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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放了一点儿

时间:2024-07-28

○ 文/本刊记者 于 洋

● 环评“放”了一点,但石油人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一点也不松。图为曾经在新疆塔里木河边生产的中石化油井,目前已经封井还林。 摄影/杜宗军

环评“放管服”改革深化,油气田企业应有针对性地改进相关工作。

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通知》适用于陆地和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相关规划和新(改、扩)建产能建设项目,包括常规石油天然气和非常规石油天然气中的页岩油(气)、致密油(气),煤层气开采也可参照执行。这将使石油天然气行业环评管理工作发生怎样的变化?

简化单项工程环评

《通知》提出了石油天然气开采相关规划和新(改、扩)建产能建设项目回注、含油废物、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突出“滚动开发”“区域开发”的特征,界定了环评重大变动情形、闭井期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

“相较于之前的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通知》的亮点之一是简化了单项工程环评。”中关村绿创环境治理联盟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曲睿晶表示。

在他看来,这无疑是对石油天然气企业的一个利好。 “减少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数量,有利于提高环评效率和有效性。”

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组织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介绍,目前全国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每年约有2000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上报审批,其中编制报告书(按新区块管理的)约140个。

初步测算,新环评实施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数量有望减少约80%。“油气田开发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将聚焦到区块开发项目。”曲睿晶指出。

“有些企业以勘探井名义长期开展单井环评,还有的企业在环评方面存在‘化整为零’的情形,来规避一些环境影响评价。《通知》提出以区块为对象全面评价,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能源分析师徐晓晴说。

简化单项工程环评是好事,但对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知》特别提出,要鼓励企业同步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这要求油气田企业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思维。”在某东部老油田从事环评对接工作的王耀说,“重点在于就规划实施的累积性、长期性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

聚焦环境影响特征问题

11月5日,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指出要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我国油气田分布地域广,环境条件(容量和敏感程度)差异大,而且油气藏性质、地质构造、生产工艺、废弃物处理处置方式有很大不同,直接导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指标不同。事无巨细式的环评规定,反而降低了环评效果。”王耀说。

油气田开发的特征决定了涉及的环境问题具有多重性。王耀所在的东部老油田在油气开发中面临着独特且复杂的问题。“以往的环评方法项目多,即使设置了多种指标,但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不同情况。《通知》在项目简化的同时,提出了环境特征问题的解决,突出主要问题。”

“针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通知》明确了地表废水排放、回注、油基泥浆和钻屑的处理处置、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曲睿晶说。

例如,目前我国钻井泥浆仍以油基泥浆为主。大量废弃油基泥浆和钻屑,超出了所在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此,《通知》提出鼓励企业自建含油污泥集中式综合处理和利用设施,提高废弃油基泥浆和含油钻屑及其处理产物的综合利用率。

“这就有利于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注意力引导聚焦于石油天然气开采的环境影响特征问题。环评将覆盖规划—勘探—施工—运营—退役全过程,同时突出重点工艺过程和重点环境要素管控,使得环评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更加有的放矢。”曲睿晶指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中,环境影响评价是项目开工的前提。然而近些年来,各地在对行业环评政策执行把握上存在一定差别。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有关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持续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在简化、下放、取消环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在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霍小鹏看来,加强油气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事后评价非常有必要。“以气田为例。由于气田开发的环境影响特点、工艺或环保措施变化、选址选线变化、所在区域环境功能调整等因素,致使实际影响与环评预测结果可能存在偏差,或对新的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能已无法有效预防或减轻环境污染影响和生态不利影响,潜在的累积性影响、滞后性影响可能已产生。因此,有必要对气田开发的实际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环保补救措施和改进建议。”

“但是,一些地方观念转变不到位,仍然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轻事中事后现象。一些地方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环评文件时常出现。一些地方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落地,环评刚性约束不强。”徐晓晴指出。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要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此次《通知》明确了重大变动、日常监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后评价、退役期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有望实现石油天然气开采业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的环评管理目标,促进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高质量发展。”曲睿晶表示。

曲睿晶进一步指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企业要强化自身的主体责任,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环境监管—环境影响后评价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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