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刘国龙 刘志军
新余市散装水泥供应量首次突破100万吨 逆势飘红彰显实力
刘国龙 刘志军
截止2009年11月底,新余市散装水泥供应量101.5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7.99万吨,同比增幅89.68%,首次突破100万吨,创历史最好成绩。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和房地产业下滑的影响,2009年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本市散装水泥战线上的干部职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心协力、排难而进、不断创新思路、创新办法、创新机制,在加大对城区禁现力度的同时(主城区“禁现”实现全覆盖,城市“禁现”率达98%以上),通过建立农村发散推广中心和加大水泥预制品企业使用散装水泥力度,努力挖掘发散潜力,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再次刷新本市发散记录。尤其是以下三点更加彰显了本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事业发展的强劲势头。
截止2009年11月底,全市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101.5万吨,同比增长47.99万吨,同比增幅89.68%,完成全年计划任务65万吨的1.56倍,散装水泥供应量首次突破100万吨,创历史最好成绩。仅推广散装水泥一项全市就节约优质木材33495立方米,节约电力730.8万度,节约标煤7917吨,减少粉尘污染排放4567.5吨,减少二氧化氮排放50750吨,节约综合经济效益6521万元。
2009年1~11月份,本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181万方,同比增长17.2%,城市禁现率达98%以上,预拌混凝土企业综合利用粉煤灰17.86万吨、尾矿石5.41万吨,为本市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预拌混凝土供应总量仅次于南昌,远超其他地市,总量和“禁现”率在全省排在前列。这对于一个人口小市在应对世界金融海啸给房地产业造成严重萎缩的影响下取得如此业绩实属罕见。预拌混凝土的大量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本市城市建设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实现了经济危机大环境背景下预拌混凝土逆势飘红、跨越发展的喜人局面。
面对金融海啸的肆虐,年初,市经贸委审时度势大胆提出要在确保城区“禁现”率达96%的基础上,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努力提高本市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要不断挖掘发散潜力。在年初制定计划时就确立要把水泥预制品企业使用散装水泥当作农村推散的头等大事来抓,当作农村推散提高农村散装率的一艘破冰船,当作市散办响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看得见、摸得到的惠民工程来抓。随着国家推出4万亿元扩大内需计划的推进以及本市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县域经济和中小城镇建设的实施,国家和地方必将会加大对铁路、道路交通、农田水利改造、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未来几年,建筑业市场对水泥预制品的刚性需求将大大凸显,这势必给水泥制品行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市散办一定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规范水泥制品企业使用散装水泥,促使水泥制品行业朝着健康、有序、快速的方向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本市水泥散装化步伐。市散办主要做了四方面的工作:⒈加大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宣传力度,引导发展。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大型户外平面广告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散装水泥的巨大优越性和重大意义、政策法规、基础知识、设施设备技术等内容,还对水泥制品企业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不仅要同企业算大账讲三大效益、六大好处,还要同企业算细账讲直接经济效益,使企业逐渐树立使用散装水泥的意识和观念。逐渐在全社会营造出自觉自愿用散的氛围。⒉通过试点带动发展。市散办在原有农村推散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扶持了1家农村推散中心,无偿为中心配置散装水泥罐,实现以点带面引导行业用散发展。据罗坊农村散装水泥推广中心的彭老板介绍,使用散装水泥比使用袋装水泥直接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与使用袋装相比他每天可以减少开支300元,每年可减少支出10万元(按市场价散装水泥比袋装水泥优惠每吨15元,还可以省去袋装水泥的上下车费每吨5元,同时减少用工2人,节约支出工资100元,以每天使用10吨水泥计,每天可以节约成本300元,每年可减少支出10万元)。让得到甜头的企业“现身说法”,从而带动其他企业愿意使用散装水泥。⒊实行消费补贴刺激发展。实行购买散装罐补贴活动,激发水泥用户使用散装水泥的热情,调动用散户购买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积极性。市散办凭散户的购买申请、发票、购销合同和散办的验收报告对用户实行补贴设备额的13%(与时下流行的家电下乡和农机补贴活动口号一致)。⒋加强督察优化发展。2009年,市散办在贯彻落实《新余市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过程中,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出“重拳”对水泥预制品企业进行一次大规模、拉网式的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先后组织专人深入全市工商登记在册的120余家水泥制品企业逐个走访。2009年,对水泥制品企业走访检查达330人次,向他们宣传《新余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宣传散装水泥相关政策。市散办对那些生产工艺简单,技术含量不高,产品结构单一,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又拒绝使用散装水泥的企业动真格、较真劲,依据《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及《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企业实施相应的处罚,以规范水泥制品企业使用散装水泥。目前,本市年使用水泥量在2000吨以上的预制品企业已全部使用了散装水泥,水泥制品企业使用散装水泥率达80%以上,极大地提高了农村水泥散装率,推动了本市农村水泥散装化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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