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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属性

时间:2024-07-28

黄世虎

(河海大学政治学系,江苏南京,210098)

意识形态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属性

黄世虎

(河海大学政治学系,江苏南京,210098)

思想政治教育是要以一定的意识形态为思想和方法论指导,其内容和功能也表现出很强的意识形态性,可见,意识形态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属性。为此,我们要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必须在正确认识思想政治教育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基础上,积极协调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意识形态性与非意识形态性、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的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

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属性

当前,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领域,学术界比较关注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问题研究,并提出了许多富有新意的理论观点,如意识形态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意识形态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应有之义,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等等。这些观点的提出与论证,大大地拓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思路,也深化了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在此,笔者将在梳理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属性以及现实应用中若干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期为今后的研究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据文献考证,“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是由法国哲学家特拉西最先提出的。自那以来,意识形态就一直处于复杂的争议之中,不同时代不同学者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理解,一时间意识形态概念成为整个社会科学最难以理解和把握的概念之一[1]。一般认为,今天的意识形态概念之所以广为流传并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论述与研究有关。但即便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没有给意识形态这个概念作一个明确的界定,而是在多重含义上使用和把握它。但透过概念使用上的复杂性,我们还是可以大体把握意识形态概念的一般内涵。我国学者俞吾金先生在其《意识形态论》一书中,通过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意识形态理论做系统梳理之后,将意识形态的一般概念概括为“在阶级社会中,适合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而形成起来的,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观念的总和”[2]。笔者以为,这个概念比较准确地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基本思想,故本文将以此概念作为理论分析和研究的基础。

相对于意识形态概念的复杂性,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界定虽然也有争论,但在总体表达方面还是有许多相同点的。所谓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一定的阶级、政党、社会群体遵循人们思想形成发展规律,用一定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3]。

比较分析上述两个概念,我们发现,意识形态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即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属性。所谓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性,是指作为一项属于特定社会阶级的活动的思想政治教育,它总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需要,服务于该阶级的统治要求。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了解。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总是以一定的意识形态为指导。意识形态是反映和代表着一定阶级根本利益的各种观念体系。作为一种观念体系,意识形态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首先是一种思想指导,它从宏观层面规范着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原则、内容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另外,意识形态不仅是一种世界观,也是一种方法论,它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方法论指导。意识形态蕴涵着什么样的方法论,会直接影响着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选择和使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方法论,如唯物辩证法、阶级分析法等,为我们党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方法论基础。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多元的,如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等等,这些内容均是以强烈的意识形态特性表现出来的,它们从根本上反映了占据政治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意识。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也在不断更新、丰富,如当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除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等传统内容外,也增加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新内容。但是,无论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如何变化,它都不能改变其核心的意识形态内容,否则,思想政治教育将无法与其他社会活动区分开来,从而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因此,强烈的意识形态性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重要特性。

再次,意识形态功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功能。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双重功能。任何社会的统治者都非常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是因为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为其向民众灌输或注入其所主张或提倡的思想意识,从而巩固其统治地位,实现其统治利益。思想政治教育也有其非意识形态的功能,即社会不同群体所期许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该功能服务普遍的社会大众,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因而更能为社会大众所接受或认可。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与非意识形态功能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相互抵触的,而是相互作用。意识形态功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功能,居于主导地位;而非意识形态功能属于一般功能,服务于意识形态功能,或者说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意识形态的功能,居于服从地位。

正因为意识形态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属性,所以我们认为,要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就必须在正确认识思想政治教育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基础上,积极协调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意识形态性与非意识形态性、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的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

首先要正确地认识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通过前文的论述,我们已看到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意识形态存在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解释世界,更为重要的是要改变世界,所以它的最终归宿是要使之能够被有效地内化为社会大众的自觉意识,转化为大众的精神力量,进而产生相应的社会行为。而思想政治教育是连接意识形态与社会大众的重要桥梁,意识形态的最终目标能否实现,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实施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讲,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当然,意识形态在两者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它指导着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规定着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导引着思想政治教育的行为。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毕竟是具有异质性的,特别是它们关注的领域和重点不同。意识形态是一个复杂的观念体系,它包括哲学、道德、政治、法律、宗教、艺术等多种意识形态形式,它关注的是各种意识形态形成、发展及其相互作用等问题。而思想政治教育则更为关注的是如何更为有效地传播这些意识形态,换句话说,它关注的是意识形态教育的手段、方法、载体、途径等问题。因此,我们要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准确理解它们的内涵,把握它们的差异,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不仅要看到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这种个性化区别,而且还应认识到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是内容与形式或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中,思想政治教育者不仅仅只关注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各种手段、载体、途径等内容,还应更加深入地研究意识形态本身,研究意识形态的生成规律、内容要素,不断创新和发展意识形态,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意识形态的理论研究有机结合起来。

其次要科学地协调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意识形态性与非意识形态性的关系。从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性质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可分为意识形态功能与非意识形态功能,两者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实现,其中意识形态功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功能。但在以往的历史中,我们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错误地把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扩大化,人为地提升意识形态功能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的非意识形态的功能,从而导致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阶级斗争扩大化,致使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处于极端无序的状态。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的确立,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思想政治教育者又错误地认为,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应再强调其意识形态功能,而应重视非意识形态功能,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等非意识形态功能,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已成为过去,从而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存在一种去意识形态化的倾向。这两种倾向都是极端错误的,是我们应该加以批判的,他们错误的共同根源在于没能科学把握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意识形态性与非意识形态性的辩证统一关系,而过分强调了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其中一个特性,要么是意识形态性,要么是非意识形态性。因此,在新时期,我们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必须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正确对待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意识形态性与非意识形态性的关系,既要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又要发挥好思想政治教育的非意识形态功能。

再次要合理把握好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的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主流意识形态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内容,因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所谓主流意识形态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法律、道德、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它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是统治阶级的核心主张。思想政治教育就是力图通过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和教育,使其为广大社会成员所接受,进而维护政权的合法性。但与此同时,社会中还存在各种非主流的意识形态,它们虽不占据统治地位,只是反映了其他社会阶级、集团成员利益的阶级意识,但这并不意味着非主流意识形态的不重要。非主流意识形态对主流意识形态有着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非主流意识形态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具有消解作用,相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维护功能,非主流意识形态更多是强调其批判功能,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谈化社会成员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接受;另一方面,非主流意识形态为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要素,主流意识形态可以从吸取其所需要的精神资源,丰富其理论内容,增强其内聚力和影响力。[4]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在传播意识形态时,不仅要高举主流意识形态的大旗,而且也要正确地认识和对待非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科学地分析非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合理性,加强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的相互渗透,从而真正有效地落实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内容,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标。

[1] 大卫·麦克里兰.意识形态[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1.

[2] 俞吾金.意识形态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31.

[3] 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0.

[4] 范秋迎,刘建会.从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视角探析非主流意识形态[J].广西社会科学,2009(8):34-35.

G41

A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1CKS02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710026);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1SJD710004);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0B11414)

黄世虎(1977-),男,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意识形态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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