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魏文润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立足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修复,确立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原则,完善了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必将引领和推动我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科学化轨道。
临夏地处黄河中上游,境内黄河干流、一级支流、二级支流均有分布。全州湿地总面积4284.56 公顷,其中内陆滩涂4181.42 公顷、沼泽草地93.41 公顷、灌丛沼泽9.73 公顷。湿地主要分布在刘家峡库区沿岸四县,以永靖县、东乡县面积最大,分别占全州湿地的25.72%、20.30%。
近年来,全州上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植树种草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完善湿地分级和管理体系,创新湿地修复和利用监管机制,稳步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完成了全州湿地自然保护区各类资源种类、数量及分布状况调查及功能区划工作,为湿地资源保护夯实了管理基础。二是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个不放过”原则,依法清理整顿侵占、破坏湿地问题,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三是在永靖县启动实施了甘肃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与恢复建设工程,引领带动全州湿地保护工作。四是设置重点湿地保护围栏,保护自然湿地生物多样性,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严厉打击非法捕杀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修滥建固定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五是保持湿地水域环境和陆域环境的完整性,保护湿地生态的循环体系和缓冲保护地带,规避城市发展对湿地环境的过度干扰,在结冰期和枯水期通过挖渠引水等工程措施保持湿地的正常水环境。
(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
(二)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境内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分级分区分类落实保护措施,重点加强自然湿地、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的保护修复。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和省上的总体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挥县(市)政府主导作用,动员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四)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政府牵头负总责,充分发挥林草、自然资源、环保、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五)坚持注重成效、严格考核的原则。把湿地总量管控、保护修复成效纳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做到奖惩严明,推动湿地保护修复水平全面提升。
(一)不断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一要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科学划分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力求做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事权明晰。重要湿地设立标示牌,明确湿地面积、类型、甚至范围、主要保护物种、保护修复目标、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二要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完善县、乡、村三级保护联动机制,通过申报设立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方式,加强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保护。
(二)不断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一要实施湿地生态保护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和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破坏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二要合理设定湿地相关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时限,避免对湿地生态要素、生态过程、生态服务功能等造成破坏。三要依法加强对湿地资源利用监管,探索建立湿地利用预警机制,遏制各种破坏湿地生态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利用湿地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格落实湿地保护目标责任。一要严格湿地用途监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湿地用途。对确因建设需要且批准征收、占用湿地的,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由征收、占用用地单位负责进行恢复或重建,确保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不变。二要按照甘肃省湿地生态状况评定标准和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规范,从影响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的水量、水质、土壤、野生动植物等方面构建全州湿地生态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维持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定,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三是各级政府和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要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范围,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四)严格执行退化湿地修复制度。一要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它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实施恢复和重建。能够确认责任主体的,由其自行开展湿地修复或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对责任主体灭失、由于历史原因或公共利益造成生态破坏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受损的湿地,由湿地管辖区政府组织修复。二要制定侵占湿地恢复方案,对适宜还湿的地方,通过退耕还湿、退田还湖、退养还滩、生态补水、排水退化湿地恢复和盐碱化土地复湿等措施,科学恢复原有湿地,巩固扩大湿地面积。三要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通过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生态移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进行综合整治和自然修复。四要坚持水资源利用与湿地保护紧密结合,建立湿地生态用水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水资源平衡,维护湿地生态用水需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上成立湿地保护修复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州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各县市政府要落实湿地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机构,靠实责任,协调解决湿地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林草、自然资源、环保、水务、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统筹协调、明确分工、通力配合,形成湿地保护工作合力,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建立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在湿地保护和修复过程中的引导激励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保护恢复监测项目支持和湿地国际合作项目、各类外援项目对湿地保护工作援助,解决湿地保护修复资金和技术问题。
(三)健全补偿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社会参与的多元生态补偿形式和湿地合作共管的新型综合管理途径,形成一套适合各类湿地的生态补偿机制。对流域上游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因承担保护责任导致发展受限制的进行一定补偿,对候鸟迁飞线路上的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造成损失的给予适当赔偿。
(四)完善科技支撑。大力开展湿地环境演变过程和规律、湿地景观格局和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和稳定性等基础科学研究,突出湿地退化治理与修复关键技术、湿地可持续利用管理技术、湿地与水资源安全、湿地生态效益综合评价技术研发,提升湿地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成立湿地保护与修复专家技术咨询委员会,加强湿地保护管理重大理论和政策研究,保障湿地保护修复科学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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