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李波 陈凤歧
(吉林省东丰县医院 吉林东丰 136300)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日益重视维护权利。医院改革的深入开展,逐步完善医院管理,医院充分尊重病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护理操作告知程序引起医疗界的重视,逐步成为护理技术操作必不可少的步骤。护理操作告知主要是“以病人为中心”,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指导护士规范而有效地进行操作并实施告知义务。
随着现代人生活节奏加快,脑力和体力消耗增大,尤其是脑力劳动者,由于大脑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极易造成大脑缺氧,出现头昏胸闷、疲惫嗜睡、反应迟钝、精力不集中等症状,严重时会影响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关专家认为,城市中至少有10%的人处于缺氧状态。这10%的人包括:(1)生活于环境氧不足地方的人;(2)消耗脑力太多的人;(3)患缺氧性疾病的人。这10%的人通过吸氧可大大改善缺氧情况;吸氧对改善第一、二类等亚健康状态的人群也非常有效。
吸氧技术操作是常用的护理技术操作之一,在护士潜意识当中会认为此项技术因为简单没有过多的技术含量而出现掉以轻心,更容易在操作过程中为了尽快完成而忽略吸氧告知,造成与患者沟通不良,甚至出现想象不到的不良后果,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导致医疗纠纷甚至事故。所以通过多年的临床工作中积累的吸氧技术方面的经验,我们要总结吸氧告知的内容,更好的与患者沟通,减少护患纠纷,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
应用告知内容总结如下。
(1)首先由护理人员告知患者或家属:氧气吸入是辅助人体维持组织正常氧合及基本新陈代谢需要而实施的治疗措施。
(2)机体患病时,很多因素可增加氧的消耗,如高热可使机体代谢增加,同时有氧供给或氧量增加,如果机体内氧储备过低可危及生命。
(3)吸氧不妨碍患者的进食,使用方便。
(4)吸氧前护士会为患者清洁鼻腔,当患者有鼻塞症状时请告知护士,吸氧后与患者家属共同签署确认吸氧的时间、流量。
(5)护士每天更换湿化瓶中的蒸馏水,以保证湿化效果及防止细菌生长。
(6)告知患者不允许自行调节或开关氧流量表,以免拧错方向导致氧流量过大冲入呼吸道而损伤肺组织。
(7)吸氧时如出现恶心,咳嗽等不适症状,应立即通知护士。
(8)注意用氧安全,切实做好四防(防震、防热、防火、防油)。搬动时避免倾倒、撞击。氧气筒应置阴凉处,周围严禁烟火和易燃品,至少距火炉5m,暖气1m,氧气表及螺旋口勿涂油,也不可用带油的手拧螺旋。
(9)使用氧气应先调节流量后应用,停氧时应先拔出导管再关闭氧气开关,以免关错开关,大量氧气突然冲入呼吸道而损伤肺部组织。
(10)在用氧中,经常观察缺氧状况有无改善,氧气装置有无漏气,是否通畅。应每日更换导管1~2次,并由另一侧鼻孔插入,以减少对鼻粘膜的刺激。
(11)氧气筒内氧气不可用尽,压力表上指针降至5kg/cm2时,即不可再用,以防止灰尘进入筒内,于再次充气时引起爆炸。
(12)对未用或已用完的氧气筒,应挂“满”或“空”的标志,以便于及时调换氧气筒。
(13)家庭长期氧疗者,给氧流量应控制在2~4L/min,每天吸氧不得超过1h,以防产生氧自由基危害健康。
(14)感谢患者及家属的合作:吸氧技术告知前,患者常私自调节氧流量,认为吸氧是按时间计费,而不是按浓度计费,所以提高氧流量。部分患者不适合高浓度吸氧,如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要求必须低流量低浓度吸氧,如患者擅自调节氧流量使氧浓度增加,会加重缺氧反射性造成二氧化碳潴留反而加重病情,通过吸氧告知后患者知道了擅自调节氧流量的危害,避免了吸氧过度,同时也避免了护患因为吸氧收费而产生的纠纷。对于呼吸窘迫综合征(简称NRDS)产儿,氧气是抢救新生儿生命的关键,所以其使用不可避免。对于有过吸氧治疗史的新生儿,家长要尽早带孩子到眼科进行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和治疗视网膜病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儿科主任 黄建萍介绍,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病程通常分为五期,在第一期、第二期时,病变有一部分可自愈;到第四期则很严重,虽然可进行手术治疗,但效果不好。如果发展到第五期,则有极大的危险终身失明。通过吸氧技术应用告知后,有过吸氧治疗史的家长发现孩子一旦有视网膜病变迹象,都能紧密监测病程发展,及时治疗。掌握最佳治疗“时间窗”。减少孩子失明的发病率。孕妇通过吸氧技术应用告知后,采取适时的吸氧提高了优生,从而提高了生命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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