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林宝勇,胡怀阳,杨庆堂
1.惠安县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福建泉州 362100;2.惠安县中医院内科,福建泉州 362100
肺结核与慢性乙肝(chronic hepatitis B, CHB)均为全球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我国是两种疾病高流行、高负担的国家之一。据报道,在初治菌阳肺结核患者中约10%伴有CHB[1]。在我国,肺结核感染者中7.3%~13.7%存在HBsAg 阳性[2]。肺结核合并CHB 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健康问题,因为抗结核药物大多具有潜在或明显的肝毒性,同时结核分枝杆菌对肝脏具有侵袭性[3],合并CHB 时无疑会影响治疗的耐受性,容易导致抗结核失败。据报道,伴有CHB 的肺结核患者出现药物性肝损害的风险增加5.83 倍[4]。目前对于合并CHB 的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治疗联合抗病毒治疗已逐步成为共识,与常规保肝药物相比,抗病毒药物更有利于为抗结核治疗奠定良好基础[5-6]。口服核苷和核苷酸类药物(nucleoside analogues, NAs)是主要的抗病毒药物,替诺福韦上市较晚,相比恩替卡韦等其他NAs,其对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影响尚缺乏报道。本研究选择2018 年1 月—2021 年1 月惠安县医院收治的82 例初治肺结核合并CHB 患者,分析替诺福韦酯有助于预防药物性肝损害,保证抗结核治疗的顺利进行,使初治肺结核合并CHB 患者获益,现报道如下。
选择本院收治的82 例初治肺结核合并慢性乙肝患者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表法分为两组,每组41 例。研究组中男25 例,女16 例;年龄32~68岁,平均(44.94±9.15)岁。对照组中男27 例,女14例;年龄36~65 岁,平均(46.12±10.93)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知情同意。
纳入标准:①符合《肺结核诊断和治疗指南》[7]中诊断标准,且为初次治疗,之前未接受任何形式的抗结核治疗;②符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8]中诊断标准,处于乙型肝炎病毒DNA(hepatitis B virus DNA, HBV DNA)高载量,肝功能代偿;③年龄≥18 岁。
排除标准:①合并其他类型肝病及其他原因引起的肝损害者;②合并肾病、血液系统疾病、艾滋病其他重大疾病者;③嗜烟酒,遵医行为低下者;④临床资料不完整者。
两组患者均于抗结核治疗前2~4 周开始抗病毒治疗,尽量待HBV DNA转阴或下降>5.0×102copies/mL、谷丙转氨酶(glutamic pyruvic transaminase, ALT)复常后再开始进行抗结核治疗,抗结核治疗全程均进行抗病毒治疗。对照组予以恩替卡韦胶囊(国药准字H20100129;规格:0.5 mg×14片),0.5 mg/次,1次/d。研究组予以替诺福韦酯片(国药准字H20153090;规格:300 mg×30 片),300 mg/次,1 次/d。
采用2HRZE/4HR 抗结核方案:异烟肼片(国药准字H33021636;规格:100 mg×100 片),0.3 g/次,1 次/d;利福平胶囊(国药准字H44020771;规格:0.15 g×100 粒),0.45 g/次,1 次/d;吡嗪酰胺片(国药准字H21022354;规格:0.25 g×100片),1.5 g/次,1次/d;乙胺丁醇片(国药准字H21022349;规格:0.25 g×100片),0.75 g/次,1 次/d。
两组患者均接受48 周治疗。
治疗过程中按要求复查血清病毒学及生化检查、痰细菌学检查、胸部X 线检查等,治疗结束后持续追踪随访。
比较两组患者肺结核治疗转归。本研究采用《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9]和《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5 年版)》[10]推荐的转归定义:①治疗失败:定义为因不耐受药物、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需中止治疗或更换治疗方案。②痰菌转阴:定义为连续3 次痰涂片抗酸杆菌阴性及痰培养结核分枝杆菌阴性。③病灶吸收:胸部X 线显示病灶吸收范围>50%为显著吸收;吸收30%~<50%为吸收;吸收<30%为不变;病灶扩大为恶化。④空洞:完全消失为闭合;空洞直径缩小≥50%及为缩小;缩小<50%为不变;直径增加为增大。⑤复发:定义为痰菌阴转患者停药后连续2 次(间隔4 周)痰培养阳性。
比较两组患者慢性乙肝治疗转归。参考《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8]。①病毒学应答:定义为血清HBV DNA 低于检测值下限(5.0×102copies/mL);②组织学应答:定义为肝组织炎症坏死评分降低≥2分,Metavir 纤维化积分≥1 分。
采用SPSS 20.0 统计学软件分析数据,计数资料以例数(n)及率(%)表示,以χ2检验及秩和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患者均无治疗失败者,两组患者痰菌转阴率、病灶吸收率、空洞改善及复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肺结核转归比较[n(%)]
两组患者病毒学应答率、组织学应答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乙肝转归比较[n(%)]
两组患者对治疗药物总体耐受,均未发生CHB急性发作,研究组出现6 例胃肠不适症状,1 例轻度肾功损害,2 例关节痛,1 例皮疹,2 例疲劳;对照组出现9 例胃肠不适症状,4 例轻度肾功损害,1 例关节痛,3 例皮疹,2 例疲劳。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261,P>0.05),均未见严重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
我国人口基数大,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 HBV)感染与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率高,由于免疫功能紊乱等原因,不乏患者存在CHB 与肺结核共感染。2HRZE/4HRE 抗结核方案是初治肺结核的一线方案,然而由于药物种类多、具有不同程度的肝脏毒性且服药时间长,容易损害肝脏,严重时甚至会导致肝衰竭。药物性肝损害是抗结核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据报道,抗结核药物是引起药物性肝损害的第二大原因,仅次于中药,接受抗结核治疗的患者发生药物性肝损害的风险达到2%~40%[11]。对于CHB 与肺结核共感染的患者而言,在抗结核治疗中如何保护肝脏是个热点问题。《抗结核药物性肝损伤诊治指南(2019年版)》中建议,对于有抗病毒治疗指征的肺结核合并CHB 患者,在抗结核治疗之前或同时启动核苷类抗病毒治疗[12]。周青等[13]研究分析了抗结核治疗后乙肝病毒再激活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基线HBV DNA 高载量是影响乙肝病毒再激活的独立危险因素,而早期启动恩替卡韦抗病毒是保护因素。方利娟等[14]研究表明,恩替卡韦能够降低肝损害风险,并有利于提高抗结核治疗效果,减少耐药菌株的出现。替诺福韦酯与恩替卡韦同属于NAs,但替诺福韦酯对合并CHB 患者抗结核治疗的价值尚缺乏报道。替诺福韦酯为替诺福韦-5'-单磷酸腺苷类似物的酯类前体药,研究发现,其可强效、长期抑制HBV 复制,并具有高耐药基因屏障[15]。Ⅲ 期研究表明,替诺福韦酯治疗初治CHB 患者的HBV DNA 转阴率较其他NAs 有一定提高,并且对于以往接受过NAs 治疗的患者,其抗HBV 活性不会减弱[16]。本研究在抗结核治疗前2~4 周对患者启动替诺福韦酯或替诺福韦酯治疗,结果显示,研究组痰菌转阴率为82.93%,对照组为78.05%,研究组有所提高,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病灶吸收率、空洞改善情况和随访复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周珲堃等[17]对高病毒载量HBV 患者进行为期2 年的观察,结果显示,替诺福韦酯(69.6%)与恩替卡韦(62.8%)治疗48 周的HBV DNA<500 copies/mL 病毒学应答率并无明显差异。本结果亦显示,研究组病毒学应答率达到95.12%,组织学应答率达到90.24%,对照组分别为87.80%、85.37%,研究组有所提高,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治疗过程中,两组患者均无CHB 急性发作,对抗结核药物总体耐受,无治疗失败者。以上提示,与恩替卡韦相比,替诺福韦酯同样安全有效,能有效抑制HBV复制及活性,促进HBV DNA 转阴,并保护肝组织,抑制肝组织炎症及纤维化,提高CHB 患者对抗结核药的耐受性,为抗结核治疗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基础,使患者避免因肝损害等严重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最终确保抗结核治疗的效果。
综上所述,肺结核合并CHD 患者使用替诺福韦酯治疗既能抑制病毒复制,保护肝组织,又能提高机体对抗结核药物的耐受性,防止CHB 急性发作,保证抗结核疗效,与恩替卡韦的效果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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