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蒙 嵘 ,王占斌 ,张 彦 ,尹建洪 ,石新华 ,李 昕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0;2.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0;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0;4.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000)
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是一种最早在非洲发现的由非洲猪瘟病毒 (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ASFV)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1]。非洲猪瘟病毒目前共有24个基因型[2-3],除基因Ⅰ型和基因Ⅱ型外,其余基因型只出现在非洲大陆。基因Ⅰ型于1957年和1960年分别被引入西班牙和葡萄牙,其后蔓延至欧洲其他国家、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所幸的是,目前除撒丁岛外和非洲本土外,其余地区均成功净化了该病毒[4]。基因Ⅱ型于2007年经由格鲁吉亚迅速在东欧地区及俄罗斯蔓延[5-6],严重威胁着周边国家和地区。我国于2018年8月3日,在辽宁省沈阳市首次确诊非洲猪瘟,其毒株属于基因Ⅱ型,与俄罗斯及东欧流行的毒株属同一分支[7]。之后在短短的3个月内,河南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相继报道出现该病。实践证明,做好生猪养殖的生物安全管理,改善养殖场的饲养环境,提高生猪种群对疫病的抵抗能力,可以有效减少ASF的发生。
非洲猪瘟病毒是一种复杂的大型二十面体DNA病毒,表面为一层含类脂的囊膜。该病毒有些特性类似虹彩病毒科和痘病毒科,其由4个同心层构成:中心类核,核壳,内包膜和二十面体衣壳。病毒粒子的直径为175~215 nm,基因组为双股线状DNA,大小为170~190 kb,目前已经在细胞内病毒颗粒中鉴定出至少28种结构蛋白。非洲猪瘟病毒眼下一共进化出24种基因型,不同的ASFV在引发疾病的能力方面有所不同,毒力差异较大,高致病性ASFV毒株可导致急性病,中致病性毒株可导致慢性病。
ASFV 的抗热性较差,在60℃下经过10 min,或者在 55℃下经过30 min,病毒便会失去活性,因此ASFV可以被高温杀灭。但在低温环境中其可存活较长时间。
ASFV也能被一些破坏囊膜的消毒剂杀灭,可用于杀灭ASFV的消毒剂主要有6大类,包括碱类、醛类、酚类、季铵盐类、卤素类和氧化剂类。目前可用于非洲猪瘟的有效消毒剂包括次氯酸盐、戊二醛、氢氧化钠和过氧乙酸等。
猪感染后的潜伏期一般为5~15 d。因毒株毒力的不同,临床症状被分为最急性、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四种类型。最急性型由强毒株引起,患病猪常无临床症状而突然死亡,死亡率高达100%。急性型体温通常为40.5~42℃,以高热、网状内皮组织系统出血和高死亡率为特征,死亡率可达100%。亚急性型由中等毒力毒株引起,症状较轻,病死率较低,间断性发热可持续1个月之久。慢性型由低毒力毒株引起,没有明显的症状。
2.1.1 养殖场的选址。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生物安全体系建设标准。实际操作中要求养殖场距离公路500 m以上,距离交通要道1 km以上;距离村庄、集市、学校1 km以上;距离其他畜禽养殖场、畜禽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2 km以上;距离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3 km以上。同时要求水源获取方便、水质安全,地势高、向阳、干燥,具有良好的天然屏障等。
2.1.2 养殖场的分区和布局。根据养殖场所在地全年主导风向和地势划分来安排生活区、生产辅助区、生产区和隔离区等功能区,并利用围墙隔开。在上风位布置生活区,将隔离区与污染物处理区布置在下风位。不同功能区之间的距离不应少于50 m,猪舍之间的距离不应少于10 m。将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在进入养殖场和生产区的路上设立消毒通道,在猪舍门口设置消毒池。设立隔离舍、污水处理区、粪污处理区、病死猪处理区以及装猪台等场地和设施。养殖场的总体建设布局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
对外来人员严禁擅自进入养殖场;新员工在进入生产区前须经过4 d的隔离净化期;休假或外出返场的员工须至少经过2 d的隔离。为防止人员将ASFV带入养殖场,造成生猪感染,要求其在进入生产区前必须沐浴、更衣、换鞋和消毒。猪场内部的高风险区包括隔离舍、粪污处理区、尸体处理区、出猪台、保育舍等,这些区域的感染风险高于产房和配怀舍等低风险区域,所以禁止高风险区的人员和物品进入低风险区。
2.3.1 场内车辆。养殖场内的车辆严禁外出。要制定日常消毒规程,每次使用后都必须严格清洗、消毒与晾干,并对停放点定期消毒。还应建立日常清洗、消毒台账。
2.3.2 场外车辆。生产区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应在距离养殖场1 km外的地方设立外来车辆消毒点,并在车辆临近养殖场边缘时再度进行清洗和消毒。
2.4.1 人员消毒。养殖场工作人员进入生猪生产区前,必须经过如踏踩消毒垫、接受紫外线照射、洗澡、用酒精消毒手部、更换工作服和橡胶长靴等消毒程序。为防止不同圈舍间的交叉感染,人员进出不同圈舍时应该更换不同的胶鞋,并将换下的鞋子洗净后浸泡在消毒槽中,同时再次洗手消毒。在离开生产区时,要用酒精洗手,并将换下的工作服用消毒剂浸泡、洗涤后熏蒸消毒或在阳光下曝晒。
2.4.2 养殖环境的消毒。养殖场内的道路、装猪台、生物坑及猪舍外的赶猪通道等为消毒重点,要定期集中消毒,每月至少消毒1次或2次,并制作台账记录消毒情况。空舍消毒应先采用清扫或冲洗的方式进行清洁,彻底清扫圈舍内外的粪便、垫料和污物;并用高压水枪冲洗圈舍的顶棚、墙壁、门窗和地面,必要时可用20%的石灰浆或3%~5%的烧碱溶液涂刷栏舍、地面、墙壁和角落。对于可拆卸的用具及设备应搬出舍外洗净、晾干和曝晒。猪舍干燥后用消毒剂从上到下喷雾消毒,待其干燥后另换其他类型的消毒剂再次进行喷雾消毒。之后将已消毒好的用具及设备搬回到舍内安置,密闭门窗后用过氧乙酸或福尔马林熏蒸消毒。消毒后猪舍内空气中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
2.4.3 车辆和器械的消毒。农业部印发了《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2015]31号》,推荐了系列消毒剂。最有效的消毒剂是10%的苯及苯酚、去污剂、次氯酸、碱类及戊二醛。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氯化物和酚化合物适用于建筑物木质结构、水泥表面、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消毒。
2.5.1 禁止疫区内的生肉和肉制品进入养殖场。养殖场应制定入场物品管理制度,禁止同源性(猪源性动物肉品、内脏副产品及其制品,包括腌肉制品)、异源性(牛羊源性动物肉品、内脏副产品及其制品,包括腌肉制品)产品进入养殖场所,特别是禁止人员携带任何猪肉制品入场。其他所有物品均应彻底消毒后方能入场。养殖人员携带的物品也要经过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2.5.2 禁止使用泔水喂猪。用泔水饲喂猪是一种高风险方式。饲喂泔水在欧洲已被禁止,此举相应地减少了ASFV传播的风险。对养殖场内部产生的餐厨垃圾和泔水应严格限制在生活区内的特定区域,禁止进入养猪生产区并饲喂猪群。要使用密封性容器装运餐厨垃圾和泔水并运送到场外进行销毁和无害化处理。与泔水有所接触的厨房人员禁止进入有猪区域,也不允许任何人员将食物带入到养猪生产区食用。我国辽宁省暴发第一例ASF后,农业农村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号(2018.9.13)》,公告对泔水做了相关规定,要求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及其周边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其他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
2.5.3 消灭场内包括钝缘蜱在内的有害生物。研究证实,软蜱科钝缘蜱属(Ornithodors)的软蜱是ASFV的重要储存宿主和传播媒介,其感染ASFV后能保持病毒的感染性达数月或数年之久,在吸取感染动物的血液后为ASFV的传播提供了可能。螫蝇在实验室条件下也被证明可以将 ASFV传染给家猪。对养殖场要使用化学药品消灭钝缘软蜱。同时还需要注意猪舍内部的蜱,有些蜱会生活在猪舍的墙壁、地面、饲槽裂缝内。为此,应先在猪舍内所有的缝隙和小孔内塞入杀蜱药物,然后堵塞裂缝和孔隙。此外,还要定期清除养殖场内的杂草,以防止蝇、蜱滋生。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是目前防控ASF的最经济、最可操作的手段。养殖场应根据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管理规程;加强ASFV的排查和监测;实施严格的卫生消毒措施,落实封锁隔离制度;加强对人员、物资、运输车辆等的管理和监督,降低ASF传播风险;定期开展一线员工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疫能力,从而确保生猪养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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