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邵霞(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00)
规范设施建设程序加强菜田资产管理
邵霞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00)
根据上海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开展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我们充分认识到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进一步规范设施建设程序,加强菜田资产管理水平,在确保设施菜田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的同时,合理利用建成设施资源,规范管理经营模式,从而为嘉定区真正实现设施菜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智能化运作、长效化使用奠定基础。
为保证嘉定区蔬菜生产能力,增强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以绿叶菜为主的自给率,确保上海特大型城市蔬菜供应安全,在上海市农委、市财政的支持下,在嘉定区委、区府的领导下,自2005年以来,嘉定区共建设完成设施菜田面积达805.4hm2,其中保护地设施菜田面积404.4hm2、露地设施菜田401hm2;共计投资约2.75亿元,其中市财政资金1.37亿元,占总投资的50%,区财政资金1.1亿元,占总投资的40%,镇财政资金0.28亿元,占总投资的10%。
随着新一轮“十二五”期间设施菜田建设的启动,嘉定区政府制定了《嘉定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操作办法》,根据联合调查需求、联合规划设计、联合审查项目、联合验收考核的工作机制要求,成立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小组,从项目联合规划申报、联合推进工程建设、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建成设施管理维护四方面进一步明晰了各个部门间的协作关系。
2.1项目联合规划申报
申报的建设项目必须与《上海农业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的内容相结合,以已批准的分镇农业布局、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符合设施菜田建设基本要求,由区农委和区水务局联合审核后,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编制合理的、科学的、可行的实施方案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2.2联合推进工程建设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小组以农业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农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土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农业分管镇长、区水利管理署署长、区农委和区水务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组员。水利设施由区水利管理署作为项目法人,农业设施由镇农业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单位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审价审计制等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建设。建设过程中,项目区级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以及经营主体必须联合召开施工交底会、工程例会、现场工作会等,明确各自职责、抓紧落实、合理推进设施菜田项目建设。
2.3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项目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区级报账制执行,按照项目资金配套比例有关规定统筹集中支付,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遵循相关的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项目竣工按《嘉定区审计局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执行审价、审计。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列入政府财政投资稽查范围。
2.4建成设施管理维护
设施菜田项目建成后,各相关部门联合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水利设施由区水利管理署会同区财政局与有关镇或镇所属职能部门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农业设施由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与有关镇或街镇所属职能部门签订资产移交协议,有关管护主体要积极探索和推动农业和水利基础设施的管护机制,发挥农户、合作社、村组集体以及其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落实管护责任,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建后的基础设施长久发挥效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区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小组依据绩效考评办法,对各街镇建设一年一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今后项目申报资格。
[1]彭戈.云南必须善用区位优势[N].中国经营报,2012-3-19.
[2]陈彬,沈梅.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J].北京农业,2013(9):25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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