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吴欣
(淮阴工学院外语学院,江苏淮安,223003)
韦利唐诗翻译之我见
——以英译白诗《买花》为例
吴欣
(淮阴工学院外语学院,江苏淮安,223003)
阿瑟·韦利先生用直译的手法,翻译了包括白居易《买花》在内的大量中国古诗,使广大的西方读者了解和认识中国古典诗歌的成就。对这位学者翻译我国文学的研究,不但有助于深入研究他自身的翻译实践,而且也必将深化我们对翻译史和翻译理论史的研究,这对中国当前的翻译研究与实践不乏启迪意义。
韦利;翻译作品;直译
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诗歌发展到了唐代,出现了空前绝后的繁荣景象,诗人如雨后春笋般竞相出现,他们以各有特色的诗篇,从多个方面来反映社会生活的各个细节,让读者犹如置身姹紫嫣红的百花园中,眼花缭乱,惊喜连连。在众多的诗人当中,白居易便是杰出的代表之一。他的诗歌,不仅在数量上比其他任何唐代诗人流传下来的都要多,在内容上也较为广阔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现实的各个侧面,而在艺术创作手法上,更显示了他自己的鲜明特色和个人魅力。
英国汉学家、翻译家阿瑟·韦利(Arthur·Waley)与中国古典诗歌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以直译的手法,翻译了大量中国古诗,使许多意境深远的中国诗歌进入了西方人的视野。《170首中国诗歌》(One Hundred and Seventy Chinese Poems)(下略为《诗歌》)是韦氏公开出版的第一部汉诗英译集。这本《诗歌》不但使中国古典诗歌进入了普通的西方家庭,而且奠定了他本人在欧美研究中国古诗的权威地位。在Preliminary Note中,韦先生介绍说:此书在翻译过程中,尽量避免翻译前人翻译过的诗,其中140首没有任何人译过,30余首虽然译过,但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错误。因此说,这本《诗歌》填补了中国诗歌英译的空白,是十分贴切的。
白居易的《买花》诗,反映的是当时贵族、官僚豪奢游荡的生活:每当春暮牡丹开放,车马穿梭,猎奇争艳,不惜你攀我比,挥金如铁!乐天先生亲眼目睹了官僚政治的腐败和达官贵人的穷奢极侈,亲身体验了下层社会人民生活的疾苦,愤以犀利的笔触,小处着墨,大处着眼,深刻剖析了社会的黑暗,揭露了社会矛盾的本质,表现了具有深刻社会意义的主题。末尾用“田舍翁”的叹息作结,更是深化了现实主题。原文是这样的:
买 花 (白居易)
帝城春欲暮,喧喧车马度。共道牡丹时,相随买花去。
贵贱无常价,酬值看花数。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索。
上张幄幕庇,旁织笆篱护。水洒复泥封,移来色如故。
家家习为俗,人人迷不悟。有一田舍翁,偶来买花处。
低头独长叹,此叹无人谕。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
诗人开门见山,用“帝城”及“春欲暮”点出时间、地点。“春欲暮”之时,乃青黄不接、农事繁忙之际,长安城中的权贵及公子王孙们“喧喧车马度”,却是忙于花事,附庸风雅找乐斗富。这儿,“喧喧”,是听觉;“车马度”,是视觉,以“喧喧”状“车马度”,其男颠女狂、笑语欢呼的画面同时展现,可谓声态并作。韦利先生将此两句译为“In the Royal City spring is almost over,Tinkle,tinkle--the coaches and horsemen pass”。这头两句韦利译得很是出彩,连结构也颇类似原诗。为了强调花市车马杂沓、填街咽巷的繁忙景象,原诗将两个拟声词“喧喧”放在句首,而译者显然也注意到了这点,不但运用了拟声词Tinkle(叮当声),而且将两个拟声词也置于句首,与原诗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其时态的考究,当不如笔者见到的另一译本:The capital runs into late spring, And carriage and wagons are bustling(奔忙)①Arthur Waley:One Hundred and Seventy Chinese Poems[M]1928,page7。译者将其巧妙地译为进行时态,不但形象生动地展现了街市的繁忙景象,而且照顾了上下两句的韵脚,可谓形神兼备。
“共道牡丹时,相随买花去”,是对“喧喧”的补充描写。借车中马上人同声相告的“喧喧”之声点题,用笔极为灵妙。韦利先生将此两句译为“We tell each other“This is the peony season”,And follow with the crowd that goes to the Flower Market”。这里有一个人称代词确定的问题。对于西方学者来说,翻译中国古诗文的难处之一,就是诗句主语的省略,在这句里,“共道牡丹时”的主语是谁?韦利说是“我们”,有点牵强。按情节发展分析,说要去买花的会是“我们”吗?把“我们”裹挟进去了,白乐天先生就是在揭露自己了。这于理上讲不通!那么译为“Peonies are at their peak hours/And people rush to buy the flowers①。”把“共道牡丹时”的主语模糊,而把“相随买花去”的动作执行者定为people,笔者觉得还是不尽人意,这儿彼此大声嚷嚷“花季到了!买花去!”的人,必定还是那些朱门雕窗的“老爷”!虽然没有主语,但反复吟诵,我们还是能够得出结论,诗是一气呵成的,中间没有变换人称。
下面接着便是这些驱车走马的“性情中人”为买花、移花而挥金如土。“贵贱无常价,酬值看花数。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易经·贲卦》:“束帛戋戋。”旧注:束帛,指五匹帛;戋戋,委积貌。五束素:即二十五匹帛;戋戋,则用以形容二十五匹帛堆积起来的庞大体积。韦利给出的译文是“Cheap and dear--no uniform price,The cost of the plant depends on the number of blossoms.For the fine flower,--a hundred pieces of damask(锦缎);for the cheap flower,--five bits of silk”。前两句译得较为准确,没有问题。但后两句译回头却是“上等花卉值百匹锦,稍差的也值五匹丝”,诗人明明说是“二十五匹帛”嘛,韦利先生给的价格高的离谱啊!香山居士只是想表明花的昂贵,韦利先生弄得像是算术题似的确切,诗味全无,这可能是东方人的豪放性格与西方人的精确较真之间的碰撞吧。
百朵红牡丹,价值二十五匹帛,其昂贵何其惊人!那么“上张幄幕庇,旁织笆篱护,水洒复泥封,移来色如故”,其珍惜无异珠宝,也就不言而喻了。韦利说“Above is spread an awning to protect them,Around is woven a wattle-fence to screen them.If you sprinkle water and cover the roots with mud,When they are transplanted, they will not lose their beauty”。这段译文基本上涵盖了原诗意思,只是“水洒复泥封,移来色如故”两句,韦利又加上If you,实在是没了滋味。倒是译为“Sheltered above by curtains wide,Protected with fences all the sides,Roots wrapped with mud,with frequent spray,Removed and replanted with their beauty still right”①Arthur Waley:One Hundred and Seventy Chinese Poems[M]1928,page7笔者觉得更高一筹。卖花人都是常年干这行的,对于如何使得自己的宝贝“色如故”,自有自己的一整套做法,“上张”、“旁织”,“水洒”、“泥封”,“移来”应该是个“系统工程”,因此,这几个动词应该时态、句型一致,而不是韦利认为的买花人就是个外行,卖花人谆谆教导:“假如你及时洒水,把根裹上泥土,回家花色就不会变了。”据与白居易同时的李肇在《国史补》里说:“京城贵游,尚牡丹三十余年矣。每春暮,车马若狂,以不耽玩为耻。执金吾铺官围外寺观,种以求利,一本有值数万者。”[1]可见,他们哪里还需要花工从旁叮咛指导。因而,这四句应该按一个熟练的包装过程来翻译,将五个动词的时态语态一致起来。
这首诗说到这儿,都是作客观描绘,直到“家家习为俗,人人迷不悟”句,才表露了作者的倾向性,那“迷不悟”的确切含义是什么,有待于进一步点明。纵观乐天老先生的某些讽谕诗,往往在结尾抽象地讲道理、发议论。这首诗却一反常态,避免了这种情况。当他目睹这些狂热的“花痴”挥金如土,发出“人人迷不悟”的感慨之时,为下面内容打下伏笔。韦利先生译为“Each household thoughtlessly follows the custom,Man by man,no one realizing”,笔者认为,要想把这句译好译得准确,这里需要一个把握语篇的问题。“家家习为俗,人人迷不悟”句里的“家家”、“人人”,不可能是泛指千家万户,还应该是那些一年四季只知斗鸡遛狗的有闲阶层,如果这儿死译为Each household,将老百姓也一网打尽,显然将人数扩大化了,这儿的“人人”,还应该点透是“他们中的人人”。
诗到此时,乐天先生进行总结性收尾,似无不可,但那样做,就显得有些唐突,因此他“请”来一位熟悉“世情”的“田舍翁”来感叹,显然比作者自己兴叹要高明得多。这就好像当下发生了什么事情,记者本人不发表看法,却把自己的观点嫁接在现场人物嘴中,通过现场观众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以示自己立场的中立,比如加上“据坊间人士认为”,或者“据专家估计”,其实读者心知肚明,那就是记者本人的看法与观点,这样处理,自然比自己在那里痛心疾首要让人信服得多,也更能使人接受得多。这是一种写作技巧。因此,乐天老先生安排的这位“村民”上场了。
“有一田舍翁,偶来买花处。低头独长叹,此叹无人谕”。这位从啼饥号寒的农村“偶来买花处”的“田舍翁”,不像别人左顾右盼,流连忘返,而是“低头独长叹”。一个“独”字,写尽了这位“田舍翁”对社会洞察的饱经沧桑、对人世间不公平的愤恨和无可奈何的感叹,这种极其鲜明、强烈的对比,揭示了封建社会阶级对立的本质。诗人慧眼独具,摄下了“低头独长叹”的特写镜头,并从“低头”的表情与“长叹”的声音中挖掘出生活在最底层人民的辛酸。冥冥之中,我们似乎“于无声处”听到了“田舍翁”对社会控诉的滚滚响雷。这四句,韦利先生是这样演绎的:“There happened to be an old farm labourer/Who came by chance that way./He bowed his head and sighed a deep sigh:/But this sigh nobody understood”.说句心里话,这几句韦利先生译得实在不见水准,让人大摇其头,这简直就是千篇一律的童话的起头格式!“从前,有一位老农碰巧路过……”译诗如此,不读也罢,一篇毫无美感的流水账,怎能给人以美的享受?韦利先生似乎一点也没想到锤炼一下自己的译文,“有一田舍翁”一句,韦利先生加了一个“碰巧”(happened to)在里面,“偶来买花处”里面又来了一个“碰巧”(by chance),“碰巧”两回,就不是碰巧了,完全可以删掉一个嘛!记得在《诗歌》书前,韦利写有《翻译方法》一文,详细论述了他的译诗原则。他认为,诗的意象反映诗人的灵魂,翻译者不可加入自己的想象或者变动原诗的内容,他断定,意译不能算是真正的翻译。因而,他声称自己没有采取意译的翻译方法,而是根据原文逐字逐句的直译。韦利的这段话,不但有失偏颇,更是对自己“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敷衍行为的辩解。又要照顾诗意,又要讲求韵律,那可是要耗时费力的,哪有只把意思译出来那么轻松舒雅、快捷简单。
最后一句是本诗的诗眼。白居易就像一位相声大师,直到这时才抖开包袱,让读者知道他的真正用意,催人唏嘘感叹。用自己的诗歌创作谱写人民的心声,揭露社会的黑暗现实,这就是白诗得以广泛流传、经久不衰的深层原因!一丛“灼灼百朵红”的深色花,就要挥霍掉十户中等人家的税粮!作者在进行许多具体的描述之后,把深入发微的笔触,收束一起,了结全诗:“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应该说,这个最后结语,是事件意义的最后挖掘,具有“片言而明百义”之效。此前作者通过描写、交代、叙述,也都在发掘事件的意义,但最后的提要钩沉,却起到“光幽烛隐、点题明义”的作用。这一“警世恒言”使读者恍然大“悟”:这位误入花街草巷的“田舍翁”,其实就是买花钱的实际负担者!推展开去,买花者大把甩出的银子,都是从劳动人民身上榨取的血汗!诗人借助“田舍翁”的一声“长叹”,以独特的视角揭露了“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尖锐地反映了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的矛盾。这怎能不让人想起屈子的诗句: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此处,韦利先生将“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译为“A cluster of deep-red flowers/Would pay the taxes of ten poor house”,此句前增加He was thinking实在是多此一举。如果这位“田舍翁”只是“想到”,而没有说出来,诗人又怎么能知道老农的心理活动呢,又怎么能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呢,这样译,就将全诗的高潮给压抑了,这不能不让读者扼腕遗憾。
在《诗歌》导言中,韦利坦率地谈了自己对中国古诗的看法,尽管对中国古代诗歌留下了不少颇有见地的看法,但也存在不少认识上的误区。他指责,唐以后诗人多好用典,说“典故从来都是中国诗家的恶习,后来终于把中国诗歌给毁了”[2]。韦利以一个外国人的目光,错误地认识了中国古诗这一独特的修辞手段,其实,运用典故,正是中国诗歌中一种复杂而精妙的修辞方式,没有大量的阅读思考,没有超人的博闻强记,是很难做到的,从杜甫的“苏武元还汉,黄公岂事秦”到李白的“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从李商隐的“不辞鶗鴂妒年芳”①屈原《离骚》有句:恐鶗鴂之先鸣兮,使百草为之不芳。,到范仲淹的“燕然未勒归无计”,都恰到好处地运用了典故,可以说,没有典故的运用,就没有中华民族的诗歌。这其实就是中国诗歌赖以生存的“师承”。韦利进而批评说,“于十四世纪开始,盛行起优雅的同义词汇”,“这些也是中国后期诗歌矫揉造作之处”[2]。韦利先生所谓“优雅的同义词汇”,指的是中国古典诗歌中盛行的“代语”——诗化语言。其实,这又怎能和“矫揉造作”四字联系一起呢?诗歌不是散文,更不是小说,诗有诗的语言,古人常用“桂花”代替“月亮”,用“红雨”代替“桃花落”,用“挈槔”代替“水磨”,那是一种文化,是要“面壁十年”的功夫习得的。当然,那种为“文雅”而一味运用冷僻字眼是不可取的,那是一种卖弄,更是一种酸腐,必将让人嗤之以鼻、兴味索然!然而,恰到好处地用诗化语言作诗译诗,必然会增添诗的“韧劲”和读者的“嚼劲”。这是韦利先生所不能理解的。
曾有文章评论韦利所翻译的唐诗,大意是说,韦利先生坚持不用英语诗歌的押韵形式,而采用不押韵的散体形式,是上策之举,因为“如勉强凑韵势必损害原文”,他主张,诗的韵律,要通过每行译文的抑扬顿挫自然体现出来,从而与散文相区别。据说,韦利自信他的译作逼肖原诗,又明白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能给人以清新明快之感。评论还说,韦利这种翻译中国古诗的方法自成一家,可称作散体直译法,云云。笔者觉得,为韦利先生所做的这种辩护是没有道理的强词夺理。一、既然原诗讲求押韵,译者也应该最大限度地译为韵律诗,因为古诗词讲求的就是意境与形式,若把形式丢了,就丢掉了诗的一半要素。当然,一首诗的成功与否,主要看它的意境,也就是它的内容,如果形式损害了内容,自然是不可取,这时候我们应该保留意境而弱化形式,但可以肯定,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下下策,而不应该将其看作译诗的优点而加以褒扬,况且,我们不能把押韵和词义对立起来,不能以为译作韵诗就必然“害意”,说翻译诗歌“意美”“形美”只能二者取其一,是不负责任的说法。如果说,英诗本身就不讲求韵律,我们将我们的诗歌译为无韵体,这自然无话可说,既然英诗也特别讲究韵律的琅琅上口,而我们老祖宗留下的也是韵体诗,译者却无视这些事实,将他们译为所谓的“无韵体”,那还是诗的翻译吗?这无非说明两点,一是译者力有不逮,学所不及,只剩下勇气和毅力了;二是译者为自己的偷懒辩护。有句古话曰:十年磨一剑。一首译诗磨十年,当然不现实。但是,译诗,是要磨的。“萝卜快了不洗泥”是搞不出好的译诗的,那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中国几千年积淀下来的文化宝库的不负责任。有些论文评价说,为传达源诗歌的韵律和节奏,韦利偏爱“用简约、轻快、流畅的译风演绎,以英语的重音对应汉语的单字,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弹性节奏’”,说得云里雾里,让人不着边际。笔者只觉得,韦利译诗的意义在于,用了大众化的语言,对我国古代诗歌做了最基本的诠释。对中国古诗的英译做了开发性的试尝。
当然,笔者没有任何贬低韦利先生的意思,相反,笔者对韦利先生实在很是佩服。一名英国学者,能取古老中国唐诗作为研究对象,这本身就需要常人没有的勇气,据外人感叹,除了拉丁语言,就数汉语最难学了,况且还是古代汉语所写就的诗歌,连大多数中国人自己都没勇气研究的东西,作为一名异邦学者,承受的困难可想而知,然而韦利扛下来了,这不能不让我们刮目相待。此其一;二是,韦利先生不但研究了我们古代的诗歌,而且学有所成,单就从《古诗选译》来看,从先秦到明末的诗,无所不涉,译诗从屈原《国殇》,宋玉《雄风、雌风》到《风赋》、《登徒子好色赋》,从汉武帝《秋风辞》到白居易诗五十九首,不说别的,所翻译的诗歌,基本做到了意义准确,这是极为难能可贵的,令人佩服。
诗词翻译不但需要高超的古汉语水平,还要拥有雄厚的英语基础,同时还要具备诗人的激情和特质,也许还要许多其他品质。正因为如此,诗歌翻译难度较大。韦利先生作为一名外国学者,竟洋洋洒洒完成了中国上下几千年的古诗词翻译,可歌可叹,尽管他的翻译有欠缺和不足,但他的翻译具有开拓性,为后人提供了极为难得的翻译资料,为东西方的文化交流作出了贡献。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爱屋及乌,盲目地将缺点当成优点。我们应该实事求是评价韦利先生的作品,优秀的地方要加以肯定,不足的地方也应善意地提出,那种不顾事实的鹦鹉学舌,人云亦云的褒扬赞美,对推动中国诗歌的翻译毫无益处。
[1] 姜光辉.古诗英译欣赏[EB/OL].http://www.zftrans.com/ bbs/simple/index.php?t3405_12.html.
[2] 顾学颉,周汝昌.白居易诗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140.
H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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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吴欣(1962-),男,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文学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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