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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的社会建构及其正义的价值追寻——爱德华·苏贾的空间批判理论

时间:2024-07-28

王馨曼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长春,130024)

爱德华·苏贾(Edward W.Soja,1940-2015),这位西方激进左翼社会理论的当代推进者、后现代都市研究“洛杉矶学派”的领军人物,对空间问题一往情深。其主要沿袭了法国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家列斐伏尔的空间思想,发掘并综合了福柯、利奥塔、哈维、卡斯特等前人空间理论的有益成果,对符合时代现实的社会、空间和城市以及正义问题进行批判性后现代地理学分析,探究空间生产与社会的关系、空间生产对社会结构的影响以及对政治意识的重要性、城市与全球空间的范域布展和正义策略等问题。在他看来,“在今天,遮挡我们视线以致辨识不清诸种结果的,是空间而不是时间;表现最能发人深思而诡调多变的理论世界的,是‘地理学的创造’,而不是‘历史的创造’”。[1]1苏贾的空间思想主要体现于“空间三部曲”:《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1989)、《第三空间——去往洛杉矶和其他真实和想象地方的旅程》(1996)和《后大都市——城市和区域的批判性研究》(2000),以及体现为延续和升华的《寻找空间正义》(2010)中。在总体上,其空间思想发展脉络大致呈现为“社会—空间”辩证法、“第三空间”论、空间正义论的理论逻辑进路。客观地讲,其建构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学术努力虽然最终无法真正弄清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视域,但毕竟也成就了西方空间哲学史上独具特色的空间理论,在一定意义上也为当代中国特色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借鉴与现实依托。

一、空间本体论的重构:苏贾的“社会—空间”辩证法

苏贾的空间批判理论始源于对19世纪的历史决定论和社会理论去空间化的不满。在苏贾看来,在很长一段时期,描述人类社会经验主要有历史(时间)和地理(空间)两个基本视角,但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和批判社会科学中,解放性深刻思想和实用政治意识都主要源于对历史形成方式的理解,历史(时间)明显起着主导性作用。遗憾的是,这种空间对时间的依附性掩盖了对社会可变性的地理阐释,扼杀了人们对于空间性的敏感性,空间阐释学已然被抛置于边缘地位甚至销声匿迹,堕落为一种批判性缄默、一种空间性失语。因此,他强调,“我们必须时时注意,空间是以何种方式被人用来掩盖各种结果,使我们对此无法了解;权力和行为准则的诸种关系是以何种方式被深深地印入社会生活明显的纯真空间性;各种人文地理是以何种方式变得充满了政治和意识形态”。[1]8-9在《后现代地理学》中,他力图开辟与探索一种批判视角,解构并重构以往刻板的历史叙事,进而解救历史决定论中沉寂的空间。苏贾围绕“社会—空间”不断演进的辩证关系重写了批判社会理论的思想史,重新将历史的创造与人文地理的构筑结合在一起,建立起一种将空间本体论化的批判理论,开辟了一条正在崛起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后现代地理学道路。

长期以来,关于空间实质上是物质的观点已作为一种具有误导作用的认识论基础,深刻影响着一切形式的空间分析,以致阻碍了将人类的空间组织阐释为一种社会产物的视野即空间性的出现。鉴于此,苏贾建构“社会—空间”辩证法的第一步就是对“空间”(space)和“空间性”(spatiality)两者进行区分。受海德格尔空间性思想、福柯对空间的微观权力分析、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的概念等先驱思想启发,他指出相对于空间本身这种被动性、静止性的语境假定物,空间性则指以社会为基础的由社会组织和生产的生成性以及建构性的空间。凭借“空间性”这一核心概念,苏贾把空间、时间和存在的物质性综合起来,力图表明空间性既是一种社会产物或结果,又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构建力量或媒介,呼吁人们进行空间性思考而非空间思考,打破既有社会理论的二元论和决定论倾向。此外,苏贾还认为,建构“社会—空间”辩证法过程中很关键的一步就是要明晰有组织的空间结构与特定的生产方式中的其他结构的关系,这就关涉马克思主义与地理学的联姻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改造与重释问题。在此问题上,后现代地理学先驱者们存在着较为争议的三种倾向:第一种倾向以列斐伏尔和曼德尔为代表。苏贾充分肯定该观点一改传统唯物主义只将空间关系视为局限于上层建筑领域的文化表现的阐释路径,萌生出一种可以作为元理论基础的“社会—空间”辩证关系的可能性前提。第一种倾向对空间的解读无疑打开了一个很大的理论视域,但由于过分强调空间与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使其理论对手从中察觉到空间决定论的影子,招徕猛烈的抵制和抨击。这种抵制和抨击来自维护马克思主义正统观念的激进学者团体,他们对空间的唯物主义阐释方法与列斐伏尔和曼德尔形成鲜明对照,构成第二种理论倾向。第三种倾向介乎于上述两种倾向之间并保持着若即若离含糊不清的姿态。苏贾认为这些学者只是停留于对列斐伏尔和曼德尔的空间生产理论的表面认同,但到表明立场时又都规避公开承认空间性富有构建性的内涵,倒向维护没有空间阐释的阶级分析范式的一方,退避到了十分软弱和不堪一击的学术地位。在苏贾看来,相对于第一种倾向所致力的从空间与社会的同存性辩证关系出发的理论阐释方法,以卡斯特、哈维、弗兰克为代表的第三种倾向无疑是倒退了,因为他们只是在空间关系那里绕了个弯,最终又回到了无空间的历史决定论思想。

在此基础上,苏贾于空间本体论立场阐述了自己的“社会—空间”辩证法思想。他沿着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的思路来追问和想象空间性,指出空间作为一种社会建构的产物是社会形态构成不可或缺的部分,并将其上升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核心。需要注意的是,苏贾并没有消解时间的意义,他进一步援借列斐伏尔的三元辩证法思想,将空间性、历史性与社会性视作我们理解人类存在方式的三个必然面向,强调要在本体论中构建空间、时间和社会存在三位一体的互构关系,从空间性、历史性和社会性三重维度出发辩证地看待物质世界与各种关系。在《后现代地理学》中,苏贾为其“社会—空间”辩证法归纳出了彼此的关联并有序罗列的八个核心命题:(1)空间性是一种实体化了的并能够辨识的社会产物,是在更高逻辑层次上对物质空间和心理空间的熔合并超越,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开放性。(2)空间性是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手段与结果、预先假设与具体化。(3)空间与时间是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建构的两种方式。(4)社会关系建构的具体过程会产生不可避免的各种矛盾斗争。(5)各种矛盾斗争主要缘起于生产的空间表现为社会活动的具体化结果和预先假设的手段的两重性。(6)具体的空间性抑或实际的人文地理是一个关于社会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的斗争场所:体现为旨在维系、巩固或旨在重构、革新存在空间性的诸种社会实践。(7)无论是日常生活的惯例还是长远的历史创造,社会生活的时间性都根植于空间的偶然性,正如社会生活的空间性植根于时间的偶然性。(8)对历史和地理的唯物主义阐释不可分离地交织在一起,在理论上彼此相伴,不存在固有的孰先孰后。毋庸置疑,苏贾列举的这八个核心命题一定程度上集大成了自列斐伏尔提出空间之社会生产问题以来所有关涉社会空间认知的重大命题,他力求把空间上升为与时间、主体等处于同一层面的本体论范畴来使用,使历史唯物主义融含空间性的唯物主义阐释而走向历史地理唯物主义,使正在崛起的后现代批判人文地理学有了强劲的发展空间,为激活与复兴批判社会理论使之日益能够面对并解释人类社会中种种问题提供了强力支持。

二、空间认识论的揭橥:苏贾的“第三空间”理论

苏贾以其“社会—空间”辩证法为本体论依据,提出了三个层面的空间认识论。他认为,由于长期受物质与精神二分的二元论逻辑禁锢,人们主要在两种维度上展开对空间的思考:其一,将空间视作具体的物质形式,人们凭借观察、测量等经验手段即可直接掌握,苏贾称之为“第一空间”,与之相对应的思维方式是第一空间认识论。第一空间认识论类似于列斐伏尔所说的对“空间实践”或“感知的”空间进行“分析性的译解”,苏贾指出这种认识论的缺陷在于,社会生产的认知因果序列主要归咎于在历史性和社会性两条线路上的延伸,而同等重要的不断演变的地理与空间实践对历史性和社会性所起到的主导和影响作用却没能得到充分重视,使得后现代批判地理学的探索由于空间的失环而不平衡完整。其二,将空间视作在主体精神之中构思而成的一种人类空间性及其生活意义表征的观念形态,苏贾称其为“第二空间”,与之相对应的思维方式是第二空间认识论。第二空间认识论预设空间知识的生产主要由概念化的空间想象、话语建构式的空间再现来完成,用一种主体的、艺术的、精神的阐释方式对抗第一空间认识论客体的、科学的、物质的阐释方式,将目光聚集到列斐伏尔的“构想的”空间。以上两种空间认识论的内涵与外延应该说至此已归于完善,但苏贾创造性地提出了于亦此亦彼层面上真实想象的“第三空间”理论。其必然性何在呢?归结其原因主要有二:第一,在他看来,第一和第二空间认识论处于二元解读的模式中而非孤立存在。一直以来,第一空间认识论充其量只是在少数如军事、石油勘探、建筑学领域中才具有领引地位,而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事实上常常表现为在某个仲裁者掌控下的第二空间认识论对第一空间认识论的控制,即认知形式中的想象空间总试图控制真实空间,实际的物质形式被迫后退,仅仅通过人类的理性或者非理性的活动加以间接理解,因而导致诸多错误认知产生。更令苏贾感到担忧的是,如果认识不到第二空间认识论对第一空间认识论的控制,带来的结果将是现实空间关系中的权力统治秩序被隐匿,实则是现实中统治的霸权性在理论层面的一种体现。基于此,苏贾指出在理论层面引入一种选择性的他者来消解传统的二元论规定是必要的,实际上也就是为了建构一种反抗统治秩序的空间认识论,苏贾称之为第三空间认识论。第二,苏贾提出第三空间认识论是在20世纪后期资本的空间生产进程逐渐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对现代大都市空间的不断重构进行理论概括的需要。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现代大都市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场景转换,由昔日因危机生成的重建转向因重构生成的危机,从解决方案变成了问题的一部分,传统分析框架在如此之剧烈的都市转型背景下不再有效,人们迫切需要新的理解、体验、研究都市的思维方式。在此情境下,苏贾选择“后大都市”(Postmetroplis)这一术语,用以表征重构现代大都市的进程中出现的新的都市活动以及各种研究城市和区域的新分析模式。在他看来,这种后大都市既保留了早期城市空间实践的印迹,又处处弥漫着富有洞见的新异性,表现出一种近乎矛盾的“形而上学现实性”。一个狭义与广义重构时代的产物致使城市成为当代生活压力积蓄与矛盾的爆发地,因此,苏贾吁求“第三空间”认识论,以批判性空间思维来检视后大都市,捕捉近30年来重构现代大都市的资本主义城市化进程。

苏贾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定义“第三空间”认识论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讲,“第三空间”认识论是“最有趣和最具洞见的空间及空间性的思考新方式,因而也是空间或地理想象的最具举足轻重的拓展,是来自可以描述为某种后现代主义视野的东西”。[2]3与此同时,他强调“第三”这个术语并没有将自身神圣化,而只是一个尝试性术语,“这种批评方法并不意味着在‘三’面前止步,建立一个神圣的三位一体,而是要继续建设,继续前进,要在已知之外不断扩大知识的生产”。[2]78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对苏贾的“第三空间”认识论加以解读:一方面,作为一种空间意识的他者形式和空间思考的另一种模式,“第三空间”认识论对传统二元论的物质和精神空间进行了肯定性解构与创造性重构,其在范域、实质和意义上均超越了前两种空间认识论。运用其理解空间,我们将不难感知到在人类生产实践中空间既是物质的、真实的,又是主体性的、想象的。并且,其真实性和想象性在空间生产的实践和空间性的建构中得到统一。当然,“第三空间”认识论并非机械混合前两种空间认识论的要素,而是在实践性与生成性的维度中内在发酵与生成,它摒弃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而寻求一种亦此亦彼逻辑的可能,是在性质上重大的并有别于前两种空间模式的一段向未来无限开放的、通向真实和想象地方的旅程。另一方面,“第三空间”认识论呈现出无限的开放性,向一切新的思考模式敞开大门。“第三空间”认识论推陈出新将空间性维度注入到历史性和社会性维度中,对社会进行另一种前所未有的思考模式的考察,不仅未弱化历史性和社会性的价值,反而更利于我们考察空间、时间和社会这三者共存且彼此交融的复杂性,以及理解其因无限开放性而致使其不接纳任何形式的概括和总结的理论思想。苏贾凭借其智慧洞见,在空间化的社会性和历史性里创立了新的知识空间,为有意识的空间性实践和政治寻求更多的可能性,以推动实现空间正义的进程。

三、空间价值论的追寻:苏贾的空间正义思想

在“社会—空间”辩证法的本体论与“第三空间”认识论的元理论地平线上,苏贾开启了他关于空间价值论的正义追寻。在《寻求空间正义》中,他较为集中地对空间正义的概念、内涵、题域等问题作了纵深化研究。需要注意的是,苏贾的“空间正义”并非要替代经济、社会或其他形式的主义,而是要“呈现和激发一种策略的理论的侧重,强调特殊的(通常被忽视了的)正义和不正义的空间”[3]。因此,苏贾的“空间正义”不是“空间中的社会正义”的简单缩写(区别于哈维注重以社会关系为基础来理解空间中的社会正义问题),而是更多地强调从地理学与空间维度来辨识与建构正义,即正义的空间性。空间性被苏贾看作是导致正义与不正义的主要结构性因素,这就告诉我们,对于空间正义的研究既要重视作为表象的空间分配平等,也要注重生产不正义结果的空间化过程,以及被生产出的空间之于经济、社会的意义。质言之,空间正义思想是对空间支配与空间压迫的一种批揭,它旨在唤醒一种空间化意识并付诸社会运动来抵制根植于空间生产实践中的非正义现象,以此来反抗空间霸权。苏贾的空间价值论追寻的题域主要涉及城市区域正义、居住空间正义、环境正义、全球性空间正义等问题。

(一)关于城市区域正义

苏贾指出,后大都市的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通过加快资本周转和消除空间障碍来实现资本积累,致使资本主义社会发达与落后地区、城市与农村、中心与边缘之间普遍显现出一种失衡状态,即“中心—边陲”的二元结构。资本聚集的地区往往占有第三空间意义上的城市中心区域,这里拥有秩序井然的交通、忻然太平的治安、充足的金融、信息和网络资源、足够宽松甚至奢侈的个体空间占有率、良好的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而第三空间意义上处于依附地位的城市边陲地区则不得不咀嚼后大都市的一切苦果,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产业云集,交通拥挤,治安混乱,相关配套生活设施缺失、信息阻塞不畅、人们的生活质量相当糟糕。苏贾认为,“中心—边陲”的二元结构成为了资本增值的新途径与阶级剥削的新形式,不但不可能消除,反而使区域非正义始终存在。

(二)关于居住空间正义

苏贾对城市区域正义的关注进一步聚焦到对边陲空间居民的居住空间正义上来。他认为,居住空间正义应具备“合目的性”的空间形态和空间关系,伸张各社会群体同等享受居住权利以及同等享受参与空间生产和消费的自由。但实际上,居住空间不正义却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空间常态,体现于住房贫困与居住分异两方面:住房贫困意味着“居者有其屋”和“相对人道”的居住环境的缺失,苏贾以洛杉矶城市大量穷人无家可归为例阐述了这种不正义;居住分异肇因于城市空间中资本的运行,洛杉矶将渐变为高度隔离的城市,并且,这种彼此对立的具有集中性的贫富居住两极的内部都继续着居住专门化与范围划定,以确保每个人都要住在他应该住的地方,使居住空间非正义长久存在。

(三)关于环境正义

苏贾特别关注由资本的区域分异、种族主义等导致的国家范围内产生的生态恶化与环境非正义问题。穷人、女性、移民者、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是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他们被迫忍受环境污染带来的恶果,更无权享受各种环境改造带来的利益。苏贾一方面肯认积极的环境主义者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所做出的贡献,另一方面批判悲观环境主义者不能从更为广阔的空间视域看待环境正义问题,过分强调物理与自然之间的因果关系,致使很多环境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以解决。苏贾提出环境正义运动可于地理学研究中受益,对研究人类怎样通过生产以及对非正义的地理资源和全球结构进行再生产而导致空间的失衡具有重大意义。

(四)关于全球性空间正义

追求资本增殖、加速资本积累,最终结果就是摧毁空间壁垒、实现资本全球性的流动。在此过程中,生产和资本的全球空间逐渐聚集与集中,导致全球空间的重组,由此全球性空间非正义问题日益加剧。苏贾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其等级性势必在全球空间生产中孕生中心与边陲的空间等级结构,而这种对立的空间等级结构又势必造成并加重地理的失衡状态。空间的结构和组织明确了各国家和地区在全球生产中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助长了资本霸权,造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空间生产格局上的不平等态势。

苏贾的空间正义理论不仅贡献了解读资本主义空间霸权的理论视角,也指明了实现空间正义的可能性路径。《寻求空间正义》通篇透出的积极的、为正义而战的气质,被苏贾称之为“策略乐观主义”和行动论特质。苏贾开篇便基于思辨性的地理和空间意识,以为争取公交、环境、民权等空间正义而斗争的洛杉矶巴士乘客联盟之成功运动为具体例子,倡导聚焦行动地点于被剥夺城市权利的边缘空间,激发边缘群体的民主意识与集体社会行动的抗争力量,呼吁建立从地方到全球的正义联盟,为区域民主和空间正义而战斗。在实现全球性的空间正义的价值追寻方面,他对未来的从单一的中心—边陲二元结构向多中心的二元结构的世界发展方向作出了大胆预测,并为发展中国家指明了三个途径:首先,在发展中国家间建立联盟,借南南合作于国际平台向发达国家施压;其次,自觉抵御新自由主义和新殖民主义侵袭,保护本民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色,以异质性对抗资本全球化的同构性;再次,积极发展本民族的国民经济独立体系,提升产业结构,提高自身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位置。

苏贾在“社会—空间”辩证法的本体论、“第三空间”认识论与空间正义价值论层面上铺架空间、城市以及正义问题的后现代地理学当代构型,不仅通过批判历史决定论,将现代地理学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拓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空间分析维度,而且对我们审视当下中国城市发展的空间问题以及建设合理化城市具有重大启示性意义。同时,苏贾的空间理论还告诫我们,一味盲从走西方式自由主义道路和搞资本主义式政治改革,无法彻底实现城市区域正义、居住空间正义与环境正义,甚而成为资本主义所主导的意识形态的附庸。其告诫从另一个角度提振了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当然,苏贾的空间理论面临着种种质疑之声,如有学者指出其对空间本体论的重构不但不能形成对历史与时间在生产关系中的统治意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把握,反倒构建了一种时间与空间、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甚至不免有陷入空间决定论或空间拜物教的嫌疑;有学者指出苏贾的空间理论无法真正搞清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视域,其关于空间的思考停留于经验描述层面,其实质是一种文本阐释学抑或空间阐释学,因而不能凝聚成现实的政治斗争……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以洛杉矶为代表的后大都市遭遇危机后亟待重构的背景下,苏贾的空间批判理论无疑在城市及全球性空间正义的追寻上展示出强劲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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