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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前行——《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实施与思考*

时间:2024-07-28

苏锦英,袁 敏,陈 璐,张金生,李志慧,查建林,苏钢强**

(1.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 201203;2.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北京 100084)

《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 年)》[1]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2015 年4 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等12 部门联合推进实施。《规划》印发后,近2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落实相关地方文件及工作方案,并将中药材保护与发展纳入地方中医药条例“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国家各部门的协同推进和地方各省(区、市)的积极落实,为《规划》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较好地促进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对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研究依据国家12 部委、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一线工作总结材料和各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通过总结信息数据汇总分析、实地调研四川、贵州等典型省市、关键人物及资深专家访谈等方式,定性、定量相结合,对《规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实施成效等内容进行了总结评估。

1 《规划》任务实施进展情况及成效

1.1 我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显著加强

野生中药材主要包括各种药用动植物中没有被全面驯化、没有得到大面积种植和养殖的药材种类总称,是自然生态中重要的组成部分[2]。中药资源本质上属于一种再生性资源,具有分布地域广、动态性强的特点,易受人为因素和自然力的影响[3]。野生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对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持续保障人民健康意义重大。

通过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先后完成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702个县(区)的中药资源调查、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或少数民族传统用药情况调查,摸清全国共有中药资源16 000 种,其中药用植物14 000 多种,药用动物2300 种,药用矿物149 种;中国特有药用植物3151 种。重点调查了解450 种野生药材的种类、分布及蕴藏量信息,发现明确有潜在药用价值的新资源约100种。

在全国建立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截至2020年,已建立了由1 个中心平台、28 个省级中心、67 个监测站构成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动态监测全国中药材主产区主要中药材的产量、质量、价格的变化情况[4]。同时初步建成了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包括8个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库、23个药用动植物园、10余个濒危野生药用植物保护区和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18 万处。已实现原生境保护药用物种超过1000 种,迁地保护药用物种1.28万种。

1.2 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取得成效

濒危稀缺中药材人工培植持续推进。通过鼓励、支持和引导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建设濒危稀缺中药材良种培育基地和种植生产基地,加强人工培育和代替品研究,逐步建成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濒危稀缺药用植物人工培育基地。各地积极推进濒危稀缺中药材基地建设,如:内蒙古自治区已建设13 种蒙药材中药材野生抚育、野生变种植养殖基地;湖南省建设完成12 种中药材野生抚育、野生变种植养殖基地;陕西省建成了3 个全国“林麝”养殖示范基地等,降低了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依赖。

中药材道地产区的种植规模已经形成,全国用量最大的品种,基本上都有自己的道地产地,大品种主产地与道地产地基本全部形成。根据《全国中药材生产统计报告(2020 年)》[4]统计,截至2020 年全国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8339万亩,基本实现常用大宗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持续推进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建设,培育创建中药材种植和加工的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06 家、中药材种植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57 个,科技部建立中药材生态种植模式54 套、形成中药材种植技术规范和标准草案120 项。同时,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药材种子管理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优良品种得到推广应用,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与繁育从源头得到加强。

1.3 中药材技术创新行动合力推进

中药资源保护和现代开发成为战略重点。科技部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重点部署“中药材道地性研究、中药资源普查及种质资源保护、中药材生态种植及养殖、中药及中药材大品种深度开发研究、中药标准化行动”等任务。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专项(“中药资源保障”),连续5 年持续聚焦中药资源保障研究。投入中央财政经费2.23 亿元开展“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中药标准建设的平台项目共11项进行标准制定的示范性研究。中药材保护与发展科技成果不断涌现推广,规划建设期间,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励成果近10 项,在雪莲、人参等药用植物产业化关键技术、中药资源全产业链循环利用、智慧中药资源监测等关键技术上取得新突破并推广应用于中药材科学生产。

中药材现代化生产技术快速发展。各省市建立道地药材与种殖养殖和产地相关的加工标准化技术规范100 余种。据统计[5],到2021 年,近400 种人工栽培药材中,采用良种繁育的育苗形式生产优质中药材占20%左右。各省市选育的板蓝根“豫蓝1 号”、金银花“封花1 号”等230 多个优良品种,已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应用。50 余种濒危野生中药材经过驯化实现了人工种养,20 余项濒危稀缺中药材经济适用、品种优良的大规模繁育技术得到开发,濒危稀缺中药材的繁育瓶颈取得突破,沉香、黄精、息半夏等濒危稀缺中药材实现大规模繁育。中药材种植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先后选育出道地优良品种230 多个,并在生产上推广应用。

1.4 中药材生产组织创新工程取得进展

国家以标准引领推动现代中药材生产企业持续发展。通过实施现代化中药标准化项目,持续支持59 个中成药大品种和101 种中药饮片标准化建设,建立一批基础标准、分级标准及优质标准,推动现代中药材生产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中药材产品。中药材共建共享基地不断壮大,农业企业共同建设基地,工业企业通过下单、定制药园等形式共同分享基地资源[8]。《规划》出台以来,各省(区、市)引导省内与省内外中药材生产企业共建跨省中药材规模化基地30 余个,实现了中药材从分散生产向组织化生产转变。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实施的“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截至2019 年8 月,已在29 个省建设685 个中药材基地,涉及中药材240 多个品种,建设面积约295万亩。

1.5 中药材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

中药材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在国家标准上,2020 年版《中国药典》新增中药材(饮片)标准117 个、修订452个,收载的中药材(饮片)标准中,性状项新增103 项、修订28 项,鉴别项新增69 项、修订98 项,检查项新增147 项、修订14 项,含量测定新增37 项、修订48 项[6],进一步提高中药材标准要求。在行业标准规范方面,制订《中医药-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通则》《道地药材生产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促进了中药材行业规范和药材质量的保障。在国际标准方面,丹参等37种中药材标准进入美国草药典,钩藤等75种草药专论列入欧盟药典,34项中药国际标准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立项,9项己获正式发布,其中《中医药—三七》作为我国制定的第一个针对药材产品质量评价的ISO国际标准,填补了我国国际标准制修订领域的又一空白。

中药材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逐步完善。修订实施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但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13 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此外,国家通过对包括中药材在内的药品批发企业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店开展多次专项整治,严格中药材流通环节管理。

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商务部组织开展覆盖中药材产地、经营企业、专业市场等主体以及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饮品使用等6 个环节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国家中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选取60 个主要中药材品种,在59 个国定贫困县开展中药材全过程追溯建设试点,初步建成覆盖主要中药材品种的全过程追溯体系。中国中药协会先后发布《中药追溯体系实施指南》《中药追溯信息要求中药材种植》和《中药追溯信息要求中药饮片生产》等3项中药追溯体系标准,指导中药追溯体系建设。

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初显成效。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中药材质量的关键环节,国家药监局通过组织制定《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先后建立了超过50种中药的染色、掺伪和非法添加检测数据库。此外,全国共有开展CNAS认可的中药材检测项目的第三方检验机构68家,主要分布在中药材主产区和集散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1.6 中药材生产服务体系得到建立

通过规划推进,农业农村部将中药材首席科学家、岗位科学家、综合试验站站长作为主体成立中药材技术服务体系;国家中医药局相继成立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资源技术专家指导组、中药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技术专家委员会;科技部结合“科技创业者行动计划”,建设“国家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创新联盟”,借鉴农村科技特派员经验,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中药材种植技术推广中心,多方协同共同建设完善服务基层的中药材种植技术服务体系。截至2020 年底,全国建成中药材生产信息服务平台超过200 个,利用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开展190 种中药材价格、流通量和种植面积等6大类信息的数据采集、变化趋势分析和预测等服务,极大地促进产需的有效衔接。

1.7 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初显成效

随着商务部发布实施的《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中药材仓储技术规范》《中药材气调养护技术规范》等5项行业标准,中药材流通行业规范逐步完善,现代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建设有序推进,2019 年中药材物流基地规划仓储面积总计已达252 万平方米,药材仓储量272 万吨,投资总额超108 亿元[7]。截至2020 年12 月,全国已建成河北安国、甘肃陇西、吉林长白山、山西长治、四川广汉、浙江金华、陕西陕北等19个集初加工与包装、仓储管理、专业养护、质量检验等功能于一体的中药材物流基地,63个中药材物流基地正在建设中,整体呈现良好的上升趋势。

2 《规划》实施成效的思考

整体来看,通过《规划》的实施,重点解决部分野生中药材资源流失和枯竭,中药材供应短缺、药材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有效缓解濒危中药材供需矛盾,中药材生产经营管理粗放、供需信息交流不畅等问题,初步缓解滥用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等现象。通过科学发展中药材生产,提升中药材领域科技水平,减少对野生中药材的依赖,达到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促发展,实现中药产业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有效保护相协调的目的。

但仍存在有待加强的方面:首先,缺乏准确信息引导。目前国家统计局只开展部分重点药材的统计试点,尚缺乏管理部门授权的,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承担中药资源动态信息发布。信息来源缺乏稳定的渠道,存在对中药资源动态信息的准确掌握和预警研判困难等问题。其次,药材价格形成机制未完全建立。中药材生产对市场价格的响应仍滞后,部分中药材价格波动剧烈,甚至出现相关中成药价格倒挂等现象,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有待加快研究。再次,中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尚不健全。目前,各环节企业和追溯平台间数据信息孤岛化、碎片化现象普遍存在[5],部分重点中药材品种无法完全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应增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协调性、工作的连贯性和保障的稳定性。为此建议:一是强化多方协同,充分发挥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药材种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强化持续推进,制订中药资源专项规划,坚持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谋发展,系统谋划并有序推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面向全国范围、专业权威的中药资源信息发布制度及中药资源预警机制;加快推进中药饮片优质优价。四是强化科技支撑,通过科技指引加强提升中药材的质量和供应,深入开展系统的中药资源研究及成果转化。

3 结语

中药资源是国家战略性资源,是人类健康用药需求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与根本保障[8],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生态安全、产业发展、人民健康和国际形象,一直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得到社会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对中药保护与发展、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系统观念,补齐技术装备短板,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布局优化调整,构建中药材产业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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