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赵 洋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最早于20 世纪80 年代就已经对薪酬激励模式有所研究,但在当今国有煤矿企业的实际工作当中,因工作性质原因,需要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同时还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此外国有煤矿企业经营者需要大量的相关知识储备,如:采煤、机电、“一通三防”等方面的知识,同时也要具备相关领域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能力,了解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种种门槛导致了国有煤矿企业经营人才十分稀缺的现象。此外,企业经营者需要合理分配企业资源、管理生产经营、以及不断创新管理体系的能力,导致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源相比其他员工投入要多很多,同时加之产生效益的周期长,企业投资风险大,因此精英管理人才对国有煤矿企业来说十分稀少。
进行激励概念的分析时可知,其主要指代:当个别有机体进行某些目标追求时,其所呈现出来的围绕该目标所作出的努力及奋斗的意愿程度。此过程中,需充分结合工作内容与激励行为两项内容,即是通过设定特定奖励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一般包括主体、客体、手段、目标、环境等因素[1]。
当今的国有煤矿企业经营者的薪酬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年终奖金、社会保险。
基本工资按月支付,通常情况下是员工薪资的主要来源方式,同时是薪酬其他组成部分的计算基础,如:公积金、社保等等,也是大部分员工最为了解的一部分,年底兑换奖励年薪时予以扣除。
效益工资按照绩效考核规定,有奖有罚,且不同企业制定的绩效考核制度不同,因此实际效益工资也不同。
年终奖金是大部分企业均采用的薪酬分配方式,每年根据企业的盈利情况进行考核,对经营者实施年终奖金的发放。
社会保险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必须享有的待遇,主要由企业单位为其办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与企业效益结合
现今的国有煤矿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模式均采用经营者薪资与企业利益挂钩的形式,企业经营者为企业带来足够的利益,薪资自然会提高,相反也会扣除部分效益薪资。部分企业将煤矿成本和煤矿销售情况与经营者相挂钩,可以有效地提高国有煤矿企业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进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益。
2.与安全质量结合
在现今的国有煤矿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模式中,生产安全情况成为了效益工资的决定性因素,相关的安全隐患检查工作成为了每一位经营者的重要考核点。部分国有煤矿企业将经营者效益薪资的50%甚至更多与生产安全情况挂钩,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问题。
3.经营者团队激励制度
企业对于经营者及其团队成员的薪酬发放都是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的,规定了不同层级之间员工的薪酬差距问题,同时也更好地方便经营者进行管理。
1.总体薪酬水平低,激励性不强
一直以来国企经营者的收入与其所做出的贡献完全不成比例,往往出现薪酬较低而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较之于世界上各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与亚洲一些国家相比也是明显不如。国企经营者的薪资远远不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管理者。由于实际贡献与薪资标准相差甚远,无法激励经营者更好的为企业、为国家做贡献,一定程度上打消经营者的积极工作的态度,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2]。
2.薪酬结构不合理
现今企业薪酬构成中仍然只注重于短期激励效益,长期激励占比过低。同时我国国企薪资构成过于单一,无法起到很好的激励效果。在很多企业中甚至根本不包含长期激励模式的存在,对于企业来说,长期的激励模式反而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最有效的激励手段。数据显示,全美国近乎92%的大公司都会为主管设立至少一套长期激励方案,同时这个数据持续了10 年没有改变。对此,我国企业拥有者应当意识到长期激励模式的重要性,并积极做出改变。
3.经营者业绩考核不科学
我国目前对于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的研究存在着明显不足,量化标准不明确。同时在经营者指标考核当中,短期指标过多,长期指标过少,这就导致了部分企业经营者会只顾达到眼前短期目标,而不顾企业长远发展的行为出现,同时在指标数据上也会出现作假的行为,如一些虚假报表、虚假做账的事件不在少数。种种现象也表明我国的市场信誉度不够良好,存在着大量弄虚作假的情况[3]。
相关数据表明目前国有煤矿企业绩效管理仍然是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往往过于看重绩效考核结果,认为绩效考核结果是衡量员工是否优秀的唯一标准。其实不然,企业绩效管理是十分复杂庞大的体系,并不仅包含绩效考核。在当今国有煤矿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问题上通常有三个主体:代表企业的董事会,代表管理层的企业经营者,代表执行层的基层员工。
董事会是从企业能否实现安全生产,获得的效益以及企业长远发展的方向出发,进行薪酬设计,围绕这些目标进行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管控约束。
企业经营者需将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计划、风险点和个人的工作职责相结合,从而实现企业董事会制定的目标。同时在工作当中应多与基层员工交流,了解其需求,对其予以肯定和鼓励,对于基层员工遇到的工作上的问题管理者应当尽可能地帮助其解决,达到完成企业绩效考核指标的目的及进一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当前有学者认为,企业内部存在着众多的契约关系,而企业就是所有契约关系的结合体。在国有煤矿企业之中,董事会与煤矿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契约关系、煤矿企业经营者与员工之间的契约关系等充分体现了这一特征,只有理清企业内部的各个阶层之间的关系,才是制定完备的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模式的基础。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及市场经济发展,过去传统的企业经营者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高速发展的社会需求,并且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企业拥有者如果不能积极改进现有的企业经营者管理模式,老旧的管理模式必然会阻碍企业的发展。综上所述可知,当前对于国有煤矿企业来说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酬激励模式至关重要。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国有煤矿企业逐渐深化改良企经营者薪酬激励模式,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大部分企业仍然只注重于短期激励,忽略了长期激励的重要性,缺乏长期激励手段。同时目前企业经营者只有在职时拥有薪资奖励,缺乏因企业经营者在职时做出的业绩,及长远决策给企业带来利益给予相应经营者离职后的奖励,这也是造成“59岁”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4]。对于这种现象也分别有不同看法的学者提出相应的意见,有的学者认为应当就短、长期激励做出相应的建设性改变;有的学者认为应当根据企业当前阶段的发展状况,结合实际的针对性的采用相应的管理模式,达到有效解决当前企业困境的目的,可以有效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同时也能避免企业经营者短期行为的出现。同时也有学者认为股票期权这一薪酬形式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很多高科技企业、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等均已实施股权激励模式,可将其纳入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模式之中。因含有股票期权的薪酬与企业效益密不可分,可以有效激励企业经营者。甚至很多企业认为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模式是激发企业活力的灵丹妙药,如此就要正确理解股权激励模式,并且如何加以运用。
所谓股权激励就是企业将股权分一部分给企业管理人员,让其成为企业股东,并且意识到自身的利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关联,想要获得更多的利益就必须要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达到为企业带来更多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其也是一种长期的经营者薪酬激励方式。股权激励方式按照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期权激励、现股激励、期股激励。
1.期权激励
其主要是指于特定时间段之内,依照特殊定制的价格,由企业面向经营者所授予的一定数量的企业经营股权使用权利,当经营者在本企业工作乃至离职后,期权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为离职经营者仍旧可行使,另一种为放弃行使该权利。一般而言,股权购买前,需依据所购进之时的实际价格为主,且此时需对企业经营者于后续经营期间所作出的股权抛售时间行为设定一个固定的限制条件。
2.现股激励
其主要是指面向为企业经营作出贡献的经营者所提供的一种奖励,同时董事会也可参考本企业现阶段的市场价值面向经营者进行股权出售,此时经营者能够立即获得企业股权,且要求持股经营者不得在现股激励合同所要求时间内,将所持有股份对外出售。
3.期股激励
企业与经营者之间围绕某种约定达成协议,协议中要求经营者在特殊定制的时期内,以某一特殊定制的市场价格,将企业特定数量的股权购买下来,实际的股权购买价格仍旧需参考当前市场具体价格,但此过程需注意,要求购进股权的经营者必须遵守购股之时的股票出售期限要求,不得随意对外出售。对上述不同激励形式进行分析后还需知,在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操作下,股权经营者所享受的权力以及所需履行的义务也有所差异,且均存在一定风险。现股和期股两种激励模式要求经营者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同时一旦签订协议就代表经营者必须要购买股权。一旦企业亏损经营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因此经营者在获得股权分红的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5]。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众多学者和管理者们早已发现长期激励模式的重要性,但实际实施中还是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问题,因此需要作出科学的应对措施以解决相关问题。而对于煤矿企业经营者而言短、中、长期激励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分配短、中、长期激励的占比。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成本在企业创造价值过程中变的越来越重要,尤其对于国有煤矿企业经营者来说,需要承担企业管理、市场开拓、制度创新等多个方面的压力,一名优秀的企业经营者对于国有煤矿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经营者的工作态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其他员工的工作能力,一个好的经营者可以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由此可见一套完善的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制度对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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