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于巍巍(长春大学人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吉林省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长春市光明村及南关区灵活就业市场的失地农民的调查报告
于巍巍(长春大学人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吉林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在这一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更加突出,成为新形势下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有效地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工作问题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所亟待解决的。以此从实地调查着手,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失地农民的生存状态和再就业意愿,并提出了解决吉林省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建设性意见,希望能对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失地农民;再就业;和谐社会
2009年7月,课题组分为两个小组分别深入到长春市明珠街道下辖的光明村和南关区灵活就业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对失地农民的失地和受偿情况、生活水平、再就业状况、意愿及途径做了调查。鉴于受调查者的平均文化水平不高,本次调查采用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106位失地农民做了访谈和调查,其中既有普通村民,也有村代表和小队队长,能较好地反映出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以下就是这次调查分析的结果。
光明村隶属于长春市明珠街道办事处,位于长春市南部,地理位置优越,随着长春市南部新城规划的开始,该村的土地就陆续被征用,从2006年至今,该村土地已全部被征,光明村被征地面积共783公顷集体土地,已分配安置补助费总额为6.499亿元。该村共有人口12515人,其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7282人,外来务工人员5233人。
南关区灵活就业市场中的求职人员以农民工为主,其中大部分为失地或少地农民,大多数人住在长春市城乡结合部地带。
在接受调查的106位失地农民中,有男性72人,占68%;女性34人,占17%。而在年龄构成上,以40~50年龄段的人数为最,共计32人,20岁以下的人最少,仅2人。具体见图1。
图1 失地农民的年龄结构图
从图1我们不难看出,受调查者的平均年龄达45.6岁,已届中年,他们在失去土地之前常年从事农业耕作,其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已形成定势,难以改变,而土地被征对他们的影响也是最为巨大的,相较于年轻人,离开了一直赖以生存的土地去城里找工作的难度是很大的。
在调查样本中,没有上过学的文盲有10人,小学初中文化层次占首位,共计82人,而高中以上学历仅14人,具体比例如图2所示。
图2 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
从图2可以发现,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知识和技能的缺乏严重地限制了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和转行。常年的土地耕作也限制了他们的思维模式,难以适应新的环境,以致于很多人在土地被征后难以找到新的工作,只能是赋闲在家,无所事事,坐吃山空。
此次受调查的106位样本中,每家平均被征地3.69亩,每人应得补偿额5万至15万不等,家庭平均补偿额20万左右。被征地农民基本已获得住房安置,安置地点为南部新城小区,房屋面积与被征地住房面积相当,采取多退少补原则。但是,被调查者普遍表示对补偿金额的发放标准、方式、对象有着较大的不满,而且还有很多补偿金不能足额发放,有被截留和滥用的情况存在。
在回答“对政府的补偿标准满意吗?”一题时,有12人回答满意,44人回答一般,有50人回答不满意,其比例如图3所示。
图3 对政府补偿标准的满意度百分比图
从图3可以明显得知有较大一部分群众对政府的补偿标准不满意,有位农民曾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账:按照现行的失地补偿标准,一个三口之家能得到的补偿金大约为20万,乍一看觉得是挺大一笔钱了。但是,没有土地之后吃什么都得靠买,以前自家种的蔬菜还可以挑到城里卖钱,而现在却需要买,而且由于城郊大部分土地被征,种菜的田地变少,菜价也涨了。如此一来,家庭若没有别的收入,就只有单吃这20万补偿金了。按照吉林省政府2010年2月发布的《吉林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约1.4万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0914.44元,以此为准,一个三口之家保守估计大约每年需花掉3.2万元维持正常生活,只出不进的情况下20万元不到7年就会花个精光,这还是在未来7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才行,但是现实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消费水平越来越高,更别说还有物价上涨、人民币贬值等因素的影响,照此推论,几年之后这笔补偿款花完了怎么办呢?一位老农开玩笑似的说了一句:“去偷吧。”短短三个字却透露给我们许多信息,不能不引起我们对失地农民的关注,不能不提醒我们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对农民乃至整个社会安定的重要性。
图4 补偿方式比较图
在补偿方式上,失地农民期望的方式与实际补偿的方式前后变化幅度不大,说明失地农民对当前的补偿方式基本上是满意的。在调查时,我们发现失地农民对货币补偿方式比较支持,但对发放数额有很大的分歧。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更希望能一次性给予货币补偿,他们认为已年老难以干别的行业,给钱比较踏实;但30岁以下的农民则更希望能找一份谋生的工作。故建议政府在今后的再就业帮扶政策的制定上应根据不同年龄段的不同需求有适当的区别,这样有针对性地帮扶才能更加符合失地农民的现实情况,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体补偿方式比较见图4)。
图5 征地前后家庭收入来源比较
图6 征地前后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数
从图5、图6可以得知,征地对农民的家庭收入的影响是巨大的。失地前以种地为主,生活来源稳定充足;失地后以打零工为主,生活来源很不稳定。对这些长期以来靠土地为生的人来讲,怎样转变原有的小农思维尽快加入到新的求职行列之中是有关部门需要考虑和重视的。
分析样本时我们发现,有72.7%的失地农民没有工作,赋闲在家;仅有27.3%的失地农民依靠城里的亲友或政府的帮助谋到了一份工作,但是他们表示还是难以适应工作,更愿意过以前务农的生活。
在问及“政府是否提供了就业安置”时,有40人回答“是”,有56人回答“否”,在回答是的人中,仅有8人能工作到半年以上,更多的则是工作半年不到就又失业了。具体如图7所示。
图7 失地农民接受就业安置后的工作时间图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有40人得到了就业安置,但是就业安置的效果却很不理想,有3/4的人在半年后仍然失业,这一方面受其自身能力的限制,另一方面也与当前政府提供的就业安置的质量不高有很大的联系。这需要政府切实地联系一批愿意接收失地农民的企业和加强就业技能的培训。
在政府的就业培训方面,仅有26人曾经参与或知晓过,而更多的失地农民没有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在技能培训方面,占首位的是“农业养殖”,有24人;其次是“建筑技术”,有20人;最少的是企业用工技能,仅2人,具体见图8。
图8 失地农民感兴趣的就业技能培训
从图8可以得知,失地农民对去企业工作不是很感兴趣,更希望做的是一些农业养殖或建筑类的活,究其原因是这些工作技能要求比较简单,容易学会,对4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而言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据调查,每一位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后能得到的补偿大约在6万左右,一个家庭总共能获得约20万的补偿,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如何花好这笔钱是维持生活的关键。具体如图9所示。
图9 失地农民对补偿金的使用方式
从图9可以得知,由于农民的理财知识有限,更多的人为了保险起见而将钱存入了银行,这种做法占主要地位;其次是拿钱补贴家用了,而能用来投资的仅有8人。在走访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更有甚者拿这些钱去赌博,20几万元短时间内一文不剩,有的一夜之间输的倾家荡产,酿成悲剧。
在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投保方面,被调查到的失地农民都显得很犹豫。除了光明村10社的村民在发钱之前集体投保之外,别的小组投保数量不一。被调查者中有38人参加了医疗保险或社会保险,另外74人均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对于他们而言,一来缺少对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认识,二来也觉得将手头的钱用去投保不踏实。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在征地过程中,除了要将补偿款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外,还应该放眼未来,为失地农民提供一些投资理财的知识和帮助,建议并教会他们怎么更加有效地处理一夕之间到手的一大笔钱,使这些补偿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失地农民改善生活发挥效用,而不应该是将钱发到农民手中就万事大吉,一劳永逸了,否则会出现许多诸如赌博、坐吃山空等现象,而这将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
在调查时我们发现,有很大部分失地农民对征地过程中的细节有较大的不满,加之在土地补偿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弊端也引起了很多村民的不满,他们情绪激动,不时上访,这对一方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极为不利。作为当地政府,应当在工作的各个环节注意好失地农民的心理疏导工作。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光明村的基层政府就积极组织各种各样的文娱活动,以帮助失地农民积极地面对失地后的新生活,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事实告诉我们,只有稳定好失地农民的情绪才能真正有效地推进再就业工作。
从某一角度来看,失地农民是为整个城市的发展而做出了牺牲的,社会应当正面的看待这些失地农民,真正重视他们的劳动就业工作。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机构,将失地农民的信息情况分门别类地加以整理和加工,将失地农民的工作意愿、技能条件薪资要求等数据进行收集并存入计算机,并根据本区农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招聘会。
由于征地补偿费用低,失地农民普遍缺乏创业的经济基础和资源;又由于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失地农民普遍就业难而且就业质量不高;同时由于社会保障缺位,失地农民的养老和医疗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因此,政府应当强化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制度,为失地农民提供有针对性地就业培训,搭建就业平台,加大第三产业的就业安置数量。
在课题小组进行调查访问时,我们得知与光明村毗邻的同样被征地的黑嘴子村由于将安置补助费拿出一部分进行集体投资,每年可获利600余万,通过集体分红的方式让全体村民收益,使得黑嘴子村的失地农民们的日常生活有了保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光明村乃至吉林省的其他有同样情况的地区亦可借鉴该做法,借助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培育一批乡镇企业,这样不仅可以安置一批失地农民,亦能为集体成员谋取福利。
[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40号)[A].
[2] 杨涛,施国庆.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综述[J].南京社会科学,2006(7).
On Re-employment of Landless Peasants in Jilin Province——On the Basic of Flexible Labor Market Survey of Landless Peasants in Guangming Village and Nanguan Area in Changchun City
YU Wei-wei
With the acceler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processes,Jilin Province,as a traditional agricultural province in the processes,the problem of landless peasants re-employment is even more prominent and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topic in the new situation.How to effectively address these people'living,working issue is a problem that must be solved in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currently.Starting from the field survey,this paper objectively reflects the current existence status and the peasants're-employment will,and proposes constructivesuggestions forthe re-employment oflandless peasants in Jilin province,to solve the problem of Jilin Province peasants for their constructive comments,hoping to play a reference role in better addressing the related issues.
landless farmers;re-employment;harmonious society
F323.6
A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2009B110)
于巍巍(1979-),女,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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