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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结核病怎么办

时间:2024-07-28

俐俐月经一直不太规律,结婚两年始终没有怀孕。最近终于有了妊娠反应,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怀孕快两个月了,全家人非常欣喜。伴随着恶心、呕吐、乏力等妊娠表现,俐俐最近还总是咳嗽,但不敢服用任何药物,家人也坚决不同意她服用药物,担心对胎儿有影响。眼看孕期快3个月,咳嗽症状却愈加严重,有时还会咳白黏痰,伴随乏力、盗汗等不适,于是爱人陪俐俐到医院就诊。有经验的妇科老医生建议转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去看下是否患

了肺结核病。通过一系列检查,俐俐被诊断为继发型肺结核,痰涂片阳性,属于传染性比较强的肺结核。

妇女在妊娠期患上结核病尤其是肺结核,并不罕见。那么,妊娠期妇女在日常生活中出现哪些症状应该警惕自己患了肺结核呢?又该如何诊断和处理肺结核呢?

1.妊娠期结核病临床表现与正常人群的症状一样吗?

这个时期的结核病症状与一般结核临床表现相似,主要表现为咳嗽、咳痰、咯血、乏力、纳差、午后潮热盗汗、消瘦等。但这些症状无特异性,易被妊娠期早孕反应及妊娠后体重增加掩盖,与妊娠期上呼吸道感染及肺部感染经抗生素治疗无效等疾病的表现难以鉴别。由于结核病表现易被其他症状掩盖,另外妊娠期很多药物禁用或者慎用,孕妇不愿意就医,往往易导致临床延误诊断及治疗。

2.孕妇的结核病如何诊断呢?

孕产妇结核病临床诊断与普通人群一样,通过病史了解临床表现、皮肤结核菌素试验、X线摄片及痰或其它体液细菌培养、结核杆菌细菌学检查(包括痰涂片、培养和分子生物学检查)来综合判断,确诊并不困难。但是,产科医师往往无法熟练掌握结核病的临床症状、体征及筛查方法,导致孕妇的结核病诊断延误。

3.妊娠合并结核病怎么处理呢?

俐俐患上了传染性极强的涂阳肺结核,考虑到她目前还在妊娠3个月内,医生建议最好终止妊娠。先住院治疗,在结核科医生指导下,待结核病情控制后,并在有效的抗结核基础上择期终止妊娠,一般不会造成结核病情的再次活动和扩散,对结核病情无明显不良影响,流产手术预后相对也较好。

如果妊娠已经超过3个月,终止妊娠要比自然分娩的危险性更大,因此可以继续妊娠,但是需要服用一些抗结核药物。同时需要在产科医生与结核病医生的严密监督下进行产前检查与适当的抗结核治疗,产后也要及时复查,以防结核病恶化或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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