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休闲权保障对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意义——从《懒惰权》解读拉法格的休闲思想

时间:2024-07-28

伍先福,陈 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广西北海,536000)

保尔·拉法格(Paul Lafargue)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宣传家、法国和国际工人运动的著名活动家,《懒惰权》(The Right To Be Lazy)是其休闲思想的集中体现。该文首次发表于1880年法国《平等报》上,后经修改加注于1883年以小册子形式出版,随之被译成德文发表在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报》上,对当时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的工人运动产生了广泛影响,并被当代英国、法国、美国、加拿大等学者视为争取国民休闲权利的重要历史理论文献。130年后的今天,《懒惰权》仍旧散发着思想智慧的熠熠光辉,开启着人们的休闲梦想。但是,虽说该文富含休闲思想,却是散见于批判“劳动道德”的雄辩言辞之中,给人以“激情过于理性”而没能形成科学休闲理论之感[1]。特此对其相对成熟的休闲思想进行梳理,希望能给休闲学界提供一些参考。

一、“懒惰”可理解为休闲

拉法格在《懒惰权》中并未给“懒惰”进行具体界定。然而,纵观整篇文章,结合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身份,笔者认为,拉法格所说的“懒惰”可取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剩余劳动在一方面创造出来,与此相适应,负劳动,即相对的懒惰(或者在最好的情况下,是非生产劳动)则在另一方面创造出来”之意。换句话说,“懒惰”就是负劳动或非生产性劳动,是同工资劳动或雇佣劳动的奴役相对立的。以懒惰或懒散来对抗剩余劳动,是工人要求把被资本占用的剩余劳动时间变为由自己支配的自由时间(闲)的一种手段[2]85。

按着现代的理解,处于“负劳动或非劳动”的状态,即从雇佣劳动中解放出来的自由状态,就是休闲。也有学者在上述理解的基础上认为,“所谓懒惰,就是建立一个民闲的社会,而不是容忍有闲阶级”[2]92。即在“懒惰”社会里,人人有闲,不再有“用金钱竞赛”、“明显有闲”、“明显消费”的特权阶级存在[3]19-78,每个人悠闲自在地生活,不再为养家糊口而整日劳苦奔波。显然,这种对“懒惰”的理解有点理想化,跟拉法格所提的“懒惰国”相当,并非“懒惰”一词的本意。总体来看,拉法格眼中的“懒惰”绝非令人憎恶的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东游西荡,而是一种个人自由支配时间、自由开展活动、自由进行消费、自由个性发展的休闲状态。

二、“劳动道德”是休闲障碍之源

与马克思、恩格斯一样,拉法格的休闲思想也是在“批判旧世界”和“构建新世界”的理论探索中构建起来的。他在《懒惰权》中所指的“旧世界”就是“劳动道德”,也被他称为“劳动信条”、“资产阶级道德”、“雇佣劳动制”等;而其中的“新世界”便是“懒惰国”,一个每天只工作3小时,“人的激情将获得完全自由的发展”的国度。因此,要想实现人人休闲,并最终建立“懒惰国”,就应该摒弃“劳动道德”,因为“劳动道德”是休闲障碍之源。

可以说,对“劳动道德”的批判贯穿《懒惰权》整篇文章的始终,下文所要论及的其他休闲思想也是在这个批判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也是理解拉法格休闲思想的关键所在。在序言中,拉法格开宗明义地指出,资产阶级的道德旨在向人们灌输这样一种理念:“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受苦”,而不是去尽情享受,“它所追求的理想就是把生产者的需要削减到最低限度,窒息他们的一切欢乐和一切激情并且使他们沦为片刻不停地运转的机器”[4]67。他把这种道德称为“毁灭性的信条”,并用小标题加以突显。他认为,这种道德对工人阶级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仅无法让他们享受到正常的休闲,而且因此“造成智力衰退和身体畸形”[4]69,同时也麻痹了“那些头脑过于简单的人”的思想,让无产阶级主动提出“不劳动者不得食”、“不能靠劳动生,则饮弹而死”等口号[4]85。资产阶级非常清楚,用法律来强迫人们劳动,“将会带来很多麻烦,将会导致许多暴力行为的发生,将会引起种种议论。与此相反,饥饿是一种和平的、无声的和经常性的压力,是工业和劳动的最自然的推动力,它将使人发挥其最大的效能”[4]76-77。也就是说,在“劳动道德”和法律治理面前,资产阶级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当然,拉法格非常清楚,要想让无产阶级最终放弃这种“劳动道德”,建立上述所言“懒惰国”是非他一己之力所能做到的,这种艰巨的任务“只有共产主义的生理学家、卫生学家和经济学家才能胜任”[4]80。因此,他批判“劳动道德”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普告社会:“现代生产资料具有无比强大的生产能力”,应该“克制工人对劳动的狂热,促使他们去消费他们自己生产的产品”[4]80。意思就是,“劳动道德”是休闲障碍之源,工人阶级要想争取自己正当的休闲权益,就该从这种道德和信仰中挣脱出来。

三、休闲是每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

在拉法格看来,休闲不是资产阶级的特权,平民百姓也同样享有。他引用莱辛的诗句说:“我们对于一切,除了爱情和美酒;对于一切,除了懒惰本身,都懒得去管。”[4]68当然,这种思想乍看有点过激,但实际上拉法格并不是说人们不应该劳动,而是认为,跟劳动相比,休闲更重要,更应成为每个人的权利。

(一)上帝耶和华的典故意寓人人享有懒惰权

拉法格认为,让习惯了每天工作12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人们接受“懒惰”的观念是困难的,这意味着价值观念的历史性转变。为此,拉法格借用人们深深信仰的基督教典故来进行阐释,他引用《圣经·马太福音》中第6章耶稣的在山区传道时的话说:“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是怎么长起来的?它既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一朵花漂亮呢!”并进一步指出:“不修边幅、满腮胡子的上帝耶和华给自己的信徒们作出了理想的懒惰的最高典范:他在6天劳动之后就永久休息了”[4]70-71。拉法格引用上帝耶和华的典故,意在告诉人们:上帝创造人是为了让我们享受懒惰,而这种懒惰权是人人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

为了进一步阐明人人平等的懒惰权思想,拉法格引用了宗教改革以前的基督教义说:“教会的法律明文规定,工人全年有90个休息日(52个礼拜天和38个节假日),并严格禁止利用节假日加班”[4]81。可见,他赞同这种规定,反对宗教改革剥夺工人阶级节假日的做法。因此,我们可以间接地理解为拉法格认同宗教改革前的基督教义,那就是“先闲后劳”,懒惰权不可侵犯。但是,代表资产阶级立场的宗教改革却彻底扭转了这种教义,将“闲”寄托于“劳”之上,使“闲”倒成了无本之木,致使人们不能光明正大地享受懒惰、享受休闲,并最终使休闲成为“有闲阶级”的特权。

(二)工人阶级应该坚持自己的休闲权

拉法格《懒惰权》一文的主要目的是要告诉广大工人阶级:休闲权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的权利均属神圣不可侵犯。但是,人们却一直被“劳动道德”论蒙蔽了双眼,浑然不知还有“休闲权”的存在。拉法格认为,正是由于人们错误地把劳动当成了信仰,才会导致“那些恐怖年代里的英雄好汉们的后代对劳动如此顶礼膜拜,居然堕落到把1848年通过的、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的法律视作一项革命成果。他们公然宣称,‘劳动权’是革命的原则”[4]72-73。但是,拉法格并不是批判工人阶级的愚昧无知,而是借此讽刺资产阶级的“劳动道德”。这可从他的另一处注释得到解释:“宗教改革和自由的哲学思想只不过是凶狠贪婪的资产阶级教徒们用来取消人民群众节假日的借口”[4]81。

可见,在拉法格看来,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宗教改革和自由的哲学思想,正是这种“劳动道德”让工人阶级迷失了方向。因此,拉法格呼吁:“无产阶级如果要认识到自己的力量,就必须坚决摒弃基督教的、经济的和自由思想的道德偏见,就应当恢复他们的天然本性,就应该宣布他们有懒惰权——这一权利要比资产阶级革命的形而上学的辩护士所炮制的干巴巴的人权神圣和高贵千万倍——他们应该每天只工作3小时,而在其余时间里尽情地娱乐或者闲荡”[4]80。也就是说,“休闲权”是人一来到这个世上就具有的,但却被资产阶级的“劳动道德”给愚弄了、给抹掉了,只有工人阶级坚持自己的休闲权,与资产阶级斗争到底,才能真正享受到这份来自上帝耶和华的平等福利。

四、休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拉法格认为,“休闲”不但不会导致社会退步,还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休闲提高生产效率

“休闲提高生产效率”,这与“劳动道德”的逻辑是背道而驰的。拉法格时代的经济学家曾给出这样的预言:把劳动时间缩短1小时,就会使英国工业破产。但是,拉法格分析说:“英国政府对他们在道德和工业方面的这种深谋远虑嗤之以鼻,它制定了一项极为严格的法律,禁止一天的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尽管如此,英国和过去一样,仍然是世界上头等的工业强国。”据此,拉法格得出结论:要想提高人的生产效率,就必须缩短劳动时间,增加假日的天数。为了使结论更具说服力,他进一步引用劳动—资本的替代规律加以说明:“一般来说,生产方法的变革要视劳动力的条件而定。当劳动力便宜时,就大量雇用工人;但是一旦它变得昂贵起来,便尽量裁减工人。”[4]89-90换句话说,如果人人都去享受休闲,劳动的价格势必走高,资本的相对价格就会下降,资本家就会选择用更多的资本去引进机器和先进技术以提高生产效率。拉法格还举例说:“在美国,机器席卷农业生产的各个部门:从制造黄油到麦田除草。为什么呢?因为自由和懒惰的美国人宁死也不愿象法国农民那样当牛做马。在我们光荣的法兰西,犁地是一项极其繁重和累人的活计;面在美国西部地区,它却是一种惬意的消遣:在辽阔的田野里,农民坐在机器上,一边干活,一边悠然地拙着烟斗”[4]90。

因此,拉法格认为,休闲不但不会降低生产效率,阻止社会进步;相反,合理的休闲及更多科技的使用会使生产效率得以大大提高。

(二)休闲保障充分就业

一直以来,人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社会越发展,失业人口越多。在拉法格看来,这一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人们并没有在社会进步的前提下去享受休闲,而是在“劳动道德”的鼓动下借机展开了一场同机器的“竞赛”。拉法格以讽刺地口吻说道:“为了让人能够更好地同机器竞争,无产阶级取消了限制旧行会手工业者劳动的合理的法规,取消了节假日”[4]81。结果便是:人们不但没有因社会进步而享受更多的闲暇,而且比以前更辛苦了。同时,社会生产出来的产品越来越多,远远超出人们的消费能力,造成生产的相对过剩,迫使资本家之间展开你死我活的斗争,而斗争的结局就是一部分资本家被迫破产,伴随资本家破产而来的就是失业。

因此,拉法格给“失业”问题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资本家应该把工人每天12小时的工作量分成两天来完成,这样,“当工人的每天工作得到保障时,他们将不再彼此嫉妒,将不再互相争夺工作和口粮,他们的肉体和精神将不再被弄得疲惫不堪,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开始具有懒惰的美德”[4]88。也就是说,要想实现充分就业,就应让工人阶级按时享受休闲;如果每个人都能保质保量地休闲,失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否则,就会走上事情的对立面,即一边是工人们一如既往地卖命工作,一边则是大量工人的失业。

(三)休闲使人真正自由

休闲一方面提高了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保障了充分就业,人们也会因此逐步走向自由。

当然,从劳与闲的历史发展规律来看,所有人的休闲权注定是不能同时实现的。在古希腊、古罗马社会,奴隶便不能享有休闲权。拉法格给出的解释是:“为了拥有士兵和公民,哲学家和立法者不得不在英雄的共和国里容忍奴隶的存在。”他还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如果每件工具都不需要人的监督,便能自动地工作,就像德达尔发明的自动机或像武尔坎的能自动完成圣职的三脚供桌一样,如果织布梭子会自动织布,那么工场的师傅就不需要帮手,主人也就不需要奴隶了。”[4]98也就是说,在社会未达到一定阶段以前,牺牲部分人的休闲是有必要的。而这种牺牲其实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异化劳动”。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之前,人类劳动总的来说都是异化的劳动,而异化劳动的最本质特征就是劳动对劳动者的外在控制[5]86。所以,异化劳动不但不可避免,而且是人类走向真正自由的必要途径和手段。

但是,拉法格认为,随着科技的突飞猛进,尤其是工业革命的巨大推动,亚里士多德的梦想已经实现了。他说:“现代机器能‘口喷火焰’,具有不知疲惫的钢铁‘四肢’和奇妙的‘繁殖能力’;它们驯服地替我们干活。”并进一步强调说:“机器是人类的救世主,是把人从肮脏的手工劳动和雇佣劳动中解放出来的上帝,是带来闲暇和自由的上帝。”[4]98也就是说,由于科技的发展和大量机器的使用,人们应该学会从劳动中逐渐解放出来,去争取自由,去享受休闲,而不是愚蠢地同机器“竞赛”。在这个问题上,即便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的哲学家罗素也持类似观点,他说:“现代的生产方法使我们全都有可能得到快乐和安逸,然而,我们舍此而不取,使得一部分人劳累过度,另一部分人忍饥挨饿。我们至今还像在没有机器的时代一样;我们一直做了傻瓜,但决没有永远做傻瓜的理由”[6]88。

为了使工人阶级的愚蠢不再继续,早日享受休闲,早日走向真正的自由,拉法格旗帜鲜明地指出,工人阶级必须“使出全部气力站立起来,这不是为了争取人权,因为那只是资本主义剥削的权利,不是为了争取劳动权,因为那只是贫困的权利;而是为了争取制定一项禁止人们每天劳动3小时以上的铁一般的法律。到那时候,古老的大地将会快乐得发颤,感到一个崭新的世界正在自己的身上诞生……”[4]94-95当然,每天工作3小时的目标即便在当前社会条件下也是无法实现的,这是一个为我们勾画的美好蓝图。但在走向自由的进程里,我们应该离这个蓝图越来越近,这也正是拉法格所期望的。

五、拉法格《懒惰权》休闲思想的价值与意义

拉法格之所以写《懒惰权》这篇文章,主要是把它当做与资产阶级斗争的武器,旨在让工人阶级早日放弃资产阶级的“劳动道德”学说,敢于为自己的正当休闲权利而斗争。尽管拉法格的这些休闲思想里略带偏激的色彩,但不可否认,他对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鞭辟入里地批判性分析,对“人人拥有休闲权”的热切主张,对“休闲”重要性独辟蹊径的探讨,无不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因此,笔者认为,拉法格《懒惰权》休闲思想的价值与意义在于:

第一,为学者进行休闲障碍研究提供新的理论视角。休闲障碍又称休闲制约,学者一般从内在制约、人际制约、结构制约等个人因素[7]24,或人口制约、文化制约等社会因素来加以研究[8],而拉法格“劳动道德”制约的论述则提醒我们,除了上述因素以外,休闲制约的研究不能忽视社会制度层面的影响,而从这种视角出发的研究目前尚不多见。

第二,为人们树立正确的休闲价值观提供重要参考。虽然休闲的观念逐渐受到重视,但远未达到普及的程度,且存在一定偏颇,不利于人们正确的休闲价值观的树立。拉法格“人人享有休闲”、劳闲统一的休闲思想可为我们进行休闲政策研究、休闲规划制定、休闲教育开展等提供重要参考,为民闲社会建设和国民幸福指数提升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为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谐社会一般讲求三个“和谐”,即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可以说,拉法格“休闲提高生产效率”、“休闲保障充分就业”、“休闲使人真正自由”的思想是对第一个和谐和第三个和谐的较好补充。当然,拉法格仅从理论上阐述了休闲与生产效率、休闲与充分就业、休闲与人的自由等之间的关系问题,至于是否合理,以及其实践的制度、政策、路径、方法、保障、困难等问题,还有待更全面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检测。

总之,对于前人的合理思想,我们应该批判地继承,应该与时俱进地加以发扬光大,而不是置之不理,更不是盲目批判。期望通过本次研究能抛砖引玉,对学界和实践有所裨益。

[1] 张永红.马克思的休闲观及其当代价值[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

[2] 陈鲁直.民闲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3] 凡勃伦.有闲阶级论[M].蔡受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4] 拉法格.拉法格文选(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5] 吴育林.论马克思的劳动休闲观[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22(7).

[6] 罗素.罗素思想小品[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

[7] 杰弗瑞·戈比,沈杰明.北美休闲研究的发展:对中国的影响[J].刘晓杰,刘慧梅,译.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8(4).

[8] 杰克逊.休闲的制约[M].凌平,等,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