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摘要:政府集中采购是为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采购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控制采购经费资金的合理支出,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集中采购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不仅有利于公共行政发展,而且能够完善采购制度。本文就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府集中采购的管理与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政府集中采购;管理与对策
政府集中采购是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维护公共利益不受损失,节约财政预算资金,增强廉政建设,加强宏观调控,从而促进政府采购资金的优化配置,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行为。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实践积累,我国的政府集中采购已经进入全新的发展模式,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基于此,行政事业单位需要结合自身需求,将相关办公用品、工程、服务以及货物等纳入采购机制中,从“政府采购”的概念中,我们知道采购的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设立专门的采购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办公物资的采购,做到采购资金专项管理,用途明确,账目清晰。政府采购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采购,另一种是分散采购,采购过程中,可以采取一种或者两种相结合的方式,采购资金主要是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这样可以能更好地做到节约资金,优中选优,加强宏观调控,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政府采购资金合理利用。
一、目前存在于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中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集中采购的信息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现象。有些地区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开展集中采购活动时,没有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没有在政府采购监督的网站及有影响力的报刊向社会公开发布,很多采购事项都没有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来进行采购,很多有实力、有资质的供应商都无法获得竞争机会,这种招标方式缺乏公开性、平等性,同时也会影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质量。我国目前政府采购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自从采购法正式颁布后,很多地区都开始推行集中采购的方式。如何能让这种态势转化成优势,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找到答案。现阶段,在集中采购实施的过程中还可能发生一些突发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对采购工作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影响采购工作的有序持续高质量开展,所以,针对可能突发的问题,需要制定对应的解决措施,不断完善采购机制。我国目前集中采购还不成熟,处于基础发展阶段,也就是一个转型阶段,从原本分散的阶段逐渐向集中阶段转型,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关注,明确集中采购的内容和规模。避免一些采购机构不遵守采购制度,过多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的公开招标性就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来。因此要对集中采购公开这一关键点进行监督,没有在政府服务监督网站或报刊上向社会公开的,不能采取集中采购。要强调以规范为主,如果不严格执行相关集中采购的要求,那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这种采购方式会增加政府采购的成本,对政府集中采购目标的实现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形成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意识,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我国的经济取得腾飞式发展,很多事业单位进行了内部结构改革和重组,不能全面认识到集中采购的重要性,一部分工作人员认为集中采购不再自己的工作范畴,所以整体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都没有明确的认识,把单位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报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了,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政府财政集中采购预算管理。这就会导致实际执行所产生的金额与政府采购预算出现偏差,最终导致政府采购不能有效执行。
(三)进一步加强采购文件的规范力度,尤其要明确产品清单,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职能,明确公开招标的标准、数额和服务等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各个部门和职工之间,需要较好的配合,因为政府采购预算工作属于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只有共同配合,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如果不能有效地执行好预算采购工作,就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有悖于政府集中采购的原则和初衷,集中采购工作不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还需要所有部门共同配合,如果各部门不能重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并很好地配合财会部门做好此项工作,那么财会部门做出政府集中采购的预算就没有理论支持,没有科学数据的支撑,政府采购预算也就没有其存在的意义,也不会发挥对应的作用。
(四)大部分行政事業单位在集中采购时,没有签订采购招标合同、招标方式、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公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与权责发生制要求,采购预算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采购的重要依据,保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才能够更好地保障采购执行的科学性与高效性。
(五)政府开展集中采购时,首先,相关的采购人员应该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不能为亲戚朋友开绿灯,从中牟利,有的采购人员在执行采购中,以权谋私,捞取回扣,其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相关人员,由于自身对政府采购预算这一工作不重视,工作时态度不端正,工作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导致不能很好地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采购的执行监督和管理还有待提高,没有建立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回访和事中、事后监督,造成政府实际采购金额和预算金额存在较大的差额,浪费采购预算资金。
二、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集中管理机制
(一)不断进行采购程序优化,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有资质、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尤其要对必要的原件进行一一核对,采购机构可以利用中介结构或者是互联网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对不符合招标要求和弄虚作假提供材料的供应商,要坚决不允许投标。在保证真实有效的前提下,不能要求同时提供纸质材料,这样能有效地提高采购效率,简化采购程序。严格执行采购活动要求,要采取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原则,采购人可以通过分包的方式履行合同内容,但是合同中必须要明确能够分包的内容,包括金额、比例等等,这样的方式更加有利于政府集中采购的实施,也可以最大限度提升资源、资金的利用率。积极推行电子采购的方式,进一步推进政府集中采购的科学化和系统化,采购机构相关人员需要定期给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这样可以节省采购时间,节约采购成本,对保证金的收取、退还都要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资金缴纳方式的自主选择权,包括支票、汇票、本票等,要有自主决定权,采购机构不允许对供应商采取硬性标准,如果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机构的相关人员或者是代理机构应该根据相关约定,及时将保证金退给供应商。
(二)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结合目前政府采购的需求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相关采购机制,应该将采購的标准不断细化和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的服务项目要明确,内容要细化,采购需求标准要由行政事业单位和集中采购结构共同决定,其他采购项目则可以由购买方提出,让财政采购资金能够有效使用。采购过程中,如果已经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那么应该及时支付,不能以机构改革、人员、政策调整等理由延迟或拒绝付款,要建立和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补偿和损害赔偿机制,对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导致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的,采购人要结合想阶段政府集中采购合同中的相关规定,给予供应商一定补偿,做到责任分明,使采购和供货双方都能认真地履行合同。同时要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从上到下,都要明确认识到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形成采购预算管理意识,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执行政府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对政府集中采购有正确的认识,激励他们认真对待预算管理工作。
(三)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科学性。采取科学管理是政府集中采购能否有效执行的必要条件,为了保证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有效性,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结合所需购买的事项,可以采取合理的采购方式,可以是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相结合,针对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事项,可以进行集中采购,如果是没有在集中采购的事项范围内,那么可以采取分散采购方式,或者是委托采购,不论是那种采购方式,行政事业单位都要严格遵守政府集中采购的要求。这样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创造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其次,深入研究预算方式,保障预算方式的科学性,通过对近些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数和年度执行数的情况分析,确定预算标准以及预算数。全面构建信息化采购系统,做好各项信息的录入与保存,充分借助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等为采购系统提供支持,同时,要不断优化和强化内部监管体系的职能,将集中采购预算管理工作做得更加规范和透明,有关部门要全面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与管理机制相结合,才能够从整体上保障预算工作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这样才能够夯实采购预算工作基础。
最后,政府集中采购的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进行采购时,如果涉及到供应商和采购人员存在利害关系,那么采购人员应该遵循回避原则,如果供应商提出采购人可能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采购人也需要遵守回避原则进行回避,只有这样,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四)集中采购活动应该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特殊规定。采购人进行采购时,应该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优先考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编制采购预算,支持和鼓励采购单位进行产品创新与购买,在进行集中采购的过程中要有限选择技能产品,最大限度促进能源的优化配置,还要优先选择环保型产品,不得采购具有健康危害性的产品,坚持促进自主创新与核心技术吸收的原则,支持本国企业生产的产品。
三、结语
本文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中政府集中采购管理的一些优点和缺点,针对缺点提出了对应的改进举措建议,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参考,积极构建高素质、专业化管理团队,从根本上保障采购管理水平与质量。采购部门要定期开展专业人员培训与管理,从政策、法律、专业能力等方面强化管理人员技能。构建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采购队伍,全面提高管理队伍素质,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采购核算管理工作效果能够明显,在当前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的现代,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预算也会更加规范化、系统化、透明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胡兰玲.我国政府采购法中集中采购的若干问题探讨[J].商业经济,2013(2).
[3]柳伟.做好农经站政府采购预算的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8(6):91,104.
作者简介:韩秀峰(1969—),男,汉族,辽宁人,会计师,本科,主要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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