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时鹏飞
招投标采购是企业向外界购买服务或生产经营资料的重要方式,也是企业大额资金流向外部供应商的通道之一,如何做好招投标领域的管理和监督,防范滋生腐败行为是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效果和效益的有力手段。国有企业通过加强招投标领域的审计工作堵住招投标采购管理缺口不仅是管理职责所系,也是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党的执政兴国经济基础的重要措施。
招标采购是企业管理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企业管理得好不好完全可以通过招标采购管理情况进行判断。审计组在收集到被审单位在审计区间的招投标相关资料后,可以按照时间轴查看被审计基层单位的招标采购结果,通过表格公式对供应商在审计区间的中标次数、累计中标金额进行分析计算,确定某一供应商在全部招标项目中中标占比,对供应商中标情况有初步的了解,便于进一步分析。
对长期常态化中标的供应商,审查相关标的招标询价文件和供应商投标文件。一方面审查招标询价文件技术条款制定是否存在针对特定供应商的特定条款,如非必要情况下指定产品品牌、生产厂家、故意提高投标资格门槛,或以其他形式把潜在投标人排除在外的不公平条款。另一方面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相关从业资质或资格,是否响应招标询价文件中的条款要求。同时还要在投标人范围内横向对比各家投标资料,查看其报价是否呈现规律性变化,技术条款内容是否存在大面积雷同,甚至存在错误信息都相同的情况,可直接认定为围标行为。对同类型、同时段招标信息进行比对可以发现是否存在拆分标的情况。
在实际的招标采购工作中,有些招标单位会在采购工作前向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开展市场调研工作,了解此项工作所需费用、工期时长等信息,以便编制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市场调研本身是一项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率的措施,但在过程中会存在无意识透露标底、计划工期等重要信息,给投标人以可乘之机。
针对此种可能存在的情况,审计组结合采购立项文件和投标资料对比,查看是否存在“零误差”金额投标或微小差金额投标的中标人,结合其在被审计单位同类型招标采购事项中的中标率可以判定是否存在串标行为。此外还可以通过依托“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络平台查供应商的关联方,了解是否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多家企业围标行为。
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过程中,靠企吃企行为也是重点查处对象,要警惕企业内部人员违规经商办企或在外部企业担任管理人员对所在企业发出标的进行围猎行为,将投标人的关联方、股东、法人等信息与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名册进行比对,防范靠企吃企行为。
《招标投标法》规定,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化整为零或者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在审计作业中或通过网络不难搜索到拆分降级采购案例,个别企业为规避公开招标或为了某种目的,故意将同一项目的不同类别的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形式多次采购,这种情况下就较为考验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准,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多个采购项目进行纵向比对判断,以确定是否存在同类项目拆分采购或同一项目拆分采购。
招标采购作为基层单位重要的经济支出,围绕这一行为的经营管理活动会占据企业日常运行的较大比重,通过以招标采购为切入点的审计也应当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审查,从而获取更加完善的审计证据链,佐证招投标方面和其他管理上存在的违规行为事实。
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会设置相应的采购权限,超出一定金额的采购事项由上一级单位负责招标采购,其对应的采购流程也相对复杂一些,需要的时间也更多。为逃避此类问题、简化采购流程,有些企业会通过拆分标的达到降级采购的目的,这一过程往往会在“三重一大”审查或党委会记录上留下痕迹,通过对比招标采购台账和党委会决议事项清单,再结合采购情况,不难发现是否存在降级采购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谨情况。另外,有些企业的定标领导小组与党委会成员存在大面积的重叠,企业在管理时可能存在一定的懒散懈怠思想,认为定标小组成员与党委会成员几乎一样。
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往往预示着内控制度存在缺陷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查看被审计单位的招标采购制度文件、内控手册相关流程表、控制表单等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制度、控制措施是否与上一级印发的制度有违背,控制措施是否能够有效应对控制风险。如被审计单位制度完善、流程清晰,则可以对照规章制度查看其招标采购从采购计划到评标结果过程是否手续齐备,或通过审批落款日期查看是否存在流程倒置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在实际审计过程中不难发现,有些单位将签署日期留空,这是一种不合规行为,通过进一步查看该项合同在法务系统的审批流转情况,了解真实签订时间,即可确定合同是否按期签订。
有些合同经办人为简化付款工作程序,在正式合同签订时把合同条款改成5∶5支付或一次性支付,未按照招标询价文件中的要求编制合同条款,没有预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或收取履约保函,导致项目在完工后全额支付合同款,项目质保缺乏经济约束,无形中增加项目管理成本。
此外,合同执行情况还需要关注超额或超进度支付合同款情况。审计组通过财务资源数据在线平台筛选特定供应商,结合平台上传的原始凭证影像资料、合同、支付签证等资料,可以发现合同支付进度、审批环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
物资的审查绝不能仅仅依赖纸面材料,更不能依靠供应商的发货单作为物料入库单使用,需要到库房实地盘点。通过现场实盘与账面物资余量对比,了解物资盘盈盘亏情况,进一步查看物资领用手续,就可以判断是否存在账外物资或已办理出库而未实际领取使用导致虚增当期成本的情况。
招投标资料的归档管理应该包含采购计划、立项审批、询价文件、投标和报价材料、评标记录纪要、评审报告、定标报告、党委会审议纪要、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值得强调的是,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不仅仅要归档已中标单位的资料,也要把其他参与投标的资料统一归档,以备审查。
审计不以查找问题、惩处违规犯罪为目的,更重要的是以审计手段为经济体检的重要措施,帮助企业发现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以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的态度助推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企业的管理者也应当有这样的意识,在配合审计组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善于总结审计问题根源,建立相应的措施,规避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通过招标采购专项审计,查出围标串标、靠企吃企的供应商,及时建立补充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限期或禁止此类供应商参与后续投标,强化供应商管理,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招标采购工作质量和企业资金使用效益,防范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
通过对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和专项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制定物资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领域正负面清单并印发,所列清单要涵盖体制机制建设、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组织评审、采购结果审核、采购合同签订等多个方面,促进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招标采购领域的管理工作。
推动建立纪检、巡察、审计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纪巡审”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做到一次审计多处运用、一点开花多处结果,有效减少基层单位面对不同部门、不同专业迎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实现为基层减负。
招投标及其拓展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多数可以归咎为管理问题,而人作为管理主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划分相关责任,促进追责问责制度体系的完善落实,通过追责问责促进管理提升、技能增强,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梳理成企业常见审计问题风险提示清单,并在其他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中动态使用、动态完善,不断增加完善常见审计问题容量,形成覆盖企业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提示清单,有力推动企业在管理中做好规避,提高总体管理质效和水平,推动企业加快高质量发展进程。
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事业发展日新月异,市场环境也时刻都在发生变化,招标采购也基本趋于稳定成熟状态,但随着社会群众文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进一步增加,可能会使得反审计能力更加突出,自然就会使应招未招、围标串标、降级采购等行为更加隐蔽,也更加难以发现,因此国有企业招投标采购审计可以在线上招标环节增加投标IP检测,线下审核关注文件编制用户信息等,多方式、多途径研判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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