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以信息化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路径探索

时间:2024-07-28

白毅

(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51)

以信息化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路径探索

白毅

(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51)

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人类进步产生深远影响的特定历史阶段,信息化对于推动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针对我国农村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信息化水平低下的现状,政府及其他社会管理服务机构应该从人本理念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素质提高、专业人才培养以及社会服务模式优化等多层次入手探索信息化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路径。

信息化;社会事业;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发展路径

社会事业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就业、社会保障、环境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服务活动[1]。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更关系到社会公平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我国社会事业重点建设的部分。我国农村地区地域辽阔、人口分布面广、自然类型多样,受历史和现实条件的限制,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整体偏低也不平衡。十七大以来,党和政府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根据这一要求和改善民生的实际需要,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势在必行。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人类社会进入到信息化过程当中。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的定义,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在农村社会发展中,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通过信息化扩大社会服务覆盖面、提升社会服务质量,是农村地区社会事业整体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信息化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价值

信息化浪潮推动着人类社会由工业文明进入信息文明,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乃至于价值观念[2]。对于农村社会事业而言,信息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服务作用,其价值体现在显性和隐性两个方面。

(一)显性价值

信息化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的显性价值主要指的是在信息化过程中,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所直接呈现出来的价值。在信息化社会中,政府等部门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对于承担社会事业职责的各部门而言,信息技术对内提供了优化组织结构、再造业务流程的工具支持,对外则担负起提升社会事业服务规模和质量的技术保障。其结果是,信息化的过程直接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改进了服务质量。如在教育领域,信息化可以使得各个层次的农民都能接受信息网络技术教育。在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体系,增强了农村的卫生防疫和应急能力等;对于广大农民来讲,信息化改变了与社会管理与服务部门联系的方式,普通农民可以便捷,甚至是足不出户地接受政府部门提供的更高质量的社会服务,有效降低农民获取社会服务的成本。特别是对于那些闭塞、分散、偏远的农村地区,信息化减小了自然环境恶劣等不利条件对农民获取社会服务的影响。

(二)隐性价值

显性价值是形成隐性价值的基础,隐性价值是显性价值的延伸和验证。相对于信息化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显性价值,其隐形价值则是蕴含在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之中,发挥的是基础性作用。首先,农村地区社会发展落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地区人口文化素质整体偏低,信息化使得农民有机会留在农村既可以获取来自全球的生产、生活、政务等各类信息,逐步提高农民的现代意识与能力,最终促进农民整体素质提高,为整个农村社会良性发展奠定宝贵的文化基础。其次,社会要保证每个公民享受基本的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的权利,使每个社会成员能够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3]。信息化彻底改变了农民获取社会资源的方式,逐步弥合与城市的差距,促进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再次,只有农民的话语权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才能最终实现新农村的和谐发展[4]。信息化拓宽农民的民意表达渠道,通过信息网络农民能够针对包括民生问题在内的社会事务主动、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建议,这将使社会部门能够更快更准确地掌握农村社会、经济的变化,从而制定正确的政策,确保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信息化的现实困境

从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来看,信息化在我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价值并未充分发挥,面临如下困境。

(一)信息基础设施不健全

我国现有的国情及体制环境决定了我国社会事业的领导者和建设者主要依靠政府,社会事业具体表现为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作为服务的接收端如果没有与政府畅通的连接方式,各种服务无法有效传递给受众。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化的硬件基础,主要包括广电网络、电信网络、计算机互联网络在内的信息网络以及各种信息化设备。随着“村村通”工程的推进,我国农村的电话普及率和广播电视覆盖率都达到90%以上,但农村的互联网络设施建设严重不足,许多地区存在网络盲区。这就意味着农村很多地区社会事业依然处于传统发展之中,先进信息技术的优势无法惠及这部分农民。

(二)农民互联网普及率低下

由于文化水平整体偏低以及经济收入所限,再加之受制于落后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农民网民人数明显低于城市地区。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截止2011年6月,居住在我国农村地区网民人数为1.13亿,占整体网民的27%,而在以职业结构统计的数据中,农民网民仅仅占到了5%,这与农村庞大的人口基数极不相称。由于社会事业的相关服务多需要信息的双向传递,互联网成为信息社会中相关部门提供社会服务的基本渠道,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的低下反映出农民接受社会服务的能力严重不足。这种现状如果不能有效转变,最终会造成两种结果,要么是由于信息化差距加大城乡数字鸿沟,要么是由于缺乏用户,现已建成的农村信息化设施无法发挥用途,造成资源浪费。

(三)电子化社会服务模式落后

在过去的十余年间,我国政府及其他社会部门已认识到信息化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价值,并进行了一定的实践,在医疗卫生、文化传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化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来看,我国在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方面只是做了初步探索,信息化支持的服务偏少、服务深度有限,提供服务的方式也较为传统,服务模式有较大的改进空间。农村地区电子化社会服务的落后会进一步拉大农民与城市居民的“数字鸿沟”。同时,农民由于无法体会到信息化带来的高品质的社会服务也就无法正确认知和认同信息化的价值,使农村地区信息化的发展缺乏民众基础。

(四)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人才缺乏

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需要专业的信息化人才作为保障,而农村社会事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又提高了对人才的需求标准。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所需人才不仅要扎实掌握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更要求对农村社会事业有正确的认识和实践经验。在信息化过程中,我国专注于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发展的人才相当匮乏,既缺少能够在宏观上规划与开发社会事业服务项目的知识型和创新型人才,又缺乏运行与维护的技能型人才。这就使得我国在推进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时欠缺对重大项目的科学研发能力,同时在执行层面,服务效能也不能达到政策预期。

三、以信息化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路径

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却未能有效惠及农村社会事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未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信息化价值需要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进行探索。

(一)贯彻“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

农村社会事业与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着眼于农民的利益,这就要求社会各部门必须把“以人为本”真正贯彻到具体工作当中。在农村信息化过程中,社会涉农部门应充分认识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的重要价值,从规划设计到建设实施,直至管理维护始终围绕农民展开,特别是对那些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事务应该放在显著位置,努力拓宽电子化社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保障农民权益,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水平低下的成因复杂,绝非一蹴而就就能够解决问题,但是只要始终从农民需求出发去考虑问题,站在农民利益角度去解决问题,就会保证发展思路在方向上的正确性,这是农村地区社会事业信息化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信息化自身价值的要求。

(二)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是农村信息化建设最基本的物质条件,能促进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建设、进行资源开发、网络延伸和终端建设,对于农业信息的采集、发布、接收有巨大作用[5]。虽然我国经济建设成就卓越,但总体经济水平依然不高,特别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就造成我国对于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投入不足,而农村自身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由于农村发展已经成为关乎国家各大战略目标是否能够实现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加大对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防止城乡差距由于信息化发展不均衡而急剧拉大。在此基础上,应该拓宽渠道,发挥市场经济优势,吸引其他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缓解建设资金的不足。农村社会事业的建设如果缺少了社会的支持,没有社会力量的主体性介入,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永远只能呈现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6]。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村地区基本覆盖了电话和广播电视,但是作为社会事业最需要的互联网覆盖率偏低,由于互联网相关设施进入一些偏远地区成本巨大,必须考虑有所替代。针对该问题,应该发展无线网络终端提供信息服务,最大限度改善农村信息化基础社会建设,使社会事业发展能够惠及到各个地区的农民。

(三)提高农民信息技术的运用条件与能力

除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以外,农民信息意识的淡薄以及运用信息技术能力的不足是造成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广播、电视、电话作为信息化早期的设施设备在我国农村地区已基本普及,成为我国农民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但是由于缺乏或不具备互动能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需要具备即时互动能力的互联网络的连通,计算机作为信息终端设备成为必然。由于农村家庭收入所限,计算机在农村普及存在困难。但是应该看到,就实现基本网络服务功能而言,计算机配置要求并不高,考虑到每年城市中有大量淘汰的计算机产品,我国社会服务机构应该组织将这部分计算机向农村家庭转移,推动计算机在农村的普及。在此基础上应该有组织地对农民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使其能够掌握一定的计算机使用基础知识,提高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体验并逐步习惯使用电子化的社会服务,逐步培养提高农民信息化意识,建立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的群众基础。

(四)拓展农村社会事业电子化服务模式

农村社会事业电子化服务模式的优劣是关系到信息化价值实现的一个核心问题,也直接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和信息化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事务日趋繁杂,社会事业涉及的事项往往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协同处理。由于目前我国政府管理职能依然按照职能分工划分,政府部门在利益协调、职能统筹、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都难以有效整合,导致社会事业相关的各项电子化服务无法充分展开。我国社会各管理部门应该以信息化为契机,再造业务流程、整合业务职能,联合计算机网、电信网、广电网等多种信息媒介,探索农村多网合一的农村社会事业电子化服务模式,通过多种渠道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服务,不断扩大农村社会服务信息化的应用内容,提高电子化服务的质量。

(五)培养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专业人才

拥有和培养一批质量高、数量充裕、结构合理的农村社会事业信息人才队伍,是我国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因此,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事业信息人才的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已是当务之急。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专业人才需要分层次培养,方式也要有所区别。在信息化的趋势下,我国的一些院校进行了专业调整,开设了电子政务等与社会信息化相关专业,这些专业毕业的学生拥有较深的理论基础,可以吸纳进针对农村的社会服务部门中,经过实际工作的历练,熟悉农村社会事业的工作,逐步转化成为能够在宏观上对农村社会事业进行规划和开发的知识型和创新型人才。而对于实际致力于农村社会事业的运行和维护型人才的需要则可以通过对现有就职于农村社会服务中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获得。

社会事业是我国农村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重点与难点。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国家信息化加速的背景下,通过信息化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是历史的必然抉择。在未来农村社会事业的建设中应进一步理清信息化的重要价值,尊重社会事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改善农村社会事业信息化的软硬件环境,信息化必然成为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1] 王勇.当前我国社会事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J].理论界,2011(5):177-179.

[2] 谢海蓉,杨晓玲.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信息化路径[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8(1):130-134.

[3] 王庆五,布成良.革命·改革·和谐社会建构——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中国社会发展路径选择[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8(3):66-72.

[4] 毕耕,李琬.论农民网络话语权[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68-71.

[5] 邱祥阳.信息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对策研究[J].求实,2011(2):94-96.

[6] 吴宗友,姚明会.安徽农村社会事业建设主体定位及运行机制[J].学术界,2009(6):60-68.

F303.3

A

白毅(1973-),男,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