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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后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困境与出路

时间:2024-04-24

韩强

摘要:小微金融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部分与薄弱环节。新冠疫情突发后,小微金融在国家提出的“稳就业、稳金融、保供应链、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六稳六保”任务中发挥关键作用。融资担保作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手段,对疫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以融资担保行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疫情后融资担保行业面临的发展困境,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促进行业实现可持续与良性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共产品;体制改革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总体上看,新冠疫情突发给国家整体经济带来负面影响,最为关键任务之一就是要稳住并保护好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恢复和重振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小微企业遍布核心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充当核心供应链的连接器,承载着国家供应链安全的重大作用。另一方面,小微企业提供了大量民生岗位,其稳定发展对保护基础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小微企业始终处于国民社会经济中的薄弱环节,疫情的影响更放大了其先天脆弱性,因而在疫情后,保小微市场主体、稳小微就业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关注的重点问题。小微金融作为帮扶小微企业度过危机的重要抓手,融资担保这一制度安排的重要作用亟待充分发挥。

一、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现状

(一)经济下行,民营担保机构大批倒闭

十三五时期开始,中国经济开始从高速增长向中低速转变,中国经济增速下调,市场机制对企业进一步进行筛选和淘汰,一大批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亏损并最终倒闭。这些发生经营风险的小微企业将风险首先传导至融资担保机构,然后再将剩余风险传导至银行等金融机构。经济下行叠加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的负面影响,融资担保行业首当其冲,成为小微金融风险传导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第一道防火墙。但由于缺乏系统抗风险的能力,大批民营担保机构受到冲击后倒闭。

(二)逆势而上,政策性担保机构成为主力军

2015年金融供给侧改革,为补小微金融发展短板,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简称“融担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小微金融融资担保业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随后国有资本大量进入融资担保领域,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发展迅速,国家农担公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再担保机构先后成立,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在一系列政策制度的改革下,政策性担保机构在经济波动中逆势而上,尤其在新冠疫情突发后,政策性担保机构成为防范小微金融系统性风险、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保小微市场主体、稳小微就业的主力军。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执行国家稳小微金融战略意志、弥补市场失灵、减轻危机损失、增强小微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先行作用。

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困境成因

(一)体制机制因素

1.行业发展定位不清。在国务院融担意见出台之前,融资担保行业坚持完全市场化的错误定位,整个行业在经济波动中承担和面临超过自身风险承受力的风险,经济下行期,大批担保公司尤其是民营担保公司破产。但经过市场出清后,存留下来的融资担保公司并没有认清发展定位,仍然在以完全市场化的方式运营,在疫情发生后,放大了经济波动风险,融资担保公司无能力承担疫情带来的风险,使融资担保行业面临更大的发展难题。

2.银担合作中处于劣势地位。在银担合作中,在规模方面,担保公司由于与品牌化银行规模对比悬殊,因此在双方合作中,融资担保公司常常处于劣势地位。银行将本应自身承担的风险推向处于劣势地位的融资担保公司,加上融资担保公司完全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和错误定位,以及不健全的风险补偿机制,为了短期增加业务量,获取利润,忽视长期风险,承担了超额的融资风险。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市场竞争能力弱的小微融资客户流向了处于劣势谈判地位的融资担保行业,大大增加了融资担保行业的总风险,造成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困境。

(二)行业发展因素

1.缺乏协同。整个融资担保行业具有规模小、区域性运作的特点,呈现小而散发展态势,此外,行业内部也缺乏协同与协作,整个融资担保行业自身缺乏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融资担保行业的主要的合作行业——银行业,以多种模式经营运作,呈现跨地域、跨行业、跨业务的特征,以总分支行三级模式进行管理,层级协同与地域协同共同发展,可以较好的对冲不同地域、不同业务、不同行业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国家政策支持,使其能够较好的应对经济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冲疫情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与银行业不同,融资担保行业总规模和单个公司规模相对较小,且缺乏协同协作,相互间竞争大于协作,因此难以抵御疫情所致的经济波动的冲击。

2.小微业务聚焦不足。融资担保行业的优势在于小微业务,专注于做小微业务既能够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降低营销成本,又能够通过最大限度的分散來降低自身的风险。而在现实中,融资担保行业对小微业务聚焦不足,却将大量的精力投入资产规模和融资额较大的企业中,为那些难以直接进入银行融资体系内的较大规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将风险聚集,扩大了自身的风险,降低了抵御风险的能力,将融资担保机构的命运悬挂在有限的几个企业的命运之上。一旦这些有限的企业在疫情中有任何波动,都会给担保机构带来致命的打击。

三、融资担保业务发展出路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准公共产品定位的体制机制保障

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国家投入,不断完善对融资担保行业的准公共产品定位的配套保障。在2015年国务院43号文件关于融资担保行业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小微金融融资担保业务准公共产品属性定位及配套措施的顶层设计,完善国家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引领作用,增加国家财政和配套金融措施的支持力度,以促使融资担保行业成为国家实现小微金融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重要部分,采用国家提供与市场机制生产的方式相结合,使融资担保行业更有效的发挥作用,以更好的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进行逆周期调节,降低经济波动对小微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从而使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从根本上得到保证,提升融资担保行业防范小微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二)协作联合,积极应对区域及行业风险

联合合并是有效应对区域及行业风险的重要手段,合作协作、强弱配合、强强联合是融资担保行业应对外部风险的低级手段,而通过收并购带来的兼并、合并是融资担保行业应对小微金融风险的高级手段。融资担保行业内部应积极探索联合合并等多种有效方式,在条件成熟后,可采取兼并与合并,从而进一步提升应对区域及行业风险的能力。

(三)科技赋能,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质量和效果

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为基础的新一代金融科学技术,对担保机构进行科技赋能、科技化提升,实现担保业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担保机构数据化风险管理能力,高效满足担保业务的管理需求,大幅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切实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增加过滤风险后的真实收益,增强融资担保行业可持续经营的能力,助力担保机构迈入数字化智能担保新时代,以更好满足小微金融个性化需求,并有效识别与防控金融风险,促进整个担保行业更高效地运营。

参考文献:

[1]杨明月.“十三五”时期普惠金融供给改革难点与出路[J].现代管理科学,2018(6).

[2]杨明月.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小微信贷的启示[J].河北金融,2014(12).

[3]武琪.潘功胜:金融业当前的短板是弱势金融服务的供给[J].财经界,2016(5).

[4]吴晓冀.国家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研究[J].新金融,2020(5).

[5]陈琳.融资担保业助力经济发展[J].中国金融,2020(10).

作者简介:韩 强(1987—),男,河北沧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产业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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