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文/本刊记者 吴 清
症结直指定价机制
■文/本刊记者 吴 清
2008年的大面积“油荒”依然让人心有余悸。两年后的今天,炼油产能过剩的担忧已经铺天盖地;两年前,国际石油价格最高时达到147美元/桶,当时国内93号汽油每升才5块多,2010年国际油价徘徊在70美元/桶附近,而国内93号汽油每升却达6块多。任何东西都怕对比,一对比问题就出来了,透过产能过剩之辩的迷雾,透过油价涨跌的背后,所有矛盾的症结都直指国内现行的成品油油价机制。
时间回溯到两个月前,尽管各界普遍预期油价面临下调,今年6月以来,已有两个多月油价未作调整。一些民众和媒体直指由于发改委不作为,国内油价错失了三次下调机会,进而错失惠利于民的机会。对此国家发改委表示,油价不存在“涨快降慢,涨多降少”的现象。面对市场的众多质疑和要求改革的呼声,发改委也已然着手对现行油价管理办法的运行成效进行评估,建立公开透明、以市场为基础的油价形成机制再次提上日程。
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变了过去定价任意性、随意性过大等问题,在市场化改革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作用不可抹杀。这一新机制规定:在连续22个工作日内,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提高;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下降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也相应降低。新机制实质上仍处于政府指导下的半市场化阶段,看似公平合理,但仍然存在随意性大、过于笼统、透明性不够、滞后性强等问题。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当前油价定价机制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将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涨跌相挂钩,是拿财政补贴炼油厂亏损,实际上是用所有纳税人的钱补贴成品油消费者,虽然固定炼油厂利润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内炼油厂不受国际原油价格变动之影响,但是否意味着石化企业不需要像其他企业那样承担原材料价格变化的风险?
事实上,炼油厂可以通过新定价机制实现旱涝保收,成本加利润的定价机制实质上是在暗示炼油厂规模越大收益就越多,从而刺激炼油产能扩张偏好,而今年又将新建3000万吨炼油产能,在全球经济复苏疲弱、国内经济回落趋势明显等因素下,炼油产能过剩的担忧越来越强烈。
其次,调价规则也是“雾里看花”,具体规则透明与模糊共存。定价机制中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那么这些费用和“适当利润”应该是多少?而且规则中的“可”调整并非必然调整,留有较大弹性。且具体依据何公式计算移动平均价格等细节仍未见发改委对外发布,也需要相关部门来进一步解答。
再次,根据《办法》规定,油价的调整需综合考虑国际原油市场22个连续工作日的移动平均价格变化幅度。“这显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两周或半个月是记者在采访反馈中认可较多的调价时间。
正是由于现行机制具有滞后性,导致出现我国上调成品油价格而国际油价却下跌,或者我国成品油价跌而国际油价涨甚至油价倒挂的局面,不利于我国成品油价改革的市场化与国际化接轨。另外,现行机制的滞后性容易导致每当调价临界点出现时,各界依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提前猜测油价的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造成市场波动。
回顾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历程不难发现,成品油价改之路走得并不平坦。其原因在于油价并不是单纯走市场化之路与国际市场接轨这么简单,其背后所负载的企业经营状况、国际价格变化、国内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社会各方承受能力以及国家能源安全等多重考量,使得成品油价的每一次调整都成为各方利益之间的博弈。站在这一角度,或许能更好理解政府现行定价机制改革中的审慎态度。
从全球范围来看,目前由政府定价的国家越来越少,多数国家均已实行市场化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尽管成品油价改革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但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是大势所趋,这也被认为是矫正当前国内油价和炼油产能乱象的根本。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国际油价持续走弱的情况下,为国内油价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改革时机。
无论是“油荒”还是“过剩”,成品油定价机制都负有一定责任,定价机制一天不完善,各种怪象就还会陆续上演。继续改革完善现行的油价管理办法,使其更为科学、合理,无疑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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