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论述与思考

时间:2024-07-28

路贵林,王国良,李 明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徐州 221000)

0 引言

近年来轨道交通工程取得了蓬勃发展,早期验收标准并不统一,杨光武等[1]提出了八个层次的验收划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 号)[2],将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分为三个阶段,但未细化各阶段验收程序和要求,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验收操作不统一的情形。俞萎庆等[3]对三个阶段的质量验收实施提出了建议。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4]作为建筑工程验收统一准则,并不完全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结合轨道交通建设特点,GB/T 50299-201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5]应运而生,该规范主要针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工程。本文以徐州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为例,对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的验收程序、验收要求进行讨论,以促进轨道交通工程高质量通过验收。

1 单位工程验收

1.1 工程划分

徐州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正线全长 21.97 km,包括 18 个车站、1 个车辆段、1 个停车场、1 个控制中心、2 个主变电站。按照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定义,划分单位工程 51 个、子单位工程 157 个。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工程划分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实施指南》[6]附录的划分表。

1.2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报告和验收申请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测量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汇报完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质量检查报告,第三方单位汇报检测、监测、测量评估报告。验收组分为现场实体组和内业资料组,现场实体组分为实测实量小组和观感检查小组。现场实体组重点检查现场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情况,内业资料组重点查验施工、监理等单位档案资料。检查核验后验收组讨论汇总问题整改项目,形成现场实体组意见和内业资料组意见,并最终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意见。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程序同正式验收程序。

1.3 工作建议

在徐州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验收过程中,前期存在验收标准、流程、操作不统一的情况,总结经验后梳理如下工作建议。

1)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统筹部门、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前查验验收资料,资料齐全、完整、有效的方可组织验收,防止验收后无法及时形成验收档案资料。

2)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前应详细梳理缓验工程,并提交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审批。

3)验收方案应包括实体检验方案,详细列明立柱、侧墙、中板等验收查验数量,验收时由现场实体组实测实量小组进行抽测。

4)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五方责任主体、第三方单位项目负责人可委托人员参会,正式验收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不可委托他人参会。

5)验收组应详细记录问题整改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当验收检查发现渗漏水严重、混凝土修补不到位等严重质量缺陷时,验收组应否决本次验收,缺陷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

6)当一个单位工程由多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为方便组织验收,建设单位可以组织单位工程验收,也可以将不同子单位工程分开组织验收,所有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认为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当工程规模较大,需要分段移交其他单位进行后续施工的,建设单位可按移交范围分段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

7)因合同标段等因素影响,可将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某个分部工程移入另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作为分部工程,或提升为单位(子单位)工程。

2 项目工程验收

2.1 验收程序

项目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前,制定验收方案上报市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成立验收委员会组织项目工程验收,验收委员会由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运营单位、第三方单位、验收专家、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组成,验收委员会设置综合组、土建组、机电组、系统组 4 个专业验收组。验收委员会召开验收预备会,推选验收专家组组长,确定验收现场检查站点。验收委员会召开正式验收会议,听取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方代表汇报,分组查验现场工程实体质量、开展功能性测试,审阅工程档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审查专项验收和联调联试情况,分组形成各组验收意见,汇总形成项目工程验收总体意见。

2.2 工作建议

徐州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是徐州轨道交通第 1 条项目工程验收线路,经过实践总结如下工作建议。

1)建设单位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各项验收前置条件,详细拟定项目工程验收前各类节点,制定验收考核办法。

2)项目工程验收前详细梳理不影响试运行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缓验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单位复核、建设单位确认后报请市质量监督部门审批。

3)项目工程验收,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会,在项目工程验收总体意见上签字。

4)为保证验收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比例,车站工程和区间工程的现场抽查数量应不少于总数的 20 %,车站土建、车站装饰装修、车站设备安装各不少于 2 个;系统设备工程各专业现场抽查数量应不少于站点总数的 10 %,且不少于 2 个;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轨道工程、车辆基地工程为必查。

5)项目工程验收后,针对验收提出的问题形成整改问题库,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召开会议详细制定整改措施、时限,督促参建各方整改。

3 竣工验收

3.1 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制定验收方案上报市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成立验收委员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由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运营单位、第三方单位、验收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设置综合组、土建组、机电组、系统组 4 个专业验收组。验收委员会召开验收预备会,推选验收专家组组长,确定验收现场检查站点。验收委员会召开正式验收会议,听取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方代表汇报,听取运营单位试运行情况汇报,分组查验现场工程质量、开展功能性测试,审阅工程档案、相关技术资料和试运行总结报告,复查项目工程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分组形成各组验收意见,汇总形成竣工验收总体意见。

3.2 工作建议

竣工验收是全线质量验收最后一个环节,应严格把关、提高验收质量,经过实践总结如下工作建议。

1)项目工程验收的问题须整改完毕,应有整改前后照片对比。

2)缓验工程应全部结束,竣工验收前详细梳理不能完工的甩项工程,甩项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单位复核、建设单位确认、组织专家开展缓验评估后报请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建设单位和设计总体单位可牵头组织一次预审查,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

4)竣工验收抽查的工程应包括不少于 1 个且不超过 3 个项目工程验收检查的工程,对其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5)竣工验收,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会,在竣工验收总体意见上签字。

6)针对永久性铭牌,验收前先制作样式;竣工验收合格后,开通运营前安装完成。

7)针对换乘车站同期实施的部分,建议同步开展竣工验收。

8)针对甩项工程建议具备条件后重新组织一次竣工验收,可不邀请专家参加。

4 结语

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是轨道交通工程验收的三个重要阶段。建设单位应制定各阶段验收规章制度,确定各阶段验收组织程序和要求,应统筹谋划,积极调动各部门、参建各方,形成合力以推动各阶段验收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提高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品质和验收质量。通过高质量的各阶段验收,为地铁运营创造条件,为申报市优、省优、国优等奖项打下坚实基础。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