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杨 净
(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3)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1]。危险废物处置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处置方式包括利用、焚烧、填埋等[2]。填埋处置是危险废物处置的最终手段,为提升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2019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以下简称“新填埋标准),对危险废物填埋运行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旨在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确保填埋环境安全。
截止2020年9月,福建省共有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14家,处置能力达44.7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场9座(柔性填埋场7座,半钢性2座),填埋处置能力为13.4万吨/年,总库容207.25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5~30年,涵盖34大类危险废物,主要分布在福州市2座、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各1座。
以福建省某危险废物柔性填埋场为例,该填埋场填埋处置工艺主要包括:收运作业、接收及暂存作业、固定化/稳定化作业、填埋作业等。主要操作流程如下:危险废物收运进场,抽样检测,对不符合检测要求的危险废物退回原产废单位,对检验满足要求的危险废物进行称量登记和储存;通过稳定化/固化预处理后,在填埋作业区分类分区填埋,预处理主要采用水泥固化为主,药剂稳定为辅的固化工艺;危险废物经预处理检测符合填埋场入场标准后,采用自卸车运至填埋库区,倒入库区,采用人工进行摊铺压实,填埋完成后要及时做好日覆盖和中间覆盖。
在填埋场运行期间,会产生废水、地下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大量污染物,主要污染风险是渗滤液污染,是天然降雨进入填埋堆后产生的,且长期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风险。为了降低环境风险,危险废物填埋场要强化相关污染防控措施。
2.2.1 废水
填埋场运行过程产生的主要生产废水包括:渗滤液、设备及地坪冲洗水和化验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SS、COD重金属等。渗滤液经调节池预处理达到新填埋标准规定的标准限值后,与其他生产废水混合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内置MBR”工艺处理达标后的污水部分回用至稳定化/固化车间,部分排至周边污水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周边污水厂。初期雨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排至周边污水厂。
2.2.2 地下水
填埋区及厂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根据厂区内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非污染区。其中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渗滤液调节池、甲类仓库及污水管网为重点防渗区,固化车间、丁类暂存库、初期雨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他为非污染区。填埋场防渗按主体工程要求进行施工,采用双层衬垫水平防渗系统。其他区域根据抗渗等级设置沥青砂绝缘层、砂垫层、长丝无纺土工布、混凝土防渗等。一般情况下物料或污水等不会渗漏和进入地下,对地下水不会造成污染。
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如:渗滤液调节池、污水处理站、填埋区底部防渗层出现破损,可能会导致渗滤液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该危险废物填埋场需要根据新填埋标准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如:(1)安装流量计,定期对渗漏检测层每天产生的液体进行收集和计量,监测通过主防渗层的渗滤液渗漏速率,频率为每月1次。(2)定期对防渗层的有效性进行评估。(3)对填埋场内的渗滤液水位进行长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月1次。(4)根据填埋场渗滤液水位、渗滤液产生量、渗滤液组分和浓度、渗漏检测层渗漏量、地下水监测结果等数据,定期对填埋场环境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对填埋场后续运行计划进行修订以及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运行期间,评估频次不低于2年1次[3]。
2.2.3 废气
废气产生途径包括:固化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库和填埋库区。固化车间粉料仓进卸料、配料机配料、搅拌机混合、搅拌机落料、出料斗出料等过程会产生粉尘、铅、砷等废气污染物。固化车间粉料废气经收集后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 m排气筒排出,料仓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废气后排出。渗滤液调节池、厂区废水处理池、危险废物暂存库会产生恶臭等,废气经负压收集+喷淋洗涤塔(碱液)+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 m排气筒排出。填埋库区采用导气石笼排出,定期进行监测。
2.2.4 噪声
搅拌机、电机、泵等设备产生噪声,须经减震、厂房隔声和自然衰减后向厂界外排放。
2.2.5 固废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除尘灰、包装物、废除尘布袋、废活性炭、废MBR膜、实验室废液、废机油、污泥等。废水处理车间产生的污泥、除尘灰、包装袋、废MBR膜、废除尘布袋、废活性炭送稳定化固化车间处理后运至养护区进行养护,养护完成后取样检测,达标后进入安全填埋场填埋,废机油与实验室废物委外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2.6 其他污染物
危险废物填埋场要进一步强化日常运行管理,制定日常运行管理计划,根据要求对不得进入填埋场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如医疗废物、与衬层具有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液体废物、易燃性废物)不予以接收,并自行修订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增加渗滤液调节池排放口废水监测指标,改变废水、地下水环境监测频率等。
目前福建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相对较小,实际填埋量仅占总库容的4.7%。两处垃圾填埋场至今均未收到垃圾填埋场材料,其填埋场容量可满足福建省近年来的需求。
新填埋标准执行后,多数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新填埋标准要求,但还有少数企业对新填埋标准的学习不够,未能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尚未及时完善危险废物填埋场日常运行计划、未及时自行修订更新环境监测方案、未开展渗漏检测层监测等问题。
根据企业的监测报告,省内部分危险废物填埋场存在地下水监测超标的情况,超标原因主要有:填埋场运行前本底检测指标超标,受当地环境地质影响,监测井使用的镀锌管被腐蚀等。
结合《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我们要进一步统筹优化布局,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能力,合理控制其他新建填埋项目。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单位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新填埋标准,抓紧做好以下工作:(1)认真对标自查,对现行入厂标准、运行管理、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等与新填埋标准不一致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严格按新填埋标准要求执行。(2)应定期对填埋场的环境安全性能、防渗层的有效性、稳定性等进行评估监测。根据评估监测结果修订填埋场运行计划,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3)地下水监测超标的企业,应进一步分析超标原因,根据渗滤液渗漏速率、地下水监测、防渗层破损检测等情况,开展防渗层有效性评估,确保防渗层未破损泄露。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该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辖区内的危险废物填埋企业深入开展排查,认真对照新填埋标准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整改提升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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