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文/顾剑飞
(龙江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公司)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地处北纬47度,黄金“玉米带”和“奶牛带”上,奶牛存栏总量,标准化规模奶牛场总数,乳制品加工企业数量,产量和产能在全国名列前茅。作为中国的乳业大市,近年来,齐齐哈尔市政府畜牧主管部门积极作为,率先开展畜牧场(舍)的确权登记工作,为破解规模化牧场融资难提供了可操作的政策支持。龙江银行作为一家地方性省级商业银行,积极围绕全省标准化牧场建设资金需求开展相应的金融创新,积极探索金融途径助力规模化牧场建设的新模式,相关做法写入黑龙江省政府畜牧业发展规划。
多年来,按照银行的信贷要求,借款人要提供足值的抵押物。而从畜牧业特点看,其资产主要沉淀在活畜(禽)体和畜舍上,这些资产难以作抵押物。虽然养殖场(区)是一种固定资产,但由于没有确定所有权,没有流转平台,这些“有价资产”就不能成为“有效资产”,无法作为抵押物。现在由市畜牧部门作为政府一方对养殖场(区)进行确权等登记,就赋予了养殖场(区)的合法地位,也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使牧场获得信贷支持成为可能,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及时投入,加快了牧场建设,实现了政府、银行和养殖者三方共赢。齐齐哈尔市养殖场(区)确权登记开展抵押贷款的试点,意味着畜牧融资“瓶颈”正在被打通。这将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为畜牧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使畜牧业逐渐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劣势”产业变为“优势”产业。
符合借款主体条件的牧场或奶牛养殖合作社。
项目贷款;用于养殖场前期建设资金。
借款主体经营收入及省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
每个借款主体贷款额度不超过牧场建设资金的50%。
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利随本清,每年本金还款额不少于借款额的30%。
按照银行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1.8.1 以建成牛舍为抵押,其中由市畜牧局出具抵押登记及评估报告,并由其办理他项权证。贷款抵押率40%,牧场建设土地为三项用地,租赁方式取得(30 年),在国土资源局办理备案登记(需根据畜牧用地特点,突破现有金融机构关于抵押土地的相关政策)。
1.8.2 由市畜牧主管部门出具借款推荐函,推荐函承诺每年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首先拨付借款人在龙江银行开立的还款账户,实现补贴资金封闭运行。
1.8.3 参照龙江银行项目贷款的要求进行业务受理、调查、审查,其中项目建设的“四证”,根据畜牧业的特色,除土地证外均由市畜牧局出具相关批复手续。
按照上述授信方案,龙江银行齐齐哈尔分行累计为齐齐哈尔现代奶业示范园区的牧场投入项目建设贷款6 500 万元,随着项目建设的进展,项目完工达产借款主体依靠自身经营收入及项目专项补贴资金已全部偿还了全部贷款,实现了金融机构与牧场建设的良性互动发展。
活体畜禽抵押贷款业务是创新性解决养殖主体融资难题、唤醒牧场手中“沉睡资本”的又一条重要融资途径,它可以解决规模化牧场购奶牛及后期饲养流动资金短缺问题。黑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黑龙江省活体畜禽抵押贷款指引》等政策文件,为开展此类业务提供了政策指导与支持。
该业务模式需要银、政、保与牧场多方合作,由各县(区)畜牧主管部门搭建活体畜禽确权颁证及抵押登记平台,并对活体畜禽统一发放耳标,协助银行机构对抵押物进行验标、评估健康状况,形成《活体畜禽抵押登记书》后存档备案。为防止活体抵押物流失或被私下转让,银行、牧场和畜牧主管部门三方要签订《畜禽存栏监管协议》,同时引进“互联网+”模式,对于采用此方式融资的牧场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县(区)畜牧主管部门采取网络远程监管和不定期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
同时相关保险机构为活体畜禽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牧场、银行机构三方签订协议,在贷款行建立专用账户,对保险理赔款项进行专项监管,在抵押物因生病、死亡等原因发生保险理赔时,理赔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以上模式正在积极筛选客户,与县区畜牧主管部门对接,不断完善监管者的市场主体地位,丰富监管手段,合理收取一定的监管费用,争取早日投放,形成一定的信贷规模投放拉动效应。
从以上实践探索看,要想破解标准化牧场贷款融资难,需要政府部门、金融保险机构、牧场等各方共同努力,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尤为重要,具体融资方案设计要敢于突破原有的禁锢,勇于创新担保方式,形成合力破解牧场贷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一是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承担起畜牧业场舍、设施、活体畜禽的确权登记工作,使其抵押登记合法有效;二是金融部门要大胆尝试,将畜牧业场(舍)及主要生产设施纳入银行能够接受的抵押物范围;三是金融机构要与财政、畜牧部门密切合作,动态掌握政府专项补贴的资金到位情况,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做为贷款偿还的补充资金来源。四是畜牧主管部门要丰富活体畜禽的监管手段,确保真正能管得住。五是保险机构,要根据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创新所承保的险种,扩大承保的畜禽对象。
畜牧场(舍)及设施、活体畜禽对于金融机构具有用途专项、变现较为困难的实际问题,但对于发展畜牧业,一定规模的畜牧场(舍)、活体畜禽又是畜牧业良性发展的宝贵资源。因此,省市县畜牧业主管部门尽快搭建完善畜牧场(舍)及活体畜禽的流转平台至关重要,以解决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的后顾之忧。
虽然上述两种模式贷款对于破解牧场融资难有积极的尝试意义,但也面临着土地政策等相关问题还需进一步突破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妥善加以解决。比如养殖用地属于农业“三项”用地范畴。目前,还不能在土地部门办理正式的抵押登记手续,还不能有效对抗第三人,与现行法律规定还有不一致的政策障碍,目前还只能办理备案登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角度看,还需要人民银行、政府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共同配合,破解难题,完善制度与流程,共同推动以畜牧场(舍)、设施为抵押保全方式业务的良性发展。
活体畜禽贷款能否良性发展,风险可控,畜禽活体监管主体很重要,建议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成立具有市场法人主体资格的畜牧业融资服务中心,确保一定额度的资本金,有一定的风险抵御能力,该中心履行养殖场(舍)及设施、活体畜禽的确权、抵押登记、价值评估、活体畜禽健康状况评估等具体工作,需要采取线上与线下配合的监管手段,培养专业的监管人员,能有效防范监管风险。出现监管问题能及时向金融机构代偿,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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