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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选派供电所“第一书记”为抓手提升供电所党建工作水平的探索与实践

时间:2024-07-28

●周光波

以选派供电所“第一书记”为抓手提升供电所党建工作水平的探索与实践

●周光波

县级供电所党组织是广西电网公司系统最基层的党组织,是完成公司各项工作的战斗堡垒,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当前,供电所存在党建基础薄弱、党务工作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不突出、党建未能很好地融入中心工作等问题,影响了创先工作在基层的有效落地。通过开展选派供电所“第一书记”工作,有效激发党支部和党员自觉投身公司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为公司实现“服务好、管理好、形象好”的国际先进电网企业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一、开展选派供电所“第一书记”工作对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背景和意义

(一)开展选派“第一书记”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形成了凝心聚力、直击积弊、扶正祛邪的新常态,党的建设、党风政风都呈现了新的气象。公司系统印发了《党委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关于进一步推动党组织融入中心发挥作用的指导意见》《党委书记到位标准》《党支部书记到位标准》《党员到位标准》等文件,对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履职到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县级供电所党支部作为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是确保党建工作落地的切入点,也是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关键点,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供电所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和作风保障。

(二)开展选派“第一书记”是破解供电所党建工作难题的有益尝试

虽然近年来通过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了县级供电企业党建工作管理,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基层单位尤其是供电所党建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组织构架不健全,责任传递不到位;供电所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高;供电所党员责任意识、素质能力不足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将影响制约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选派思想素质过硬、作风务实肯干的人员,到薄弱供电所担任“第一书记”,通过强班子、理思路、建机制,发动党员在创先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带领群众坚定信心,积极投身创先工作,从而有效推动供电所创先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开展选派“第一书记”是加强专业管理延伸,构建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格局的创新举措

基层供电所党建资源相对薄弱,工作难点多。选派优秀青年骨干进驻薄弱基层供电所担任“第一书记”,有利于推动城乡党建资源双向流动,特别是有利于将局本部党建工作机制、党务人才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快速向基层聚集,促进基层供电所与局本部党组织在工作理念、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对接和融合,逐步缩小差距,真正构建城乡党建工作一体化格局。

(四)开展选派“第一书记”是实现人才队伍提升的有效举措

“干部到基层培养、干部在基层成长、干部从基层选拔”,是我们党在组织建设上一以贯之的原则。总体上看,局本部干部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比较高,但由于受工作经历的限制,部门干部员工缺乏对基层一线的深刻了解,缺乏对群众酸甜苦辣、安危冷暖的感同身受,缺乏直接处理复杂问题的实际经验,影响和制约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从机关选派优秀青年骨干党员到乡镇基层供电所担任“第一书记”,有利于丰富干部员工的工作阅历,可以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锻炼自身系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的能力,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力,可以起到锻炼干部、提高素质的目的。

二、以选派“第一书记”为抓手,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具体做法

(一)严格选派程序,在人员选派上做到“人岗相宜”

逐一分析各个县级供电企业的现状,从中选取党建和廉洁风险防控基础较薄弱的供电所;从局本部职能部室、二层机构的技术技能骨干中进行推荐选拔,通过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组织审查、任前公示、正式任职等程序,坚持把“第一书记”特长和所驻供电所实际相结合,按照“基层所需、个人自荐、组织选派”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扎实、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派到基层供电所任“第一书记”。

(二)明确职责定位,在工作目标上做到“行有标尺”

明确“第一书记”任期四大目标任务:一是强化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支委委员职责,建立分工负责制,建立支委会议事规则,发挥支委班子的作用。按业务或班组划分党小组,发挥党员“1+1”或“1+2”带动作用。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抓好政治学习“每周一学”,提高学习效果,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结合实际编制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两个清单”,抓好责任分解和传递,落实干部和党员“一岗双责”。打造“廉洁示范供电所”,形成供电所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廉洁风险防控落地的有效工作机制。三是规范供电所业务管理。通过抓好供电所党建和廉洁风险管控,融入中心发挥作用,促进供电所生产营销业务流程规范运转,班组计划可控在控,供电所管理实现“规范、简单、真实、有效”。

(三)健全制度考核,在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常态沟通交流机制。局党委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选派供电所“第一书记”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驻点供电所帮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实行双重监督管理,挂任人员的业务工作和日常履责由农电部和所在县级供电企业党委进行双重监督管理。三是强化评价监督。评价周期分为月度绩效评价和挂任期绩效及综合考评两类。考评形式分为工作计划考评、工作成效考评、扣分项考评、多维度评价等四种考评方式。绩效考评部门由综合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县级供电企业三个层级组成,督促“第一书记”履职尽责,落实各项工作。

三、以选派“第一书记”为抓手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初步成效

(一)“两个责任”有效落地

通过“第一书记”对供电所党风廉政建设与局本部党支部“同要求、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从源头上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管控力度,明确了供电所岗位廉洁风险管控重点、管控手段、管控责任人等工作内容及标准,供电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架构逐步健全,各级责任传递到位,工作职责更加明晰。廉洁从业风险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更趋向于体系化、精细化管控,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已初步形成,供电所廉洁从业局面稳定向好,推动了“两个责任”有效落地。

(二)供电所党组织活力有效增强

“第一书记”到任后,狠抓班子建设,配齐支委、建立了党小组,支委作用进一步发挥;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促进了支部正常规范运转;开展员工辅导,完成了供电所党员活动室、员工辅导室、职工书屋“三室合一”的多功能阵地软硬件建设,为党员学习交流、展示支部建设成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增强了党员对组织的归属感,进一步提高了组织活力。

(三)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第一书记”发挥自身管理经验和优势,通过选取业扩报装、抄表收费、抢修服务、工程验收四个领域作为廉洁风险管控的着力点,以点带面将供电所关键指标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为供电所准确找出电费回收、线损管理等指标短板的重要影响因素及整改措施提供线索及依据,从而推动供电所创先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四)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通过不断创新廉洁教育手段,不断丰富教育载体,促使供电所形成廉洁文化建设氛围,广大员工廉洁从业意识显著提高,主动参与廉洁文化建设的意愿明显增强,在供电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逐渐清晰,廉洁从业自觉行为的惯性思维正在建立。供电所干部员工队伍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成为供电所的工作新常态。

四、下一步改进的思路和建议

(一)以科学的工作机制规范选派“第一书记”工作

在选派工作中,首先,要着眼于“选得出、用得上”,选优配强“第一书记”,真正把素质高、责任心强、基层经验丰富、肯吃苦奉献的优秀青年骨干选为“第一书记”;其次,要着眼于“管得住、干得好”,加强“第一书记”管理,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定期督查、跟踪问效、全程监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操作性强的管理考核办法,不断提高“第一书记”的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

着眼于建立全局性、根本性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以选派“第一书记”工作为切入点,重点围绕基层带头人培养选拔、作用发挥、服务群众及党员群众对基层组织有效监督四个方面,在基层供电所健全完善公开承诺、教育培训、示范引领、考核表彰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在“第一书记”撤回后,供电所组织能够实现规范良好的自行运转。

(三)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选树那些发挥作用突出的优秀“第一书记”,并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树立良好导向,从而激发“第一书记”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点带面引导各级党组织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作者单位:南宁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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