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何文庆 宋晓庆
(中原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我国建筑工程市场自1988年起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以来,历经30年的发展与创新,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制度。国家主管部门从1988年开始在部分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试点工作后,于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到1996年起全面发展。目前我国的工程建筑市场已经基本形成了监理﹑业主和承包商三大平等﹑独立的工程建设主体。作为监理单位,既要重视“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又要作为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协调者和管理者,协调好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建设预定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实现。中国式监理制度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尴尬问题急需工程人士来解决。工程监理制度与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度﹑合同制度,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工程四大基本管理制度,实现了我国建设工程与国际准则成功接轨,开启了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变革的新时代。虽说新时代的到来可以解决一些问题,可随之也诞生一些新的尴尬的问题。
在好多项目工程现场,建设单位事必躬亲,直接同施工单位打交道,尤其是涉及材料设备的选购﹑分包队伍的确定等敏感问题,根本不征求监理单位方面的建议,差不多完全撇开了监理。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也就养成一种坏习惯:能不麻烦监理就不麻烦监理,现场遇到各种问题直接向甲方报告;在我国有些小县城项目甚至工程款都不用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直接从建设单位处申领。当然,监理工程师针对现场问题发出的指令,施工单位也是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听就置之脑后。时间久了,那些工程通病小问题,日积月累直到发生各种质量事故。真到这个时刻,建设单位才开始想到追责监理单位的问题,其实在无意之间,建设单位助长了施工单位养成坏毛病,甚至也默许了一些问题发生。
施工单位开始还走走程序,报请造建价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了工程款支付证书后,到建设单位申领工程款。后来,施工单位发现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根本不理会,就开始不按月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量,直接向建设单位申领工程款,而该建设单位的主管人员竟然不理会手续是否齐全直接就拨付了,直到工程完工。因为是政府拨款的项目,后期必须要审计,审计中发现了这一问题,建设单位才慌了手脚,急忙请监理单位补开工程款支付证书。这个事件中,反应出一个问题:个别建设单位根本不理会监理单位,自以为花钱请来的监工,可有可无,完全不走合法程序,漠视规范条例。可是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无法完全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因为他们直接支付的工程款比该项目监理工程师最终认可的工程款多出了500多万。如果监理公司满足了建设单位,政府审计局会追究责任,监理单位资质很有可能被注销。
有的建设单位认识到自身的专业力量有限,确实是想委托监理单位帮助自己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但对监理工作了解不足,对监理的期望不切实际。建设单位一味追求降低成本,舍不得按照规定来配置监理人员。甚至建设单位资料员把一些该做的资料工作直接交给监理单位监理员来做,本来自己不够专业,也不想学习,一味等待监理单位人员来做资料。
一次去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谈一个林产工业项目,该项目的总经理非常诚恳地说:“您回去给我们派一个人来,把我们的现场管好,我们负责现场吃住﹑个人的工资﹑来往的交通费。”我也非常诚恳地回复了他:“人嘛,我公司能派,但一个人真管不好现场,哪怕是个超人也不成,做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不能少于5个人。”后来对方还发传真来继续邀请,最后我还是婉拒了,因为该项目占地70多万平方米,一个人现场巡视一圈下来差不多也要4个小时,还要管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一个人管得了么?根据多项类似项目监理经验,该项目监理少于6个人根本做不好,与其做不好,不如不做。这样的建设单位意识到自己不是专业的,力不从心,但是对于监理工作认识不够,对行业实际状况不了解,只是盲目地追求降低成本,奢望以最低的成本获取超额的回报,过于理想化,客观上加剧了监理行业的低价竞争。
认为监理是派人到现场吃个饭﹑签个字就了事,其他什么用不上。实际上,监理工作不少,参加图纸会审﹑每周工程例会,最主要是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进行现场旁站,审批各种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劳务分包资质等等。作为一个监理人来说,我觉得监理制度不能取销,它是工地实际监督者,也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关键管理者。一旦没有了监理,施工单位肯定会以低价承包,施工过程偷工减料,造出豆腐渣工程。
有一些建设单位,将监理工作理解成为一种简单的劳动。在中国人工是最不值钱的,成本能有几个,按什么标准取费,监理费能少支付就少支付,监理公司多着呢,你不干有人干!行业内都知道除了政府拨款的项目外(因为是国家的钱,没有个人愿意违反规定,承担违规责任,给国家省下钱),基本没有能够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取费的,尽管该标准已经是十多年前的标准。这种风气已经弥漫了整个建筑行业,甚至有一些建设单位认为平时不需要监理人员在现场,等到验收等关键时刻,你到现场签字就行,它要求的只是一个形式,文件中有监理就行,所以他也只需要付给你一点点费用就行。对于中国式监理来说,监理工程费低也是一个特别尴尬的问题,监理单位以专业知识来给建设单位监督工程建设,得到的却是少之又少的报酬,这种结果,会使得监理单位一些监理人员想尽办法吃﹑卡﹑拿﹑要四大毛病。这种监理行业毛病需要各方努力来消除。
2004年,我们承接了四川某市的一个项目,该小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取费才3万多元,建设单位很希望我们去监理,我们也希望借此打开该地市场,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因为那么小的异地监理项目是不赚钱,乃至亏钱的。可是我们到当地才知,建设单位按国家标准付费已经是当地的天价了,当地的监理公司声称给5000元就可以干,当然,他的监理方式就是关键日期派人到现场吃个饭﹑签个字了事,当地的监理工作就是这么做的。这些小地方,尤其是落后地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成本最低化。其实,一旦变成豆腐渣工程,损失最大的是建设单位。
监理费过低导致监理人员待遇过低,从而导致监理行业难于留住高素质的人才,业内高素质人才少,导致监理服务水平低,监理服务水平低又导致建设单位不肯付出合理的监理费,监理行业陷入了一个“降低取费标准—降低服务水平—降低取费标准”的怪圈。在工程建设行业内,有这么一种说法,“监理单位是老年人退休的场所”,从侧面反映出我们监理人的形象极差。尤其是在施工单位看来,监理人无非就是来为难他们,来朝他们要好处的一帮好吃懒做之人。实际上,我们监理人很多还是尽职尽责的,也不排除一部分害群之马,也正是这一小撮人的影响,造成了世人对我们监理人的误解。
中国式监理虽然面临那么几个尴尬问题,可是我们要相信明天会更好的。在***总书记的带领下,我们建设制度更加完善。监理制度改革30周年,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可是居安思危才是我们监理人该具备的,只有我们自己主动发现问题,才知道怎么解决好问题。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漠视这些问题,不思整改,不思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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