调整振兴规划为契机,加快调整振兴主导产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增强区域持续发展的动力。东部地区应进一步营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良好环境,优先发展以金融业、会展业、物流业、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以现代装备、汽车、钢铁、石化、船舶等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环保等为重点的高技术产业,尽快形成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新优势。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要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加快产业调整和振兴步伐,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增强发展能力和活力;大力扶持第三产业,形成二、三产业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构建加强区际产业转移的有效平台,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提升经济质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是加快推进各地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优化地区结构是促进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方式。面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各地区要不断完善区域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加速区域经济发【下转第42页】【上接第37页】展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集聚,促进核心都市圈和城市带加快发展,加速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引领带动区域协调发展。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促进核心经济区、经济带、城市群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为核心区域加快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提升其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整个区域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努力扩大进出口和对外贸易。各地区要密切关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积极调整外贸结构,努力扩大出口。要积极促进出口方式转变,加快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向技术知识型产品出口转变,推动资源性产品出口向高附加值型产品出口转变,鼓励加工生产型出口向品牌创新型出口转变,促进注重数量型出口向以质取胜型出口转变。要积极发展多元化贸易,结合“走出去”战略加大对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国家投资和出口力度,积极发展边贸合作与跨国区域合作,积极拓展营销渠道,力保出口适度较快增长。要继续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外贸政策,重点帮助东部地区外贸型企业渡过难关,维持住对外贸易的中坚力量;研究制定中西部地区吸引外商投资的指导性意见,稳固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持续增长的基础。

四是加快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各地区要紧扣推进市场一体化这个核心,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努力推进区域合作进程。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区域合作组织和合作机制在区域合作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逐步建立起高效、务实、多赢的区域协调合作新机制。要开展区域合作发展战略研究,明确各地区在区域合作中的职能定位和重点发展产业,区域合作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与重点实施步骤,并在保障措施上力争有所突破。要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区域合作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区域规划在协调区域发展思路、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错位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促进区域内人才、技术、资源、市场等各类要素的共享和一体化。

五是加大对区域环境问题的监控力度。各地区要特别注意区域环境问题,要综合运用项目审核、投资监管、土地管理、环保限批等手段,坚持走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低排放、低污染或零排放、零污染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各地区在产业转移和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要尊重产业运行规律,注重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衔接,科学评估土地、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等的承载能力,杜绝盲目转移或承接“三高”产业现象的发生,探索建立区域经济科学发展的增长模式,促进地区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执笔:杨荫凯、张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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