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 江滨 周豪
威廉·莫里斯(1834年-1896年),是英国著名的设计师、艺术家,社会主义思想的先驱之一,同时也是19世纪英国工艺美术运动的领导者。
“我不想要只为少数人服务的艺术,也不想要只能少数人享有的教育和自由。”[1]
——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
他十分关注普通大众的生活,强调“艺术为大众服务”,反对为少部分富人做设计,厌恶繁琐装饰过多的维多利亚风格,推崇中世纪的装饰风格,反对机器大生产所制造出的粗陋产品。他提倡手工劳作,追求自然的生态美学,同时在设计上将“技术与艺术”结合在一起。他还推崇实用美学,“莫里斯从自身的艺术实践和朴素的艺术民主化思想出发,认为实用艺术必须达到þ实用ÿ与þ美ÿ的完美结合,不要在家里放一件实用而不美的东西”[2]。他极力推崇手工艺产品,厌恶机器生产的标准化制品。但是,他所制造的工艺品,由于成本高昂,难以被大众接纳。最后,这些产品还是成为了富人的“玩物”。这也是那个新旧时代交替时期的特殊产物,虽然十分矛盾,但这并不能否定他的“为大众服务”思想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国力日益强盛,各社会阶层的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莫里斯从社会角度出发,希望能建立一个具有崇高道德理想和人人平等的社会。莫里斯对人类未来社会的构想充满了“乌托邦”色彩,在他的著作《乌有乡消息》中,他对理想国中的生活作了十分细致的描述,理想国中的人们都处于“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理想生活状态,艺术和普通大众的生活紧密融合在一起。这种生活状态的描述是一种脱离社会实际的幻想,带有很明显的“空想”成分。他希望将政治和艺术联系起来,把自己的艺术实践作为改造社会的利器。在1870年,“莫里斯更多地投入到政治活动中去,他成立了 þ社会主义者同盟’,通过写作和演讲,宣传社会主义,主张社会改革。”[3]
莫里斯还受到约翰·拉斯金的影响,当他面对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矛盾时,他仅仅是在思想上想要去推翻这样的制度,实际上并没有采取很强硬的措施对资本主义进行反抗。莫里斯的艺术思想与人们的生活和文化密切相关,并把艺术和社会联系在一起,他不仅做了大量的设计实践,在设计理论的研究上也取得很高的成就,在思想上对现代主义的产生起到了启蒙作用。
莫里斯用他的一生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也为后世设计师留下了许多不朽的且具有有实践性的作品,这其中还包括不少文学方面的著作。例如,在1856年,他和牛津的友人一同创办了月刊杂志——《牛津与剑桥杂志》;1859年ü1860年,与菲利普·韦布设计了“红屋”;1867年ü1872年间出版组诗——《人间乐园》;1874年,出版“柳叶”壁纸(图2);1877年,出版《次要艺术》;1879年,出版《为大众的艺术》;1884年,出版《艺术与社会主义》;1887年,织毯“荷兰花园”;1891年,出版《乌有乡的消息》;1892年,出版《金色传说》;1896年,出版《乔叟作品集》等。
图2 柳叶壁纸
1834年3月24日,莫里斯出生于英国沃尔瑟姆斯托的一个富商家庭。良好的生活条件给幼时的莫里斯带来了优渥的学习环境。他在四岁时就能够阅读一些文学专著,六岁时随父亲搬进了一座砖造并带有100英亩农场的庄园üü伍德福德宅邸(Woodford Hall),他在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并开始自主学习感兴趣的知识。在这期间,他参观了许多教堂,这为他日后艺术思想的启蒙奠定了基础。1843年,他在当地的“年轻绅士学院”开启了求学生涯。童年时光养成的良好学习习惯对他在学校的学习产生了很大帮助。
从小莫里斯就对自然环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关注庄园中任何一处微小的细节。他喜欢在乡间悠悠漫步,沐浴阳光,和花花草草打成一片。14岁时,他在马尔伯勒学院学习期间还一直保持着自学的习惯,并开始对哥特式建筑和考古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同时,他还花费大量的时间与自然接触,感受乡间的美妙景色。1851年,英国在伦敦举办了第一届世界博览会,这一年他17岁。博览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产品在著名的“水晶宫”中展出(图3),他在面对这些工艺粗糙、没有任何美学价值的产品时,不禁发出“怎么,尽是些怪物!”的慨叹。
1853年,莫里斯进入牛津大学学习神学,在考试的时候,他认识了爱德华·伯恩·琼斯,并在他的推荐下,阅读了约翰·拉斯金的《威尼斯之石》。“他几乎马上就被《威尼斯之石》第二卷吸引了,尤其是通过阅读þ哥特式的本质ÿ这一章,这一章对他来说是具有开创性的启发。它的基本愿景是对中世纪的再创造,以培育一个艺术家和工匠不再分离或彼此分离的社会。”[4]在此之后,莫里斯的思想深受拉斯金的影响。1855年,他在出国游览期间,因受到中世纪修道院的启发,产生了成为一名建筑师的想法。“莫里斯于1857年加入了þ拉斐尔前派’,并结识了他的绘画导师但丁·加布里埃尔·罗塞蒂、哥特复兴风格建筑师菲利普·韦布等人,都对他的设计生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5]1858年,他和菲利普·韦布在法国旅游的时候,邀请韦布为他建立一座“具有中世纪精神的房子”[6],也就是著名的“红屋”。1861年,在伦敦红狮广场,他和好友成立了“莫里斯ü马歇尔ü福克纳公司”。公司成立早期,所做的设计几乎都是参考“红屋”的设计样式。1875年,随着早期公司成员的离开,莫里斯开始自己经营,并把公司的名字改成“莫里斯公司”。到1878年,莫里斯公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甚至在纽约都有了自己的代理处。莫里斯一直青睐手工艺术,他生产的手工制品制作工艺十分精良,因此价格也比较昂贵。1896年,这位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艺术大师与世长辞。
图3 水晶宫博览会
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工业发展迅猛,大批量的工业产品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很多价格低廉的产品进入市场,这些产品在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制作机器的简陋,致使产品拉低了人们的审美趣味,而那些独具美感的艺术佳品则成为了一些富人的“玩物”。与工业革命之前相比,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都有了极大的变化,人们对设计产品的功能和形式也都提出了新的审美需求。在这样一种社会前提下,人们开始对过于繁琐的维多利亚风格感到厌恶。由于机器的局限性,其大规模生产造成设计产品缺乏基本的艺术美感,技术和艺术脱离,在此条件下,并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设计师,传统的手工艺仍存在一定的市场。莫里斯和同时代的艺术家们,对这种现代化进程中艺术审美价值的消退产生了抵触情绪,“现代化过程中价值关怀已经消退、丧失和耗尽,人们在与物的关系中,在生产物质财富的活动中已经丧失了主体性。手段变为了目的,而作为目的的人反而受制于手段。”[7]所以,莫里斯作为“工艺美术运动”的领导者,他从中世纪或者更早期的风格中找寻灵感,反对机器制品,这反映出了当时社会中机器生产存在许多诟病。但是从结果来看,机器化的生产是不可避免的,存在这样的现象,也凸显了当时社会工业化发展中存在的普遍矛盾。
莫里斯既是一名艺术家,同时也是一位极具理想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者。他一生做了大量的设计实践,并逐步使自己的思想理论化。他透过工业革命的外皮,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在《乌有乡消息》中,莫里斯反对压榨式的劳作方式,希望人们在劳动中能够享受其中的乐趣。“总之,令人工作时感到愉快,休息时感到充实,这就是艺术的目的。”[8]这样带有乌托邦性质的民主社会思想,是把艺术当作提升人们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并且这种手段是为整个社会所服务的。他强调,设计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产品设计和建筑设计是为千千万万的人服务的,而不是为少数人的活动;二是设计工作必须是集体的活动,而不是个体劳动。”[9]
他把艺术看作是人人得以享受的,是属于大众的,并具有诗意的一种浪漫。在1887年出版的《艺术的目的》一书中,他深切地表达了自己对于艺术的追求。他提到,“如果我们努力去了解艺术的目的,而不关心艺术本身怎样,我们会发现,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不管它被称为艺术还是别的,至少,它是有生命的,并且终究是我们渴望得到的。”[10]这种思想让当时的人们在纷繁复杂的艺术世界中去思考艺术的本质和目的,无论最终的呈现方式是什么,这种发现艺术的“本身”就是真正的艺术。 莫里斯希望: “通过手工艺术设计形式,为社会大众提供集功能美与装饰美一体的产品,最大化地实现为人民大众勾勒美好生活愿景的目的。”[11]
1870年,受到法国诗人奥菲尔·戈蒂埃的影响,当时的文学和绘画艺术界出现了“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想。这一思想把艺术和个人区别开来,把艺术单独划分,仅仅追求形式上的美好,在当时受到许多人的追捧。莫里斯受到拉斯金的影响,反对这种“为艺术而艺术”的潮流,它不但让艺术家失去社会的温床,让他们脱离了自己的职责,还会使艺术仅仅成为艺术家自己的东西。所以他希望“现在坐在沉沉暗夜中的成千上万的人,将会被艺术的光芒照亮,这种艺术出自人民之手,为人民而创造,作者和用者都其乐融融。”[12]。他提倡艺术是人人可以享受的,是大家共享的。但是,这种带有乌托邦性质的思想,虽然在出发点上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这种对未来充满理想的共产主义状态,具有一种浓厚的“空想”色彩。
从英国“工艺美术运动”来看,莫里斯极其厌恶工业化的机器生产,推崇手工制品。他主张复兴中世纪的风格,设计作品追寻艺术的美感,装饰上多采用植物、花鸟等作为设计的图案构思。由于机械化生产作为生产生活的一种方式,会引起富人对功利的盲目追求,而忽略艺术的本身价值。他认为,追求艺术的美,是人类的一种本能,人们在生活中追求美的事物,对自己的生活能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能提升人们的创作天性。因此,他在设计实践中转而从中世纪、东方风格或者安妮皇后风中汲取灵感。
莫里斯对于艺术目的的探求是把人作为初始,把艺术设计当作一种闲适的过程,认为人们不应该被机器所奴役。拉斯金将“纯艺术”以及“实用艺术”放在一起,认为二者之间没有本质的差异。作为拉斯金思想的继承者,莫里斯提倡把艺术和技术结合起来。“在设计上强调设计的服务对象,同时也希望能够重新振兴工艺美术的民族传统”[13],提倡艺术家将艺术与大众共享,也就是倡导艺术家也开始从事设计活动,让艺术不仅仅是为社会小部分人服务。当时的社会把从事艺术的职业人员进行等级划分。但是在中世纪,所有从事艺术的人都处于一个层级,例如,建筑师、雕塑家、画家等,都是处于一个层级的。莫里斯希望将从事不同行业的人融合在一起,也就是工匠也需要具有“美”的意识,而不是单纯、机械地制作,同时艺术家也需要学会工匠的技艺,使艺术和社会协调并进,让艺术走进社会生产,找寻美观、质朴和“技术与艺术”的新准则。
莫里斯主张以手工艺带来个性和艺术美感,并厌恶机器生产的统一制式。但是由于手工制品产量不高,生产成本也无法降低,导致他制造出的产品售价过高,普通家庭根本无法承受,最终又沦为富人“独享”。这种思想本身也体现了当时工业化水平低下和社会追求艺术美感之间的矛盾。对于莫里斯来讲,他也是一个矛盾体,设计的产品虽然具有艺术美感,但是并不能真正地为普通人服务。从他的设计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位唯美主义的设计师。
图4 红屋
图5 红屋立面图
图6 红屋
项目名称:红屋(The Red House)
建成时间:1860年
地址:英国伦敦郊区肯特郡
“红屋”又被叫做“红房子”(图4[14])。它是威廉·莫里斯和朋友菲利普·韦布共同设计的,莫里斯主要负责室内部分的装修设计。莫里斯在牛津联合会讲堂进行壁画创作期间结识了他的妻子简·伯登,当时莫里斯请伯登做自己创作的模特。1858年8月,莫里斯在和韦布前往法国旅游时,对韦布提出想请他为自己设计一所新居的想法,并且希望这所房子能融入中世纪的设计元素,成为能够满足自己精神理想的房子。这所新建的房子也将作为莫里斯和妻子新婚后的住所。他在法国旅游期间,关注并收藏了一些富含中世纪元素的装饰品,为新居装修做准备。也许是因为受年少时居住环境的影响,莫里斯回国后便着手寻找建设新居的理想地点,最终在伦敦近郊肯特郡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这里远离城市的喧嚣,具有自然的美感,但是还依能够和城市保持通联。1859年,韦布完成了“红屋”的设计稿,1860年完成了“红屋”的建筑施工与室内设计装修部分。
“红屋”位于肯特郡郊区的一处花园内部,按照非对称式进行设计建造,尖尖的拱门和塔楼的形式彰显哥特风格内涵(图5ü图6),从花园入口处可以看到红色砖石砌成的整个庭院的外墙(图7),外墙上方以及院内水井的顶盖用砖石堆砌成尖顶结构,暗合哥特式的风格(图8ü图9)。“红屋”的设计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都具有很深远的意义,其外墙是用裸露的清水红砖砌成,屋顶采用红色瓦片,整体格调优雅大方,极具自然美感。高耸挺拔的烟囱呼应着哥特式建筑向上的形式。它的整体平面布局并不对称,并呈现“L”形(图10),外墙上的门窗布局没有受到限制,窗户造型也没有十分复杂的样式,窗户采用白色油漆,具有田园气息(图11)。门窗的排布根据光线和通风情况进行设置,建筑入口地面铺设红砖,与整体建筑外墙风格保持统一(图12)。
图7 红屋
图8 庭院水井
“红屋”的室内装修设计也十分注重细节,考虑得十分周到。从室内整体装修到家具的陈设,莫里斯都亲力亲为,他并没有从市场上选择现成品,而是亲手制作。室内设计的取材和装饰十分大胆,壁炉的表面铺设红砖(图13)和整体建筑设计理念保持一致,摈弃了矫饰的风格,主要以功能为主,没有过多装饰,整体简洁、大方。房间内“边角柜”选用红色木板,内部选用白色和外墙颜色保持一致,顶部也采用“尖形”(图14)。房屋的墙面采用白色油漆进行粉饰,与深色家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图15)。墙壁挂画采用淡绿色和蓝色的花鸟植物纹样,充满自然浪漫的气息(图16ü图17)。房间的地面铺装采用深红色地板(图18),甚至在木板上直接进行创作。同时,莫里斯在房间里设计了一个高背椅(图19),它将长椅和书柜的形式结合在一起,椅子整体呈现简洁的白色,大方得体。
图9 庭院水井
图10 平面布局
图11 窗户
“红屋”的诞生,代表了莫里斯艺术思想的转折, “被视为þ莫里斯一生中的里程碑’,从此,莫里斯几乎完全放弃了绘画,开始全力以赴地参与实用艺术的设计实践活动。”[15]但是,莫里斯的思想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红屋”在设计建造时正值盛夏,大部分的设计都是以夏季的季节性特点作为出发点。例如,正门朝向北面,有些房间开窗太小,房间和走廊部分显得有些幽暗(图20)。尽管这样,我们也不能否认莫里斯在设计中作出的贡献。
图12 建筑入口
图13 壁炉
图14 边角柜
图15 白色刷漆墙面
图16 植物花鸟纹样壁纸
图17 植物花鸟纹样壁纸
图18 房间和地板
图19 高背椅
图20 昏暗的房间
图21 窗台
无论从材料还是装饰上来看,“红屋”的整体设计风格都呈现出自然的特点,并没有受到古典的约束,达到了自然和环境的完美融合,深受大众的喜爱。它在建成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莫里斯为此名声大噪。“同时莫里斯在设计室内和家具时采用统一的手法巧妙地结合,使þ红房子ÿ成为一个整体的建筑、装饰方案。他设计的纹样师从自然,使人们在感官上远离了大机器的喧嚣,给自己的生活找到了一片自然、纯朴的心灵净土”[16]。现在看来,这座田园环境中建造的“红房子”更像是一座艺术化的宫殿,其设计和建造过程是自然环境、中世纪的道德思想、手工业与艺术在视觉上的完美表达。
从整体结构上来看,“红屋”更是一个形式与功能的结合体,没有拒绝装饰,但又摈弃装饰上的繁琐冗杂。在设计过程中,莫里斯将程式化的自然图案、手工艺制作、中世纪的道德与社会观念和视觉上的简洁融合在一起。对于形式,或者说装饰与功能关系,依莫里斯看来,装饰应强调形式和功能的统一。从房间内部看,“红屋”内部窗台保留了一部分类现代“飘窗”的窗台设计(图21),窗台部分较为宽大,似乎有一种功能上的考虑,但整体上依然追求简约的美感。因此,“红屋”的建造也是莫里斯个人思想的探索,这种风格广为大众接受,他也从中感受到当时社会需要“好的设计”。从装饰上看,其地毯、窗帘、玻璃以及墙纸等,运用的都是植物或者其它自然纹样,具有一种浪漫典雅的自然韵味。无论是室内的图案纹样,还是追求自然的红色裸露的砖墙,都是将装饰和大众生活中的点滴相结合,摈弃装饰上的繁琐,让装饰和功能得以更好地结合。“红屋”的建成,也为“一种新风格的奠立打下了基础,那就是1860年前后在英国展开的þ工艺美术ÿ运动风格”[17]。它为当时的人们带来了一种新的视觉感受。
在莫里斯生活的年代,当时的社会正处于工业化发展初期,工业化生产的效率不高,设计出来的产品也不能很好地将产品和艺术美感结合在一起。从现在来看,莫里斯的思想具有一定的矛盾性,也反映出当时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困惑。虽然他十分强硬地拒绝工业化的生产方式,但是他对细节的设计和对艺术美学的追求值得现代设计师学习借鉴。尽管“人文精神在当时具有理想或空想的性质,但是毕竟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毕竟牵引着那个时代向着科技与伦理均衡发展的方向推进”[18]。在当今工业生产高度发达的时代,产品生产的效率和美学价值已经能够“共存”,这也得益于像莫里斯这些前人的不懈探索。同时也提醒我们,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已进入多元化的社会,设计也不单单是技术和艺术的结合。许多智能化设计已经到来,当代设计面临更多的选择,设计师需要学习的也不仅仅是传统的美学知识,更需要建立起自己的美学观、人文观、技术观、社会观,让技术、美学、人文等思想能够更好地融合到自己的设计作品里,设计出符合时代发展的作品。设计师应该敢于大胆的尝试和创新,促进设计的进步和发展。(本文作者周豪为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江滨为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计学科带头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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